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概念解析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7 02:40:23 293 人看过

CAC标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制定的被世界各国普遍认可的食品安全标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是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共同创建的,其宗旨在于保护消费者健康,促进食品贸易公平开展,协调所有食品标准的制定工作。目前CAC拥有165个成员国,中国是成员国之一。

例行监测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是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重要措施之一,2001年从北京、天津、上海、深圳四个试点城市的蔬菜农药残留和生猪“瘦肉精”污染定点监测工作开始实施,进而逐步扩展到全国37个城市全年5次的蔬菜农残、16个城市畜产品污染和5个城市水产品中药物污染定点监测。随后又开展了符合国际规则和惯例的兽药及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农药及农药残留监控计划、饲料及饲养违禁药物监控计划、农产品产地环境普查计划、农业投入品监测计划、农产品品质普查计划以及农资打假监控计划。

37个蔬菜农药残留监测城市:北京、天津、上海、深圳、重庆、哈尔滨、长春、沈阳、呼和浩特、乌鲁木齐、银川、西宁、兰州、西安、拉萨、成都、贵阳、昆明、太原、石家庄、济南、郑州、合肥、南京、武汉、长沙、南昌、杭州、福州、南宁、海口、广州、大连、青岛、宁波、厦门、寿光。

对蔬菜实施监测的13种农药:甲胺磷、甲拌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氧化乐果、毒死蜱、乙酰甲胺磷、氯氰菊酯、氰戊菊酯、溴氰菊酯、甲氰菊酯、三氟氯氰菊酯和百茵清。

16个畜产品例行监测城市:北京、天津、上海、深圳、郑州、石家庄、广州、福州、长沙、武汉、合肥、杭州、沈阳、南京、青岛、大连。

对畜产品实施监测的兽药:瘦肉精、璜胺间甲氧嘧啶(SMM)、磺胺二甲嘧啶(SM2(2为下标))、磺胺甲恶唑(SMZ)、磺胺二甲氧嘧啶(SDM)、磺胺喹恶啉(SQ)。

瘦肉精:又称**克伦特罗,是一种可作兴奋剂的药物。猪食用后在代谢过程中能够促进蛋白质合成,加速脂肪的转化和分解,提高猪肉的瘦肉率。“瘦肉精”主要分布于动物肝脏,肌肉中含量较肝脏低很多。人在食用含有大量“瘦肉精”的猪肉后,会出现心跳过快、心慌、手颤、头晕、头痛等神经中枢中毒失控的现象,尤其对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甲亢等患者危险性更大。健康人摄入量超过20毫克就会出现中毒症状。

三项专项整治:农产品污染专项整治,是“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实施的重要措施,开始于2002年,重点整治的对象是种植业产品农药及农药残留、畜产品生产过程中违禁药物滥用和水产品的药物残留。

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验收办法

[法规名称]: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验收办法

[颁布机构]:农业部

[颁布文号]:农市发[2007]36号

[颁布时间]:2007-11-28

[执行时间]:2007-11-28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验收办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林、农牧、农林渔业)、畜牧兽医、农垦、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按照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我部将于12月5日至15日组织开展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验收工作。现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验收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附件: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验收办法

农业部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

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验收办法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7]57号)、《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农产品整治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质办[2007]3号)的要求,为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验收工作,规范验收工作程序,确保集中整治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验收任务

检查全国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各地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情况。重点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长效机制建立情况、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情况。了解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发现存在的问题,对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不力和未达到工作目标的地区,限期进行整改。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水平。

二、验收内容

(一)4个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大中城市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监测范围。主要检查大中城市农产品批发市场是否100%纳入农业部门监管范围,检查大中城市农产品批发市场是否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是否开展自检并有自检记录,经营业户是否有进销货凭证。

2.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养殖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基本解决。主要检查生产管理制度或技术规程、生产(养殖)记录是否健全,是否使用违禁药品。

3.蔬菜、畜(禽)、水产品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率及检出率进一步下降。主要检查各级农业部门组织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合格率是否提高。

4.杜绝违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主要检查农资经销门店是否经营5种禁用高毒农药,收缴的高毒农药在12月15日前是否100%销毁。

