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退出公司有竞业要求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5 17:12:55 169 人看过

公司股东有没有竞业要求,需要根据股东实际情况判定。如果股东是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则负有法定的竞业禁止义务,在违背竞业禁止义务并对公司或其他股东合法利益造成损害时,公司或股东可以依法追究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

竞业禁止是指法律明确规定,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是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任职期间,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任职单位的商业机会,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单位同类的业务。简言之,竞业禁止义务是法定义务。

我国目前法律对竞业禁止主要有以下规定:

1、《公司法》第149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公司法》第70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

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37条规定:“总经理或者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者副总经理,不得参与其他经济组织对本企业的商业竞争。”

3、《合伙人企业法》第32条规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竞业禁止是法律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义务在法律上进一步的细化,通过法律明确规定禁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限内与任职单位展开竞争。

一、什么是竞业限制义务

竞业限制义务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通过合同约定,由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以此限制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后的一定期限、范围和地域内不得与用人单位展开同业竞争。简言之,竞业限制义务是约定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23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24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竞业限制义务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通过合同约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定的补偿金来限制劳动关系终止后劳动者的择业权,进而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商业利益。

二、竞业禁止与竞业限制的主要区别

竞业禁止与竞业限制主要存在以下主要区别:

1、竞业禁止是法定义务,取决于相关法律的明确规定;竞业限制是约定义务,取决于合同各方的约定。

2、竞业禁止的对象主要限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竞业限制的对象为负有保守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亦可包括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竞业禁止的期限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限内,任职期限届满则不再负有法定的竞业禁止义务;竞业限制的期限为劳动合同终止后两年内。

