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诉讼管辖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4 22:02:04 316 人看过

根据民诉法的规定,有几种诉讼适用特殊地域管辖。

(1)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3)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5)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6)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7)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8)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人民法院管辖;

(9)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

涉外仲裁与涉外诉讼的选择

当事人可以选择仲裁方式,也可以选择诉讼方式。选择仲裁方式的,应定有书面的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和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仲裁协议是当事人双方合意的表现,也是仲裁机构受理案件的依据。仲裁协议具有以下效力:

排除了法院的司法管辖权。也就是说如果当事人之间定有书面的仲裁协议,当事人只能向仲裁机构请求解决他们之间的纠纷,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起诉;对于有仲裁协议的纠纷,法院也不得受理。这是对当事人合意选择的尊重。

授予仲裁机构对案件的仲裁权。由于仲裁机构的民间性质,其仲裁权的来源不是国家权力。如果没有当事人通过仲裁协议的授权,仲裁机构不能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进行审理和裁决。双方当事人合意授予仲裁机构仲裁权,就暗含着这样一个命题:尊重仲裁机构对他们之间纠纷的仲裁裁决。对此仲裁裁决,当事人不得声明不服,也不得向法院起诉,也就是说仲裁实行的是一裁终局制。

双方当事人在签定仲裁协议后,确定了解决纠纷的仲裁机构,任何一方不得再向其他的仲裁机构请求解决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十九条高级法院管辖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十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17: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公司诉讼相关文章
  • 劳动纠纷诉讼管辖问题有什么?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劳动纠纷诉讼时效又有普通时效和特殊时效之分,普通时效为3年,特殊诉讼时效为1年,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劳动合同出现纠纷,需要先仲裁再诉讼,员工在单位工作之后,始终没有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应当及时向单位提出,告知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在单位上班超过一个月不够一年,始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要求单位给双倍的工资。
    2024-01-17
    299人看过
  • 遗产继承纠纷诉讼的管辖问题
    遗产继承纠纷诉讼管辖是指具有遗产继承管辖权的法院,当事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一、民事官司起诉权利有效期是多久遗产继承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三年。继承权诉讼时效期限应当从继承人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这就是说,继承人一旦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就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并且在知道自己权利被侵犯之日起三年内必须行使,否则就将失去胜诉权。二、怎么起诉欠钱不还者在起诉债务人之前,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借据、借据等贷记凭证,以及留存的转账凭证等证据。要起诉,需要去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需要携带身份证、起诉书、证据材料等。债权债务诉讼管辖法院一般是被告所在地法院。法院应当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审查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符合条件的,增加当事人。开庭前三日,法院应当传唤当事人,通知其他参加人。三、不动产继承管辖法院不动产继承中,如何确定管辖法院,从而启动诉讼程序您
    2023-06-21
    269人看过
  • 如何解决离婚诉讼管辖权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法院管辖权的意见》。但是,在下列情况下,特殊的区域管辖权:1。被告离开住所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双方离开住所一年以上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无惯常居住地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人被劳动教养、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均为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团以上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何时对离婚管辖权提出异议
    2023-05-07
    497人看过
  • 离婚诉讼管辖权归属问题解析
    起诉军人离婚由哪个法院管辖,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决定。如果双方都是军人,其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非军人向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是文职人员,由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军人一方不是文职人员,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军人对非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由哪个法院管辖(一)一般原则《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
    2023-07-01