(二)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主要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包括执法工作开展情况、督查督办情况、舆论宣传情况等。

(三)长效机制建立情况

主要检查各地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的情况,包括建立有关制度,健全有关行政执法体系。

(四)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情况

主要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机构建立和工作机制运行情况,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和任务部署情况,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责任落实情况。

三、验收方法

(一)验收组组成人员

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查的基础上,全国农产品整治组统一组织验收工作。验收组由农产品整治组各组成单位的有关领导带队,抽调相关人员组成10-15个检查验收组,每组成员3-5人,负责验收2-3个省的专项整治工作。

(二)验收时间

验收工作定于12月5日开始,12月15日结束。

(三)验收形式

验收工作将按照资料审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听取汇报。听取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组及相关部门的工作汇报。

2.查阅文字材料。验收组根据附表1所列的验收内容和验收要点,查阅反映整治工作进展的记录、实施方案、工作简报、工作总结以及有关工作制度、相关执法记录、新闻宣传报道等文字或声像材料。

3.现场考核。各省分别提供4个农产品批发市场,4个种植业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场或农业标准化示范区,4个畜禽或水产品养殖基地、规模养殖场或农业标准化示范场,8个农资经营门店作为备查点,备查点所涉及的县(市)应不少于6个。验收组将按以下办法随机抽取考核点,进行现场考核:

——农产品批发市场2个。重点检查农业部门是否开展监测,批发市场是否开展自检,经营业户是否有进销货凭证。

——种植生产基地2个,畜(禽)或水产品养殖场2个。种植生产基地重点检查是否建立农业生产管理制度或技术规程,是否有农业生产记录,是否开展自检或委托检测,是否使用5种违禁高毒农药。畜(禽)或水产品养殖场重点检查是否建立管理制度或养殖技术规程,是否建立养殖档案,是否使用违禁兽药、饲料添加剂或化学物质。

——农资经营门店4个。重点检查是否有营业执照,是否有进销货台帐,是否经营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

——抽取的考核点所涉及的县(市)应不少于3个。

4.召开座谈会或随机调查。对经营单位、基层政府管理人员和基层执法人员、消费者代表进行座谈、随访或调查。

(四)验收评价

验收组按照检查的实际情况对专项整治的总体情况和现场检查情况进行评价。

1.总体评价。按照附表1的要求对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进行检查,每项验收内容按照实际检查情况进行考评:由验收组集体讨论,对附表1逐项评价,确定优秀、良好、合格等级,填写事实记录。

2.现场考核。按照附表2的要求对6个检查项目进行现场考核,填写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验收工作现场检查评价表。

(五)意见反馈

验收组向受检省农产品整治组反馈验收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结论

验收组向全国农产品整治组提交验收报告。农产品整治组根据验收报告,作出验收结论。

四、验收结果处理

全国农产品整治组将通报表扬考核成绩优秀的省份;对达不到验收要求的省份,责令限期完成整改工作。

五、其他

全国农产品整治组负责本验收方案的说明和解释。

附表1:

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体情况验收表

检查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检查时间:——

附表2:

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验收工作现场检查评价表

填表说明:

1、此表用于各组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等现场检查情况进行评价,在表头处填写组别、省(区、市)名称、检查时间。

