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修期与质保期的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2 20:20:42 91 人看过

一、保修期与质保期的区别

1、依据和性质不同

2、质保期与保修期的期限不同

3、质保期与保修期的起算时间不同

4、当事人对于质保期和保修期进行约定的自由程度不同

5、与质量保证金的关联不同

6、期满的效力不同

二、违约在先所产生的后果

在双方当事人都需要向对方承担相应义务的双务合同中,如果事先明确约定了各自债务的履行顺序,按照约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没有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时,对方当事人享有“先履行抗辩权”,即在先履行一方未履行债务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在双务合同中,一方当事人债务的履行往往就是对方当事人权利的实现。在约定了履行顺序的情况下,该条款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双方都形成约束力,对先履行一方当事人而言,先行实施履行行为其实也是一种合同义务。

而后履行一方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出现的法律效果不是让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归于消灭,也不是消除先履行一方的合同权利或者自己的合同义务,而只是暂时中止履行自己的债务,从而有效保护己方作为债权人的期限利益、顺序利益。

一旦先履行一方采取了适当的补救措施或者及时履行债务、纠正了违约行为之后,先履行抗辩权的存在依据就会消失,后履行一方需要依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当然,除了可以通过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维护自己的权益外,后履行一方也可以以先履行一方不按约定履行义务为由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人身损害赔偿的过错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在确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时,以行为人是否有过错为依据来判断行为人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原则。其包括如下内容:

1、过错责任原则的构成要件。

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确定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时,其构成要求四个条件,即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有违法行为、有损害事实、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这四个要件缺一不可。

