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附随义务分为几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7 20:42:45 133 人看过

随附义务包括通知义务、说明义务、协助义务、照顾义务、保密义务以及保护义务这几种。

一、判令解除合同与确认合同解除的区别

判决解除合同与确认解除合同的区别

1、判决解除合同与确认合同解除是同一种意思不同的说法。

2、合同终止,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因为,合同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向将来消灭,并不溯及力,因此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

4、合同解除是合同终止的一种形式,合同终止有多种形式,包括履行完毕终止、合同解除终止、混同终止等。合同解除必然导致合同终止,但合同终止不全是因为合同解除导致的。

二、合同成立之后有缔约过失责任

合同成立之后有缔约过失责任。有效的合同符合缔约过失责任的以下要件即存在缔约过失责任:(1)缔约当事人违反法定的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比如通知、保密、协助义务等。(2)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给对方造成了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3)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一方缔约人在主观上存在过错,比如一方隐瞒真实情况、欺诈等。(4)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与对方所受到的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三、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该履行哪些义务

合同终止后要履行的义务包括:

1、通知义务,即当事人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应当将合同终止的有关事宜告诉合同对方当事人;

2、协助义务,即当事人一方配合另一方做好善后工作;

3、保密义务,即当事人在合同终止后对于了解到的对方当事人的秘密不泄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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