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纠纷是由于资产问题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05 16:32:07 157 人看过

1、在现代社会中,我们经常会听到“不动产业”这个词汇,它所指向的是那些基于自然属性或者法律规定而无法进行移动的财产,例如我们常见的土地、房屋以及探矿权、采矿权等等。当涉及到这些不能够移动的财产时产生的争议便被称之为“不动产业争议”。这类争议通常涵盖有关于所有权的争议、不动产的登记问题、关于用益物权的争议、以及关于担保物权的争议等等。

2、与之相对应的,我们也常常提到“动产”这一概念。所谓的动产,就是指那些可以进行移动且不会对其经济用途和经济价值造成损害的物。这种物通常是指金钱、具有价值的物品等等。

3、在处理不动产业争议时,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便是需要向国家行政主管机关进行登记。如果没有完成这样的登记手续,那么该项不动产业将无法受到法律的保护。然而,在处理动产物权的变动时,一般的原则是以物的实际交付作为要件,甚至有些情况下,仅仅凭借合同的成立就可以实现物权的变动。

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7日 20: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房产抵押属于产权纠纷吗
    一、房产抵押属于产权纠纷吗在我们聊到房屋产权纠纷这个广受关注的话题时,需要明确的是,物权作为一种财产权益,具体而言,它主要由所有权、用益物权以及担保物权构成。由此可见,房屋产权的争议可以大致分为以下几个方面:所有权之争、用益物权的纷扰以及担保物权引发的疑惑等等。在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对此有明确的规定,大家可以参考这两则法条。概括来说,《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是这样对“物权”作出诠释的:凡本国公民,都依法拥有着自然资源和相应物品的绝对支配权和独占权,这种权力的范围包括了所有物、用益物以及担保物等多个领域。同时,第一百一十五条也进一步说明了可成为“物”的范畴,包括了不动产物与动产这两大类别。对于那些特殊情况下,法律明确规定将某种权利设为物权客体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物权的定义及类型】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
    2024-03-31
    401人看过
  • 关于产品质量纠纷中举证责任问题
    背景资料:超市甲发布广告称有一批商品(食品A)特价促销(笔者注:未标明是处理品)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20%。因为商品A为有完全封闭包装的食品,购买时不可以拆开查看。消费者乙购买了一盒,为避免意外消费者乙持收银条前去总服务台开具了名称、金额都相同的发票。并将收银条和发票妥善保管。个体经营户丙也购买了五大箱共100盒,同时也为避免意外消费者乙持收银条前去总服务台开具了名称、金额都相同的发票。并将收银条和发票妥善保管。回去后消费者乙、个体经营户丙均发现产品明显腐烂变质,但产品小包装内均有合格证,但是购买当天都明显已经过了保质期。消费者乙、个体经营户丙分别向超市甲索赔,但超市甲拒绝赔偿。说食品A已经卖完了,仓库里面已经没有食品A了,没有办法证明自己所销售的食品A是否过了保质期,并说谁都随便拿个东西来诬陷我们是不可能赔偿的。消费者乙、个体经营户丙均在公证部门监督下,将食品A拿到当地食品质量检验机构检
    2023-06-07
    398人看过
  • 关于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问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诉法》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先探讨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特殊性问题。一般情况下,确定住所地首先应确定被告是自然人还是法人,自然人与法人的住所地的确定原则与传统领域无异。而在网络环境下,对于被告住所地确定的特殊之处在于很难确定真正的被告。如果被告是网络服务提供商,但侵权网站上没有体现该网络服务提供商的真实身份的信息,这给确定真正的被告带来很大的麻烦。更让原告无从起诉的是在侵权人为真正上载侵权作品的网络用户的情况下,因为在网络用户没有注册真实身份资料的情况下,确定被告几乎是不可能的,更不用说确定被告住所地了。所以,网络环境给原告确定被告身份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困难,无法确定被告,则无法选择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根据前述司法解释,对于侵权纠纷案件,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又根据1992年《最高人
    2023-06-07
    477人看过
  • 产权问题租赁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一、产权问题租赁合同纠纷怎么处理关于房屋租赁产生的产权纠纷问题,我们建议您采取如下四种主要方法进行妥善处理: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若您自觉选择借助法律之力来解决此类纠纷,那么请务必先了解以下几个条件:首先,作为提起诉讼的原告,您必须与该案件存在直接且重大的利益关系;其次,您需明确所要追究的被告对象;第三,您需具备明确的诉讼请求,陈述有充分依据的事实及理由;最后,您所涉及的案件必须属于人民法院的受理范畴并且在其管辖权限之内。因此,当您面临房屋租赁引发的产权纠纷时,请您根据实际情况审慎选择适当的处理方式,同时确保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各项必备条件。《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场地租赁
    2024-07-22
    359人看过
  • 土地承包纠纷是否属于权属问题
    一、土地承包纠纷是否属于权属问题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是指土地承包方与发包方之间在履行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流转或继承以及侵犯承包经营权等方面发生的民事纠纷。土地权属争议是指单位与单位之间、个人与个人之间或者单位与个人之间,因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归属不清,各自都没有合法有效的权属证照凭证,而又主张土地权属所引发的争议。土地承包纠纷和土地权属争议的主要区别在于:(一)土地承包纠纷绝大多数为民事纠纷,体现的是民事法律关系特征,而土地权属争议大部分属于行政争议,更多地表现为行政法律关系;(二)处理和审理土地承包纠纷案件要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程序和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进行,而处理和审理土地权属争议案件,则应依照土地管理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进行;(三)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处理土地承包纠纷没有规定行政处理程序,而土地管理法对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则明确设置了行政处理程序;(四)按照规定,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
