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存病历的步骤如下:
一、提出封存要求。
二、点清病历页数。
三、封存复印件。
一、医疗机构违法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一)未如实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的;(二)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为患者提供复印或者复制资料服务的;(三)未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和妥善保管病历资料的;(四)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记抢救工作病历内容的;(五)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封存、保管和启封病历资料和实物的;(六)未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的;(七)未制定有关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理预案的;(八)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九)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疗事故的;(十)未按照规定进行和保存、处理尸体的。
二、医疗损害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医疗损害过错鉴定需要以下这些材料:
(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三)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四)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五)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三、医学会受理鉴定后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医学会受理鉴定后需要提供的资料如下:
1、住院病人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咨询意见、上级医生查房记录等病历原件;
2、住院病人的住院志愿、体温单、医嘱单、实验室检查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原件;
3、抢救急危病人,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病历原件;
4、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物品、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5、其他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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