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房屋的共同所有权人可以主张分割动迁房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08:37:14 118 人看过

农村宅基地房屋的共同所有权人是否可以主张分割动迁房(款)?

答:农村房屋动迁中,经常发生动迁部门与农村宅基地使用证的户主签订拆迁协议,把所有房屋共有人利益结算在一起,每人享受安置面积按一定金额预扣在动拆迁部门。

由于安置房屋未实际取得,原房屋共有人就拆迁利益在分析家产时要求确认安置房面积的购买权,其实际是主张分割房屋的权利。鉴于被动迁人将来可能获得的房屋实际面积、位置等尚处于不确定状态,法院不宜进行确权、分割。若动迁款预扣在动迁部门用于购置安置房的,动迁款亦可不作处理。当事人要求确认安置房面积购买权的,法院可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但在裁判理由中告知当事人可在房屋实际面积、位置等确定后再行主张。

所以动迁安置协议中约定了具体房屋面积、位置后,及动迁补偿款项后,农村宅基地房屋的共同所有权人可以主张分割。但是法院的司法实践中,往往需要办出房屋产权证后才允许立案,判决分割动迁房(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05: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动迁相关文章
  • 农村的宅基地房屋已全坍塌,法院有权分配所有权吗
    一、农村的宅基地房屋已全坍塌,法院有权分配所有权吗近年来,随着我国大型及中型城市城镇化进程的急速推进,城市周边地区及许多经济发达的乡村纷纷启动大规模的拆迁工程。这些拆迁项目旨在拆除原有宅基地上的建筑以腾出土地进行高效利用,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率,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农民朋友,进一步改善他们的生活与栖居条件。在这个过程中却衍生出了诸多令人关注的难题,例如:家庭财产分割中的旧式住宅确认产权问题,兄弟之间因占用他人宅基地而导致的房屋建造纠纷,老年人旧宅翻新时涉及的所有权归属及继承权问题,以及宅基地上原有房屋倒塌后产生的宅基地继承与拆迁补偿问题等。基于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本文将从宅基地房屋倒塌后宅基地继承与拆迁补偿两个方面出发,探讨相关问题并给出相应解决策略。《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二条“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
    2024-03-23
    274人看过
  • 离婚时如何分割农村宅基地房屋?
    离婚时农村宅基地房屋分割方式如下:1、夫妻双方结婚登记后,一方家庭为子女结婚居住而建造的房屋,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居住的平分;2、夫妻一方婚前建造的房屋,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如果双方没有相关的约定,这样的房屋属于婚前财产,因为是一方婚前收入,只能判给婚前一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房产在离婚时如何分割离婚时拆迁房分割方法如下:1、如果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拆迁房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此种拆迁应该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而且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2、如果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拆迁房权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该被拆迁房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这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023-07-07
    208人看过
  • 农转非在农村有房屋宅基地可以保留吗
    一、农转非在农村有房屋宅基地可以保留吗“农转非”后即为脱离集体经济组织,不再是集体成员,因而也不能享有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权利。1.宅基地的使用权限定为农村集体成员,一般为无偿分配,属于福利建设用地。2.原宅基地上有房屋,依然会保留其房屋财产权,并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允许房屋权利人继续使用该宅基地,等房屋自然灭失后则宅基地使用权随之消失。3.期间房屋权利人不得申请修建修补房屋。二、促进城镇化发展农民进城购房落户政策的实施,不仅关乎农民个人的生活需求,更是推动城镇化发展的重要举措。城镇化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必由之路,也是实现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1.通过促进农民进城购房落户,可以加快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的步伐,推动城乡人口分布的优化。(1)这有助于推动城市产业的发展和升级,提高城市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2)农民进城后还可以带来新的消费需求和劳动力资源,为城市的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2.还需要加强城市
    2024-07-26
    115人看过
  • 外村人是否可以购买农村宅基地房屋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是不允许农民将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宅基地及房屋卖给外村农民的。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房屋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由此规定引申出只允许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转让宅基地上的房屋。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使用本集体经济的土地办企业或建住房,但不得出让、转让或出租,因此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在法律上是被禁止的。农民之间的宅基地上的房屋转让应限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即使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之间的转让亦应经法定机关审批方为有效。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农民之间房屋买卖应为无效。外村村民取得本村村民宅基地上房屋的方式这种情况包括不同省份、市区之间,乃至同一区县不同村镇之间的房屋买卖情形。除
    2023-05-05
    141人看过
  • 法院可以强拆农村宅基地房屋吗?
    一、法院可以强拆农村宅基地房屋吗?有关农村房屋在此情况下能否通过法院强制执行,我们的答案如下:基层法院所受理的执行案件涉及到的被执行人,往往其户籍地点均在农村地区。若他们无法用其他方式偿还债务的话,那么他们在农村的房产是否能作为强制执行标的?对于这一问题,现行法律并未提供明确而细致的解答。鉴于农村房产以及宅基地使用权都被视为农民维持生计的基础生活资源,同时也是其居住权益的重要保障,故此,法院在处理关于农民住房的问题上需特别审慎,应当在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兼顾到不影响被执行人维持基本的生活需要,从而确保整个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具体规定,农村村民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仅可持有一套宅基地。一旦村民出售或者租赁了其住房,即可剥夺其申请新的宅基地的资格。因此,若被执行人仅剩农村地区的唯一住房时,法院将无法对其住宅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倘若强行执行该住房,很可能会
    2024-07-19
    490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款分割的方法和技巧
