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的债权债务可以直接抵消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20:40:41 317 人看过

对于双方的债权是否可以直接抵消还需要看是否具备相关的条件,如果不具备的话是抵消不了的。

1、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

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为双方行使抵消的前提条件。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其中任何一个债为不法,均不得主张抵消。

2、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

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如允许抵消,则不免使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目的难以实现。用以抵销的通常是同种类的货币或者十五。如果种类相同而品质不同,用品质较高者与品质较差者抵消时,对于被抵消人并无不利,应当允许。如果一方或者双方的债权标的物为特定物,原则上不允许抵消,尤其是以种类物债权抵销特定物债权时,更不允许。

3、必须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抵消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应自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始得为抵消,债务未到清偿期,债权人尚不能请求履行,因而不能以自己的债权用作抵消,否则等于强令债务人期前清偿。

如果清偿期限利益系为债务人而设时,原则上债务人得提前清偿,此时债务人主张以自己的未届清偿期的债务与对方当事人已届清偿期的债务抵消,可认为其放弃期限利益,应允许抵消。

4、双方适用抵消的债务是能抵消的债务

不得用于抵消的债务,大致有如下几种:

性质上不得抵消。例如不作为债务、提供劳务的债务以及抚恤金、退休金、抚养费等与人身不可分离的债务。

法律规定不得抵消。如:禁止强制执行的债务保留被执行人的生活必需品;因故意侵权行为所发生的债务,此种债务如允许抵消,有违公序良俗;约定应向第三人为给付的债务。

当事人特别约定不得抵消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5日 07: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抚养费相关文章
  • 债权人可以直接上门要债吗
    可以,但必须采取合法的手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一、民间借贷不还的后果是什么民间借贷不还的后果是:可能会被债权人起诉,然后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民间借贷若借款人不还款的话,出借人有权将借款人告上法庭,如果证据充分,即使借款人不出庭,法院也可以判决承担还款义务,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法院可以冻结、拍卖、变卖借款人的财产以偿还判决书确定的民间借贷欠下的资金。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的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二、3万元一年利息6000利率多少民间借贷利率在36%之内都是合法的。根据2015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
    2023-06-28
    208人看过
  • 次债务人是否可以直接向债权人偿还债务?
    次债务人直接偿还债权人有效。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什么是次债务人,次债务人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一、什么是次债务人次债务人是指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民法理论上通常所称的第三人。代位权诉讼涉及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两个法律关系,需要考虑债权人、债务人、次债务人三方当事人的利益保护问题。次债务人的债务清偿能力具备与否,不影响债权人代位向次债务人行使清偿债务的权利,只要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即可。代位权制度的设立目的即在于拓展债权人债权实现的责任财产范围,充实债权人一般担保的实力,使得在债务人既不清偿到期债务而又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情形下,债权人代位行使权利,使所受到的损害得以补救。二、次债务人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最高
    2023-07-10
    128人看过
  • 如何让债权债务就可以抵消?
    债权债务可以抵销的情况:1、必须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抵消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应自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始得为抵消,债务未到清偿期,债权人尚不能请求履行。2、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如允许抵消,则不免使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目的难以实现。债权债务抵消的要件1、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为双方行使抵消的前提条件。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其中任何一个债为不法,均不得主张抵消。2、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如允许抵消,则不免使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目的难以实现。用以抵销的通常是同种类的货币或者实物。如果种类相同而品质不同,用品质较高者与品质较差者抵消时,对于被抵消人并无不利,应当允许。如果一方或者双方的债权标的物为特定物,原则上不允许抵消,尤其是以种类物债权抵
    2023-07-28
    73人看过
  • 婚内的债务可以直接约定吗?
    婚内债务可以直接约定的情况如下:1、婚前个人债务可以通过约定而使之成为夫妻共同债务一样,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共同生活所负的共同债务也可以约定为个人债务;2、这种约定不得以逃避债务为目的,否则该约定是无效的;3、夫妻将共同债务约定为个人债务的效力只对夫妻双方内部而言,该约定不能对抗第三人,除非有证据证明第三人明知或同意该约定,如果有证据证明第三人明知或同意该约定,夫妻仍应就该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婚内债务约定协议有效吗1、双方签订的婚内债务协议是有效的,在民法典中有规定夫妻双方可以通过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的方式来约定婚内所得财产或者是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共同、部分各自所有。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
    2023-07-21
    166人看过
  • 法院是否可以直接认可以物抵债的方式来解决债务问题?
    法院可以强制以物抵债。强制以物抵债一般是指,金钱债权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的财产无法拍卖或变卖的,经申请执行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将该项财产作价后交付给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强制以物抵债具有很强的强制性,不管被执行人是否同意,只要申请人同意接受抵债物,符合规定的,人民法院都可把被执行人的财产裁定交付给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以物抵债的范围第九条银行采取各种有效手段清收后仍然未能以货币形式受偿的债务,方可接受以物抵债。但根据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办理以物抵债的,不受本条限制。第十条抵偿债务的财产应当是归债务人所有或者债务人依法享有处分权、并且具有较强流通变现能力的财产。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有价证券,如汇票、本票、支票、提单、股票和债券等;2、房屋或者其他地上建筑物;3、剩余使用年限在20年以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4、交通运输工具;5、生产设备和办公设备;6、原材料和产成品;7、其他具有较强变现能力
    2023-07-08
    446人看过
  • 双方互负债务的抵消的规定
    抵消,是指双方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以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抵消依其产生的根据不同,可分为法定抵消与合意抵消两种。法定抵消由法律规定其构成要件,当要件具备时,依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抵消的效力。依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抵消效力的权利,称为抵消权,属于形成权。合意抵消是指按照当事人双方的合意所为的抵消。它重视当事人的意思自由,可不受法律规定的构成要件的限制。当事人订立的这种合同叫做抵消合同,其成立应依民法关于意思表示的一般规定。抵消合同的效力是消灭当事人之间同等数额之内的合同关系。一、法定抵消的条件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2、双方互负债务,必须其给付种类、品质相同3、必须是自动债权已届清偿期4、依债的性质可以抵消二、不得抵消的情况1、主动债权(即行使抵消权一方的债权)超过诉讼时效的,其债权人不得主张抵消。但被动债权(即行使抵消权一
    2023-06-09