    231人看过
  • 跨国公司海外并购存在的问题
    一、跨国公司海外并购存在的问题1、监管制度的限制根据《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的规定,只有符合特定条件的外国投资者经过商务部严格的审批程序后方可成为上市公司的股东,且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必须锁定三年。因此,能够成为上市公司股东的境外投资者的门槛相对较高,同时锁定三年的要求大大降低了境外投资者对股份流动性的需求。在瞬息万变的资本市场,不能快速变现持有的股份,严重降低了境外投资者的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的利益驱动。这是造成海外并购支付手段单一化的首要原因。2、股份发行审批程序的限制目前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需要受到证监会严格的监管限制,审批时间过长。上文提到,对于中国企业来说,时间成本是海外并购活动中的最大问题。很多标的都是因为无法满足交易对方对交易时间的要求而错过。虽然,我们国家在其他监管环节已经开始大刀阔斧的简政放权,但对于发行股份进行融资而言,尚需等待更多的制度设计,提高审批的效
    2023-06-18
    212人看过
  • 跨国公司关联交易显现的问题
    (一)利用关联交易降低成本合理避税。利用东道国的各项政策减少税收,实现跨国公司集团收益最大化是跨国公司经营的重要战略。关联交易则充当了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调整纳税的手段和平台。其主要方式有:1.转移定价。跨国公司在集团内部控制产品价格,通过高进低出的手段,高价进口境外母公司或关联公司的原材料、零部件等,经过加工后,再以低价卖给境外关联公司。久而久之,境内公司出现亏损,利润却潜移默化到境外母公司。2.转移商标专利费、技术转让费等无形资产,增加经营成本。在世界经济中,我国充当了世界工厂的角色,跨国公司在我国投资仍以制造中心为主,一些产品的核心技术仍被境外母公司掌控,跨国公司总部通过收取固定比例的技术服务费等方式将东道国关联企业大量的隐性利润上收,形成了境内子公司核心技术的空洞,境内子公司为此要付出昂贵的代价。跨国公司母子公司之间无形资产的定价和交易时间随意性较强,运作空间弹性较大。3.国家间税
    2023-02-04
    225人看过
  • 关于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外汇管理新问题研究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跨国公司在国内已得到较快发展。然而,跨国公司特别是地区总部的国际化运作模式和运作需求同现行外汇管理模式的冲突越来越明显。为探索一条既有力促进地区总部发展,又能高效管好外汇的改革之路,本文在多次调研基础上,试图提出一些初步设想。统一境内子公司的资金管理问题及其建议统一境内子公司的资金管理是地区总部的重要职能之一,也是跨国公司国际化的资金运作模式。通过这种集中式的资金管理,可以保持整个公司内部资金的高度流动性,有效控制汇兑风险,优化整个公司内部资金头寸摆布。但根据我国现行有关规定,非金融机构不得相互有偿调拨资金。因而地区总部上述资金管理职能难以实现,它不能在子公司之间自主及时地调剂流动资金余缺,也不能集中净现金头寸管理。一些子公司有大量富余资金,而其它一些子公司不得不向银行借款。这无疑提高了跨国公司的财务成本。为缓解上述矛盾,有以下四种方式可供选择:1、通
    2023-06-06
    287人看过
  • 新民事诉讼法2024管辖问题有哪些?
    第一节级别管辖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十九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第二十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第二节地域管辖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4-01-24
    398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特殊地域管辖的问题
    特殊地域管辖是指以诉讼当事人或诉讼标的所在地来确定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的管辖。包括两种情况:1)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一、行政诉讼如何确定管辖?行政诉讼管辖确定方式如下:1、一般经过复议,无论复议机关维持决定或者做出改变决定或者不作为,都可以选择原机关所在地或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3、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4、经复议的选择管辖,可以按一般标准由原行为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根据原告的选择来确定。二、行政诉讼管辖权的规定是怎么规定的行政诉讼管辖权的类型有:1、一般地域管辖适用于没有法定特殊
    2023-04-12
    112人看过
  • 关于合同诉讼法院管辖权的问题
    1、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2、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诉讼管辖权的确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
    2023-07-24
    239人看过
  • 劳动争议诉讼中的地域管辖问题
    我国法律上对于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管辖并无规定,这和我国《民事诉讼法》颁布时,我国尚处在计划经济时代,劳动用工主要实行固定工制度,劳动争议案件还很少发生,故制定《民事诉讼法》并没有对劳动争议案件的管辖作出特别的规定。但是随着我国劳动法的颁布实施,劳动力逐步市场化,劳动力的流动性大在加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利益冲突大为增加,在此种情况下劳动争议案件逐年大幅上升[2],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已成为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法律对于劳动争议案件的管辖缺乏明确的规定,在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前,劳动争议诉讼管辖在各地人民法院的实践中处于无序状态十分混乱[3]。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颁布结束了劳动争议案件诉讼管辖的混乱状况,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了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管辖。该解释第八规定:劳动争议案件
    2023-06-21
    286人看过
