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害生命健康权赔偿标准
侵害生命健康权赔偿标准大致如下:
1.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收入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倍。
2.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是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10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3.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二、生命健康权的具体权利
公民生命健康权生命权、健康权。生命权是公民维护其生命安全利益的权力,主要表现为生命安全维护权,当他人非法侵害自身生命安全时,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司法保护。凡致人死亡的非法行为均属侵害生命权的行为。健康权是公民维护其身体健康即生理机能正常运行。
三、健康权的法律特征
健康权有如下法律特征:
1.健康权和身体权的客体即健康和身体的区分,在于身体系肉体之构造,健康则系生理之机能,二者的区分是明显的。
当然,健康一般是通过身体构造的完整性而实现,但是健康的损害不是完整性的破坏,而是生理机能发挥的完善性的破坏,因此,当人体的肉体构造遭到损害,进而损害健康时,损害的是生理机能的正常运作和功能的完善发挥,因而应认定为健康的损害,而不是身体权的损害。
2.健康权以维持人体的正常生命活动为根本利益,但不是以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价值为客体。
健康权所体现的根本利益,在于维护人体机能的完善性,进而维持人体的正常生命活动。尽管生命和健康紧密相连,但它们却不是一个概念。
-
公民生命健康权侵害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162人看过
-
生命健康权分生命权和健康权吗?
258人看过
-
生命健康权分健康权和生命权吗?
303人看过
-
侵害生命健康权都有哪些行为
216人看过
-
侵犯他人生命权、健康权致身体损害或死亡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76人看过
-
侵害生命权健康权会引发怎样的纠纷
321人看过
-
《》第119条侵害生命健康权的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0第一百一十九条【侵害生命健康权的民事责任】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相关法规]
-
生命健康权分健康权和生命权吗贵州在线咨询 2023-01-14生命健康权分生命权和健康权。生命健康权是公民享有的最基本的人权。生命权是指公民生命不被非法剥夺的权利,健康权是指公民的身体健康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
-
健康权侵权包括生命权和健康权吗?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1-19生命健康权纠纷是侵权纠纷。 侵害民事权益的,都要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等,因此,生命权健康权纠纷是侵权纠纷。
-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人身健康权、生命健康权受到侵害时,如何处理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1-24赔偿损失,人身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人身损害赔偿的权利主体是自然人,客体是身体健康权或生命权,赔偿的方式是财产赔偿,赔偿的义务人是致人损害的致害方。所谓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就是指因侵害自然人的身体健康权或生命权而提起诉讼的案件。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是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
-
侵犯生命健康权怎么维权陕西在线咨询 2022-04-19收集到相关证据后,即可向法院提起诉;公民的健康权受法律保护,当公民的健康权受到侵犯时,既可以要求致害人就医疗费等费用进行赔偿,也可以要求致害人给予精神上的抚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自然人因健康权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第8条第2款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