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湖公安分局破获一起强揽工程、扰乱单位秩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20:13:28 73 人看过

8月1日,月湖公安分局破获一起在嘉和山庄强揽工程、扰乱单位秩序案,违法人员祝公良被治安拘留。

8月1日中午,月湖公安分局梅园派出所接到报案:有一伙人强揽嘉和山庄二期工程土方回填工程项目,并在工地上闹事,威胁工地施工人员。接到报案后,梅园派出所立即向分局报告,月湖公安分局十分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对此案专案侦察。经外围调查取证,专案组很快确定了怀疑对象,并于当晚将违法人员祝公良抓获,经初步查明,祝公良,男,1975年7月出生,小学文化,月湖区梅园办事处祝家村人,无业。2003年因吸毒品被送劳教,目前还在所外执行期间。审讯中,祝公良对其强揽工程,威胁工地施工人员,扰乱工地秩序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祝公良已被治安拘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2日 14: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人相关文章
  • 扰乱单位工作秩序20人被治安拘留
    记者从济南警方获悉,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分局近日在处理一起突发性群体事件中,对扰乱单位秩序的20名违法嫌疑人全部处以治安拘留处罚。这是《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后济南警方一次性治安拘留人数最多的一次。7月12日上午11时许,泺口派出所接到辖区内某公司报警称:20名青年男子手持铁锨,来公司对职工进行威胁,要求当日内全部搬出,他们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公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民警得知情况后,迅速赶到现场,为了不让事态继续扩大,警方果断采取措施,将这20名涉嫌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嫌疑人传唤至派出所。经审查,蔡某(北京人)曾多次找到济南的这家公司协商,要求得到该公司厂区土地的所有权,该公司不同意。蔡某于是找到济南市历城区的任某和李某,让他们雇人到这家公司,企图通过威胁的手段达到占有该公司厂区的目的。任某和李某以每人35元作为报酬,雇佣了周某等17人,来到该公司闹事。蔡某等对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对此,天桥
    2023-06-06
    438人看过
  • 扰乱单位秩序被判劳教一年
    近日,我县河口镇清湖村费家自然村村民费某,因多次扰乱单位秩序,被上饶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裁决劳动教养一年。2008年11月25日,费某因在北京天安门广场非正常上访被北京天安门公安分局训诫;2008年12月18日因扰乱单位秩序被县公安局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2009年3月24日因扰乱单位秩序被县公安局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2009年10月31日上午8时许,又在市汽运建筑工程公司新建的位于县城城西的新汽车站工地阻碍该单位正常施工。上饶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根据国务院《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第十条第(五)项的规定,决定对费某劳动教养一年。
    2023-06-06
    369人看过
  • 扰乱单位秩序司法解释
    法律综合知识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五
    2024-04-17
    142人看过
  • 2024扰乱单位秩序拘留程序是什么
    扰乱单位秩序拘留程序是什么由公安带走,然后到拘留所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七十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第二章 处罚的种类和适用  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2023-11-29
    173人看过
  • 治安大队牵头迅速查处一起扰乱单位秩序案件
    2009年10月25日晚,戴窑附近河面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陶庄镇居民赵某(46岁)及其母亲顾某(71岁)在撑船回家时,被一装砂石的铁船撞翻后,两人被淹死。事件发生后,有关单位多次进行调解,因死者家属漫天要价未果。11月2日上午,顾某儿子赵某江(43岁)、女儿赵某英(48岁,出嫁大丰)到海事处滋事,赵某英拦堵海事处一楼二楼通道,并于11月13日穿孝衣到兴化市国税局门前跪访,造成恶劣影响。治安大队获悉后,会同水警大队立即赶到现场,将违法嫌疑人传唤至***机关调查,通过一天工作,违法嫌疑人认识到了错误,并如实交待了违法事实。13日晚,赵某英因扰乱单位秩序,被依法行政拘留。
    2023-06-06
    362人看过
  • 扰乱单位秩序可以调解吗
    扰乱单位秩序处罚
    妨害公务罪属于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的罪名,主要涉及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对于妨害公务案件,根据刑法规定,属于公诉范畴,不能和解。然而,在处理过程中,可以采取主动赔偿、道歉、悔过等方式争取对方单位原谅,从而避免刑事责任的追究。 针对扰乱单位秩序的行为,其必须造成一定的社会后果,即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的,如企业无法正常生产、医院无法正常医疗等。如果行为人的扰乱行为经有关人员劝阻后,停止扰乱行为,没有造成影响和损失的,则可不予处罚。 在处理妨害公务案件时,家属可以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嫌疑人了解最真实的事情经过,安抚嫌疑人的情绪。律师会见后对案件作出初步判断,是否构成犯罪或者有无自首、立功、从犯、未遂等从轻、减轻的情节并及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申请取保候审、后续辩护等。
    2024-01-05
    281人看过
  •  如何避免单位秩序被扰乱?
