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同居关系时子女抚养费纠纷的诉讼流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2 08:35:31 408 人看过

(一)原告起诉。

(二)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三)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四)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五)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六)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七)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八)判决宣告。

事实上,无论双方是同居关系还是受法律保护的夫妻关系,原则上都跟子女的抚养费标准没有任何关系,在确定子女抚养费标准的时候,不能跟其他的家庭相互攀比的,因为每一家庭的实际情况都不一样。法律并未规定,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必须高于婚生子女。

解除同居关系,子女抚养费如何解决

解除同居关系的男女双方,因财产或者子女抚养而引起纠纷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非婚生子女的享有婚生子女同等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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