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饭店就餐时金项链遭抢起诉店家被驳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5 10:02:25 116 人看过

晋女士与家人在饭店就餐时,脖子上的金项链被人当众抢走。她随后以饭店没有尽到安保义务为由起诉索赔4300余元损失。近日,丰台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她的起诉。

晋女士诉称,今年7月23日下午2时许,他们一家五口到丰台区一家饭店吃饭时,一名男子进去将她戴在脖子上的金项链抢走,后坐摩托车逃走,她的女婿追出去两个红绿灯也没追上。晋女士认为,犯罪分子出门时没有被阻挡和追赶,饭店里没有安摄像头,也没有保安人员,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要求饭店赔偿损失4331.8元。

开庭时,饭店称餐厅内贴有随身物品保管好的警示牌。嫌疑人进饭店时,迎宾人员以为是去吃饭的就没拦。事发非常突然,嫌疑人跑出去后,副经理追了出去,并让服务员报警,已尽职尽责。

法院审理后认为,饭店在餐厅内部张贴有警示牌,尽到了必要的提示和告知义务。抢夺事件发生后,饭店副经理主动帮忙追赶嫌疑人,服务员也在第一时间报警,尽到了职责和安全保障义务,晋女士的损失不应由饭店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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