    2023-05-06
    442人看过
  • 破产程序中的劳动纠纷案由和管辖问题
    3月19日,江西省修水县人民法院溪口法庭首例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受理的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成功调解,这是自今年1月1日新《民事诉讼法》施行以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第一起案件。2005年,原告黄某为被告卢某承包修建房屋做泥水工,经双方结算后,被告于2005年12月17日向原告立13286元欠条一张,至今,卢某仅支付了7286元,对剩余的6000元劳动报酬,卢某认为房屋装修质量有问题,拒绝支付。于是黄某一纸诉状,将卢某告上法庭,要求卢某立即支付其6000元劳动报酬。该庭承办法官阅卷时发现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诉讼标的额为江西省上年度(城镇)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符合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2009年甲公司由A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告破产还债,在破产清算过程中,甲公司破产管理人于2010年10月公示了职工债权清单。职工陈某提出异议,认为其中没有列示甲公司应发放的19
    2023-06-07
    180人看过
  • 确定知识产权质押合同纠纷案由应当注意的问题
    一、确定知识产权质押合同纠纷案由应当注意的问题广义上的知识产权合同应当包括知识产权质押合同。鉴于《民法典》及《民法典》对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出质问题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实践中应当单列“知识产权质押合同纠纷”案由。2008年制定《规定》时,考虑到权利质押多与其他民商事纠纷案件关系紧密,故未将涉及知识产权权利质押的案件案由列入知识产权合同纠纷案由中。此次‘规定》修改过程中,许多法院提出在知识产权合同部分单列这一案由,故《规定》增加这一案由。实践中应当注意的是,《民法典》对以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权利质权设立问题和出质人处分知识产权问题进行了限制,即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还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
    2022-03-17
    341人看过
  • 侵占公司资产是否属于侵权纠纷
    侵占公司资产属于侵权纠纷,且根据情况会有不同的处罚:1、如果不构成犯罪的,那么只需要依法将侵占的财产返还即可。2、如果构成犯罪的,除了将侵占的财产返还之外,还需要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职务侵占能全额退款吗?对于构成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分子,若其将犯罪所得全额退还的则不会被判处罚金。构成职务侵占罪的,一般不判处罚金,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二、手机被别人捡到可以向对方索要吗手机被别人捡到可以向对方索要。如果对方拒绝归还,且数额达到犯罪标准,可以构成侵占罪,报警,警方将负责。数额较大的,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数额较小的,可以要求返还财产提起民事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
    2023-06-22
    498人看过
  • 房产纠纷是由败诉出吗
    法律综合知识
    一、房产纠纷是由败诉出吗在处理房地产纠纷相关事宜时,诉讼费一般是由败诉一方来承担的。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诉讼费用一般由败诉方承担,除非胜诉方有主动意愿去承担这笔费用。对于那些部分胜诉和部分败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将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依法合理地做出裁定,确定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诉讼费用金额。《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二、房产纠纷能提起诉讼吗房产纠纷能起诉。房产纠纷起诉流程:1、确认被告。2、书写民事诉讼状。3、提交诉讼状和证据。4、举证。5、开庭。立案后,人民法院会安排开庭日期,并提前通知当事人。开庭时应准时到庭,原告无正当理由迟到的,人民法院会裁定按照撤诉来处理。6、开庭
    2024-07-20
    327人看过
  • 有产权纠纷属于诈骗吗
    法律综合知识
    一、有产权纠纷属于诈骗吗双方因买卖交易产生的纷争,但未涉及退还事项,这属于一种典型的民事纠纷情况。般来说,并不符合诈骗犯罪所要求的条件。这主要是由于纠纷本身并未体现出任何非法占有的不良意图,且当事人也没有通过虚构事实或掩盖真相等手法来蒙蔽对方从而获取财物。因此,此类事件不被归类为诈骗。所谓诈骗,即是指以谋求不法占有他人财产为动机,采用捏造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手段,从而骗取数额较大私人或公共财产的严重违法行径。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等等。二、通州产权纠纷要怎么处理关于住宅产权产生争端的问题,我们为您准备了以下四个步骤以供参考:首先,双方应本着民商事主体间平等互惠互利的理念,以友善、和平的态度私下进行友好商谈;若无法协力达成共识,那么可以考虑委托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共同寻求公正合理的解决方案;假如在第二步中仍然没有达成协议,则可以参照
    2024-03-20
    469人看过
  • 商品房土地纠纷属于产权纠纷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界定,房屋不动产权中的各项要素均涵盖了土地这一重要组成部分。据此,我们可以明确将不动产权证书视为同步涵盖原有的房产证与土地证全部功能属性的综合性证明文件。在成功领取该证书后,您即可依法享有对应房屋的所有权及土地的使用权。正因如此,房屋本体及其所附带的土地均应纳入到不动产物权的基本框架之中。《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2024-05-08
