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的居住权是怎样确定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4 08:45:14 84 人看过

房屋的居住权按照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确定。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民法典买房子的居住权是多久

民法典对城市楼房多少年居住权没有作出规定,而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住宅用地使用权是70年。

《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续期】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七十年;

2.工业用地五十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08: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居住权相关文章
  • 房子居住权的概念
    定义,概念居住权,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第一、居住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公民,即有合法依据而占有房屋的公民。第二、居住权的客体只限于房屋。如出租人的房屋。第三、居住权属于一种用益物权。居住权人对房屋的使用应限于居住的目的。第四、居住权的取得应有法定的依据或有关合同的约定。第五、居住权的取得应办理登记手续,并受国家法律的保护。相关法条《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
    2023-06-13
    370人看过
  • 居住用房和住宅是怎样的
    1、商住房50年产权,产权到期后,要给国家缴纳土地出让金,具体怎么续期,不得而知,因为公寓这种形式的房子目前还没有到期的。纯住宅70年产权,缴纳一定费用,到期后自动续期。2、商住房不能解决户口,纯住宅可以解决户口3、商住房说白了以前是用于开发写字楼的地块,但是现在商品房这么紧俏,所以很多开发商把以前商业用地开发成了商品房,所以诞生了N多的公寓。所以它是商业用水,商业用电,不通燃气。但是不排除有的开发商动用关系,后把商业用电改为民用电,给通燃气。但是水一般就是商业用水,改不了,目前民用水是3.9元一吨,商业用水7块多一吨4、商住房居住密度大,一般从7-20多户都出现过,俗称立体大杂院,居住舒适度大大降低。电梯使用频率过高,坐电梯等候时间过长,楼道有一户在楼道里堆放垃圾,弄得一条楼道臭烘烘的概率要比纯住宅高出很多倍。人多,背景复杂,所以环境很难保障。5、商住房几乎没有南北通透户型,东南西北都有
    2023-03-16
    103人看过
  • 离婚房子解除居住权有怎样的条件
    离婚房子解除居住权的条件如下:1、在执行居住帮助期间,生活困难方另行结婚或者死亡的,对方可终止帮助:2、原定居住帮助期限执行完毕后,生活困难方又要求对方继续给予居住帮助的,除非对方愿意继续提供居住帮助,一般不予支持:3、非因提供帮助的人的原因,居住的房产受毁损或灭失时,居住权中止或终止。离婚房子归孩子,谁享有居住权离婚后,房子归孩子,法律并没有规定谁会因此享有居住权。如果孩子尚未成年,需要有人照顾的话,那享有孩子的抚养权的一方,作为孩子的监护人,需要照顾孩子,在这段时间之内是可以和孩子在一起生活的,但是并不代表享有居住权,在孩子成年之后,孩子可以自己决定是否在自己的房产上设立居住权。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
    2023-07-29
    388人看过
  • 法院怎么确定居住权?
    法律综合知识
    居住权的确定:1、居住权是在他人的房屋所有权上设立的物权,在自己的房屋上不能设立居住权;2、居住权人应严格限定于自然人,居住权是为特定人设定的;3、居住权不具有转让性;4、居住权的期限一般具有长期性、终身性;5、居住权是一种特殊的用益物权。法院怎么确定居住权?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居住权  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
    2022-06-24
    261人看过
  • 怎么样转让房屋的居住权
    一、怎么样转让房屋的居住权不得转让房屋的居住权。居住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该权利属于用益物权,自登记时设立、具有人身专属性,不得随意进行转让。《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没产权的房子怎么样继承没有产权的房子,子女是否可以作为遗产继承,需要根据此房子所具有的产权性质进行决定,具体参考如下:1、只拥有使用权的房屋,除了普通商品房外,还有央产房、军产房、公租房等等。由于这类房屋政策性很强,能否继承主要看政策规定。2、只有使用权,但可以继承的房屋,有一些央产房、军产房等
    2024-01-29
    400人看过
  • 民法典中房子居住权到期怎么处理,居住权的相关规定
    一、民法典中房子居住权到期怎么处理房屋居住权到期后,房屋居住权就消灭,房屋所有人可以要求居住人搬出房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的消灭】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二、居住权的相关规定1.居住权享有占用他人房屋的权利,不涉及买卖、抵押等权利。也就是说,居住权的唯一权利是住在这种不能出售、出租或抵押的财产中。2.居住权是对他人房屋的权利,而不是对自己房屋的权利。因此,有必要为没有自己所有权的房屋设定居住权。3.居住权可以通过双方签订合同或业主立遗嘱来确立。但是,它必须在房屋管理部门登记后才能生效。不管
    2024-01-30
    302人看过
  • 房子居住权和产权一样吗
    不一样。居住权与产权的区别居住权房子的承租人转换,产权房是房子产权人转换。居住权房是只有本地户口可购买,产权房虽然现在有限制空间就比较大。居住权房贷不了款。居住权你只享受使用权利,就相当于你租了一套房子一样,租期内只有居住使用权。产权房您拥有房屋的买卖、居住、使用的权利。一、居住权居住权,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居住权具有以下的法律特征:第一、居住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公民,即有合法依据而占有房屋的公民。第二、居住权的客体只限于房屋。如出租人的房屋。第三、居住权属于一种用益物权。居住权人对房屋的使用应限于居住的目的。第四、居住权的取得应有法定的依据或有关合同的约定。第五、居住权的取得应办理登记手续,并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居住权的取得居住权的设定主要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第一、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承租人依租赁合同而取得对出租的房屋的居住权。第二、直接依法律的规
    2023-06-13
    183人看过
  • 农村住宅土地确权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农村住宅土地确权的规定是怎样的1、农村住宅土地确权的规定如下:(1)宅基地申请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2)权属调查国土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进行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3)审核与公告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对认为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进行公告;(4)审批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并加盖市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二、集体土地住宅确权三要素
    2023-08-10
    83人看过
  • 房子是父母的我有居住权吗
    一、房子是父母的我有居住权吗是否拥有父母的房产的居住权,主要取决于父母是否通过合同或遗嘱的方式为你设立了居住权。如果你父母为你设立了居住权,你便拥有父母房产的居住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居住权可以通过合同或遗嘱的方式设立,并且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二、什么是居住权,居住权设立的步骤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具体定义是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不享有收益的权利,不能以此进行出租等营利活动。设立居住权,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2023-12-19
    87人看过
  • 怎么查房子居住权
    法律综合知识
    一、怎么查房子居住权(一)网上查询:点击省市链接进入各地房产管理局网站进行查询;需要输入产权人姓名、产权证号(目前只有部分地区提供房屋产权信息查询);(二)房产局查询:若要查询的准确的个人房产证信息,则必须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及房产证到当地的房管局(房地产交易中心、房屋管理局、房管处)档案馆或窗口查询。3、居住权的合同应该怎么写居住权合同应写明居住房屋的位置、面积、装饰及设施;房屋用途;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地址;居住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房屋维修责任;装修的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
    2022-01-12
    300人看过
  • 被查封的房子能否设定居住权
    在诉讼保全过程中,被查封的房产在短时间内是允许居住的,同时享有居住权,这是无可非议的事实。然而,作为法院查封的财产,倘若该房产系被执行人和其所扶养家属维持基本生活所需的住所,则允许其继续居住;但是,却不被允许进行买卖或抵押等交易活动。反之,若适用于其他情形,不能再予以居住。需要强调的是,居住权的灭失仅限于居住权期限期满或居住权人死亡等极端情况。《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2024-08-10
    272人看过
  • 居住权合同的内容是怎样的
    一、居住权合同的内容是怎样的居住权合同的内容有:双方当事人的基本身份信息;住宅的位置;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居住权期限;解决争议的方法。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等用益物权。《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二、居住权能继承吗居住权不能继承。房屋居住权是房屋所有人针对某一人而设立的用益物权,所以房屋的居住权一般是不能继承的。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居住权”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权利,从房屋所有权中脱离
    2023-09-07
    171人看过
  • 房东的永久居住权如何确认?
    在房屋买卖时,买家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确定该房屋是否有居住权。《民法典》规定,居住权的取得应办理登记手续,未办理登记的居住权是不成立的。房屋设立了居住权,作为房屋所有权人,业主仍享有房屋的收益权和处分权,仍可对房屋进行出售、抵押。但交易可能遇到障碍,因为即使是房屋能过户,但如果居住权合同约定的居住时间还在继续,仍需保障居住权人的权益。所以购房者买房前应注意查询房屋是否登记了居住权,居住权期限是多久,避免纠纷。买房,房东有贷款:双方达成协议,房东收下下家的定金开始计算:双方约定一个合同签订日期;一般合同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下家将首付款支付给中介公司进行监管;房东、下家和中介公司三方共同见证还清房东未付清的银行贷款!7个工作日后,银行贷款审结结束,双方约定一个房产进交易中心的时间!进交易中心的当天,下家支付原房东除尾款以外所有的房款!2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的房产证;凭新的房产证办理物业
    2023-07-06
    216人看过
  • 法律允许居住权人的子女继续居住设立居住权的房屋吗
    居住权人的子女不能继续居住设立居住权的房屋,除非当事人约定可以让居住权人子女继续居住的。因为居住权具有人身性,只能由享有居住权的公民居住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屋,而且居住权是不能转让也不能继承的,所以居住权人的子女不能继续居住设立居住权的房屋。《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024-05-07
    403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居住权
    词条

