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完全履行合同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6 17:22:24 482 人看过

不完全履行,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债务人有履行债务的行为,如果没有履行行为,则可能构成履行不能,而不会构成不完全履行。

2、须债务人的履行不完全合乎债的内容。

3、须可归责于债务人。

一、按份之债的效力有哪些?

1、按份之债的主体仅在自己的份额内享有权利或负担义务。2、就某一债权人或者某一债务人发生的事项,如履行迟延、履行不能、不完全履行、受领迟延等,对于其他的债权人和债务人不产生影响;某一债权人或某一债务人作出的免除债务、提存、抵销、债的关系无效或被撤销、以及某一债务人因不可抗力或时效完成而消灭债务等事项,对其他债的当事人也不发生影响。3、在按份债权中,如果一个债权人受领的履行超过自己受领的份额时,若能够认定为系代其他债权人受领,则可以构成无因管理;否则就其超过受领份额的部分,构成不当得利,应向对其履行债务的债务人返还不当得利4、当按份之债基于合同而产生时,合同的解除应当由一方全体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全体为之。就按份之债发生诉讼时,全体债权人及全体债务人均应参加诉讼。

二、合同违约行为有哪些形态

第一、预期违约预期违约包括明示毁约与默示毁约。明示毁约指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债务人无正当理由明确肯定地表示其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形态。默示毁约是指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债权人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时,债务人将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债务,且债务人拒绝为履行债务提供相应担保的违约形态。第二、实际违约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后,债务人无正当理由,未全面而适当的履行合同义务的,为实际违约。一旦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适当,无须经债权人催告,即构成违约。实际违约包括拒绝履行、迟延履行、不完全履行三类。1、拒绝履行。又称不履行,是指履行期限到来之后,偾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债务的行为。2、迟延履行。包括:迟延给付、迟延受领。3、不完全履行。是指债务人虽有履行行为,但在履行数量、质量、方式、地点等方面存在瑕疵。

三、债务人欠钱不还有什么后果

债务人欠钱不还,债权人有权起诉债务人。法院出具判决书之后仍然不还的,债权人有权申请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除对被执行人予以处罚外,还可以根据情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被执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的信息向其所在单位、征信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机构通报。