    扰乱单位秩序罪的构成要素包括客体是社会秩序、行为人具有扰乱单位秩序的意图、实施了扰乱单位秩序的行为。本罪侵犯的是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组织的正常活动,具体是指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秩序、生产经营秩序、教学科研秩序等。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但只有扰乱社会秩序的主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与者才能构成本罪。主观要素只能由故意构成,行为人通常试图通过干扰活动制造麻烦、给机关、单位和团体施加压力或发泄不满。扰乱单位秩序罪的构成要素包括:1.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社会秩序;2.行为人具有扰乱单位秩序的意图;3.实施了扰乱单位秩序的行为。这里提到的社会秩序不是广义的一般社会秩序,而是指特定范围内的社会秩序,具体是指国家机关和人民组织的工作秩序、企业的生产经营秩序、事业单位的教学科研秩序。侵权对象为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组织;2、客观要件犯罪的客观方面是以聚众的方式扰乱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正常活动,导致其工
    2023-08-18
    172人看过
  • 湖南邵东巡警果断处置一起扰乱企事业单位办公秩序警情
    2009年9月28日,湖南省邵东县公安局对涉嫌扰乱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秩序的蒋某(女,汉族,现年62岁,邵东县黄陂桥乡新桥村人)作出了行政拘留拾日处罚的决定,中国银行邵东支行也因此恢复了正常的办公秩序。9月27日上午9时左右,邵东县黄陂桥乡居民蒋某到两市镇建设北路中国银行邵东支行大厅办理业务时,发现自己的存折上少了壹万元存款,她立即向银行工作人员询问,工作人员向她解释说这壹万元钱已被邵东县人民法院划走。蒋某一听十分生气,质问工作人员钱存在银行怎么就不见了,我反正问你们银行要。见工作人员没有及时作出答复,蒋某便开始在大厅内大吵大闹,严重影响了银行的正常办公秩序。银行工作人员见状只得拔打110报警,当天值班的巡警三中队中队长杨文亮带领民警迅速赶到了现场,在了解情况后耐心地做蒋某的思想工作,并向她说明了具体情况,在长达半个小时的劝解过后,蒋某才勉强答应离开。谁知9月28日8时许,蒋某又来到中
    2023-06-06
    206人看过
  • 扰乱单位秩序罪表现形式
    扰乱是指造成秩序的混乱,具体表现为使单位秩序的有序性变为无序性。所谓机关是指国家机关,包括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军事机关等;团体主要是指人民团体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是指所有的企业、事业单位,既包括国有的企业、事业单位,也包括集体所有的企业、事业单位等。行为人扰乱单位秩序的具体手段是多种多样的,既可以是暴力性的扰乱,也可以是非暴力性的扰乱。如在机关、单位门前、院内哄闹、大肆喧嚣,强占或者封锁机关、单位的办公室、会议室、实验室、生产车间、营业所、教室,辱骂、威胁、殴打负责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等。一、如何才能正确认定寻衅滋事罪?(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我们认为,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属于情节严重应该综合以下几个方面因素进行
    2023-03-13
    148人看过
  • 如何认定扰乱单位秩序行为
    一、如何认定扰乱单位秩序行为扰乱单位秩序,一般是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秩序使他们的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扰乱单位秩序是指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扰乱是指造成秩序的混乱,具体表现为使单位秩序的有序性变为无序性。所谓机关是指国家机关,包括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军事机关等;团体主要是指人民团体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是指所有的企业、事业单位,既包括国有的企业、事业单位,也包括集体所有的企业、事业单位等。行为人扰乱单位秩序的具体手段是多种多样的,既可以是暴力性的扰乱,也可以是非暴力性的扰乱。如在机关、单位门前、院内哄闹、大肆喧嚣,强占或者封锁机关、单位的办公室、会议室、实验室、生产车间、营业所、教室,辱骂、威胁、殴打负责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等。二、扰乱单位秩序行为如何处罚根据《治安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
    2023-07-28
    358人看过
  • 认定单位秩序扰乱罪的规定
    扰乱单位秩序罪的认定一般需要有以下几个要件,以聚众的方式扰乱单位秩序,使其无法进行正常的活动,并造成严重的损失;行为通过这种方式,想要实现自己的无理要求或者发泄自身不满的情绪等。根据我国法律相关的规定,扰乱单位秩序罪的主体是积极分子或者首要分子,一般处最高五年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对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所谓情节严重,尚无司法解释,一般学理意见认为,情节是否严重,应综合其纠集人数的多少、扰乱的对象、扰乱的程度、扰乱持续的时间、扰乱的范围以及扰乱的动机目的等多方面来分析。据此,情节严重,主要是指扰乱的时间长,纠集的人数多,扰乱重要的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秩序,造成的影响恶劣等。所谓无法进行,指由其扰乱致使上述各项工作未能按期开展、开始或致使已经开展、开始的工作被迫非正常地中止、停业。何谓造成严重损失,迄今为止,尚无有权立法或司法解释。从学理上看,由于生产、营业、教学、科研
    2023-07-01
    160人看过