    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以及新农村建设的深入,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的矛盾较为突出,拆迁补偿款的分割继承纠纷越来越多,本律师对此简要分析如下:一、宅基地定义和性质: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公民个人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宅基房屋经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未进行新建、翻建、改扩建的,以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核定人员为房屋的权利人。因此,宅基地使用权证及审核表登记内容是确定农村宅基地房屋所有权的重要依据。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原则上分为房屋补偿和宅基地使用权补偿。二、宅基房屋拆迁补偿款分割方法和技巧:地上物补偿即房屋拆迁的补偿,应当归属房屋权利人。故要只有明确房屋的所有权人,才能确定房屋拆迁补偿款的归属。如房屋权利人已死亡的,拆迁补偿款可按继承关系处理。三、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款分割的方法和技巧: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应当明确宅基
    2023-06-08
    127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登记为企业的住所吗
    在郊野乡村经营一处“世外桃源”,是不少城里人所向往的,然而以往上海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只能开农家乐,不允许作为企业住所,相关企业因此无法登记注册。市工商局昨天对外发布的《上海市企业住所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却打开了条大口子,规定经利害关系人同意并由村委会出具证明文件,在不改变原有使用性质的前提下,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登记为企业住所。以前政策限制,只能注册为个体户,后来为给员工交社保,只能跑到附近的开发区再注册一个公司。”**聚银庄园度假村总经理沈*兴坦言过去为企业住所的问题“折腾”了好多次,他表示政策放开后,打算把新公司迁回农村宅基地,还打算把自己的小微企业包装上市。解禁的除了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还有居民小区里的会所,如果其未曾规划用途,或者要改变规划用途使用的,《办法》规定应当经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并由业主委员会出具证明
    2023-05-04
    490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房离婚后可以分使用权吗
    一、农村宅基地房离婚后可以分使用权吗其一,在涉及到农民宅基地的离婚事务中,该财产属不可分得之列,仅仅是由争议双方之间通过协议或法院判决来确定何方从中取得房屋所有权,进而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其次,所谓“农村宅基地”,即是指农村地区的农户或是个人将该土地用作自家住宅的基础,从而占用并有效利用本集体所拥有的土地资源。这部份财产囊括了现已修建完成的房屋用地、曾经建设过房屋但已无顶部建筑覆盖或者居住条件不再适宜之人所占有的土地,以及为未来建设新屋所需而准备的规划用地等三类不同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二、离婚后房子没过户再买房算二套房吗若在离婚之后未能及时进行房产转让手续的办理,那么原先购置的房产将依旧被记录在夫妻双方的名义之下。在此情况下,尽管无
    2024-03-31
    95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房屋是哪种形式的共有
    我国法律规定“房地一体”原则,即所谓的“房随地走、地随房走”。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所有权在转让、抵押等处分时,具有一体化的特色,即其中任何一项权利的处分将导致另一项权利随之处分。这两项权利的主体必须保持一致,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其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必须同时转让,不得分别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2024-05-13
    198人看过
  • 宅基地是谁的农村宅基地拆迁房屋权属如何确定?
    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如果宅基地被征收,宅基地的补偿费应归村委会所有,在宅基地上所盖的房屋赔偿款是归房屋所有人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民为建自有房屋对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权利。其权利主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具有身份属性,其在一定程度上有福利性质。《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2024-05-04
    377人看过
  • 离婚时女方可以主张分割宅基地吗
    女方提出离婚一般是能主张财产分割的。提出离婚与财产分割并无直接联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离婚析产指的是什么?离婚析产一般是指离婚财产分割。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离婚的,个人财产不分割,但另有约定的除外,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二、一方吸毒离婚财产怎么分割一方吸毒离婚财产分割的处理:1、协议处理;2、判决处理。一般情况下,离婚财产是由当事人双方均等分割的。如果双方婚前有财产约定的,可按约定处理。若双方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以及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
    2023-03-04
    423人看过
  • 农村房屋所有权人是户主吗
    农村房屋所有权
    一、农村房屋所有权人是户主吗不一定,房屋的所有权属于房产证登记人所有,可以是户主,就像你贷款买房,房产证是你名字,钱是银行出的,房产权益是你的,不是银行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二、房屋所有权可以通过什么方式取得房屋所有权取得,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种。原始取得原始取得是指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根据法律的规定,取得新建房屋、无主房屋的所有权,或者不以原房屋所有的人的权利和意志为根据而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主要包括以下情形:(一)依法建造房屋;(二)依法没收房屋;(三)收归国有的无主房屋;(四)合法添附的房屋(如翻建、加层)。继受取得继受取得又称传来取得,是指根据原房屋所有人的意思接受原房屋所有人转移之房屋所有权,是以原房屋所有人的所有权和其转让所有权的
    2023-06-08
    432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能否继承,农村房屋可以继承吗
    一、农村宅基地能否继承,农村房屋可以继承吗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农村房屋可以继承,宅基地不是遗产,不可直接继承。1.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规定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2.宅基地使用权具有无偿性、人身依附性及保障性,是一项特殊的用益物权,属于依法不能作为遗产的“特殊的财产”;3.宅基地使用权是家庭共同共有财产,在以户为单位的家庭关系存续期间,家庭成员不得请求分割宅基地使用权,家庭个别成员的死亡,并不必然导致户的消灭,也就不会产生宅基地使用权的分割问题,无法形成死亡人对宅基地使用权的个人份额,自然谈不上个人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二、宅基地的面积怎么算宅基地的面积的计算如下:1.建筑物和构筑物以墙外包为界,接拼的以墙中或柱中为界;2.挑出的阳台和楼梯等以突出部分垂直投影计算占地面积,但底层不得构筑;3.由二户或二户以上使用同一宗土地的,用地面积按房屋产权的建筑面积与总面积的比例分
    2023-04-30
    110人看过
  • 如何处理农村宅基地房屋动迁的纠纷
    处理农村宅基地房屋动迁补偿纠纷的方法是:1、协商,因农村宅基地房屋动迁补偿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2、调解,通过村委会调解解决纠纷;3、仲裁,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4、诉讼,根据纠纷内容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民法典农村宅基地房屋确权的标准有哪些民法典规定,房屋作为不动产,其物权是以登记为准的,所以农村房屋确权的标准是办理房屋确权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纠纷解决方式】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第二百三十四条【物权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土地管理
    2023-08-16
    65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动迁
    词条