债务人如果有藏匿、转移财产等拒不执行行为,法院可以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如果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债务人确无可执行财产,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待中止执行情形消失后,债权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5日 12: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完全履行相关文章
  • 不完全履行合同能否要求继续履行
    在债务人瑕疵履行时,由于债务人不完全履行债务的表现多种多样,有些瑕疵是无法补正的,而有些瑕疵则可以通过债务人的补正行为变为适当履行。比如,当标的物为种类物时,就可以通过更换的方法补正。由于存在的瑕疵能否补正的不同,导致瑕疵履行的法律后果也有所不同。因此,对于不完全履行的合同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或者可以通过补正的行为适当履行;当债务人履行上的瑕疵不能补正时,债权人有权拒绝受领标的物,并可以解除合同,要求损害赔偿。当然,债权人也可以在受领后,要求债务人降低价格或者酬金。一、什么是不完全履行不完全履行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了债务,但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不完全履行,有瑕疵给付和加害给付两种情形。瑕疵给付是指债务人履行的标的物在品种、规格、数量、内在质量等方面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履行行为。如果因债务人交付的标的物的缺陷而造成他人的人身、财产损害的,此种给付行为则为加害给付。二、不完全履行的具体类型有哪些
    2023-03-02
    297人看过
  • 什么是合同的不完全履行?不完全履行的类型有哪几类?
    不完全履行又称为“不完全给付”、“不良给付”、“积极侵害债权”,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债务,但其履行不完全符合债务的本旨甚至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情形。债务人不完全履行所违反的债的关系上的义务,可以是主给付义务,也可以是从给付义务,还可以是附随义务,但违反附随义务的,债权人不得单独诉请执行。不完全履行与迟延履行不同。不完全履行,是债务人履行债务不符合债的本旨,而迟延履行是债务人未按照债务履行期限履行债务。不完全履行与履行不能也不相同,不完全履行是债务人已经履行了债务,但不符合债的要求,而履行不能是债务人已不可能履行债务。不完全履行的类型从不完全履行所造成的损害的角度,我们可以把不完全履行分为瑕疵给付和加害给付两大类。1、瑕疵给付瑕疵给付,是指给付本身不完全,具有瑕疵,以致减少或丧失该给付本身的价值或效用。瑕疵给付所侵害的是债权人对完全给付所具有的利益,即履行利益。瑕疵给付在日常生活中较为多见,如给
    2023-06-05
    383人看过
  • 法定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法定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情形有,部分履行;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包括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质量、数量等履行);损害瑕疵,即瑕疵履行行为造成债权人的履行利益以外的人身或其他财产受损等。一、房主未按合同解除抵押是否属于根本违约房主未按合同解除抵押是属于根本违约。部分履行是指合同虽然履行,但履行不符合数量的规定,或者说履行在数量上存在不足。在部分履行的情况下,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约定交足数量,也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在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情况下,还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法律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预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的违约,分为明示的预期违约和默示的预期违约两种。明示的预期违约,是指在合
    2023-03-15
    56人看过
  • 租赁物不具备履行条件
    一、租赁物不具备履行条件租赁物要具备一下条件才满足租赁合同的要求:1、租赁物须为有体物:租赁物必须为有体物是没有争议的,租赁物必须满足人们的生活要求,其使用价值要能够转移。看不到的东西是不能拿来租赁的。2、租赁物能满足承租人的要求,且在利用、返还等问题上能满足租赁合同的特点:无论何种有体物,只要能确实满足承租人的要求和租赁目的,都是可以的,因为物的功能并不总是单一的,只要该物不违法法律法规的强行性规定。二、租赁合同的特征(一)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出租人也只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不转让其所有权;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须返还租赁物。这是租赁合同区别于买卖合同的根本特征。(二)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在租赁合同中,交付租金和转移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之间存在着对价关系,交付租金是获取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对价,而获取租金是出租人
    2023-05-06
    262人看过
  • 合同履行不完全怎么办?
    合同条款没有完全履行,可以要求赔偿。合同中未约定违约责任条款,不等于当事人不承担责任。违约责任条款可依约而定,也可依法适用。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合同履行双方有制约的应该怎么办合同履行双方有制约,可以尝试协商。在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可以变更合同。当事人在协商一致的情形下,也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合同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结算方式等。履行方式由法律或者合同约定或者是合同性质来确定,不同性质、内容的合同有不同的履行方式。根据的基本要求,在履行方式上,履行义务人必须首先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履行。如果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协议不成的,可以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来确定;如果仍然无法确
    2023-08-08
    256人看过
  • 什么是不完全履行?依法应遵循哪些条件
    构成不完全履行,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须有履行行为。不完全履行的基本条件就是债务人有履行债务的行为,如果没有履行行为,则可能构成履行不能,而不会构成不完全履行。一、不完全履行包括哪些情形不完全履行的情形有:违约瑕疵,指债务人履行的标的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损害瑕疵;是指债务人的违约瑕疵履行行为造成债权人的履行利益以外的人身或其他财产损失;部分履行,指合同虽然履行,但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全部合同义务;其他的不适当履行。二、继续履行需要满足哪些构成要件继续履行的构成要件:须存在违约行为;须有守约方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行为,如果守约方不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而是将合同解除,便不可能成立强制履行责任;须违约方能够继续履行,如果合同已经不能履行,则无论是事实上的不能,还是法律上的不能,都不应再有强制履行责任的发生。三、瑕疵履行的构成条件及鉴定依据瑕疵履行的构成条件:1、债务人已经作出
    2023-06-25
    67人看过
  • 社保税开征条件还不完全具备
    新闻背景:在4月1日出版的《求是》杂志上,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发表了署名文章《坚定不移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文中提到,要完善社会保障筹资形式与提高统筹级次相结合,研究开征社会保障税。此文的观点,让数年前就在学界有过激烈争论的社会保障税(以下简称社保税),再次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4月12日,记者就开征社保税的有关问题采访了中国税务学会理事、中山大学税收研究中心主任杨卫华教授。记者:有人认为,社保税的开征只是时间问题,您是否也这样认为?杨卫华:我觉得开征社保税有其必要性,但现在开征的现实条件还不完全具备。要在全国范围内开征社保税,至少要具备两个条件:第一,有开征的法治环境,即通过法律明确社会保障的对象、水平、方法和资金的筹集、保值增值、使用等,但我国目前还没有颁布社会保障法;第二,大多数地区社会保障费缴纳需实现省级统筹,但眼下各地社会保险费缴纳状况的差异比较大,统筹的层次还比较低,多数地区主要是县级
