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指定管辖的案件不需要重新立案,但审判期间重新计算。在刑事诉讼法实践中,有两种方式处理分歧后指定管辖的案件
首先,侦查终结后,移送犯罪地或者犯罪嫌疑人住所地公安机关,移送相应的检察机关起诉。p>其次,指定立案的公安机关要求其上级公安机关与市中级法院协商后,中级法院指定市基层法院管辖,通知中级法院对应的市检察院,市检察院再通知相应的基层检察院。管辖不明的案件,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例如,刑事案件发生在两个人民法院管辖权的交接处,两个人民法院管辖权的行政区划没有确切的界限,犯罪地点无法确定,造成管辖权竞合或相互推诿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应由争议各方在审判期限内协商解决;协调不成的,由争议人民法院逐级报告上级普通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上级人民法院指定变更管辖的。在实践中,有时会出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不适宜行使管辖权的情况,包括院长需要回避的案件,以及因严重干扰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而不能很好地行使管辖权的案件。在这种情况下,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19条规定,如果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指定管辖的决定,应当分别送交指定的人民法院和其他有关人民法院。原受理的人民法院收到上级人民法院指定其他人民法院管辖公诉案件的决定书后,不再行使管辖权,应当书面通知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退还全部案卷,书面通知当事人;自诉案件应当将全部案卷移送指定管辖的人民法院,行政法中的指定管辖是指上级行政机关决定指定下级行政机关对行政处罚行使管辖权。事实上,指定管辖权也赋予行政机关一定的处罚管辖权自由裁量权,以适应各种复杂的处罚情况
对于指定管辖权的案件,重新计算审理期限,并提交指定法院审理和管辖。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我们还提供在线律师咨询服务。欢迎您参加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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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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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管辖的民事法规定司法解释西藏在线咨询 2021-08-16依照民事诉讼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发生管辖权争议的两个人民法院因协商不成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时,如双方为同属一个地、市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由该地、市的中级人民法院及时指定管辖;同属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两个人民法院,由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及时指定管辖;如双方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协商不成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及时指定管辖。依前款规定报请上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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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请求法院指定管辖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02根据法律规定,指定管辖有以下几种情况: 1、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认为移送的案件按法律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依法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2、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特殊原因包括法律上的原因(如审判人员全部被申请回避)和事实上的原因(如自然灾害等)。 3、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报请他们的共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如双方为同属一个地、市辖区的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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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管辖如何提起重庆在线咨询 2023-04-12一、指定管辖的提起 指定管辖是指上级法院依照法律规定,指定其辖区内的下级法院对某一具体案件行使管辖权。根据我国民诉法的有关规定,指定管辖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民诉法第37条第一款之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这里的特殊原因既包括某些法律上的原因,如全体审判人员被当事人申请回避,也包括某些事实上的原因,如因战争、地震、水灾等使该地区的人民法院无法行使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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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管辖和指定管辖的情形辽宁在线咨询 2021-10-28(一)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所谓特殊原因,包括实际和法律原因。事实上,如果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遇到不可抗力的原因,即地震、洪水等。,不能行使管辖权;法律原因,如被诉法院的法官,因当事人申请回避或者法官自行回避,不能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上述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法院在其辖区内指定其他合适的人民法院管辖。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经双方协商未能解决所谓的争议,包括相互推诿或争夺。一般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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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管辖与指定管辖的区别有哪些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9-13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可见,移送管辖的前提是受理案件的法院发现自己没有管辖权。 指定管辖是指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指定管辖本来是有管辖权的,只是因为一些特殊原因,例如案件一方当事人是该法院原先的院长,导致该法院所有法官都需要回避,出现无人可审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