2、表中六个检查项目所列3个现场,根据检查情况填写,并非要求检查所有现场或执法部门。检查时应填写相应的被检查单位名称,并在相应的是、否栏下打√。

3、5种禁用高毒农药是指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

4、种植、畜禽、水产品养殖基地,指种植养殖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生产基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01: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农产品质量相关文章
  • 慈溪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近年来,我市不断创新工作机制,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探索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初步建立了从“田间到餐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控体系,确保市民吃上放心农产品。目前,我市共有133个基地通过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证,认证面积达19余万亩;有155个国家无公害农产品、55个国家绿色食品、23个有机食品。全市所有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养)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00%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范围,2008年重点农产品监测合格率达98.6%,在省内处于领先。切实加大对农业投入品监管的力度。种植业农业投入品监管种类主要是农作物种子、农药和肥料,全市共有各类农业投入品经营单位和个人239家。农业投入品质量好坏,不仅直接关系到农民群众的收益,还关系到农业生产的安全和农产品质量的安全。为此,我市加大农业行政执法力度,每年开展“绿剑”系列集中执法行动,对每个农资经营店每年至少巡查一
    2023-06-14
    377人看过
  • 产品安全质量规范
    国家标准是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订的标准。行业标准又称为部颁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标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公布国家标准之后,该项行业标准即行废止。当某些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则可以制定行业标准。企业标准主要是针对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而产生的。企业的产品标准须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已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国家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企业标准只能在企业内部适用。产品质量标准技术标准包括:基础标准、产品标准和方法标准。1.基础标准基础标准是标准化工作的基础,是制订产品标准和其他标准的依据。2.产品标准产品标准是指对产品质量和规格等方面所作的统一规定,它是衡量产品质量的依据。3.方法标准方法标
    2023-07-04
    438人看过
  • 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管体系的问题剖析
    目前,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管体系存在着法律保障不力、机制不顺、队伍不健全、制度缺失等问题与缺陷,一定程度上阻碍和限制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应有功能的发挥。1标准制定和实施的法律保障不力标准既是法律法规技术要求的细化,又是法律法规执行的技术依据;反过来,法律法规既为标准的制定提供依据,又为标准的实施提供制度保障。我国虽然初步形成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政策法规体系,但多敞见于相关的农业及标准化方面的法律和规章中,同时,其内容侧重禁止性、义务性的规定,缺少相心的法律责任,还不能切实满足有法可依的法治要求。相比美国、加拿大、欧盟及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工作法制化还较为滞后。2标准制定周期长,运作成本高标准从计划的提出、制定到审批发布,涉及多个政府职能部门,而且各部门职责范围上界定模糊,容易造成政出多门、相互掣肘的多头管理体制。本应各部门“齐抓共管”,实际亡却容易造成部门
    2023-02-08
    347人看过
  • 食品安全与农业企业产品质量控制
    第一节食品安全与农产品质>品质量控制一、食品安全的内涵与意义(一)食品安全的内涵食品安全是1974年联合国粮农组织最早提出的,经过近30年的发展,目前食品安全的含义应包括三个层面:①从数量的角度,要求人们既能买得到、又能买得起生存生活所需要的基本食品;②从质量的角度,要求食品的营养全面、结构合理、卫生健康;③从发展的角度,要求食品的获取要注重生态环境的良好保护和资源利用的可持续性。本章的食品安全是指食品质量安全,即要求在食品的生产、加工过程中,通过监测与控制手段,保证其原料无农药残留、有毒有害的重金属、放射性物质的污染,以及对原料基地的疫情调查,无危险性的病、虫、草等有害生物,还包括在加工过程中严格控制致病病菌和细菌总数,并有效地除去金属碎片、毛发、杂质等异物。食品质量的安全问题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不仅是传统农业不适当使用化肥、农药造成食品污染,而且随着食品生产的工业化和新技术、新原料、新
    2023-06-06
    67人看过
  • 安徽首次立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近日审议通过《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对农产品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进行了明确规定,强化和明确了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责任和职责。这是安徽首次立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吴斌说,《条例》共八章51条,为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了法律保障。《条例》特点是突出以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职能为主,进一步健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突出源头管理,突出了生产者、销售者的责任,采取区分不同主体分类指导的管理措施。《条例》还规定要充分发挥农产品行业协会的作用。《条例》对农产品产地、农业投入品、农产品生产、经营以及监督检查等各个环节进行了明确规定。条例规定,应建立健全农产品产地安全监测管理制度,在一些容易产生污染的农产品生产区域设立监测点;农业主管行政部门还应积极推进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农产品生产者应及时清除、回收农用薄膜及其他农业投入品包装
    2023-06-07
    244人看过
  • 如何理解农产品商标的概念
    农产品商标与地理标志以及农产品地理标志这三个概念之间关系十分密切,研究农产品商标必须首先对这三个概念之间的关系进行探讨。研究地理标志的学者一般认为地理标志与商标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它们有相似之处但差异更加明显,而笔者认为地理标志是商标的下位概念,它是一种特殊的商标。商标最根本的作用是区别商品和服务的来源,这是商标的生命力所在。地理标志同样是为了区别来源而产生,这一点便决定了地理标志的本质,它实际上是一种特殊类型的商标。正如美国专利商标局的RobertStoll所言“商标和地理标志具有相同的功能,两者均是产源标志,质量和商誉的集合体。实际上将地理标志看作商标的‘子集’是完全合理的,即系于土地上的产源识别标志,质量和商业利益的集合体”。认为地理标志不属于商标的学者所持的理由主要有三个:一是认为被用做商标的标记是商标设计者的创造性劳动成果,而地理标志则直接起用地理名称来说明产品的来源。但是众所
    2023-06-01
    277人看过
  • 乌鲁木齐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
    地址:南湖南路127号邮编:830063电话:46790754679124传真:46791982009年7月30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农产品的生产、包装、经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活动。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第四条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业务上受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卫生、商务、食品药品监督、环境保护等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农产品质量安全
    2023-04-28
    215人看过
  • 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的措施