    2023-04-24
    191人看过
  • 解除合同有哪些条件要具备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合同解除的条件有:1、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当事人约定了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保险人解除合同需要具备什么条件?保险人解除合同应符合:(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
    2023-08-09
    484人看过
  • 应具备哪些条件要订立合同
    订立合同需要具备的条件分别有以下几点:主体应当是适格主体且订立合同是真实的意思表示;订立合同的程序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订立合同的内容需要符合公序良俗;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件等。一、关于高利贷的借款合同有效的问题高利贷的借款合同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就是有法律效力的:1.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双方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3.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但是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利息属于高利贷,对于超过部分不受法律的保护,债务人可以对这一部分利息拒绝偿还。二、个人能签合同吗个人签订合同满足以下条件的属于有效合同:1.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双方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3.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
    2023-06-20
    308人看过
  • 合同完全不履行能否解除合同
    一方完全不履行合同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完全不履行主要是指债务人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在一方无正当理由完全不履行的情况下,表明了该当事人具有了完全不愿受合同约束的故意,合同对于该当事人已形同虚设。在此情况下,另一方当事人应有权在要求其继续履行和解除合同之间作出选择。一、设计合同的有效期限是多长时间设计合同的有效期一般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从某个时间到某个时间或签字之日到某个时间的截止日期,约定是某个事项完成之日的截止日期,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制。如果合同的终止时间没有约定,判断合同是否终止的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类:1、一般意义上,合同的终止时间通常是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的完成;2、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有明确证据证明另一方不能履行或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或者对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可以随时解除合同;3、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因过失或故意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4、合同
    2023-03-25
    446人看过
  • 不完全履行合同是违约吗
    不完全履行合同是违约,不完全履行又称为“不完全给付”、“不良给付”、“积极侵害债权”,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债务,但其履行不完全符合债务的本旨甚至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情形。一、担保合同是否赋予强制执行的效力担保合同如果符合如下的情形,公证机关可以对担保合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1、债权文书具有给付货币、物品、有价证券的内容;2、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3、债权文书中载明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或不完全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的承诺。二、合同无效定金如何处理合同无效后定金应当予以返还。合同无效后,定金应按定金罚则进行处理。给付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双倍返还定金。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三、合同违约处理方法有哪些1、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继续履行合同是相关
    2023-02-25
    400人看过
  • 不完全履行包括哪些情形
    不完全履行的情形有:违约瑕疵,指债务人履行的标的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损害瑕疵;是指债务人的违约瑕疵履行行为造成债权人的履行利益以外的人身或其他财产损失;部分履行,指合同虽然履行,但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全部合同义务;其他的不适当履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和解协议怎么办1、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恢复执行,但和解协议已履行的部分应当扣除。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2023-07-25
    199人看过
  • 完全不履行合同算诈骗吗
    合同不履行不算诈骗。合同的履行是民法典规定的双方的义务,一方不履行合同就是违反了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要付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仅仅是不履行合同义务还不是诈骗的必然要素,只能算是民事责任而不构成诈骗罪,可以按照合同的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要求赔偿。一、不履行合同和合同诈骗的区别1、是否有证据证实被告人采用了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行为(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2、是否有证据证实当事人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或者为履行合同作了相应的准备是否构成合同诈骗,关键在于证据是否能证实被告人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上有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骗取他
    2023-03-19
    177人看过
  • 不完全履行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不完全履行,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债务人有履行债务的行为,如果没有履行行为,则可能构成履行不能,而不会构成不完全履行。2、须债务人的履行不完全合乎债的内容。3、须可归责于债务人。一、按份之债有哪些法律效力1、按份之债的主体仅在自己的份额内享有权利或负担义务。2、就某一债权人或者某一债务人发生的事项,如履行迟延、履行不能、不完全履行、受领迟延等,对于其他的债权人和债务人不产生影响;某一债权人或某一债务人作出的免除债务、提存、抵销、债的关系无效或被撤销、以及某一债务人因不可抗力或时效完成而消灭债务等事项,对其他债的当事人也不发生影响。3、在按份债权中,如果一个债权人受领的履行超过自己受领的份额时,若能够认定为系代其他债权人受领,则可以构成无因管理;否则就其超过受领份额的部分,构成不当得利,应向对其履行债务的债务人返还不当得利。4、当按份之债基于合同而产生时,合同的解除应当由一方全体当事人向对
    2023-03-10
    213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不完全履行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债务,但其履行不完全符合债务的本旨甚至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情形,又称为不完全给付。债务人不完全履行所违反的债的关系上的义务,可以是主给付义务,也可以是从给付义务,还可以是附随义务,但违反附随义务的,债权人不得单独诉... 更多>

