工伤认定书性质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2 19:20:53 276 人看过

工伤认定书事进行工伤赔偿的一个重要的文书。

在我国工伤认定书是给单位吗?

工伤认定书下来之后一份给所在单位,一份给工伤人员。

工伤认定书下来是一式两份的,一份给所在属单位,一份由受伤害者自己保存。但是领取工伤决定书的时候是必须有受伤者本人到场或者必须有受伤害者本人授权单位才能领取。这是防止单位私自领取后不给受伤害者。

一、工伤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工伤认定书下来后,进行工伤鉴定,持鉴定结果,享受工伤待遇,得到工伤赔偿。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11: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认定书相关文章
  • 工伤关联性鉴定与工伤认定书的关系是什么
    工伤关联性鉴定,是指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之后,治疗工伤期间出现的疾病,或者工伤职工死亡是否有工伤导致的鉴定活动,正确的说法是疾病(死亡)与工伤关联性鉴定。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工伤认定中不对关联疾病进行鉴定,只是对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是否工伤作出决定。若是对于事故伤害所产生的疾病伤情,一定要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与工伤的关联性确认,一旦确认存在关联性,疾病直接纳入工伤处理。这样就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最大限度的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一、第三人故意伤害是工伤吗?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一方对工伤认定结
    2023-06-23
    290人看过
  • 法律上《工伤认定书》具体是什么
    工伤认定书是指职工因工受伤后,经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认定后出具的法律文书,以此证明该职工是因工受伤。想得到工伤认定书需先到你们当地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必须认定为工伤,才能申请做工伤的伤残鉴定。无须认定为工伤就可以评残的,一个是在无照企业受到事故伤害,还有一个是未满16周岁(童工)。要想得到工伤赔偿,必须先认定为工伤。程序是: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赔偿。司法鉴定也可以索赔,但是同样的伤,按人身损害标准鉴定的等级一般要低于按工伤鉴定标准鉴定的等级。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
    2023-06-18
    187人看过
  • 工伤认定书是什么意义的认定书
    工伤认定决定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用人单位全称;(二)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三)受伤部位、事故时间和诊治时问或职业病名称、伤害经过和核实情况、医疗救治的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四)认定为工伤、视同工伤或认定为不属于工伤、不视同工伤的依据;(五)认定结论;(六)不服认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的部门和期限;(七)作出认定决定的时间。工伤认定决定应加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专用印章。工伤认定需要的材料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1.工伤认定申请表;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
    2023-06-21
    350人看过
  • 行政确认工伤认定的性质?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工伤认定劳动关系前提是吗?申请工伤认定是以劳动关系的前提吗?工伤认定、工伤保险责任不以劳动关系为决定前提。工伤认定、工伤保险责任不以劳动关系为决定前提。具体表现是:1、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会计师事务所等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工伤保险责任。2、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对承包其工程(业务)或经营权的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
    2023-07-07
    140人看过
  • 签认购书有什么法律性质
    签认购书有哪些法律性质通过对认购协议书法律性质的分析,可知认购书是独立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订认购书对于开发商而言,可以确保买卖合同日后的签订及履行。对于购房者而言,可以约束开发商为其保留看中的房屋,在一定时期内不向他人出售,实际上是取得房屋的优先购买权。避免只收取定金,不签定认购协议书的法律后果。对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无约束力,购房者不能在一定时期内签订正式合同,致使双方交易受阻。认购书有什么效力1、预约效力的理论观点关于预约的法律效力,理论界存在两种观点:即“必须磋商说”和“必须缔约说”。“必须磋商说”是指当事人之间一旦缔结预约,双方就负有在未来某个时候为达成本约而进行磋商的义务,只要当事人为缔结本约进行了磋商,即履行了预约义务,而最终本约是否成功缔结则非其所问。“必须缔约说”则认为预约的效力就是缔结本约,故当事人仅仅为缔结本约而进行磋商是不够的,还必须达成本约,否则预约毫无意义,
    2023-04-17
    359人看过
  • 什么是工伤认定书,工伤认定书如何获得
    一、什么是工伤认定书工伤认定书是指职工因工受伤后,经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认定后出具的法律文书,以此证明该职工是因工受伤。想得到工伤认定书需先到你们当地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二、工伤认定书如何获得工伤认定的基本程序是:1、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所需材料;2、提交相关材料;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决定是否受理。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调查核实申请工伤认定程序及所需材料百科。5、当事人举证。6、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7、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双方当事人,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三、拿到工伤认定书之后怎么办1、收到工伤认定受理书之后,在15天到60天内会收到工伤认定书,根据事故是否明确责任,事故过程是否清晰,判定的时间长短也不一样。2、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
    2023-04-10
    298人看过
  • 法律规定如何认定婚姻债务的性质
    协议离婚中共同债务的处理方法是,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的所负的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果丈夫或者妻子一方在对外借债时,明确说明此债务为丈夫或妻子一方的个人债务,则此债务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不列为夫妻共同债务。婚姻债务该如何承担婚姻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可以在离婚时共同偿还,如果现有的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夫妻双方可以协议清偿,协议不成功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有共同债务不影响夫妻离婚,夫妻离婚应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麦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绫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
    2023-07-03
    168人看过
  • 法律规定工伤认定应该怎么认定
    工伤认定的流程:一、申请。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未提出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二、审核。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对工伤认定的申请进行审核,经审核对于提交的材料不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补全材料或者材料本身就齐全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申请。三、核实。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伤工伤认定申请后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四、作出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工伤认定中止法律规定的情形有哪些工伤认定中止法律规定的情形如下: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依法办理劳动争议期间
    2023-07-24
    310人看过
  • 法律规定不当得利性质是什么?
    不当得利的性质是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事件,而非行为。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不当得利的法律事实发生以后,就在不当得利人与利益所有人(受害人)之间产生了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即利益所有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不应得的利益,不当得利者有义务返还。这也就在双方之间产生一种债的关系。在此行为之中,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一、《民法典》有关不当得利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2、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3、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第九百八十六条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第九百八十七条得
    2023-04-11
    375人看过
  • 工伤性质认定的责任方
    提起工伤性质认定的主体申请工伤认定是工伤职工的基本权利。但由于种种原因,工伤职工本人可能无力申请工伤认定,为了更充分地保障工伤职工行使权利,《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其直系亲属,如配偶、父母、成年子女也有权申请工伤认定。提起工伤性质认定的主体申请工伤认定是工伤职工的基本权利。但由于种种原因,工伤职工本人可能无力申请工伤认定,为了更充分地保障工伤职工行使权利,《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其直系亲属,如配偶、父母、成年子女也有权申请工伤认定。相关文章工亡认定及理赔程序是怎样的违章造成交通事故的能认定为工伤吗?鉴定为7~10级的工伤职工劳动合同期满怎么办?特别推荐国务院修订条例扩大工伤认定范围工伤认定标准和工伤损害赔偿标准如何?工伤性质认定中应注意对工伤鉴定结论的审查[案情简介]肖某系某企业职工,2002年10月在值夜班过程中突发疾病致半身不遂。2003年1月,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肖某为完全丧失劳动
    2023-07-02
    496人看过
  • 2023工伤认定相关法律法规都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认定相关法律法规都是怎么规定的根据我国2004年1月1日实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一般包括因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以下情形应当被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类似伤害。】(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是指非工作时间内,具体讲是开工前或收工后的一段时间,譬如上班时间为9点到12点然后又14点到18点结束一天的工作,但是职工提前在8点30分到岗或者下班后做完收尾工作时间到18点半等等,均可以认定为“工作时间前后”,但是有一点则特别重要,其目的必
    2023-05-31
    267人看过
  • 工伤认定书保质期内认定书是否有效
    工伤认定书无保质期,未经法定程序撤销,一直具有法律效力。工伤认定无效包括: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备可撤销内容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不成立或者无效;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但判决责令其履行法定职责没有实际意义。工伤认定书的性质是什么工伤认定书是指职工因工受伤后,经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认定后出具的法律文书。工伤认定书的性质特点如下: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属于行政确认行为;属于须申请的行政行为;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一方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进行行政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七条第二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无效的判决:(一)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但判决责令其履行法定职责已无实际意义的;(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三)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不成立或者无效的。
    2023-08-05
    120人看过
  • 有什么法律规定不认定工伤的行为
    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自残或者自杀的;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结伙斗殴行为的法律规定是什么?结伙斗殴,一般是指出于私仇旧怨、争夺地盘或者其他动机而结成团伙打架斗殴。行为人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其动机是出于藐视社会公共秩序,寻私仇或者谋求某种非法的利益。1、法条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2、解释此违法行为不要求造成后果,只要存在寻衅滋事的行为即符合立案标准。《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
    2023-08-11
    432人看过
  • 工伤认定规定:法律要求工伤认定时限是多长?
    法定的工伤认定程序和时间期限:用人单位一般应当在三十日内去申请工伤认定,由社保局依法受理后在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如果有特殊情况,则十五日内作出决定。若单位未申请,则劳动者一方可在一年内向劳动局提出申请,劳动局作出决定的期限与上述规定中的相同。根据法律规定非工伤认定咋回事需要认定的。非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因病、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资料:1、本人身份证件或者社会保障卡;2、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3、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求的其他资料。《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023-08-12
    171人看过
换一批
#工伤认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认定书是指职工因工受伤后,经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认定后出具的法律文书,以此证明该职工是因工受伤。想得到工伤认定书需先到你们当地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 更多>