    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 更多>

    #居住权
    相关咨询
    • 居住权怎么确定房屋居住权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15
      房屋的居住权按照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确定。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
    • 有居住权的房子可以买卖吗居住权的房子怎样分割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1-11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即使房屋有居住权,也可以买卖。 房屋所有人出售房屋后,居住权在期限内的,不应影响居住权人的权利,卖方应当如实告知买方房屋有居住权的事实。 买受人享有的房屋所有权不能对抗已有登记生效的居住权,当有居住权的房屋被买卖时; 居住权人仍然享有该房屋的居住权,但不能主张居住权已经消灭,将居住权人轰出该房屋。
    • 二手房的住宅居住权如何确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3-12-22
      房屋的居住权按照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确定。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
    • 居住用房与非居住用房是怎样认定的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0-01
      1、原始设计为非居住房屋,延续至拆迁时仍作为非居住房屋使用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 2、公房承租人与所有人签订了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建立了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关系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 3、房地产权证记载的权利人为单位,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但原始设计为居住房屋以及实际用作职工或者职工家庭居住使用的除外; 4、原始设计为居住房屋,经市或区(县)房地局批准居住房屋改变为非居住用途的,可以认定
    • 买房的时候如何确定房屋是否有居住权
      河南在线咨询 2023-10-12
      买房的时候确定房屋是否有居住权可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查询。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具有人身专属性,居住权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等权利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