  • 多次扰乱单位秩序如何定罪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未规定扰乱单位秩序罪。如果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涉嫌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已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一、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法院怎么判呢?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既遂法院一般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二、结伙扰乱治安如何判刑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如果犯罪情节严重,导致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因而造成严重损失的,那么对首要分子
    2023-06-28
    369人看过
  • 龙山派出所快速查处一起扰乱单位秩序案
    4月3日上午,龙山派出所接110指令:有人在山东兴润建设有限公司海外劳务公司聚众闹事。接警后,龙山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至现场并立即向市局分工领导做出汇报。在副局长尹承民的直接指挥下,事态得到及时控制,违法嫌疑人被强制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询问。经查,违法嫌疑人段红(女,29岁,仪阳乡王庄村人)的丈夫王彬与山东兴润建设有限公司海外劳务公司签订合同,在日本务工期间从务工企业外逃,去向不明。2009年1月9日,肥城市人民法院判决由王彬的担保人王刚、陈兆明赔付兴润劳务公司违约金20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4000元。接到判决书后,陈兆明之妻张秀云(女,50岁)与段红组织人员在兴润建设有限公司海外劳务公司无理取闹,并昼夜吃住7天,多次劝阻无效,其行为严重扰乱了该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目前,张秀云、段红已被依法治安拘留。
    2023-06-06
    418人看过
  • 石杨所依法处置一起聚众扰乱单位秩序案
    石杨派出所在县局指挥中心、治安大队的协助、指导下,及时果断处置一起聚众扰乱单位秩序案,一举抓获了吴加文、方波等10名江苏浦口籍无业违法嫌疑人,对其中9人予以治安拘留。10月30日14时40分,石杨所接到和县石杨镇扬子矿业业主赵某电话报警称,有十几个江苏小青年开了3辆轿车将其矿上磅房的地磅及进入矿区的路堵住,其经营的扬子矿业被迫停产。接警后,石杨派出所所长张德山高度重视,迅速调集所内全体民警并协调正在石杨开展工作的县局指挥中心副主任朱惊涛等人,由副所长江根平带队快速赶赴现场,先行封堵了扬子矿业通往江苏浦口的唯一出路,现场10名青年以及3辆轿车被迅速控制并带回石杨派出所。在及时赶到的县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李白杨等人的协助下,调查工作有条不紊地展开。经调查:10月30日13时许,浦口籍无业人员吴加文来到和县石杨镇扬子矿业购买石料,因嫌价格高,业主未满足其低价购买的要求,遂指使方波邀集刘飞、卓传林等
    2023-06-06
    405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人
    词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 更多>

    #法人
    相关咨询
    • 单位扰乱市场秩序给工商局起诉要怎么收费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5-30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000元-30000元/件。 上下浮动幅度:20% 但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的以下费率实行分段累计收费: 标的额费率 1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10万元)6% 10-50万元的部分(含50万元)5% 50-100万元的部分(含100万元)4% 100-500万元的部分(含500万元)3% 500-1000万元的部分(含10
    • 扰乱单位秩序的司法解释?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2-05
      没有专属的司法解释。扰乱单位秩序一般是扰乱政府机关组织,企事业单位秩序使其工作无法正常进行,但一般不造成严重损失,只造成治学混乱。
    • 罪名判定扰乱单位秩序罪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04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的规定,扰乱单位秩序罪的认定条件包括: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与人民团体的工作秩序,企业单位的生产与营业秩序,事业单位的教学与科研秩序。侵犯的对象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 2、客观方面表现为以聚众的方式扰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正常活动,致使其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 3、主体是一般主体,构成本罪的只能是扰乱社会秩序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
    • 扰乱单位秩序和交通工具秩序的行为是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19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1)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2)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3)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
    • 对扰乱单位秩序者的处罚规定是什么,对扰乱单位秩序者的处罚是什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1-27
      对扰乱单位秩序者的处罚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下以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一般是指多次扰乱单位秩序或者造成较大影响、较严重后果的情形。对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所谓首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