  • 跨国公司税收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国际税收筹划是一项经济价值巨大,技术层次很高风险也很大的业务。对于跨国公司来说,可以获得公司税后利润的最大化;对于政府来说,则有助于体现政府税收法律及政策导向功能,促进税收法律法规的完善和国际税法的协调和发展。由于国际税收筹划技术型很强,因此,有必要注意以下问题:1.及时了解各国的税收制度和相关信息,了解所在国的法律及政策环境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各国经济政策各有不同,而且世界各国税收制度千差万别,税种、税率、计税方法以及征税等各种各样,因此,课税关系相当复杂。由于世界贸易组织推行的是自由、公平、平等的贸易,极大的促进了跨国公司的投资和各要素的流动,各国政府为了吸引资本和技术的流入,充分利用税收对经济的杠杆作用,所以,各国都在调整税收增测,同时,由于各国博弈,所以,税收制度一直处在不断调整之中。由于,各国国内自然资源分布不均衡,技术密集程度等在各地区分布也不均衡,国家也会出台一些照顾和鼓励
    2023-06-07
    397人看过
  • 公司如何确定诉讼管辖
    公司诉讼管辖的确定:1、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公司住所地是指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办事机构所在地不明确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一、一般地域管辖范围一般地域管辖,是指以当事人的所在地与法院辖区的关系来确定管辖法院。经济诉讼案件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为公民的,其任所地为户籍所在地;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其住所地一般为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二、进行遗产纠纷应该去什么法院起诉《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
    2023-06-23
    53人看过
  • 公益类环境行政诉讼的管辖问题怎么解决?
    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发生地、损害结果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所在的中级法院,都有权来处理公益类环境行政诉讼。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一审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由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发生地、损害结果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在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后,裁定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交由基层人民法院审理。同一原告或者不同原告对同一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分别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必要时由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第七条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辖区环境和生态保护的实际情况,在辖区内确定部分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区域由高级人民法院确定。一、检察院提出环境公
    2023-06-22
    143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治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司诉讼是指公司因经营、合同、侵权等事项引发争议而诉诸法院,要求解决争议的诉讼行为。在公司诉讼中,公司作为当事人之一,需要参加诉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诉讼过程中,公司需要提供相关证据,阐述事实和理由,并积极应对对方的诉讼主张。同时,公... 更多>

    #公司诉讼
    相关咨询
    • 离婚诉讼中诉讼管辖权问题问题要注意些什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27
      离婚诉讼中的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民离婚案件的分工和权限。解决离婚诉讼中原告应向那个法院提起诉讼的问题。 原则编辑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以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一般要求,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例外的原则。 离婚案件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
    • 怎么解决离婚诉讼管辖问题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01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以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一般要求,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例外的原则。离婚案件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满
    • 中国国有资产管理公司行政法院诉讼的问题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9-0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履行职能相关的诉讼案件指定管辖问题的通知》第一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分别管辖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其分支机构为被告、第三人的下列第一审民事和行政案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其分支机构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证券登记、存管、结算业务或对结算参与人及其他相关单位和人员作出处理决定引发的
    • 跨国公司法律问题是怎么样的呢?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2-14
      在国内法上没有特殊地位,与所在国的商业组织具有同等的地位但是其子公司和分公司的法律地位有所不同在国际法律地位上跨国公司的地位在学术界还是有争论的。
    • 交通事故诉讼管辖问题如何选择管辖法院?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24
      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诉讼选择管辖法院的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