    (1)在农业标准体系建设方面,主要考虑标准的先进实用、系统配套和贸易发展需要。一要在合理规划的基础上,加大标准清理和修订力度,解决标准陈旧、技术指标落后、配套性和可操作性差、针对性不强、重点不突出等问题;二要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将现行强制性标准转化为技术法规;三要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对标准实施动态管理。(2)在标准化生产体系构筑方面,主要考虑构筑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农业产业体系的需要。一要积极推进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解决我国农业生产力布局不合理、结构同质化的问题,把各地的资源和区位优势发挥出来;二要进一步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推进优势农产品区域化种植(养殖)和标准化生产;三要大力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发挥龙头企业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标准化生产方面的带动作用,解决小农户与标准化生产的矛盾;四要严格规范农业投入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开展清洁生产技术研究,解决常规实用技术的使用与农产品质量安
    2023-06-06
    413人看过
  • 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发展规化
    农产品质量安全,就是指农产品的可靠性、使用性和内在价值,包括在生产、贮存、流通和使用过程中形成、合成留有和残存的营养、危害及外在特征因子,既有等级、规格、品质等特性要求,也有对人、环境的危害等级水平的要求。建立完整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完善食品安全检测标准,加强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及食品安全追溯制度:1、建立完整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到2010年,共建设1个农业部农产品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为部级研究中心);42个部级专业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15个部级优势农产品区域性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36个省级综合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1200个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站(以下简称为县级质检站)。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均为技术性、事业性、公益性和非营利性机构。2、完善食品安全检测标准食品生产关系国计民生,食品安全涉及千家万户。食品安全的法律建设,既是保证食品安全、提高生
    2023-06-07
    221人看过
  • 专家建议废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在立法说明中指出,此次修订的总体思路,是要建立最严格的全过程监管制度。按照通俗理解,这个全过程,显然应当是从田间地头开始。但是,修订草案在其总则中提到: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制定有关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公布食用农产品安全有关信息,应当遵守本法的有关规定。对此,北京大学法治与发展研究院高级研究员刘兆彬认为,用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分别调整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是我国法律体系不完善的突出表现,也存在巨大的食品安全隐患。他建议,废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将其相关内容纳入食品安全法。何谓农产品?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实际上,农产品还包括一些不能吃的,比如棉花、蚕丝、花卉、树木等林木制品。结合法律相关条款
    2023-06-06
    76人看过
  • 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倡议书范本
    农产品质量安全倡议书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的大局,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是广大消费者的殷切期盼,也是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庄严承诺并倡议: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用合格产品和优质服务回报社会,增强消费者信心,让人民群众放心。二、积极参与行业技术标准的制定推广,严格执行国家农产品安全标准和行业标准,履行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质量管理责任。三、严格农业投入品生产和使用管理,决不使用禁用农药、兽药、肥料、饲料,严格执行安全间隔期或休药期要求,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四、强化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健全管理档案,做到生产记录可存储、产品流向可追踪、储运信息可查询。五、认真落实农产品包装标识法律规定,坚决杜绝伪造、冒用、逾期使用及超范围使用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六、自觉服从政府监督管理,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维护企业品牌和
    2023-05-29
    101人看过
  • 水产品质量安全条例
    水产品质量
    涉及水产品质量安全的规定有: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十九条从事养殖生产不得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饵料、饲料。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违反食品安全标准,超限量或者超范围滥用添加剂、农药、兽药等,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不符
    2023-05-01
    185人看过
  • 法定量刑情节的概念解析
    刑法上的法定量刑情节指的是法定的酌定量刑情节,一般包括应当免除处罚的情节,而且是以是否由法律明文规定为标准划分的量刑情节类型,量刑法定情节又可以划分为确然量刑情节和或然量刑情节两种,并且量刑情节是对犯罪分子裁量刑罚时,决定其处刑轻重或者免除处罚所根据的各种情况。因此对于法定量刑情节,那么一般需要参照刑法总则和刑法分则的规定进行处理。刑事赔偿作为法定量刑情节必要性分析第一,有利于安抚被害人及其家庭,实现刑罚一般预防的目的。众所周知,我国刑罚的主要目的是预防犯罪,包括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两个方面。特殊预防是指通过惩罚犯罪将罪犯改造成遵纪守法的公民。而一般预防则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警告、威慑社会上不稳定分子,使他们不敢犯罪;二是教育和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三是安抚被害人,防止其进行私人报复或走上违法犯罪自我救济道路。由此可见,安抚被害人是我国刑罚一般预防目的之一。笔者认为,刑事
    2023-07-01
    482人看过
  • 农业部负责人就《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答问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9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并将于2006年11月1日起实施。中国农业部有关负责人就此回答了媒体记者有关提问。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主要确立了哪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答: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落实到位,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根据国际通行做法和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际,在法中设立了一系列的监管制度,包括各级政府及其农业部门以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配合的管理体制、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农产品包装与标识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监督检查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等。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明确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工作;法中要求国务院农业行业行政主
    2023-06-07
    429人看过
换一批
#产品质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农产品质量是指农业生产出的食品、原料等在一定标准下的综合表现。其定义包括产品的安全性、营养价值、风味、外观等多个方面。 农产品质量的要求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确保无害、优质、合规。这包括对农药残留、重金属含量、微生物污染等方面的控制。农... 更多>

