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合同终止效力律师有什么专业解释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6 15:24:50 447 人看过

保定合同终止效力的解释包括:

1、自然终止,即因保险合同期限届满而终止;

2、因保险人完全履行赔偿或给付义务而终止,保险人已经履行赔偿或给付全部保险金义务后,如无特别约定,保险合同即告终止;

3、因保险标的全部灭失而终止,由于非保险事故发生,造成保险标的灭失,保险标的实际已不存在,保险合同自然终止。

一、保险合同终止是什么

保险合同终止指成立后因法定或者约定原因消除合同确定的关系,法律效力完全消失的事实。保险合同终止的主要原因是合同期限届满、履行完毕、主体消灭等法律或约定原因,结果是合同权利义务的消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的,投保人可以自保险人赔偿之日起三十日内终止合同;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也可以终止合同,但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投保人。

二、交通事故车辆定损报废如何赔偿

《保险法》

第二十一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第二十三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三、告知义务范围

在保险法律关系中,投保人和保险人都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两者的告知义务范围有:

1.投保人告知的范围,包括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和确定费率的重要事实。具体合同各有不同,如人身保险中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健康状况、既往病史、家族遗传史等均是重要事实,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的价值、品质、风险状况等就是重要事实。所以重要事实的认定是投保人告知范围的关键。

2.保险人告知范围有两方面:

(1)在保险合同订立时要主动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条款内容,对于免责条款还要进行明确说明。