    #工伤认定书
    相关咨询
    • 工伤认定的性质是什么,应如何认定工伤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7-10
      一、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于属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工伤认定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的性质特点: 1、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2、属于行政确认行为; 3、属于须申请的行政行为; 4、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一方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进行行政诉讼。 二、工伤认定的流程: (一)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
    • 《购房认购书》到底是什么性质,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8-11
      《购房认购书》的性质:认购书是开发商与购房者为将来正式签订买卖合同而签订的预约合同,而且独立于正式房屋买卖合同。认购书并不是购房过程中的必须的法律程序,双方对交易条件如果可以当场确定的,也可以选择直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 委托理财合同的性质认定和法律性质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5
      1、委托合同关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九十六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 分公司的性质是什么在法律规定上怎么认定其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24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分公司的性质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和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 工伤认定的行政行为性质是什么意思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04
      1.按行为的动因不同可分为依申请的行政确认和依职权的行政确认,后者是指行政主体依据法定职权,不待相对方请求而主动实施的行政确认。工伤认定属前者,这种确认,行政主体处于被动地位,非依申请不得主动为之。2.按行政确认对他种行为的关系,可分为独立的行政确认与附属性的行政确认,独立的行政确认不依赖他种行政行为而独立存在,附属性的行政确认,是为了满足另外的行政目的需要作为前提条件出现的,确权是为了行政处理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