徇私舞弊和滥用职权的区别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8 14:06:19 374 人看过

两者主要具有以下区别:

(一)犯罪客体的区别

滥用职权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正当性,玩忽职守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勤政性。

(二)犯罪客观方面的区别

1、行为性质的区别。滥用职权罪在客观方面的本质属性是对职权的“滥用”。

这种“滥用”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形:一是超越职权的滥用,即行为人超越法定权力范围,违法决定无权决定的事项、擅自处理无权处理的事务;二是违法行使职权的滥用,即行为人违反法定办事程序,胡作非为,随心所欲地违法处理公务。

玩忽职守罪在客观方面的本质属性是对职守的“玩忽”。

这种“玩忽”行为,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形:一是不履行职责,即行为人严重不负责任,对法定职责义务,该为而不为,放弃职守、擅离岗位;二是不认真履行职责,即行为人严重不负责任,对法定职责义务,敷衍塞责。

2、行为方式的区别。从行为方式上讲,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都既可以由作为构成,也可以由不作为构成,只是行为的主要方式有所区别,即滥用职权罪主要表现为作为,玩忽职守罪多数表现为不作为。

3、结果要件的区别。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滥用职权造成死亡1人,或者重伤2人、轻伤5人以上即可立案;玩忽职守除造成死亡1人以外,重伤要3人、轻伤10人以上才能立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08: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履行职责相关文章
  • 徇私罪的区别:枉法与舞弊
    徇私舞弊与徇私枉法两种罪名都是一个特殊的主体,它们的表现形式都表现为徇私枉法,都是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徇私舞弊罪和徇私枉法罪的区别:一、主体的不同;二、客观的行为不同;三、徇私舞弊侵犯的直接客体是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活动。玩忽职守与徇私枉法罪的区别是什么1、主观故意不同。徇私枉法罪是故意犯罪;玩忽职守罪是过失犯罪。2、犯罪主体不同。徇私枉法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而玩忽职守罪的主体是只要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即可。3、行为方式不同。徇私枉法罪是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而玩忽职守罪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
    2023-07-19
    206人看过
  • 单位牟取不正当利益是“徇私舞弊”还是“滥用职权”?
    我国刑法中规定的“徇私”类渎职犯罪共16个条文18个罪名。但对于“徇私”的概念,《刑法》条文和两高司法解释中都没有明确界定,致使在司法实践中检法两家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常常会出现分歧。特别是在处理为单位牟取不正当利益的定罪时,法院两家分歧尤为突出。一种意见认为,1996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徇私舞弊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曾规定徇私舞弊的“私”包括为牟取单位或小集体不正当利益,因此,“徇私”不仅包括徇个人私情、私利,还包括徇单位之私、徇小团体、小集体之私。为单位牟取不正当利益应以徇私舞弊论处。另一种意见认为,个人与单位不同,而且所在单位本身的性质就是追求利润,因而为单位追求利润,牟取利益的行为不宜认为为“徇私”。2003年1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工作座谈会纪要》认为:徇私舞弊型犯罪的“徇私”应理解为徇个人私情、私利;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了本单位的利益实施滥用
    2023-06-11
    125人看过
  • 什么是商检徇私舞弊罪,商检徇私舞弊罪怎么判
    一、商检徇私舞弊罪怎么判?根据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涉嫌在商品检验过程中,为徇私情、私利,对报检的商品采取伪造、变造的手段对商检的单证、印章、标志、封识、质量认证标志等作虚假的证明或者出具不真实的结论,包括将送检的合格商品检验为不合格,或者将不合格检验为合格等行为的,应予立案。如果人民检察院已经立案,以商检徇私舞弊罪起诉到法院,根据我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验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二、什么是商检徇私舞弊罪?商检徇私舞弊罪,是指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故意伪造检验结果的行为。本罪的犯罪构成为:行为人须是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
    2023-02-24
    399人看过
  • 徇私舞弊型渎职罪
    包括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裁判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罪,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放纵走私罪,商检徇私舞弊罪,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一、中国对徇私舞弊抵扣税款罪的量刑标准?中国对徇私舞弊抵扣税款罪的量刑标准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是指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办理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二、徇私舞弊发售发票罪与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区别是什么?徇私舞
    2023-03-06
    183人看过
  • 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含义是什么
    所谓滥用职权,就是指财政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范围或者违背法律授权的宗旨、违反程序行使职权的违法行为。通常表现为擅自处理、决定其无权处理、决定的事项或者自以为是、蛮横无理、随心所欲地作出处理决定。所谓玩忽职守,就是指财政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违法行为。所谓徇私舞弊,就是指财政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贪图钱财、袒护亲友、照顾关系,或者为其他私情私利而违背事实和法律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违法行为。所谓泄露国家秘密,是指财政部门和有关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将其掌握或者知悉的国家秘密因故意或者过失让不应知悉者知悉的行为。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于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泄露国家秘密的方式可以是多种多样的,可以是口头泄露,也可以是书面泄露,可以用交
    2023-06-13
    196人看过
  • 徇私枉法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徇私枉法罪与徇私舞弊的区别
    徇私枉法罪的构成要件有:1.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2.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徇私、徇情枉法的行为。所谓徇私、徇情枉法,是指出于个人目的,为了私利私情而故意歪曲事实,违背法律,作错误裁判。徇私徇情可以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一)对明知是无罪的人使他受追诉。(二)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三)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3.该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主要是司法工作人员中从事侦查、检察、审判工作的人员。4.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该罪。犯罪的目的是放纵罪犯或者冤枉无罪的人,动机是徇私、徇情,其具体表现多种多样。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对明知是没有犯罪事实或者其他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段,以追究刑事责任为目的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的;2、对明知是
    2023-02-26
    165人看过
  • 徇私舞弊罪和滥用职权罪:两种被公认为危害最大的公职人员犯罪
    徇私舞弊罪和滥用职权罪分别如下:1、徇私舞弊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和有关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权力,明知自己是无罪的,使别人受到起诉,故意掩盖明知自己是有罪的人,不使别人受到起诉,或者故意颠倒黑白作为枉法裁判;或者利用职务包庇、窝藏经济犯罪分子,隐瞒、掩盖其犯罪事实;2、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照或者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造成侵吞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玩忽职守和滥用职权罪的区别1、滥用
    2023-07-02
    82人看过
  • 中国警方严禁警察治安调解时徇私舞弊滥用职权