4、竞业禁止不需要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竞业限制则需要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不支付补偿金则无法限制劳动者的择业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15: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终止相关文章
  • 公司股东是否受到竞业限制影响退股?
    公司股东退股不受竞业限制。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竞业限制适用范围是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因此,若是单纯的股东身份不会受竞业限制,但是股东还具有如高管等负有保密义务的身份的话,就要受到竞业限制。公司股东退股怎么操作(一)股权转让1、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2、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
    2023-07-06
    269人看过
  • 公司出售股权股东有要求回购的权利吗
    股东没有权要求公司回购股份,公司法确立的资本维持原则、资本不变原则,要求公司在存续过程中,应当经常保持与资本额相当的财产。公司资本一旦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增减资本,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一、对于公司注册资金是否可以更改企业注册后的注册资本可以依法变更,依据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未收到通知的,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3、《中华人民共和
    2023-02-24
    378人看过
  • 退出股东是否需要遵守竞业协议?
    1.如果股东是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则负有法定的竞业禁止义务,在违背竞业禁止义务并对公司或其他股东合法利益造成损害时,公司或股东可以依法追究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2.如果股东是公司的技术人员、财务人员等对公司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则需由公司与股东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离职后竞业限制的具体期限、范围、地域及补偿条款等内容。3.如果股东既非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亦未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为避免同业竞争的存在,可在公司章程中明确约定竞业限制的期限、范围、地域等内容。股东退出方式有哪些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退股两种方式退出公司。另外,在公司被依法解散的情形下,公司股东也可在依法履行相关清算程序后分配公司财产,因而股东同样可以获得实际上退出公司的法律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
    2023-07-04
    462人看过
  • 公司负债股东退出要赔钱吗
    公司负债股东退出不用赔钱。公司的股东是以其出资额和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所以原则上公司负债的,公司股东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如果股东滥用其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则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责任是多少对于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责任,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处理不好公司财务问题,把一人公司当成个体户来经营后果可是很严重的。公司债务的承担不管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都是以公司全部财产对外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而公司则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是公司法律制度的基石。在个案中,要否定公司独立人格,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股东需存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行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有限责任公司
    2023-03-30
    191人看过
  •  有限公司股东是否有竞业限制?
    公司股东的竞业限制义务和责任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法定竞业禁止义务,违反者需承担责任。技术人员、财务人员等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需签订竞业限制协议。避免同业竞争,可以在公司章程中明确竞业限制期限、范围、地域等内容。如果来股东是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则有法定的竞业禁止义务。如果这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了竞业禁止义务并对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造成了损害,公司或股东可以依法追求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2、如果股东是公司的技术人员、财务人员等源对公司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则需由公司与股东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离职后竞业限制的具体期限、范围、地域及补偿条款等内容。3、如果股东既非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亦未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为了避免同业竞争的存在,最好是在公司章程中明确约定竞业限制的期限、范围、地域等内容。股东竞业限制权益保障股东竞业限制权益是公司治理中的一种重要制度,旨在保
    2023-11-12
    231人看过
  • 解散公司:股东提出的要求
    (一)概括情形公司的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如果公司继续存续的话,会导致股东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的损失,而且其他的方法也无法解决。(二)具体情形1、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连续两年无法召开,而且公司的经营管理也十分困难;2、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而且公司的经营管理也十分困难;3、公司董事之间长期发生冲突,而且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也无法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了十分严重的困难。没有穷尽其他救济途径股东要求解散公司被驳没有穷尽其他救济途径股东要求解散公司被驳认为物流公司成立以来从未召开股东会,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物流公司继续存在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作为股东之一的某销售公司日前起诉到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要求解散物流公司。2005年11月,某销售公司与某配件公司签订《股份合作协议》,约定:双方以股份合作的形式开办物流公司;销售公司以其拥有使用权的土地及地上建筑入股,配件公司以其
    2023-07-18
    193人看过
  •  退出公司要求:股东应满足的法律条件
    公司中的股东想要退出公司,必须符合公司法规定的三种法定情形中的任意一种。如果第一种情况,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但在这五年内公司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如果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对股权收购事项依法作出裁判。公司中的股东想要退出公司,必须满足两个条件:1.符合公司法规定的3种法定情形中的任意一种,即第一种情况,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但在这五年内公司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第二种情况,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第三种情况,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二、首先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如果自股东会会议
    2023-10-27
    133人看过
  • 公司的隐名股东不能要求退资吗
    隐名股东在特定条件下也可以要求退资,《公司法》第七十五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隐名股东的风险1、显名股东拒不转交投资收益。一般隐名股东投资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得投资收益,而在代持股协议中也会约定有关转交投资收益的内容。如果这种投资收益对显名股东产生了一定程度的诱惑,有可能促使显名股东违反协议约定,拒不转交。2、未经隐名股东同意擅自处分股权。显名股东作为该公司
    2023-03-01
    370人看过
  • 绝对控股可以要求股东退出吗
    绝对控股的股东也不能要求其他股东退出,因为股东是自然人或法人对公司出资后获得的一种身份,股东权利既是身份权也属于财产权。我国《民法典》保护公民的合法的财产和权利,因此即便是在公司中享有绝对控股地位的大股东,也是不能通过股东大会的决议就将其剥夺除名或者要求小股东退出的。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一、设备的使用权和所有权设备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区别:1、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是对生产劳动的目的,对象,手段,方法和结果的支配力量,是一种财产权,所以又称财产所有权。所有权是物权中最重要也最完全的一种权利,具有绝对性、排他性、永续性三个特征,具体内容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等四项权利;2、使用权,释义为不改变财产的本质而依法加以利用的权利。通常由所有人行使,但也可依法律、政策或所
    2023-06-21
    154人看过
  • 股东退股需要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吗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情形主要包括劳动者未依照竞业限制的约定在规定的期限内(最长为2年)遵守竞业限制协议,又或者是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约定与用人单位相同或者相似经营范围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竞业限制补偿金仲裁时效出现上述两种情形的,用人单位追究劳动者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仲裁时效的起算时间应当从用人单位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劳动者出现上述违约行为之日起开始往后计算1年。一、什么是保密协议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事项。对负有保秘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因此劳动合同在签订的同时,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保密协议的具体事项,同时可以约定
    2023-04-12
    312人看过
  •  公司是否允许股东要求退还股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当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且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且符合分配利润条件时,或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时,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解散事由出现时,股东具有要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回购股份的权利。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公司出现法定情形时,股东具有要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回购股份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
    2023-11-13
    452人看过
  • 股东提出退股,公司能拒绝吗
    看入股协议书是如何规定的。如果没有约定,可以拒绝。1、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和所有人,对公司享有参与管理的权利。2、股东可以只出资不在本单位工作,大股东要求退股是滥用股东权利,没有法律依据,小股东有权拒绝。一、入股到自己名下好吗?如果你想以股东的身份加入,必须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章程还要到工商机关备案。一.搞清楚是合伙还是公司,如果是公司,仅仅是股权装让。如果是合伙,还得为你加入之前该合伙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还有好多事项徐注意,建议聘请法律顾问全面介入,保护你的利益的最大化。二.财务审计尤其是债务情况。签合同不能代表就入股了,入股是要做股权变更的,这一点很重要,关于公司合资的具体的法规,你找工商或者律师事务所是可以查到的,有关事业投资,建议自己去查一下比较靠谱,我这里给你说一些基本的概念有了股权的股东,除了有定期分红之外,也是有潜在亏损的危险的,若出现意外情况,会产生需要按比例投入资金,
    2023-02-16
    392人看过
  • 公司打官司时,股东是否可以要求退股?
    关于公司股东退股的问题,股东一经出资,成为股东,就不可以退股。只能通过转让,比如转让其他股东。从法律上来说,股东退股不退股不影响公司承担担保责任,毕竟公司是用公司的独立财产承担责任的。但现实中,股东变更可能会影响公司的担保能力。有限公司股东退股的其他方式1、股权转让股东可以通过转让股权的方式退出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也可以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但是如果其他股东在接到转让通知后三十日内,既未答复,亦不购买的,或是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也不购买的,则视为同意转让。2、公司解散股东可以通过召开股东会议作出关于解散公司或是修改公司章程中的解散事由的决议。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也可以请求法院解散公司,进行清算。起诉到法院解散公司的情形有:(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2023-07-06
    432人看过
  •  退出公司股东权益
    这段内容介绍了几种代持股东退出的方式,包括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和第三人、公司回购股东的股份以及解除代持股协议。这些方式都需要实际出资人的同意才能生效。以下是几种代持股东退出的方式:1.在获得实际出资人同意后,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以及第三人,从而退出。2.在获得实际出资人同意后,公司可以回购股东的股份,使股东退出。3.另外,股东还可以通过解除代持股协议来退出。 股东退出方式:公司回购股东退出是公司治理结构中重要的一环,而公司回购是一种股东退出方式。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可以按照协议回购股权,即在事先约定的时间内,公司按照协议收购股东的股权。在回购股份时,公司需要向股东支付一定的回购价款,这个价格可以高于或低于公司的市值。如果高于市值,则称为溢价回购;如果低于市值,则称为折价回购。在溢价回购的情况下,股东将获得公司每股一定的溢价,即股东实际获得的金额比购买时支付的金额要高。而在折价回购
    2023-08-30
    196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消除继续合同的未来效力。合同终止有以下几点: 1、债务已按约定履行; 2、解除合同;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提取标的物; 5、债权人免除债务; 6、债权债务属于一人;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 更多>

