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占用个人土地怎么赔偿?
1、非法占用土地若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一般是需要赔偿受害者遭受的损失。
土地被非法占用是一种违法行为,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但是,具体的赔偿标准没有明确规定,需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确定。
2、发现政府非法征收土地的,可以向上一级政府举报,或者也可以直接向当地的法院提出行政诉讼请求。
对违法违规征地、采取暴力方式征地等侵害农民利益行为,引发群体性或恶性事件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严肃追究责任。如果发现有基层政府有违法征地,可以向其上一级人民政府举报,问题严重,构成犯罪的,可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举报。
二、土地使用权人没有在补偿协议上签字土地就被征用了怎么办?
1、土地使用权人没有在补偿协议上签字土地就被征用了,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反映。
征收土地未经本人同意的,原则上是不能征收的,如果是集体土地的,只要大部分同意的,个人不同意的,也可以进行征收。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2、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1)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2)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三、土地征收和土地征用的区别是什么?
土地征收和土地征用的区别包括土地所有权性质不一样、补偿的项目不一致等。
1、土地所有权性质不一样
征收土地是以转移土地所有权为条件,即集体所有变成国有;征用土地是以暂时转移土地使用权为条件,土地所有权不发生变化,仍然为集体所有。
2、补偿的项目不一致
征收土地除土地补偿、青苗及地面附着物补偿外,还包括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费,而征用土地只是补偿原土地使用者在征用期间不能从事农业生产的土地补偿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没有安置补助费。
3、审批权限不一样
征收土地的审批权集中在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两级;征用土地的审批权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4、土地用途不一样
征收土地,主要是将被征土地变为施工建设用地,可以修建永久性的建(构)筑物;而土地征用主要是将土地用于临时性的施工建设场地、地质勘探、抢险救灾、建设施工材料堆场等,不得修建永久性的建(构)筑物,并在使用期满后要恢复土地原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使用。
-
土地占用用什么方法赔偿
190人看过
-
单位施工占用个人田地如何赔偿,土地被侵占怎么办
149人看过
-
我的土地被别人非法占用
493人看过
-
国家对土地占用怎么赔偿?
71人看过
-
非法占用土地是否可买卖,非法占有土地处罚
135人看过
-
土地非法占用找哪个部门投诉
107人看过
-
土地被他人占用怎么赔偿,土地被他人占用怎么赔偿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28如果是未经批准占地盖房的,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举报。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
-
土地占用法占用农民耕地怎么赔偿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17占用农民耕地赔偿按照《土地管理法》严格执行:第二十七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由用地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至六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规定。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第二十八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
-
-
非法占用他人家土地了,非法占地判几年呢?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23本案中值得关注的一个问题是该公司的复议申请是否在行政复议期限内。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布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由于申请人某房地产公司下落不明,其他方式无法送达,只能公告送达。被申
-
民事土地纠纷非法占地应该怎么赔偿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0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以非法占用耕地罪定罪处罚:(一)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