    268人看过
  • 离婚时债务可以一方直接负责吗
    离婚时一方自愿承担债务是可以的。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因此双方可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离婚后一切债务由一方承担,但是该约定不能对抗第三人。也就是不能夫妻都约定不还,正常情况下夫妻离婚,债务应该共同承担,如果对于债务的承担有争议,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财产划分。一、离婚协议书起法律效应吗离婚协议是夫妻离婚时,对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问题,协商一致后形成的书面约定。离婚协议中需要写明结婚登记日期、登记机关及离婚原因,并对自愿离婚、财产分割及孩子抚养问题约定清楚。离婚协议是夫妻之间的内部约定,经登记机关备案后生效,对男女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离婚后,双方需要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如果双方没有离婚的,协议不生效,任何一方均可反悔。离婚协议和法院做出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是不同的。如果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另一方只能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对方承担相应责任。经法院审理判决
    2023-03-20
    295人看过
  • 房子可直接抵押给债权人吗
    房子可直接抵押给债权人。这个时候双方需要签订协议书,这个协议书需要双方协商之后才能够确定,一般双方签字之后即可生效。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一、房屋抵押合同的法律效力房屋抵押合同在当事人就抵押事项达成合意时成立,但并不立即生效。只有待到办理抵押登记时,合同方生效。房屋抵押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指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约定设立的抵押权的成立,在合同生效前,它虽由合同约定,但只是一种可能性,并不实际存在,只有在办理抵押登记之后,抵押权才从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规定,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三百九十五条同时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房产证在银行抵押可以做公证吗房
    2023-02-16
    143人看过
  • 不经拍卖直接以物抵债可以吗
    经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同意,可以不经拍卖、变卖,直接将被执行人的财产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对剩余债务,被执行人应当继续清偿,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其抵债。一、终审判决后对方不给钱怎么办法院判决赔偿后对方不赔的处理方法有:1.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3.如果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会产生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4.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5.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
    2023-06-23
    294人看过
  • 对于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债权人可以直接将标的物提存吗?
    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存放标的物。债务人依法拍卖标的物或者标的物,变卖所得价款交付存款部门时,存款成立。存款成立的,视为债务人已在存款范围内交付标的物。存款是指债权人因债权人原因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标的物交给存款机关,消除债务的制度。交付合同标的物的债务人是存款人;债权人是存款人;交付的标的物是存款人;国家设立并保管存款的机关是存款人。随着存款制度的建立,债务人可以及时结清债务关系,避免延迟履行的新债务,有利于保护债务人的利益。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是指什么意思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是指由于法律规定的原因债务人难以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债务人将标的物交给提存部门而消灭债务的制度。提存是一种履行的替代。提存的意义,可使债务人将无法交付债权人的标的物交付提存部门,消灭债权债务关系,从而免除债务人为债务履行的困扰,为保护债务人的利益提供了一项行之有效的措施。提存申请人应当填写公证申
    2023-08-08
    493人看过
  • 可以用人身损害赔偿直接抵偿债务吗
    受害人不能直接用人身损害赔偿抵偿债务,受害人取得人身伤害赔偿后,可以用人身伤害赔偿款项偿还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债务法定抵销】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第五百六十九条【债务约定抵销】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一、人身损害赔偿需注意的问题第一、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都可以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第二、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如果因第三人侵权(如犯罪
    2023-03-20
    279人看过
  • 有抵押权如何以物抵债,被执行人的财产可不可以直接抵债
    一、有抵押权如何以物抵债有抵押权以物抵债的方式主要通过以下两种:1.协议抵债。经银行与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协商同意,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以其拥有所有权或处置权的资产作价,偿还银行债权。2.法院、仲裁机构裁决抵债。通过诉讼或仲裁程序,由终结的裁决文书确定将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拥有所有权或处置权的资产,抵偿银行债权。诉讼程序和仲裁程序中的和解,参照协议抵债处理。二、被执行人的财产可不可以直接抵债被执行人的财产可以直接抵债,但是需要在特定情形下。在以下两种情况中,被执行人的财产可以不进行拍卖或者变卖,直接交由申请执行人以物抵债。第一种情况是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双方都同意,且不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第二种情况是财产无法进行拍卖或者变卖,且不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申请人单方同意即可实施。另外,当申请人或被执行人不同意以物抵债,抑或存在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社会公共
    2023-05-06
    157人看过
  • 被执行人的财产可以直接抵债吗
    被执行人的财产可不可以直接抵债《解释》第四百九十一条规定,“经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同意,且不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可以不经拍卖、变卖,直接将被执行人的财产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对剩余债务,被执行人应当继续清偿。”第四百九十二条规定,“被执行人的财产无法拍卖或者变卖的,经申请执行人同意,且不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可以将该项财产作价后交付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或者交付申请执行人管理;申请执行人拒绝接收或者管理的,退回被执行人。”新出台的规定意味着在以下两种情况中,被执行人的财产可以不进行拍卖或者变卖,直接交由申请执行人以物抵债。第一种情况是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双方都同意,且不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第二种情况是财产无法进行拍卖或者变卖,且不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申请人单方同意即可实施。另外,当申请人或被执行人不同意
    2023-06-23
    138人看过
  •  "双方债务抵消已到清偿期"
    具有相互抵消的作用,债务双方均已届清偿期时,才可以进行抵消。在债务未到清偿期的情况下,债权人尚不能请求履行,因此不能用自己的债权作为抵消,否则就等于要求债务人在到期日前清偿。如果清偿期限关系系为债务人而设时,原则上债务人得提前清偿,此时债务人主张以自己的未届清偿期的债务与对方当事人已届清偿期的债务抵消,可认为其放弃债权利益,应允许抵消。具有相互抵消的作用,债务双方均已届清偿期时,才可以进行抵消。在债务未到清偿期的情况下,债权人尚不能请求履行,因此不能用自己的债权作为抵消,否则就等于要求债务人在到期日前清偿。如果清偿期限利益系为债务人而设时,原则上债务人得提前清偿,此时债务人主张以自己的未届清偿期的债务与对方当事人已届清偿期的债务抵消,可认为其放弃期限利益,应允许抵消。 债 务 清 偿 期 与 抵 消 权 : 债 权 人 如 何 行 使 抵 消 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
    2023-09-23
    410人看过
换一批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抚养费
    词条