(2)保险合同约定的条件满足后或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应按合同约定如实履行给付或赔偿义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3日 11: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终止效力相关文章
  • 劳动合同解除后效力终止了吗
    一、劳动合同解除后,并不一定意味着终止劳动合同终止与解除的结果都是劳动关系的结束,双方当事人之间相对于该劳动合同而形成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应随之消灭。两者的区别在于:1、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劳动合同的提前终止;2、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不同。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可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借此约束用人单位的解雇行为,稳定劳动关系,也就是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双方协商解除和用人单位非因劳动者过错单方解除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二、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有三种1、预告解除:即劳动者履行预告程序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
    2023-03-04
    152人看过
  •  合同终止与解除的定义及解释
    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合同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基于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二者的效力不同,合同终止使合同关系消灭,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终止。二者适用的范围也不同,合同终止适用于合同关系消灭的情况,合同解除适用于合同关系终止的情况。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合同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基于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二)二者的效力不同。(三)二者适用的范围不同。2. 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的效力差异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在法律上具有相同的法律效果,即都使合同关系自始消灭。但是,两者还是存在一定的区别。首先,合同终止是指合同关系因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而自
    2023-08-18
    317人看过
  • 聘请辽宁合同终止效力律师注意事项有哪些
    1、律师费收取方式由于存在许多主、客观的影响因素致使办案难度较大,工作量大,办案周期长,因此不适合按标的收费。律师尽量按小时收费或协商收费。患方律师协商收费要注意尽量避免风险代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委托代理内容一般分为协商、一审、二审及执行。2、签订《代为聘请专家辅助人合同》当事人要求代为聘请专家辅助人的,律师事务所可接受委托签订相关合同。3、风险告知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开庭次数多、审理周期长,医学问题比较复杂、工作量大、难度大;加之各种人为因素影响因而诉讼风险难以预料。同时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法律适用不具体明确,难以准确预测案件结果,诉讼成本相对较高。律师在受理案件时应当充分履行风险告知义务。一、合同效力终止的情况1、自然终止自然终止是指因保险合同期限届满而终止。这是保险合同终止的最普遍、最基本的原因。2、因保险人完全履行赔偿或给付义务而终止这一情况是指保险人已经履行赔偿或给付全部保险金
    2023-03-27
    439人看过
  • 保定合同终止法律问题解答
    保定合同终止律师的专业解释是:1、保险合同期限届满自然终止;2、因保险人完全履行赔偿或支付义务而终止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支付全部保险金义务后,保险合同终止;3、因合同主体行使合同终止权而终止,合同主体在合同履行期间行使终止合同的权利;4、因保险标的全部灭失而终止,因非保险事故导致保险标的灭失,保险标的实际不存在,保险合同自然终止。合同终止的效力体现1、合同权利义务消灭,未履行的合同义务不再履行。2、合同附随义务发生,并进入履行阶段。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作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4、合同终止后,当事人的特定权利和合同的特定条款仍然有效。合同中的结算和清理条款仍然有效;当事人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不因合同终止而消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七条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2023-07-16
    384人看过
  • 如何终止效力待定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的解除也就是撤销,相对人撤销这类合同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撤销的意思表示必须法定代理人追认之前作出的,对于法定代理人已经追认的合同相对人不得撤销。(2)只有善意的相对人才可以作出撤销合同的行为。(3)相对人作出撤销的意思表示时,应当用通知的方式作出,任何默示的方式都不构成对此类合同的撤销。《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何为效力待定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成立以后,因存在不足以认定合同无效的瑕疵,致使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在一段合理的时间内合同效力暂不确定,由有
    2023-07-05
    426人看过
  • 合同终止后的法律效力是什么?合同终止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合同终止后的法律效力是什么?合同终止后的法律效力应注意什么。合同变更、终止后,原合同失效。其中,如果合同发生变更,变更程序完成的时间也是新的债权债务关系产生的时间2。合同变更后,其效力仅限于未来,不具有追溯效力;合同终止的效力。除非双方事先同意,否则不存在追溯问题。当然,对于合同解除的效力是否具有溯及力,仍有不同的看法。但是,我们认为,除非双方同意,否则合同的终止不应具有追溯效力。因为终止合同的目的是建立有效的合同。如果合同不成立,就不存在终止的问题。如果确认合同的解除具有追溯效力,则实际上确认被解除的合同从一开始就没有成立。这是自相矛盾的。本合同的变更和终止不影响本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也不影响双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因此,如果合同变更和解除后一方遭受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责任,但根据法律或合同可以免除责任的除外解除合同的注意事项解除合同应注意的几个问题:1。合同解除一般只适用
    2023-05-07
    310人看过
  • 终止法律服务合同的效力有哪些?
    终止法律服务合同的效力有在于当事人之间的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消灭,合同各方当事人不再受合同关系的束缚。另外,合同终止还具有以下法律效果:(一)依附于主合同的从合同消灭。如担保合同关系应于主合同终止后消灭。(二)当事人应依法承担后合同义务。所谓后合同义务,是指在合同终止后,当事人依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应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三)在因一方当事人违约而引起合同终止的情况下,对方当事人仍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一、合同终止的情形(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3)债务相互抵销;(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部分或全部终止);(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7)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解除,解除包括单方解除和
    2023-04-11
    204人看过
  • 合同终止告知函的法律效力
    一、合同终止告知函的法律效力合同终止告知函的法律效力是如下:1.依附于主合同的从合同消灭。如担保合同关系应于主合同终止后消灭。2.当事人应依法承担后合同义务。所谓后合同义务,是指在合同终止后,当事人依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应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3.在因一方当事人违约而引起合同终止的情况下,对方当事人仍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二、合同终止通知函的内容是什么合同终止通知函的内容是如下:1.合同的主要内容;2.合同的履行情况;3.终止事由;4.合同终止后的结算和清理事项;5.合同终止期限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三、合同终止的通知可以撤销吗合同终止的通知一般不可以撤销。
    2023-04-26
    299人看过
  • 竞业禁止条款的效力终止。有什么限制吗
    如果竞业禁止条款的效力终止,双方不再受竞业限制协议的法律约束什么是竞业限制竞业限制的定义竞业限制是雇主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知识产权所有权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适用于负责保守雇主商业秘密的员工,即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的一段时间内,雇员不得在生产类似产品、经营类似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工作,也不得生产类似产品或经营与原单位竞争的类似业务。期限由双方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两年。竞业禁止条款是劳动合同中的延迟生效条款,即在劳动合同其他条款的法律约束力终止后,该条款将生效竞业禁止的对象竞业禁止的人员仅限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对用人单位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不得针对企业全体员工竞业禁止范围竞业禁止范围由企业和劳动者协商确定。但是,竞业禁止协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原则上,竞业禁止的区域性谈判应限于能够与业主形成实际竞争关系的区域;竞业限制的用工范围仅限于与原企业竞争的企业,这
    2023-05-07
    213人看过
  • 国家赔偿专业律师司法解释什么?
    国家赔偿专业律师司法解释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几个问题的解释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赔偿法)第十七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依照刑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和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对起诉后经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并已执行的上列人员,有权依法取得赔偿。判决确定前被羁押的日期依法不予赔偿。二、依照赔偿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适用刑事赔偿程序予以赔偿:(一)错误实施司法拘留、罚款的;(二)实施赔偿法第十五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行为的;(三)实施赔偿法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行为的。人民法院审理的民
    2023-06-03
    386人看过
  • 工程施工合同终止协议范本,合同终止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一、工程施工合同终止协议范本终止协议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点)共同签定的_______________号协议于____年__月__日期满。由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提前或如期)终止该协议,订立如下条款:1、甲、乙双方同意终止______________号协议。2、协议期间,乙方进口入甲方工厂的不作价设备,价值______万港元;作价设备,价值______万港元;借用设备,价值______万港元;总值______万港元(详见设备清单),该设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3-06-09
    284人看过
  • 保证人死亡后保证合同效力终止吗
    同借款合同一样,保证合同也具有很强的人身性,保证人死亡后,合同效力应该不终止。保证本质上是人保,即以保证人信誉作担保。信誉又是由什么组成的呢?它应该包括财产、社会关系、社会背景等等,而首当其冲的应该还是财产。实践中,保证合同保证主合同目的的顺利实现主要也是依靠保证人的财产。也就是说,如果保证人无财产作基础,一旦主合同债务人无法履行合同义务,主合同债权人将面临债权实现的困难,所以,保证人死亡后,其信誉仍在,应该以其信誉对主合同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既然信誉还在,那保证合同的效力就应该不受影响。《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五条【主合同变更对保证责任影响】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
    2023-06-15
    365人看过
  • 租房合同终止说明法律效力消灭吗?
    租房合同终止并一定属于法律效力消灭,如果租户合同终止了当事人双权利义务终止,对于违约终止的合同里一般都有关于违约金和违约责任,如果合同没到期提前走将视为违约。根据规定合同一经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就发生了权利、义务关系,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未按合同履行义务,就要依照合同或法律承担违约责任。一、附期限合同中的期限与履行期限的关系与区别附期限合同中的期限是对合同生效或失效的时间约定,而履行期限是对履行合同义务的规定,并不是对合同效力的规定。附生效期限合同的期限尚未到来时,合同没有生效,当事人不能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并没有产生;但当所附期限一到,合同便产生法律效力,在当事人之间发生权利义务关系,当事人都应当受到合同的拘束。因此,附生效期限合同中,履行期限是以所附期限到来为必要条件,所附期限尚未到来之前,履行义务并不存在,债权人不能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就是说,履行期
    2023-06-21
    326人看过
  • 主合同提前终止保证合同有效吗
    主合同提前终止,如果在保证期限内的,保证合同有效,超过保证期限的,保证合同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债权债务终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第六百九十三条【保证责任免除】一般保证的债权
    2023-03-22
    306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终止的效力体现: (一)合同权利义务消灭,未履行的合同义务不再履行。 (二)合同附随义务发生,并进入履行阶段。 (三)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作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四)合同终止后,当事人的... 更多>

