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中小时工的特殊权利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7:42:06 85 人看过

《劳动法》中小时工的特殊权利是什么P>特权一:可以同时与多方签订合同p>虽然《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对聘用未被其他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但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多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而且,以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影响以前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特权二: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兼职的任何一方可以随时通知对方解除劳动合同;终止雇佣时,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工资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天。公司的做法不仅超过15天,而且支付的工资低于最低小时工资,显然是违法的特权四:你可以要求工伤赔偿,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非全日制劳动者因工负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如果员工被认定为残疾5-10人,残疾待遇及相关费用可由员工与用人单位协商一次性解决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但不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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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04日 0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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