    #不完全履行
    相关咨询
    • 哪些是不完全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要承担哪些后果的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03
      不完全履行又称为“不完全给付”、“不良给付”、“积极侵害债权”,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债务,但其履行不完全符合债务的本旨甚至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情形。 债务人不完全履行所违反的债的关系上的义务,可以是主给付义务,也可以是从给付义务,还可以是附随义务,但违反附随义务的,债权人不得单独诉请执行。 一、瑕疵履行的法律后果 在债务人瑕疵履行时,由于债务人不完全履行债务的表现多种多样,有些瑕疵是无法补正的,而有些
    • 借款合同能否提前履行?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2-23
      借款合同提前履行的条件是,借款合同的提前履行一般是指借款人提前还款,主要分为提前还息和提前还本两种情况。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应当提前通知贷款人。提前还息对贷款人利益一般没有损害,因此贷款人对提前还息一般不附加条件;但提前还本将打乱贷款人的资金计划,可能出现资金闲置的情况等,对贷款人有一定的损害。因此,贷款人往往对提前还本附加一些条件,除按照实际用款天数和约定贷款利率计付利息之外,还要求借款人提前30
    • 2022年不完全履行的构成条件是什么?合同不完全履行有哪些责任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2-06
      不完全履行又称为“不完全给付”、“不良给付”、“积极侵害债权”,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债务,但其履行不完全符合债务的本旨甚至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情形,那么不完全履行的构成条件是什么?合同不完全履行有哪些责任?福建东岸律师事务所薛小妹律师解析。不完全履行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1、须有履行行为不完全履行的基本条件就是债务人有履行债务的行为,如果没有履行行为,则可能构成履行不能,而不会构成不完全履行。还需注意的
    • 构成合同不完全履行的条件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13
      1、须有履行行为 不完全履行的基本条件就是债务人有履行债务的行为,如果没有履行行为,则可能构成履行不能,而不会构成不完全履行。还需注意的是,债务人的履行行为,是指以履行债务为意思的行为;与履行债务无关的行为造成债权人损害的,不属于加害给付,属于一般的侵权行为。 2、须债务人的履行不完全合乎债的内容合同 债务人履行债务应以满足债权人的利益为目的,同时债务人的履行行为也不能给债权人带来损害。这是法律对
    • 合同履行要具备哪些条件,怎么规定的
      重庆在线咨询 2023-12-19
      合同履行的条件如下: 1、合同依法成立; 2、合同已经具备法律效力; 3、符合合同约定的履行条件。 合同履行应当全面且讲究信用,恪守诺言,如果合同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无法达成协议的,要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