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价格有哪些类型具体内容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10 12:05:49 203 人看过

一、建设工程价格有哪些类型具体内容是什么

建设工程价格的类型主要包括固定总价合同、按量单价合同以及成本加酬金合同。每种合同类型都有其特定的适用场景和计算方式。

1.固定总价合同,即按照商定的总价承包工程。这种合同的特点是,以图纸和工程说明书为依据,明确承包内容和计算包价,一旦确定,通常不会变动。

2.按量单价合同,是以工程量清单和单价表为计算包价的依据。建设单位会提供工程量清单,而承包商则需要填报单价,最终得出总造价。

3.成本加酬金合同,则是根据实际发生的成本(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等)加上商定的总管理费和利润来确定工程总造价。

二、固定总价合同的特点

固定总价合同的特点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1.合同总价固定:一旦合同总价确定,除非有设计变更或建设单位要求变更承包内容,否则承包单位不能要求变更包价。

2.依据图纸和工程说明书:固定总价合同是以图纸和工程说明书为依据,明确承包内容和计算包价。这意味着在合同签订前,需要有完整、准确的设计图纸和工程说明书。

3.风险分担不均: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主要由承包单位承担。如果工程实际成本超过合同总价,承包单位需要自行承担损失。

因此,在选择固定总价合同时,承包单位需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三、按量单价合同的差异

按量单价合同与固定总价合同相比,主要有以下差异:

1.计价依据不同:按量单价合同是以工程量清单和单价表为计算包价的依据,而固定总价合同则是根据图纸和工程说明书确定总价。

2.风险分担不同:按量单价合同中,承包商的风险较小,因为工程量是统一计算的,只需要复核并填上适当的单价即可。固定总价合同中,承包单位需要承担较大的风险,工程实际成本可能超过合同总价。

