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打卡能否成为劳动合同解除的理由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30 09:10:09 60 人看过

根据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如果员工未打卡,则可以合法地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其他。

根据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如果员工未打卡,则可以合法地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其他。

劳动者哪些情形下,用人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因此,用人单位在以上情形下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总之,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对完成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未按合同要求提供劳动保护等。但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仍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法合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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