    动拆迁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的拆迁。包括对房屋整体或部分拆除,以及对被拆迁人重新安排建设用地的过程。 动迁补偿标准是指根据不同地区政策和实际情况,对被拆迁人给予的补偿标准。一般来说,动迁补偿标准包括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补助费、临时... 更多>

    #动迁
    相关咨询
    • 农村房屋拆迁是以房屋为主还是宅基地为主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9-28
      农村宅基地拆迁和户口关系有关,但是具体如何规定主要依照当地的拆迁政策。对于农村来讲,农业人口的确定依据主要就是户口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中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其中农村村民和“户”的认定也是依据户口进行的。因此,在征地拆迁补偿的时候,是要考虑户口这一因素的。
    • 农村房屋可以买卖吗,农村房屋宅基地买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0
      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是不可以买卖。主要依据如下: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是指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公民个人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
    • 宅基地房屋买卖确权,农村宅基地可以买卖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17
      不能进行买卖,因为农村的房屋宅基地是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只有本村经济组织成员之间才可以使用,本村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农民、城镇居民都不是合法的购买主体。也就是说,只有本村村民之间的购买协议才是有效的,其他都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
    • 农村宅基地一个户主可以有两处房屋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3-10-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及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第五项的规定:“严格宅基地的申请条件。坚决贯彻“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统一的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和宅基地申请条件。不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办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30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离婚财产分割如下:(一)正确理解“一户一宅” 通俗的看,“一户”应为一家,“一人”为一口,不能称为一户。结婚是男方获得宅基地的条件之一,不论宅基地是在婚前取得还是婚后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权都应视为双方共同财产来处理。 如果能够这样理解,那么在出现离异或丧偶等情形时,作为配偶的妇女应有权对宅基地的使用权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