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品房预售的法律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17:55:59 72 人看过

商品房预售是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预售商品房从合同成立到标的物交付需要较长的周期,而在这个周期中,由于承购人和开发商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等多方面的原因,致使承购人承受了很大的风险。因此,国家加大对商品房预售干预的力度,对商品房预售的条件进行了较为严格的规范。商品房预售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一、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房地产管理法》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有期限出让的原则,把土地使用权出让作为基本方式,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了合理使用土地资源,防止国有土地收益的流失,商品房开发商只有依法交纳了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书,才能获得房地产开发的权利和进行商品房预售的房地产交易。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如果要转让房地产,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准予转让的,应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交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国家每年出让多少土地使有权用于房地产开发,需总量控制,同时,房地产开发应符合城市建设整体规划要求,因此,必须由建设单位持有关文件向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该部门进行审查和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如果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就预售商品房,该房被视为违章建筑,商品房承购方的权利难以切实得到保护。

三、按提供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这里强调土地已经开发并初具规模。达到这一标准,才能符合房地产转让的条件,体现国家宏观调控的政策,有效的防止炒卖地皮,制止房地产开发商的投机牟利行为。因为开发商投资达到了一定的比例,基础工程已经完成,开发商面临着风险,如果中止投资,将会亏本。同时,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便于监督和管理,确定违约责任,也是为了保障预售商品房合同的履行。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出的预售申请进行审查,实际上是对预售商品房的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防止违法销售,纠正不法行为。这是国家对商品房预售市场必要的行政管理措施,目的在于促进商品房预售活动的进一步规范化。商品房预售是一种比较特殊的转让行为,具有期权交易的性质。预售方投机性较强,买受方风险较大。如不加以控制极易造成混乱。

法律为预售商品房规定了较之其他房地产转让更加严格的限制条件是合理的、必要的。商品房预售活动必须按照房地产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对于违反法定条件的预售商品房的行为或合同应认定为无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30日 12: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品房预售相关文章
  • 预售商品房转让中的法律问题,避免预售商品房转让纠纷
    预售商品房转让中的法律问题主要包括转让人必须要有登记备案和转让合同的商品房才能够进行转让。避免预售商品房转让纠纷的方法有双方需要签订转让合同、已经付完预售商品房的总价款等等。一、预售商品房转让中的法律问题预售商品房转让中的法律问题如下:1.依照法律、法规等规定,允许预售的商品房转让的可以转让;不允许转让的不得转让;2.转让人必须持有经过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和转让合同才能成为转让人,未登记备案的预售商品房不得转让;3.预售商品房转让的标的物必须是尚未竣工的、正在建设中的预售商品房;等等。二、如何避免预售商品房转让纠纷避免预售商品房转让纠纷的方法有:1.预售商品房尚未付清房款的购房者应该先征得开发商同意方能与受让方签订转让合同;2.已付清预售商品房总价款的,购房者可以与新购房者订立转让合同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开发商;3.转让合同双方应在转让合同生效后前往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办理转让合同登记备案手
    2023-07-22
    406人看过
  • 关于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条件
    一、关于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条件1、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2、已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3、已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已完成规定的结构工程;4、已在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5、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一)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二)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四)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五)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六)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并应当附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二、购买的预售商品房能否转让,程序如何预售商品房再转让的前提条件,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双方当事
    2023-06-12
    150人看过
  • 预售商品房转让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具备的证件有哪些
    一、预售商品房转让规定预售商品房转让规定是:1.转让人和发展商签订书面《预售商品房预售契约》,而且应当于签约后的规定时间内到当地房屋土地管理机关办理预售契约的登记备案手续,交纳印花税,此时该预售契约方才正式生效。2.转让人和受让人在已生效的预售契约背书栏内签字,并到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此时转让人和受让人应按规定各自交纳有关的税费。3.预售房再转让应按上述程序办理。二、商品房预售应当具备的证件有哪些商品房预售应当具备的证件是房产五证。房地产开发商在房地产市场上销售商品房,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并且按照有关的规定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销售的各种手续。其中必须具备的“五证”是指:1.《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获得了在一定年限内某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
    2023-06-26
    99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合同能否转让,法律有何规定
    尊敬的各位购房者们,您们可根据法律规定享有预购买型商品房时所签订的预售合同的转让权,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尚未竣工交付且购房者未能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明的商品住房,则不得进行转让。在此情况下,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也会严格遵循相关法规,在预售商品房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并完成交付工作,同时预购方成功获得了房屋的所有权证书之前,是不会为他们办理任何形式的转让手续的。当所有条件都已满足并且得到确认之后,预购商品住宅的用户便可以自由转让原有的预售合同中所承载的债权或者权利义务给需要的第三方。《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2024-08-21
    493人看过
  • 关于商品房预售合同标题怎么写?