    据中国公安部消息,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安机关治安调解工作,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日前公安部制定下发了《公安机关治安调解工作规范》。这个规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规范制定的,共分十七条,对治安调解的适用范围以及不适用治安调解的情形、治安调解工作原则和程序、治安调解案件的办案期限、现场调解的适用条件等作出具体规定。该规范要求治安调解达成协议的,要在公安机关主持下制作《治安调解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治安调解机关留存一份备查;适用现场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现场治安调解协议书》一式三联,由双方当事人签名;经治安调解结案的治安案件应当纳入统计范围,并根据案卷装订要求建立卷宗,现场治安调解结案的治安案件,可以不制作卷宗,但办案部门应当将《现场治安调解协议书》按编号装订存档
    2023-04-24
    432人看过
  •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和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有什么区别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是指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为徇私情,伪造检疫结果的犯罪,本款的犯罪主体为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是指在国务院设立的动植物检疫机关中,从事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工作的人员以及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在对外开放的口岸和进出境动植物检疫业务集中的地点设立的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中,具体实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工作的人员。根据本款规定,上述人员如果在工作中徇私舞弊,对报检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实施了伪造与事实不符的检疫结果的行为,即构成本罪。“伪造检疫结果”,是指明知进出境的动植物、动植物制品和其他检疫对象不合格,仍弄虚作假出具签发检疫合格的单证或在海关报关单上加盖印章;或明知进出境的动植物、动植物制品和其他检疫对象检疫合格,仍出具、签发检疫不合格的单证。一、动植物检疫的相关规定《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二条进出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装
    2023-03-05
    72人看过
  •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与徇私枉法罪的区别
    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为徇私情私利,对明知是无罪的人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故意包庇使其不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徇私枉法罪与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共同点在于:(一)主观上都是为徇私情私利;(二)客观上都可能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其受刑事追诉。两罪的区别在于:(一)犯罪主体不同。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主体是行政执法人员,即没有对犯罪行为直接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等司法权力的行政机关的执法人员;而徇私枉法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即对犯罪行为有侦查、检察、审判等职责的人员;(二)犯罪客观方面不同。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客观方面仅指行为人为徇私情私利故意把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不移交;而徇私枉法罪的客观方面则包括三个方面,即对明知是无罪的人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
    2023-08-12
    291人看过
  • 关于徇私舞弊是职务犯罪吗
    是。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和有关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权力,对明知是无罪的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故意颠倒黑白作枉法裁判;或者利用职务包庇、窝藏经济犯罪分子等,隐瞒、掩饰其犯罪事实的行为。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对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案件不移交的;(2)3次以上不移交犯罪案件,或者一次不移交犯罪案件涉及3名以上犯罪嫌疑人的;(3)司法机关发现并提出意见后,无正当理由仍然不予移交的;(4)以罚代刑违法犯罪活动的;放纵犯罪嫌疑人,致使犯罪嫌疑人继续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5)行政执法部门主管领导阻止移交的;(6)隐瞒、毁灭证据,伪造材料,改变刑事案件性质的;(7)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牟取本单位私利而不移交刑事案件,情节严重的;(8)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2023-02-16
    231人看过
  • 国有公司、企业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罪与贪污罪的界限
    被告人吴某原系某国有公司总经理。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该国有公司决定进行公司改制。在改制后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中,被告人吴某占58%的股份,其余42%的股份由40余名公司职工持有。经查实,在国有公司的改制过程中,吴某指使国有公司的财会人员故意隐匿、瞒报国有资产价值共计400余万元人民币。改制成功后,该笔财产被用作新公司的经营资金。如何认定本案,曾经存在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吴某乘国有公司改制之机,利用职务便利化公为私,可以认定其行为构成贪污罪,并对400余万元的总额负责。其中被公司其他成员非法占有的数额,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另一种意见也赞同认定贪污罪,但主张应按吴某在私营公司中所占的股份比例确定贪污数额,即其个人贪污数额只能认定为200余万元。笔者认为,上述两种意见均存在某种不足或值得研究的问题:其一,从立法上看,刑法条文明确规定了贪污罪的定罪量刑数额起点标准,且每一起点数额前均
    2023-06-03
    303人看过
  • 徇私舞弊减刑的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有何区别
    对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进行立案、定刑的法律标准是: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本罪。情节严重一般是指违法对严重的罪犯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被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继续犯罪。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会判多长时间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的判刑时间,是根据《刑法》第四百零一条【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或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的行为是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
    2023-08-16
    321人看过
  • 徇私舞弊罪的种类属于什么?
    徇私舞弊罪属于渎职罪。故意包庇明知无罪的人,不使他被起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反事实和法律作废判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反事实和法律,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徇私舞弊罪不征或少征税款构成什么罪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由以下要件构成:(1)主观要件:主观上必须为故意;(2)主体要件:主体为税务机关工作人员;(3)客体要件:客体是国家的税收征收管理制度和国家税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4)客观要件:客观上表现为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徇私枉法罪】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
    2023-07-05
    61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提前履行合同如果符合当事人约定的不需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当事人提前履行损害对方当事人利益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在合理情况下让其进行赔付、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履行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责任如下: 1、要... 更多>

