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成都市住房公积金怎么调整基数的规定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3 14:54:21 474 人看过

一、成都住房公积金怎么调整基数

从成都公积金中心获悉,2018年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标准已经出炉。不管是下限还是上限都有所上调,缴存基数下限依旧分区域执行两个标准,分别为1400元和1250元,而缴存基数上限调整到18242元。现在起,各单位可以根据职工上一年的平均收入来进行基数调整,并在6月30日前调整到位。

6月30日前全部调整到位

根据现行规定,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每月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额是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计算得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根据成都国有企业在岗职工平均月收入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来测算确定,职工收入不断提高,他们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额也相应提高。今年,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18242元,在去年的基础上增加了2491元,上调幅度为15.81%。

下限将分区域执行两个不同的标准,其中,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250元;而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片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县、郫县、新津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400元。

从现在开始,各个单位可以通过成都住房公积金网上政务大厅或各网点窗口,及时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而所有调整工作原则上将在6月30日前完成。

二、基数调整意味着什么

缴存比例不变的情况下,缴存基数越大,缴存额度就越大,而随着缴存额度的增加,申请公积金贷款或者使用公积金还贷都有更多实惠。

据了解,按照相关规定,财政拨款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高于12%,其他单位缴存比例高于12%的部分按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纳税。具体到一个单位,基数上调后,缴存额度就会增加,相应的职工公积金余额在使用情况不变的情况下就会增多。而现在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按照余额的20倍进行发放,最高不超过40万。也就是余额越多,申请的贷款额度也会相应提高。同时,缴存额增加后,职工在还贷时提取到的公积金也将增加,还贷压力将进一步减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6日 00: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住房公积金相关文章
  • 每年什么时间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缴存单位在职职工工资变动的情况下,应在每年的七月份对职工住房公积金进行一次缴存基数调整。住房公积金的汇缴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三、个人怎么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一、住房公积金个人的缴纳比例是多少公司和个人缴纳按照1:1缴纳,缴存单位可在5%-12%范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国管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好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称,国管公积金中心深化住房公积金“放管服”改革,在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23-04-07
    321人看过
  • 成都市的住房公积金比例规定是什么2023
    一、成都的住房公积金比例缴存比例:5%-12%《通知》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在5%-12%的范围内,确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民营企业有住房公积金差异化比例缴存需求的,可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按规定办理相关业务。而缴存基数方面,《通知》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计算口径应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的组成规定〉的通知》要求执行。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1498元。缴存基数下限按照上一年度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相关规定,执行以下标准: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780元;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650元。二、成都市公积
    2023-05-12
    392人看过
  • 南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有哪些规定
    据了解,此次调整的对象范围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由单位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以及有工作岗位,但由于学习、病伤产假(六个月以内)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包括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符合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在岗职工,不包括已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离岗人员。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将按职工本人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总额)核定。根据国家统计局统制字(1990)1号文件规定,职工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计六部分构成。各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月工资基数最低不低于南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最高不超过南通市统计局公布的市区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在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方面,单位(含按企业化管
    2023-05-09
    305人看过
  • 呼和浩特调整2023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一、**浩特调整2020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铁路分中心)决定自2019年7月起对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1、2019住房公积金年度(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下同)缴存基数上限不得高于“2018年度**浩特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892元”的3倍,月缴存额上限为4242元。2、2019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下限不得低于“**浩特市内四区最低工资标准1760元/月,市属五个旗县最低工资标准1660元/月”。(铁路分中心缴存基数下限参照**浩特市内四区最低工资标准执行)3、自愿缴存者(含“新市民”群体、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2019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按照“2018年度**浩特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892元”的1-3倍(须为整数倍)计算,月缴存
    2023-05-10
    237人看过
  • 成都市住房公积金基数的规定有哪些2024
    一、成都住房公积金基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计算口径应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的组成规定〉的通知》要求执行。2019年度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1498元。缴存基数下限按照上一年度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相关规定,执行以下标准: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780元;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650元。缴存基数下限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缴存基数上限标准自2019年5月1日起执行。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及时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相关调整工作原则上应于2019年7月31日前完成,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二、缴存地点成都市中心城区缴存网点1、城中服务大厅地
    2020-02-20
    118人看过
  • 成都市公积金及社保缴费基数的规定是什么2023
    一、成都公积金及社保缴费基数(一)社保基数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8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50%执行。(上限:16179元、下限:2697元)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8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60%执行。(上限:16179元、下限:3236元)。(二)公积金基数成都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按照上一年度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相关规定,执行以下标准: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780元;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650元。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1498元。
    2023-05-12
    347人看过
  • 四川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规定
    一、成都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成都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按照上一年度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相关规定,执行以下标准: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780元;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650元。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1498元。缴存基数下限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缴存基数上限标准自2019年5月1日起执行。二、成都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计算方式每月住房公积缴存额由职工本人缴纳和单位为职工缴纳二部分组成,其计算方法是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工资为基数和政策规定的缴存比例得出。(一)职工本人租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
    2023-05-12
    145人看过
换一批
#购房指南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储金,是用于住房的一种资金。具有普遍性、强制性、福利性和返还性的特点。... 更多>

    #住房公积金
    相关咨询
    • 公积金基数调整影响住房公积金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22
      每年单位是要从新申报基数的,明年七月单位申报公积金基数时再改成你工资做基数公积金,每年都会按当地上年平均工资公布新基数,然后单位会按每个职工本人工资做标准申报基数,一年申报一次。明年记得六月时候提醒单位你基数今年申报错误了(因为如果你工资不调整,单位有可能还按旧基数申报,会造成你基数继续错误,要提醒单位)
    • 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当月是否生效
      新疆在线咨询 2023-11-13
      1、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后次月生效,比如今年6月申请提高基数,最快也就是7月才可以按调整基数后的最高贷款额度进行贷款。 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 住房
    • 青岛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有哪些变化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18
      青岛公积金缴纳基数的比例计算: 一、缴存基数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职工上年工资总额÷12工资总额计算口径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文)为依据,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职工当年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首月工资总额 二、缴存计算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资助住房公
    • 公积金基数调整是几月份
      广东在线咨询 2024-03-22
      公积金基数调整是7月份。因为住房公积金的年度单位是从上一年的7月1日开始,然后到今年的6月30日截止的。所以单位要调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的话,就只能在每年的6月份办理完汇缴业务后,来为员工调整其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
    • 2020年东营缴存基数调整,东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怎么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8
      可以去东营XX官网查看或者拨打12329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