    标题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写法:1、需要明确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明确商品房的名称、数量、质量;3、明确商品房的基础装修和房屋附属设施;4、明确合同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5、明确检验标准和方法;6、明确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方式以及期限等。商品房预售合同应该怎么签(一)仔细了解开发商的按揭政策。开发商就商品房项目的业务,通常都与一家或几家商业银行建立合作关系,有的合作关系不允许购房人在合作银行之外申请贷款。同时,有的商品房项目因不符合的条件,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用按揭贷款支付房款的购房人,在签订预售合同前,需认真了解相关政策,避免在筹措房款中发生意外。(二)重要公共配套设施不可忽视。(三)不可忽视前期物业管理和临时管理规约。(四)及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
    2023-07-28
    208人看过
  • 法律对认定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是怎么规定的
    出卖人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未取得证明的,与买受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预售合同无效。但是起诉或申请仲裁前已取的,有效。商品房预购协议符合《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房款的,认定该协议为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一、房屋买卖合同效力如何确定出卖人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规定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取得作为审查合同是否有效的主要依据,并不考虑审查对其他条件的具备与否,有其合理性。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法律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法律规定如下:因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或买受人以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
    2023-06-28
    368人看过
  • 预售商品房合同是否属于法律约束力?
    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不是正式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以建造中的房屋为标的物的,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说白了是订金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即出卖人将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售人,买售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它是商品房交易中最为重要的凭证,是确定开发商和消费者权利义务的依据。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怎么算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适用一般的诉讼时效,是3年。《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了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违法处理,当事人有权依照《商品房预售合同》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义务,而此种诉讼权利是基于合同产生的债权请求权。《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
    2023-07-03
    431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认购书相关法律问题辨析
    一、预售认购书的性质笔者认为,认购书在性质上应为预约合同。探讨认购书的性质,应首先探求预约合同的相关法律问题。1,预约合同的概念和法律性质民法理论中,契约可以分为本约与预约,本约是相对于预约而言的,在预约中约定将来要订立的契约即为本约;预约,则是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契约的契约。①预约,或称为预备性契约,是谈判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将来订立确定性本合同达成的书面允诺或协议。②一般认为,预约合同包括意向书,允诺书、认购书、购买不动产的定金收据、原则协议,谅解备忘录、协议要点、谈判纪要等。预约合同应具备下列特征:第一,预约合同是诺成合同。诺成合同不受要物约束,强调当事人主观意志在合同成立中的决定作用的特征,对于预约尤其明显和重要。第二,预约是谈判期间对未来事项的预先规划。第三,预约之标的是当事人为将来订立本约而谈判。第四,预约必须具备书面形式。第五,有效的预约应当是有约束力的法锁。第六,预约合同的内容应
    2023-03-17
    321人看过
  • 民法典关于商品房售后包租的规定是哪些
    (一)须关注承包人对预售商品住房工程建设项目的优先受偿权益在商品房预售的实施过程中,倘若房地产开发经营商未能依照所约定条款如期支付工程价款,那么便可能引发买受人和承包人在优先受偿权方面的冲突问题。(二)需警惕开发商对预售房屋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的行为实践中,部分开发商在预售之前或者预售后,可能会选择将土地使用权抵押给银行以获取贷款。尽管法律允许将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作为抵押物,但是这种操作方式却可能给预购者带来极大风险。若开发商未来无法偿还贷款,银行行使抵押权,将会使得预购者实现债权的安全性大幅下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2024-05-14
    364人看过
  • 预售商品房合同注销流程有哪些法律规定
    一、预售商品房合同注销流程有哪些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经备案确认后,若房屋所有者希望申请予以注销及变更,开发商应积极协助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流程如下:首先,需填写申请表格。凡欲注销或变更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事项,均需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该表格由买受方填写,内容包括注销与变更之详细原因,并需双方共同签署并加盖公章。申请表格填写务必详尽无遗,不得出现任何空白或遗漏之处。同时,在单位留存买卖合同并进行盖章操作时,务必要注明存档数量。如涉及注销与变更登记备案之合同已办理过抵押登记事宜,则需先行撤销抵押登记,注销登记备案之合同需附上已撤销抵押单据的正本及其复印件。此外,注销登记备案时还需携带所有相关合同文件,合同中需包含双方共同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条款,否则将无法顺利完成办理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2024-04-23
    285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合同不对等,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一、商品房预售合同不对等,是否违反法律规定在签署的合同中,如若存在不利于平衡各方权益、排除或减轻一方责任或约束另一方行为的条文,我们应视为该等条款属于无效范畴。然而,若在签订合同时,某一条款的设定明显对某个当事人造成了极大的不利,那么他/她有权请求法院裁定撤销此份合同。而一旦合同被撤销,之前所约定的事项即变为无效,不能再作为法律依据予以引用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二、商品房预售要符合哪些条件商品房预售需具备以下条件,(一)预售人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二)按照土地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三)持有建设