2、主观上有过错是确定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构成的必备要件。

如果行为人的主观上没有过错,就不能构成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即缺少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要件,即使行为人造成了损害事实,并且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也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3、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7: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医疗设备质保期和保修期的比较
    质量保证期限可由合同双方在6个月、12个月、18个月或24个月内独立商定,只是规定商定的保证期限不得超过24个月。2、质保期和保修期不同。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质量保证期一般为6个月、12个月、18个月、24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在正常情况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基础设施工程、基础工程和住宅建筑主体结构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厕所、房间和具有防水要求的外墙的防渗时间为五年;供暖、冷却系统为两个加热、冷却期;电力管道、给水、排水管道和设备的安装、装修时间为两年,其他工程的保修期由发包人与承包人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从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3、保修期和保修期的不同开工时间应从工程实际竣工日算起。保证期限应从项目验收之日起计算。4、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保修期和保修期。保修期限可由双方自行决定,但不得超过24个月。工程质保期的规定最低保修期是多久
    2023-07-05
    300人看过
  • 质保期和缺陷期的区别及其意义
    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预留质量保证的期限,程通过缺陷责任期般为1年,最不超过2年,具体由发承包双在管理合同中约定。质保期即建设程保修期是指在正常使条件下,建设程的最低保修期限()基础设施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程和主体结构程,为设计件规定的该程的合理使()屋防程、有防要求的卫间、房间和外墙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管线、给排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程,为2年。工程质保期是多久国家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五)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2023-07-07
    475人看过
  • 包修和保修的区别
    “保修”和“包修”区别如下:1、保修,是厂商向消费者卖出产品时所提供的一项售后服务。主要出现在电子电器产品、交通工具、机械、建筑产品等产品之中。2、包修,是指在“三包”有效期内,除因消费者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因素致使商品不能正常使用外,在维修时消费者可以不支付任何费用,由厂商提供完全免费的维修服务。包修和保修的救济有什么不同1、包修:在包修期内企业如果不负责维修,用户有权提出申诉或退换产品。2、保修: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第四十五条第一款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
    2023-08-02
    260人看过
  • 流质条款与让与担保的区别
    一个是抵押并转移所有权。约定,附条件地返还抵押物的所有权。流质是,先转移占有,约定附条件后转移所有权。这两种都构成抵押权人,债务人在经济紧张的情况下,极不公平的合同地位。所以立法都予以禁止(让与担保没有法条支持无效,但比照流质无效)一、一房多卖,哪份合同有效一房多卖的情况下,几份买卖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生效要件的,都是有效,但合同有效并不能代表能获得房屋所有权。(1)其中之一的购房者已经办理了不动产过户登记手续的,应支持其取得房屋所有权的请求,其他购房者要求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不予支持。购房者已经办理了不动产过户登记手续,应认为出卖人已经履行了房屋的交付义务,该买受人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其他购房者只能基于买卖合同向出卖人主张违约责任。(2)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所以,如果当事人都还没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且房屋
    2023-03-25
    476人看过
  •  工程质保期和保修期有何不同?
    质保期和保修期是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中的两个重要概念,质保期自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当事人约定的保修期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质保期与保修期的期限、起算时间、当事人约定的自由程度、与质量保证金的关联以及期满的效力都有所不同。1、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质量保修期的概念来源于相关法律法规,质量保修期最低期限在《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都有明确规定,属于强制性规定,当事人约定的保修期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质保期来源于建设部、财政部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质保期可由承、发包双方在6个月、12个月、18个月或者是24个月自主约定,而仅仅是规定了约定的质保期不得超过24个月。2、质保期与保修期的期限不同3、质保期与保修期的起算时间不同质保期自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计算。而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4、当事人对于质保期和保修期进行约
    2023-11-06
    183人看过
  •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期的差异
    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的期限,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具体由发承包双方在管理合同中约定。保修期是指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质保期和保修期的区别在哪质保是保修的前提。质保期:指产品在一段时间内质量要合乎标准有保证,不会因除人为因素与不可抗、不可预测的因素之外的原因而毁坏。质保就是产品的品质保证,是任何产品都应具备的基本属性,不能认为质保就是提供终身保修。保修期:指提供售后维修服务保障,有免费和付费两种方式。人为损坏和不在厂商协定标准服务政策之内的(如进水),需要另付费;而在标准服务政策之内的,则免费。质保期通常长于保修期。《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
    2023-07-17
    350人看过
  • 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期限与保证期间的区别
    保证期间与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和诉讼时效是什么保证期间,是根据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债权人应当向债务人(在一般保证情况下)或者保证人(在连带保证情况下)主张权利的期间。进一步说,保证期间是债权人主张请求权的权利存续期间,债权人在该期间内没有主张权利,则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即,保证期间届满发生实体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保证期间是一个不变期间。债权人和保证人可以在保证合同中自行约定保证期间,如果没有约定,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止日起六个月。另外,如果合同中约
    2023-07-16
    111人看过
  • 商品保修期和工程质保期是一样的吗
    一、保修期和质保期的定义保修期,是指经一方验收合格后,另一方承诺因产品质量问题出现的损坏而免费提供维修标的物的期限。用尽法律检索有关保修期的规定,不难发现唯一一种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有关保修期并通过行政法规作出的强制性规定。是厂商向消费者卖出商品时承诺的对该商品因质量问题而出现故障时提供免费维修及保养的时间段。质保期,是指销售方(包括生产商和销售商)对产品质量的承诺,购买方不会因产品质量问题而遭受财产和人身损害的期限。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质量保证期的规定,质保期自产品生产出来已经开始计算,一般为产品的生产日期或者出厂日期,结束日期为产品上标明的质量保证期的有效期届满之日。以一瓶鲜牛奶为例,从牛奶瓶的包装上不难发现,生产日期为2015年9月12日,如在零摄氏度至四摄氏度下冷藏,有效期为三天。这说明鲜牛奶的保质期为三天,自2015年9月12日至2015年9月14日止。因此,质
    2023-03-16
    263人看过
  •  专利与商标保护期限的区别与联系