    #履行职责
    相关咨询
    • 什么叫滥用职权罪徇私舞弊罪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20
      徇私舞弊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和有关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权力,对明知是无罪的而使他受追诉或者故意颠倒黑白作枉法裁判,隐瞒、掩饰其犯罪事实的行为。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侵吞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等行为。
    • 什么是徇私舞弊和滥用职权,法律有哪些规定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14
      徇私舞弊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和有关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权力,对明知是无罪的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故意颠倒黑白作枉法裁判;或者利用职务包庇、窝藏经济犯罪分子等,隐瞒、掩饰其犯罪事实的行为。
    • 属于徇私舞弊和营私舞弊的区别是怎样的
      云南在线咨询 2023-12-10
      一、徇私舞弊的意思是为了私人关系(或自身利益)而使用欺骗(他人)的方法做违法的事。该成语出自出自明朝施耐庵所写《水浒传》之中。而营私舞弊是为达到个人利益,有意欺瞒事实真相,最早出现在《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两者区别在于主观恶意不同,徇私舞弊是为了私人关系,而营私舞弊是为了个人的利益。 二。
    • 法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怎么举报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10
      如果发现法官具有徇私舞弊的行为,可以向同级检察院或者政法委等部门进行举报。根据《法官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法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二)贪污受贿;(三)徇私枉法;(五)隐瞒证据或者伪造证据;(六)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审判工作秘密;(七)滥用职权,侵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八)玩忽职守,造成错案或者
    • 如何区别徇私枉法罪和徇私舞弊罪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9-16
      徇私舞弊与徇私枉法两种都是一个特殊的主体,它们的表现形式都表现为徇私枉法,都是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一、主体的不同。徇私舞弊的主体是行政执法人员。徇私枉法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二、客观的行为不同。徇私舞弊是利用行政执法的职权,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的行为。徇私枉法则表现为利用司法职权,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刑事枉法追诉或者枉法裁判的行为。三、徇私舞弊侵犯的直接客体是行政机关的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