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业生产经营者,依照法律和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以承包的方式对农村集体所有的或国家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生产并进行收益的权利。
《民法典》规定: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收回承包地。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一、户口迁出土地还有吗
不一定,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迁出农村后还是农村户口,那么不需要收回;第二种是迁出农村户口改为非农业户口,那么土地会被收回。《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二、户口迁出后,土地是否会被收回?
(一)不能收回,土地使用权经确权后,依法受法律保护。
(二)确权到期后,以后就不再拥有继续承包经营的资格了。因为土地是集体的,你户口已经迁出,也就不具备再承包经营的权利了。如果婆家这边有土地,也允许你承包经营的,当然也可以了,不过这类情况很难了。
一般来说,在本来土地承包期间,往往会遵循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就是说,即使这户家庭成员有新增人口,也不会再给添地,即便有家庭成员去世减人了,也不会减少土地的。说白了就是,农村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承包地,继续耕种和享受土地承包权益。
大多数有儿有女的家庭土地都是平衡的,与重新承包土地没有什么区别,而多女户又是坚决不同意重新承包的,所以主张重新承包土地的人就成了少数派,而重新承包土地需要征得村民小组80%以上人的同意,而人的惰性本来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以法律的形式确认和保护了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将在今后三十年或更长的时间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依法、规范、有序地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让农民的生活更加殷实,逐步缩小城乡差别,实现全社会的共同进步。
-
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户口迁出后是否发生改变?
358人看过
-
户口迁出后是否还能继续承包土地
336人看过
-
户口迁出去了,土地承包地还有?
216人看过
-
户口不在可以继承土地承包经营权吗?
288人看过
-
农村土地继承权是否会因户口转出而失去?
326人看过
-
户口迁出是否影响娘家土地继承权?
247人看过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承包农户以从事农业生产为目的,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在土地利用过程中,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应当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 更多>
-
农村户口没有迁出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丢失的,怎么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陕西在线咨询 2022-02-10如果是分户的。根据农业部等6部门《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1]2号),对“承包农户分户等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的”有关规定,应由农户家庭成员就承包地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后,向发包方提出申请,由发包方报经县乡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分别与分立后的农户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并分别向分离后的农户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农
-
土地承包人去世后,其子女能否继承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能继承??重庆在线咨询 2022-02-14不能。农村耕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农民有经营权,没有处分权,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的。土地承包人去世,土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可由其家庭成员续包(城镇户口的子女是不能续包的);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
-
农村户口迁出后土地承包经营户的户籍已迁出的土地承包经营者如何处理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061、农村承包经营户户籍外迁到设区的市,原村委会可以收回其承包土地,非迁到设区的市,原村委会不得收回其承包土地。 2、如果土地承包权流转条款是作为房屋买卖的一项附带条件的,则直到村委会重新确定承包止该土地承包的一切权利可以由乙方来享有,如果土地承包权流转是独立于房屋买卖关系的,则因该土地征用而获得的安置补偿仍应由甲方来享有,因为乙方并没有支付合同对价(未为获得该土地承包使用权付出相应的对价)。这是本
-
户口迁出后,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继续确权?如何确认原承包关系海南在线咨询 2022-02-07户口迁出后,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继续确权,应区分如下情况(仅限于户口迁出后的本次承包期限内):1、在当事人是符合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第1款的规定而迁移户口的前提下,在本次承包期限内,可以继续使用该承包地(由户主办理确权手续);2、在当事人是符合本法第26条第2款的规定而迁移户口的前提下,应把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不能办理确权手续;3、在当事人是符合本法第30条的规定,而迁移户口的前提下,当
-
出嫁女户口未迁出原来承包土地是否有权继续承包已经出售的土地再?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1-24我国土地承包法对耕地的承包经营权未予支持,而确定了以“户”为生产经营单位的耕地承包经营权模式。因此,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只要作为承包方的户还在,就不发生继承的问题,而由家庭中的其他成员继续承包。所谓承包土地“生不添,死不去”。另外,法律对于外嫁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特别保护。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