3.适用场景不同:按量单价合同适用于工程量较大、工程内容较为复杂的项目,而固定总价合同则适用于工程内容明确、设计图纸完整、工程量变化不大的项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8日 15: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菏泽征地补偿价格都有哪些具体内容?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每亩5万元至10万元的,政府补贴资金不低于每亩1.5万元一、菏泽征地补偿价格的简要介绍菏泽市征地拆迁执行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新标准,经过统一调整后,包括房屋、温室大棚等在内的23项补偿标准平均比原补偿标准上调82%。本报菏泽3月4日讯从菏泽市物价局获悉,3月1日起,菏泽市征地拆迁执行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新标准,经过统一调整后,包括房屋、温室大棚等在内的23项补偿标准平均比原补偿标准上调82%。据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本次的调整方案执行范围为菏泽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各项征地拆迁补偿。二、菏泽征地补偿价格该怎样实施补偿方案主要包括房屋、温室大棚、乔木、果树、牡丹、青苗等23项补偿标准。对比旧补偿标准,在新标准中,房屋类拆迁补偿大约上调125%,温室大棚类上调185%,乔木类、果树类中的幼苗部分分别上调66%、83%,牡丹类上调100%,青苗类中的经济作物由原来拟定的1800元/
    2023-06-27
    487人看过
  • 工程质量事故的类型有哪些内容
    一、工程质量事故的类型有哪些内容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方法有多种:既可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划分;又可按其产生的原因划分;也可按其造成的后果或事故责任区分。1、按事故造成损失程度分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2、按事故责任分类(一)指导责任事故指由于工程指导或领导失误而造成的质量事故。(二)操作责任事故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操
    2023-06-04
    462人看过
  • 北京两个区具体建设内容是什么?
    北京的两个区域建设是指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和自由贸易试验区。这两区建设是中央支持北京开放发展的重大政策,旨在更好地深化与推动对外开放,并加强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之一。做好“两区”建设可以更好推动北京的经济高质量发展。北京的两个区域建设是指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和自由贸易试验区。“两区”建设是中央支持北京开放发展的重大政策,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可以更好地深化与推动对外开放,而加强自由贸易区建设,又是加强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之一。所以做好“两区”建设,可以更好推动北京的经济高质量发展。5 . 北 京 两 区 建 设 如 何 推 动 经 济 高 质 量 发 展 ?根据《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北京市将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其中两个区——朝阳区、海淀区将成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为此,需要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保障和支持两个区的发展。首先,需要制定
    2023-09-12
    331人看过
  • 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具体内容是什么?
    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以及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第三条建设工程质量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的规定,满足合同约定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单位、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商品混凝土生产单位、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单位依法承担相应质量义务。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交通运输、水行政等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交通运输、水利等
    2024-02-04
    289人看过
  • 什么是建设工程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时间:2010-04-19来源:中国人大网作者:刘维娜点击:次建设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的客体是工程。这里的工程是指土木建筑工程和建筑业范围内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及大型的建筑装修装饰活动,主要包括房屋、铁路、公路、机场、港口、桥梁、矿井、水库、电站、通讯线路等。建设工程的主体是发包人和承包人。发包人,一般为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即投资建设该项工程的单位,通常也称作业主。此外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经发包人同意,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部分工程项目进行分包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即成为分包工程的发包人。建设工程的承包人,即实施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等业务的单位,包括对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单位和承包分包工程的单位。由于一项工程的建设需要经过勘察、设计、施工等若干过程才能最终完成,所以,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2023-06-09
    401人看过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细则的具体内容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申请从事对涉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检测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是指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接受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涉及结构安全项目的抽样检测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第三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负责制定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负责检测机构的资质审批。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第四条检测机构是具有独立法人资
    2024-01-10
    256人看过
  •  建筑地基设计规范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根据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对于经过处理的地面,其应满足建筑物承载力、变形和稳定性要求的规定。在地基处理工程中,应验收检验综合安全系数的综合要求。当地基处理采用的材料时,其应符合场地环境类别的耐久性设计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根据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有以下规定:1.对于经过处理的地面,其应满足建筑物承载力、变形和稳定性要求的规定;2.在地基处理工程中,应验收检验综合安全系数的综合要求;3.当地基处理采用的材料时,其应符合场地环境类别的耐久性设计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 建筑地基处理规范有哪些?建筑地基处理规范是为了保证建筑物的安全稳定而制定的。根据规范,建筑地基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确保地基承载力和变形达到规定标准。对于不同类型的
    2023-08-28
    201人看过
  • 建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具体内容有哪些?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1、为了提高建设工程监理水平,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行为,编制本规范。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和制造的监理工作。3、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前,监理单位必须与建设单位签订书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的条款。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与建设工程合同有关的联系活动应通过监理单位进行。4、建设工程监理应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5、监理单位应公正、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工作,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6、建设工程监理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第二章术语1、项目监理机构监理单位派驻工程项目负责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的组织机构。监理工程师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监理人员。2、总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委托监理合同的履行