    2024-04-07
    80人看过
  • 审理预售商品房案件有关法律问题的探讨
    「摘要」近年来我国的房地产交易日趋活跃,发展很快,预售商品房的交易方式应运而生。一方面它使预购人避免了一次性支出巨额购房款,另一方面预购人的预付款项为房地产开发公司提供了工程建设款,用以解决经营能力的不足。预售商品房对于搞活房地产市场,加大房地产规模投入,起着积极的作用。当然,它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如有些开发商违反房地产法的规定,不具备房地产开发权而从事房地产开发活动,从事房地产交易行为未依法办理有关转让手续,还有的开发商规避法律,投机取巧,牟取暴利。加之房地产业发展较快,法律相对滞后,有些纠纷的处理缺乏依据,给人民法院处理案件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因此,全面贯彻房地产法,认真研究当前预售商品房案件的特点和难点对于建立预售商品房的正常秩序,维护预售人和预购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房地产市场,调整好房地产法律关系,提供有效的司法保障有着重要的作用。本文拟就商品房预售中的按揭问题,预售商品房的
    2023-06-15
    219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法律纠纷怎么办
    一、业主与房地产纠纷怎么解决针对房地产方面遇到的纠纷问题,我们建议您采取以下四个基本途径以寻求权利保护与维护:首先,积极尝试并解决争议,即通过和解这种自由公正,且能够充分保障双方利益的方式完成;如果无法和解,则可以考虑寻求第三方的协助与协调以达成问题解决方案;若经过以上两个步骤依然无法解决争端,您还可以依照购房合同中约定的条款规定,提交至指定的权威性机构进行仲裁处理;当仲裁结果仍然不能满足诉求,最终您有权选择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启动民事诉讼程序,以期获得最公正合法的判决与裁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二、房地纠纷怎么解决房地产纠纷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解决:1、房地产当事人双方通过协
    2024-03-14
    402人看过
  • 关于印发《六安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六安开发区、叶集试验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六安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六安市人民政府2002年9月9日六安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预售管理应当遵守《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和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预售人依法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由预购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定金或购房款的行为。本办法所称预售人,是指预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办法所称预购人,是指购买预售的商品房的单位或个人。第四条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预售管理。市房地产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商品房预售的
    2023-04-22
    305人看过
换一批
#商品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商品房预售的前提是房地产开发项目已经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且房屋已经完成了基础建设和配套设施的建设,具备了预售的基本条件。 在商品房... 更多>

    #商品房预售
    相关咨询
    • 商品房预售要什么条件,商品房预售法律有何规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9
      商品房预售要什么条件,对于商品房预售法律有何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对商品房预售条件作出如下规定: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地产管理法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有期限出让的原则,把土地使用权出让作为基本方式,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如果要转让房地产,应当按照国务院规
    • 关于预售商品房买卖问题
      河南在线咨询 2021-02-24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预先支付定金或房款的行为。具体来说,习惯上把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设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没取得房屋产权证房屋称为期房。
    • 买商品房法律上如何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转让?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9-25
      预售商品房可以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在取得房产证后,商品房预购人可以将原预售合同的债权及其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关于预售许可证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10
      商品房的预售采取许可证管理制度,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单位需要预售商品房的,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预售许可证审批手续,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方可将开发建设的商品房上市出售。1、预售许可证的申请:售房单位预售商品房,须按规定提交相关文件、资料,向审批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预售许可证的受理:审批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售房单位提交的商品房预售申请,对售房单位提交的文件不齐备的,告知需补充
    • 预售商品房转让的法律界定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0
      所谓预售商品房转让,是指预购人在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之前,将其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至于预购人办理了房地产权属证书之后再转让的,则属一般的房地产买卖而非预售商品房转让。因为此时预售合同已履行完毕,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终止,只不过还存在一些后合同义务如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保修责任罢了。另对于预购人将预售合同权利义务部分转让的,则第三人加入到合同关系中来,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