    #农产品质量
    相关咨询
    • 产品质量损害的概念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13
      产品质量民事责任,是指产品的生产者、经营承以及对产品质量负有直接责任的人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产品质量义务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生产者或销售者生产或销售了不符合产品质量要求,造成了消费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生产者或销售者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者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对于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
    • 质量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什么区别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17
      首先,食品安全法,是针对所有食品,包括,食用农产品。只要在中国大陆境内经营食品,必须遵守食品安全法。其次,农产品,是属于食品的的初级类别,也就是种殖或养殖类,是初级环节,比较特殊,因此,国家对这一类或这一环节制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这就意味着,该类别食品在遵守食品安全法的同时,还必须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打个比方,保健食品,也属于食品,但属于特殊环节,在遵守食品安全法的同时还必须遵守保健食品管理办
    • 产品质量责任是个什么概念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02
      产品质量责任是指因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的有关法规、质量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产品适用、安全和其它特性的要求,给用户造成损失后,由产品的生产者和经销者所承担的民事责任。这里的损失既包括不合格产品对用户的经济效益的影响,也包括不合格产品给用户及他人的人身和财产造成的损害。因此,这种民事责任既包括了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又包括了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的一种特殊的损害赔偿责任。
    •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目的是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制定本法。
    • 股东资产收益权概念解析
      河北在线咨询 2024-11-19
      股东依据法律法规享有资产收益权,主要包括股息红利分配权和剩余财产分配权。在剩余财产分配方面,主要介绍红利分配权。 红利分配权是指股东享有公司根据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依据公司经营状况,分配股息和其他应得收益的权利。根据我国《公司法》第34、166条的规定: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当年赚了钱以后,一定是先纳税,股东分配的是税后的利润。然而税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