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合同结束涉及经济补偿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7 10:01:43 128 人看过

如果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那么指定的工作任务完成后,劳动合同终止,单位不续签合同的,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至少要提供其他岗位,否则必须补偿。

如果是用人单位主动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是单位的原因造成劳动者离职的,单位应当视情况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或者劳动合同法规定的需要补偿的情形,员工也可以要求给予补偿,否则可以去劳动局申诉。

经济补偿一般是按N+1的原则,即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另外,有很多是不用补偿的情形或者不但要补偿,还要赔偿的情形,甚至是不允许单位主动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具体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内容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一、合同未到期辞退员工

我国《劳动合同法》对此有下列规定: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1日 13: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经济补偿相关文章
  • 征地赔偿主要涉及哪些补偿项目?
    征地赔偿的主要补偿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土地使用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损,向种植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补偿费;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他设施,因征地损坏而向所在人支付的补偿费;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因征地造成的剩余劳动力安置所支付的补偿费用。征地赔偿费与征地补偿费有什么区别(一)两者目的不同:国家补偿是指国家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合法行使职权行为对公民造成的损失给予的补偿。补偿的目的在于对作出利益让步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损失进行补救。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赔偿的目的在于保障和监督国家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二)两者发生的基础不同:补偿是基于合法行
    2023-07-03
    290人看过
  • 企业拆迁会涉及哪些补偿项目?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以及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因此,停产停业的损失企业拆迁补偿中的重要部分,是应当对企业予以补偿的。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因此,停产停业的损失是要结合各地经济水平、企业发展情况、企业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各方面因素综合确定,全国的各地的具体补偿规定都因自身情况有所不同。一、租的营业房遇到拆迁,我能拿到哪些补偿?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在租赁期内对商铺进行拆迁的,承租人可以获得的拆迁补偿包括拆迁安置费用和停产停业损失。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2023-06-22
    399人看过
  • 误诊涉及的赔偿项目
    法律综合知识
    一、误诊涉及的赔偿项目误诊所引发的赔偿并非一成不变,受害者可根据实际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多个方面要求赔偿。医务人员的严重失职可能导致的不仅是经济赔偿,还可能涉及刑事责任。在这一过程中,赔偿金额的确定需依据法院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来裁定。二、医疗过错的认定要求医疗过错的认定须满足几个条件:1.合法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参与;2.发生在医疗活动中;3.医务人员存在主观过失;4.患者有实质性损害;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三、医疗过失常见表现医疗过失可以从医疗机构和个人两个角度进行分析:1.医疗机构可能因管理混乱、设备维护不力等问题导致过失;2.医务人员的过失则可能包括误诊、违反操作规程、漫不经心的病情处理等。认定医疗过失的标准涉及行为的违法性、主观过错、损害结果以及因果关系等多个方面。
    2024-02-27
    414人看过
  • 强奸罪如何涉及经济补偿部分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关于强奸罪的经济赔偿几乎包含了所有可能的方面:首先是对被害人为抵抗侵犯而作出的直接经济开支进行赔偿,例如治疗所需的医药费、陪护人员的报酬以及交通行程之类的相关费用;其次是为了提高被害人的健康状况而产生的额外花销,这些花销也应得到合理的赔偿;另外,一旦犯罪行为致使被害人无法正常工作,相应的误工损失也应该得到补偿。对于被害人人身权益受到侵犯后产生的精神创伤而言,他们同样有权利获取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精神损害赔偿的确立与具体数额会依据大量复杂的因素来决定。更为重要的是,如果强奸案导致了被害人失去了工作能力或部分工作能力,那么被告人还需要承担残疾赔偿金的责任。最后,如果被害人因为该起事件不幸离世,其近亲家属有权要求被告人支付丧葬费及死亡赔偿金。至于经济赔偿的具体数额和范围,这将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节、被害人的受伤害程度、被告人的经济实力等多重
    2024-07-26
    344人看过
  • 涉外经济合同应记录内容以及注意事项
    一般来说签订涉外经济合同是避免不了的,它有一般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也有一般的合同需要记录的内容。那么今天我们就来详细介绍一下涉外经济合同的内容以及订立涉外经济合同应该注意哪些问题。涉外经济合同一般应具备条款1、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国籍、主营业所或住所;2、合同签订的日期、地点;3、合同的类型和合同标的种类、范围;4、合同标的的技术条件、质量、标准、规格、数量;5、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6、价格条件、支付金额、支付方式和各种附带的费用;7、合同能否转让或者合同转让的条件;8、违反合同的赔偿和其他责任;9、合同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方法;10、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订立涉外经济合同应注意的问题1、首先要做好市场调查和了解对方的资信情况,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了解,搜集多种必要的信息资料,这是签订涉外经济合同的基础和前提;2、订立涉外经济合同必须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2023-06-05
    147人看过
  • 劳务关系是不是涉及经济补偿
    一、劳务关系是不是涉及经济补偿民法典中关于劳务关系没有太明确的规定,但是在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的是劳务关系,那么用人单位解除劳务合同,将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是不是支付违约金,要看劳务合同的约定。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符合法定条件的也可以与其签订劳务合同。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存在着违约行为的可以要求进行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
    2024-01-28
    438人看过
  • 计算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时,哪些项目可
    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和司法实践中的通常做法,下列项目一般不计算在辞退补偿金的基数内:1)单位支付给个人的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计划生育补助等;2)特殊工作条件下的补贴和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工作服费用、高温费、冷饮费等;3)按规定未列入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和其他劳动收入,如根据国家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4)需要实际发生才给付的补贴项目及用于报销实际开支的费用,如:交通费、通讯费、培训费、书报费、保密费等。在以往的司法实践中,工资和住房补贴不计入计算基数。但目前,司法中已经将该两项计入。
    2023-04-23
    143人看过
  • 涉及结构安全的项目检测