    275人看过
  • 房地产纠纷问题和对策是什么
    通过调解、磋商、仲裁乃至诉讼等方式予以解决。当事人在尊重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宜选择以私下方式进行和解,如若未能成功和解,则可寻求第三方权威机构进行协调;如在未经有效协商之后,仍无法达成共识,则案件所涉及的房地产纠纷内容,可移送至相应的仲裁委员会进行审理裁决;若仲裁结果未能满足各方诉求,则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2024-05-01
    176人看过
  • 关于加强国有资产产权纠纷调处及行政复议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法规名称]:关于加强国有资产产权纠纷调处及行政复议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颁布机构]: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颁布文号]:国资法规发[1997]2号[颁布时间]:1997-4-4[执行时间]:1997-4-4关于加强国有资产产权纠纷调处及行政复议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事业单位,行业总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办公室):国有资产产权纠纷调处工作自开展以来,进展顺利,已经形成一套有效的制度、程序和方法,取得了一定成绩和经验,为了加强产权纠纷调处及行政复议工作,维护其严肃性和程序性,需要建立职能相对独立的机构和队伍。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国有资产产权纠纷调处委员会是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直属非常设机构,其组织形式不变,并兼挂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行政复议委员会和行政处罚协调委员会的牌子;二、产权纠纷调处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司法律事务处,职能相对独立,由调处委员会直
    2023-04-24
    267人看过
  • 关于离婚财产纠纷诉讼时效限制问题
    离婚财产纠纷的诉讼时效有限制,离婚财产分割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三年。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而离婚财产分割,属于民事权利纠纷。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情形《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刑法》第八十八条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
    2023-08-13
    25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房产继承问题,关于房产继承纠纷的问题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23
      一、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二、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三、法律法规依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
    • 当前标题:关于产权纠纷范围的相关问题
      广东在线咨询 2024-11-24
      房屋产权纠纷涉及多个方面,例如房地产开发合同中的争议、建筑工程合同中的问题、房地产服务合同中的纠纷、房地产租赁合同纠纷和物业管理纠纷,以及在他项权利领域中产生的侵权纠纷。针对这些问题,《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提供了相应的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事先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或者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人民
    • 房产纠纷冻结房产权利问题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2-01
      1、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房产纠纷提起诉讼时,法院依据申请人的请求,是有权对当事人房屋或者其他财产进行查封、冻结的。法院冻结房产是民事诉讼程序中的财产保全程序。房产冻结要么经所有权人同意做抵押,要么立案后请法院查封。 2、冻结的不是房屋本身,而是房屋的交易,房屋还能使用。由法院或者其他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权力时的一种强制手段。查封也是属于行政处理手段,但它是封门、不准使用房屋,更不准交易了。
    • 关于出资问题知识产权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03
      知识产权出资具有如下法定要求: 1、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例如,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知识产权,不可以出资; 2、对作为出资的知识产权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3、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 产权纠纷报警能解决问题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4-11-23
      在面对房产纠纷时,首先需要尝试通过双方协商来达成共识和解决方案。如果经过友好协商后仍然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向相应的政府机构报案。具体的报案途径包括以下几种方式: 1. 如果您遭遇的房产纠纷涉及房屋买卖,您可以向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或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寻求帮助。他们将会进行深入的调查,如有必要,甚至能为您提供仲裁服务以协助解决问题。 2. 如果您发现自己购买的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您可以向当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