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为出口企业,所销货物以外币结算。业务收支以外币为主,公司选定以外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在计算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时,该公司不知道应当如何确定计税收入。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按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其销售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纳税人应在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1年内不得变更。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上,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应当区分以下四种情况分别处理。第一,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折合计算。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预缴。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最后一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所得税额。第二,汇算清缴期间多退少补税款的折合计算。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对企业年度终了汇算清缴期间,对已经按照月度或者季度预缴税款的,不再重新折合计算,只就该纳税年度内未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部分,按照纳税年度最后一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补缴或者应退的税款。第三,税务机关查出的多计或少计税款的折合计算。属于税务机关检查确认的企业少计或者多计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应当按照检查确认补税或者退税时的上一个月最后一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将少计或者多计的所得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再计算应补缴或者应退的税款。第四,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税款的折合计算。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由此可见,清算所得应当以实际经营终止之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所得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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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电力产品如何确定增值税计税销售额?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12电力产品增值税的计税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电力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价外费用是指纳税人销售电力产品在目录电价或上网电价之外向购买方收取的各种性质的费用。供电企业收取的电费保证金,凡逾期(超过合同约定时间)未退还的,一律并入价外费用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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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计算房产税时该怎样确认计税基数北京在线咨询 2023-05-10一、计算方式: 1、从价计征 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 1.2% 2、从租计征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 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