    #合同终止
    相关咨询
    • 名义股东要求退出公司的,如何退出公司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13
      1、名义股东要求退出公司的,可以请求实际股东显名。股东显名应当经过股权转让的程序。名义股东是指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名义出资人被记载于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名册,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收益。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
    • 股东要求退出的诉讼费,股东要求退出公司怎样提起诉讼?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4-02
      第七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 公司股东向股东要求退出应如何处理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20
      1、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其他股东可以享有优先购买权。 2、将股权转让给股东之外的人,必须征得其他股东过半数的同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
    • 股东可以随便退出出资吗,公司股东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公司退出?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31
      股东办公司是一种合伙行为。不得随便退出出资。股东撤回出资有以下几种情形:1,股东可以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2,股东可以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这时候,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3,有限公司股东遇到以下几种情形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5年不分利润,而该公司连续5年都在盈利。在不分利润的股东会决议上投反对票的股东。(2),公司合并、分立或转移主要财产的。(3),营业
    • 公司退股,原股东有权要求股东承担责任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10
      关于公司股东退股的问题,例如:股东无论是否退股都不需要承担公司借款。股东拥有的是所有权,公司拥有的是经营权,这两个权利是分离的。公司向银行贷款,承担还款义务的主体是公司,不是公司的股东,无论股东是否转让股份退出公司,都不直接承担对银行的还款义务。签字是表明股东同意公司贷款即便约定担保也应该由受让者承担责任和权利除非还有有特别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