    (一)地基基础工程检测1、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2、桩的承载力检测3、桩身完整性检测4、锚杆锁定力检测(二)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1、混凝土、砂浆、砌体强度现场检测;2、钢筋配筋及保护层厚度检测;3、混凝土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测;4、后置埋件的力学性能检测。一、结构防护效能项目检测1、门框墙、临空墙(顶板)、防毒通道墙(板)混凝土强度和截面尺寸检测;2、门框墙、临空墙(顶板)、防毒通道墙(板)钢筋配筋、加筋及保护层厚度检测;3、围护结构穿线孔洞及预埋、预留和战时封堵构件检测;4、围护结构防渗漏检测。二、见证取样检测1、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2、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3、砂、石常规检验4、混凝土、砂浆强度检验5、简易土工试验6、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检验7、混凝土掺加剂检验8、防水混凝土抗渗等级检验9、防水材料检验10、沥青、沥青混合料检验三、防护设备质量检测(一)常规检测1、人
    2023-03-22
    376人看过
  • 辞职是否涉及合同的结束或解除?
    员工提出辞职,企业同意员工辞职是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或者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终止。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1、用人单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及办理离职手续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情况,直接提交辞职后走人,这个时候劳动者属于违法,如果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赔偿。是不是在服务期间只要是自己主动提出解除合同就要支付违约金?一般情况下,服务期内如果是员工本人提出解决劳动合同,那么要主动承担违约金。但
    2023-07-10
    443人看过
  • 涉及的相关赔偿项目及标准
    (一)医疗费的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二)护理费的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三)误工费的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四)交通费的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2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五)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3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六)营养费的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4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七)丧葬费的赔偿标准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
    2024-02-02
    272人看过
  • 最新的房屋拆迁补偿涉及哪些项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规定,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
    2023-07-03
    64人看过
  • 劳动合同结束如何补偿?
    一、劳动合同结束如何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若劳动者月工资未高于前述3倍数额,则无支付年限限制,可以超过12年。如果劳动者月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二、公司终止劳动合同,需要补偿的情形1.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2.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3
    2024-01-11
    497人看过
  • 不签署合同的公司会涉及哪些项目赔偿
    公司不签合同赔偿项目包括什么?公司不签合同会付赔偿金,但是不分具体的赔偿项目,只是需要支付两倍的工资。具体地区和赔偿金额不确定。劳动者辞职的公司应支付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内的双倍工资。但需留下证据,如工作证、饭卡等。公司不签合同会付赔偿金,但是不分具体的赔偿项目,只是需要支付两倍的工资。不会具体地区分开哪一个项目赔偿多少。公司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劳动者提出签订合同要求的,公司应该及时和劳动者签订合同。劳动者辞职的公司应该支付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内的双倍工资。但是劳动者需要留有证据,比如工作证,饭卡等证据。如何举报公司不签合同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2023-06-30
    309人看过
  • 义务兵服役结束后的经济补贴
    退伍军人补贴最新标准。一、士官退役费:1、基本复员;2、安家补助费;3、回乡生产补助费;4、医药生活补助费;5、奖励工资;6、住房补贴和公积金;7、伤亡保险金;8、退役医疗保险金。二、义务兵退役费:1、退伍补助费;2、离队下月津贴;3、当月剩余伙食费和离队下月伙食费;4、离队差旅费;5、退役医疗保险金。三、转业费:转业费是对军官、文职干部、士官经批准退出现役转业到地方工作而发给个人的各种费用的统称。转业费包括转业安家补助费、转业生活补助费和转业回乡差旅费等。义务兵转正的标准伍后想转士官,要等义务兵服役期满后才能转为士官(即2年)。士官从服现役期满的义务兵中选取,或者从军队院校毕业的士官学员中任命,也可以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直接招收。士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志愿献身国防事业;(二)能胜任本职工作;(三)具有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四)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023-07-07
    377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争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j的行为。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我国法律一般称作“经济补偿”。 我国劳动法、1994年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 更多>

    #经济补偿
    相关咨询
    • 经济纠纷反诉涉及经济目标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7
      可以根据纠纷情况在反诉中提出具体的数据,如有需要,可提供帮助
    • 说合同终止时间至项目结束,假如我不签字,不同意延长,我能得到经济补偿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13
      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分几种情况 1、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都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2、因为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3、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4、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
    • 结束后未续签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02
      如果是单位不续签员工可以要求补偿按零八年一月一日后的工作年限计算一年补一个月工资
    • 企业拆迁会涉及哪些补偿项目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13
      1.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 2.停产停业损失,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
    • 涉及国家赔偿的项目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3-18
      国家赔偿项目: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赔偿金。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身体伤害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康复费、抚养费、扶养费、生活费。造成死亡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抚养费、扶养费、生活费。 3、致人精神损害的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精神损害抚慰金。 4、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直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