    本文介绍了专利和商标的保护期限。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而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虽然两者都具有专有性、地域性特征等无形财产的特征,但是申请机构不同。专利应当向专利行政部门申请,而商标需要向商标局申请。专利和商标的保护期限: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而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相同之处包括:均为无形的财产,且均具有专有性、地域性特征等。二者的异同如下:1、申请机构不同。专利应当向专利行政部门申请,而商标需要向商标局申请;2、保护期限不同。2. 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是专利法规定的专利保护期限,分别为20年、10年和15年。这些专利的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计算,且保护期限届满后,专利权将自动终止。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和有效期限有所不同。发
    2023-08-19
    277人看过
  • 反担保与担保的实质与方式有哪些区别
    区别:担保就是第三方(人或物)为借款人向贷款人做的保证。反担保就是第四方(人或物)为担保人做的再担保.类似于保险中的再保险,反担保只能在原始担保为保证、抵押和质押的情况下,由债务人就自己的财产设立抵押或质押甚至定金的担保方式。反担保与担保的实质:反担保与担保的实质是一种担保关系。其次,如果原始担保方式为抵押的话,反担保就意味着债务人得担保抵押人(即第三人)在其财产受偿后,其追偿权能得以实现。至于此处适用的反担保方式,我们首先可以排除保证,其余可选择的方式中,抵押为优,如果是质押,除非出质财产的价值与抵押物的价值相当时才近合理,才能保证抵押人就自己的财产替债务人履行义务后可从抵押或出质财产的变价中优先且充分受偿。反担保方式的抵押不直接用于原始担保,但可因债务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特别利害关系,出于双方特殊利益考虑而发生。至于动产质押方式作为反担保也未必完全行不通。当第三人考虑到债务人无可供抵押之物
    2023-06-13
    70人看过
  • 与工程质量保证金区别
    工程质量保证金与质量保修金都是承包人为保证施工合同的履行而进行的一种担保。但质量保证金,是承包人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履行前,交付给建设单位,用以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一般是担保竣工验收前出现的质量问题;而质量保修金是指建设单位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从应付的建设工程款中预留一定的金额用以维修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和保修范围内出现的质量缺陷,主要担保竣工验收后保修期限内的质量问题。一、装修工程质保金是什么质保金是信誉录会员对自己企业信誉的质量保证金。信誉录会员不仅要接受信誉评分、交易评价的监督,同时要接受质量保证金的监督。如果信誉录会员在合作的过程中违反了规则,则需要扣除其相应的质保金作为处罚。有两种不同的含义:其一是指质量保修金,其二是指质量保证金。质量保修金,是由合同双方约定从应付合同价款中预留的,当标的物出现质量问题,需要进行修理时
    2023-06-26
    155人看过
  • 购房别忽略住宅质保书房屋不同部位保修期有别
    购买的房子漏水了,原以为房子还在保修期内,可开发商却说保修期限已过。近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很多消费者不知道房屋有哪些维修项目,也不知道房屋保修期从何算起?■房屋各部位保修期从6个月到5年不等记者询问了不少已经购房和未购房的市民,很多人对房子的“保修期”并不清楚。根据《西安市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西安市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屋的不同“部位”都具有不同的保修期限。从6个月到5年不等。“管道堵塞”国家规定的保修期是6个月;屋面防水是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分别为2个采暖期和供冷期,其余像墙面、顶棚抹灰脱落、电器管线、给排水管道安装等都是2年。根据相关规定,开发商在销售房屋时,要向用户明确保修项目和期限,任何项目的保修期限都不能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保修期限。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房屋的具体保修条款,可在房屋交付使用的时候,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
    2023-04-22
    109人看过
  • 工程质保金保修期是怎么算
    工程质保金的具体含义,实践中有两种不同的理解:一种理解为质量保修金;一种理解为质量保证金。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工程质保金如何缴纳?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的管理有明确规定:首先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其次,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
    2023-07-31
    281人看过
  • 什么是房屋质量保修期
    房屋保修期是指物业开发建设单位在物业交付使用后,对业主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一、房屋质量保修期规定(1)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2)关于保修期的长短,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房地产商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因此房地产商对购房人负有保修责任,但实际真正承担保修工作的是建设工程承包单位,保修期是以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对房地产商承诺的时间为基础的。该条里说的《规定》,是《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注明的《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而该《规定》第六条讲明:
    2023-03-24
    401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合同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的区别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13
      1、依据和性质不同,质量保修期的概念来源于国务院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质量保修期在《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都有最低期限的明确规定,属于强制性规定,当事人约定的保修期不得违反法律规定。质保期来源于建设部、财政部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质保期可由承、发包双方在6个月、12个月、18个月或者是24个月自主约定,而仅仅是规定了约定的质保期不得超过24个月。 2、质保期与保修期的
    • 安装工程质保期限保修期限的区别是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23
      一、依据和性质不同 质量保修期的概念来源于国务院2000年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质量保修期在《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都有最低期限的明确规定,属于强制性规定,当事人约定的保修期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安装工程质保期来源于建设部、财政部2005年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质保期可由承、发包双方在6个月、12个月、18个月或者是24个月自主约定,而仅仅是规定了约定的质保期不得超过24
    • 国家有规定的质保期和保修期的区别是什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1-18
      质保期和保修期的区别如下:1、依据和性质不同质量保修期的概念来源于国务院2000年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质量保修期在《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都有最低期限的明确规定,属于强制性规定,当事人约定的保修期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保修期来源于建设部、财政部2005年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保修期可由承包、发包双方在6个月、12个月、18个月或24个月内自主约定,仅规定的保修期不得超过
    • 质保期和保修期怎么区分?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1-11
      质保期和保修期的区别如下: 1、依据和性质不同; 质量保修期的概念来源于国务院2000年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质量保修期在《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都有最低期限的明确规定,属于强制性规定,当事人约定的保修期不得违反法律规定。质保期来源于建设部、财政部2005年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质保期可由承、发包双方在6个月、12个月、18个月或者是24个月自主约定,而仅仅是规定了约
    • 如何区分质保期和保修期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15
      质保期和保修期的区别如下: 1、依据和性质不同 质量保修期的概念来源于国务院2000年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质量保修期在《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都有最低期限的明确规定,属于强制性规定,当事人约定的保修期不得违反法律规定。质保期来源于建设部、财政部2005年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质保期可由承、发包双方在6个月、12个月、18个月或者是24个月自主约定,而仅仅是规定了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