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三条第四款规定,生产、销售组装汽车或生产、销售擅自改造的汽车,按本条第三款规定处罚,即没收组装汽车或擅自改造的汽车和零部件,非法产品价值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此外,该条第五款还规定,有第三款,第四款行为,生产或者销售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机动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事实上,生产、销售组装或擅自改造的汽车行为可以认为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3条第3款规定的擅自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汽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的汽车违法行为,因此规定按第3款处罚。
生产、销售劣药的处罚
生产、销售劣药罪是指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本罪中的生产和销售行为是选择性关系,行为人实施其中一个行为即构成犯罪。犯本罪,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规定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
-
哪些机动车属于拼装的机动车
118人看过
-
非法拼装机动车的规定
123人看过
-
生产者或销售者在缺陷产品中的责任
486人看过
-
机动车拼装报废责任问题
83人看过
-
自己拼装机动车是否合法
473人看过
-
生产者及销售者对于产品缺陷责任的承担
334人看过
机动车是指使用发动机作为动力来源的车辆,通常包括汽车、摩托车、拖拉机、农用车等各种车辆。机动车具有速度快、操作灵活、舒适性高等优点,但同时也需要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驾驶。 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和排放标准,并取得相应的行驶证和... 更多>
-
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为机动车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14《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为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没有直接针对这种违法行为的处罚条款,所以只能适用一般性的处罚条款。
-
销售拼装机动车销售机动车该如何处罚北京在线咨询 2022-04-22生产、销售拼装的机动车或者生产、销售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没收非法生产、销售的机动车成品及配件,可以并处非法产品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有营业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没有营业执照的,予以查封。本问题中涉及到两个行为,生产、销售拼装的机动车和生产、销售擅自改装的机动车,只要有这两种行为其中之一就可以进行处罚。
-
对擅自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6-12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三款规定,擅自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的,没收非法生产、销售的机动车成品及配件,可以并处非法产品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有营业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没有营业执照的,予以查封。此外,该条第五款还规定,有第三款行为,生产或者销售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机动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上述规定,擅自生产、销售
-
擅自生产(装载)机动车的法律规定有哪些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251、擅自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的,没收非法生产、销售的机动车成品及配件,可以并处非法产品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2、有营业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没有营业执照的,予以查封。
-
对机动车生产企业生产销售不合格机动车的,应如何处理?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12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机动车生产企业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不执行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或者不严格进行机动车成品质量检验,致使质量不合格的机动车出厂销售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同时,依照该条第五款规定,有第二款行为,生产或者销售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机动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上述规定中的“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