    2024-01-11
    263人看过
  • 建设工程质量司法鉴定有哪些类型
    1.施工质量鉴定。一般发生在建设单位或开发商与施工单位之间的民事纠纷中。发现或怀疑施工质量存在问题,通常是在以下情况下:在施工过程中或竣工验收时由监理或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发现,或在是施工单位起诉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建设单位反诉施工单位,怀疑施工质量存在问题;2.成品质量鉴定。一般发生在开发商与商品房购买者之间的民事纠纷中。随着住房商品化的推进和法制的逐步健全,居民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烈,加上开发商对房屋的质量淡漠,这类案件呈上升趋势。尽管住户发现房屋质量问题大多是从施工质量,特别是外观质量开始的,如屋面漏水、粉刷层脱落等,但房屋质量不仅与施工质量有关,还涉及勘察设计质量。3.环境变化对临近房屋的损害鉴定。发生在住户与施工单位的民事纠纷中。城市密集区的基坑开挖、地铁施工、地下水抽取、采矿等引起的地面沉降都会对临近建筑产生不利影响。4.工程事故鉴定。当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时,为了认定责任,需要做
    2023-06-15
    448人看过
  • 地下防水工程分类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1、地下防水工程等级(1)不允许渗水,结构表面无湿点。一类建筑物是特别重要的建筑物,如博物馆、图书馆、纪念馆、展览馆、档案馆和特别重要的实验室。防水使用寿命小于25;防水设防要求:三道以上设防。(2)二级不允许漏水,结构表面可能有少量湿渍。二级建筑是重要建筑。如航站楼、候车楼、星级宾馆、电影院、医院、商场、重要物资仓库等。防水使用年限
    2023-05-07
    406人看过
  • 各种类型遗嘱的具体内容
    遗嘱有以下五种形式:1、公证遗嘱。即立遗嘱人至公证机关对其遗嘱行为及遗嘱内容进行公证;2、自书遗嘱。即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该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亲笔签名,并注意年、月、日。3、代书遗嘱。即立遗嘱人委托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见证人不得为遗嘱确定的继承人。4、录音遗嘱。即立遗嘱人通过录音或录像的形式,确定其遗嘱的内容。录音遗嘱同代书遗嘱一样,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并将其见证的情况进行录音、录像。完后,应将录音、录像内容封存,封口由见证人及遗嘱人签名盖封。5、口头遗嘱。即立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无条件书写、录音或办理公证时,口头订立遗嘱的行为。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一、继承的类别有哪些1、法定继承法定继承,
    2023-03-06
    347人看过
  • 建筑工程的发包方式具体有哪几种类型
    一、建筑工程的发包方式具体有哪几种类型建设工程发包,是指建设单位采用一定的方式,在政府管理部门的监督下,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选定设计、施工等单位的活动。建筑工程发包分为招标发包和直接发包两类。招标发包可以采取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下列建设工程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的方式发包:1.政府投资的工程。2.行政事业单位投资的工程。3.国有企业投资或者控股的工程。4.集体企业投资或者控股的工程。5.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赠款。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程。二、发包方将工程承包给无资质单位怎么处罚发包方将工程承包给无资质单位的,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发包方责令其改正并处以罚款;对无资质的承包单位可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相应的罚款。三、建设工程发包所必需的条件有哪些内容建设工程发包应当具备的条件有:1.必须具有筹建许可证;2.必须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必须已
    2023-10-17
    323人看过
  • 建设施工合同属于什么类型以及建设施工合同有哪些分类
    一、建设施工合同属于什么类型建设施工合同属于属于建设合同类型。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因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建设工程合同的一种,建设工程合同的性质从民法角度分析属于承揽合同。《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二、建设施工合同有哪些分类建设施工合同有以下分类:1.勘察、设计或施工总承包合同是指发包人将全部勘察、设计和施工的任务分别发包给一个勘察、设计单位和一个施工单位作为总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总承包人可以将勘察、设计或施工任务的一部分分包给其他符合资质的分包人。2.单位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单位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又称为平行发包合同,是指在大型、复杂的工程中,发包人可以将专业很强的单位工程发包给不同的承包人,与承包人分别签订土木工程施工合同、电气与机构工程承包合同等,这些承包人之间为平行关系。
    2023-04-11
    460人看过
  • 工程总承包合同类型具体都有哪些分类
    工程总承包合同类型有:工程勘察合同、工程设计合同、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合同是指一方约定完成建设工程,另一方按约定验收工程并支付一定报酬的合同,依法成立的工程合同对承包人和发包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建筑工程承包发包方的责任如何认定1、技术保证责任。发包方应组织有关单位对施工图等技术资料进行审定,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份数交付给承包方;2、施工监督责任。发包方应派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隐蔽工程,办理中间交工工程验收手续,负责签证、解决应由发包方解决的问题,以及其他事宜;3、误工赔偿责任。发包人未按建设工程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致使停工、窝工的,承包人可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损失。承包人对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进度款无异议并继续施工的,在发生纠纷后,承包人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的,不予支持;4、验收结算责任。发包方负责组织施工单位共同商定工程价款和竣工结算,负责组织
    2023-04-07
    27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具体是工伤类型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10
      (一)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工伤主要有以下类型:1.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1.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1.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1.4患职业病的;1.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1.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 2022年建设工程的承包有哪些类型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21
      承包建设工程的方式如下: 1、总承包:企业受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全过程或若干阶段承包; 2、独立承包:发包人将建设工作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合同承包; 3、联合承包: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共同承包; 4、挂靠承包:以某一工程企业的名义承包。
    • 建设工程管理类有哪些职,具体规定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3-10-22
      建设工程管理类的职位: 1、项目管理类:施工员-总工-项目经理; 2、技术负责人、监理:监理员-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 3、甲方、现场代表、造价人员,审计人员、设计人员等等。
    • 在工地的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程具体都有什么内容呢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04
      鉴定人应当根据鉴定项目证据材料是否完整、充分、详细,优先选择能准确进行鉴定的施工图预算(或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如受证据所限,可采用概算、估算的方法进行鉴定
    • 工伤有哪些具体类型?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19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工伤主要有以下类型: 1.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1.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1.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1.4患职业病的; 1.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1.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