    孩子抚养费的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 更多>

    #抚养费
    相关咨询
    • 借条可以抵消双方的债权债务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08
      双方的债权债务能否直接抵消,应视情况而定。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明确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 三角债务债权可以抵消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2-24
      可以协商一致抵消。“三角债”是人们对企业之间超过托收承付期或约定付款期应当付而未付的拖欠货款的俗称,是企业之间拖欠货款所形成的连锁债务关系。通常由甲企业欠乙企业的债,乙企业欠丙企业的债,丙企业又欠甲企业的债以及与此类似的债务关系构成。是一种无秩的开放的债务链。
    • 债务可以抵销吗债务可以抵消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2-22
      可以。抵消的要件有以下:1、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互享债权。2、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3、须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4、双方适用抵消的债务是能抵消的债务。不得用于抵消的债务,大致有如下几种:(a)性质上不能抵消。比如不作为债务、提供劳务的债务、养老金、养老金、抚养费等与人身不可分割的债务。b)法律规定不得抵消。例如:禁止强制执行的债务(保留被执行人的生活必需品);故意侵权造成的债务,
    • 双方可以约定到期不还款直接以抵押物抵债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14
      我国法律不承认流押条款,因此该约定不能产生请求权的效力,不能以此申请变更物权。债务到期后不能归还的,应当对财产进行评估,根据评估价值对债权进行担保,超过部分归抵押人所有。
    • 双方债权债务抵消有什么条件呢?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3-28
      必须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抵消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应自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始得为抵消,债务未到清偿期,债权人尚不能请求履行,因而不能以自己的债权用作抵消,否则等于强令债务人期前清偿。 如果清偿期限利益系为债务人而设时,原则上债务人得提前清偿,此时债务人主张以自己的未届清偿期的债务与对方当事人已届清偿期的债务抵消,可认为其放弃期限利益,应允许抵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