    #合同终止效力
    相关咨询
    • 合同终止效力怎么判? 律师鉴定解释有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09
      保定合同终止效力的解释包括: 1、自然终止,即因保险合同期限届满而终止; 2、因保险人完全履行赔偿或给付义务而终止,保险人已经履行赔偿或给付全部保险金义务后,如无特别约定,保险合同即告终止; 3、因保险标的全部灭失而终止,由于非保险事故发生,造成保险标的灭失,保险标的实际已不存在,保险合同自然终止。
    • 保险合同效力终止有什么条件?保险合同效力终止后能复效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07
      一、保险合同效力终止有哪些条件 保险合同的终止是指保险合同生效后,基于某种原因而发生效力中止。长期人身保险具有投资和储蓄功能,投保人可以分期交付保险费。在投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险费以后,如未能按期交付后续保费,且逾期达到一定期间,即可导致保险合同效力的中止。 我国保险法第58条规定: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超过规定的期限60日未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
    • 合同解除终止的效力是什么?合同终止有哪些法律特征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13
      俗话说的好“计划赶不上变化”,这句说实际上是表达了世界上的事情都是变幻莫测,我们永远不知道下一秒,将会发生什么?由于无法预料未来将要发生的事,但是我们可以了解到变化的情形。那么,签署了合同,一方想要终止合同,合同解除终止的效力是什么?合同终止有哪些法律特征?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刘威律师解析。 一、合同解除终止的效力和情形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简称为合同的终止,又称合同的消灭,是指合同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
    • 保定律师事务所合同终止效力如何?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9-11
      保定合同终止效力律师一般会给出的专业解释包括: 1、自然终止,是因保险合同期限届满而终止; 2、因保险人完全履行赔偿或给付义务而终止; 3、因保险标的全部灭失而终止,即由于非保险事故发生,造成保险标的灭失,保险标的实际已不存在,保险合同自然终止。
    • 服务期解除合同有终止法律效力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2-16
      约定服务期后在服务期内解除合同是违约的。但具备解除的条件时,解除合同不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