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审理的案件人员会继续羁押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2 10:53:47 173 人看过

一、延期审理的是否继续羁押

1、延期审理的,会继续羁押。一般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如果是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八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二次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规定是什么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基层人民检察院,分、州、市人民检察院和省级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基层人民检察院和分、州、市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属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和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依照本规则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的期限届满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二个月

3、在公安机关对某一起案件进行侦察时都是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羁押,需要在规定的时间限制内完成案件的侦察给出最终的侦察结果告知到法院,法院会参考意见进行判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4日 03: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羁押相关文章
  • 延长羁押期限的审批手续和程序规定
    延长羁押期限的审批手续和程序规定有哪些?侦查羁押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被逮捕以后到侦查终结的期限。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侦查中的羁押期限可以分为一般羁押期限、特殊羁押期限和重新计算的羁押期限三种。一般期限《刑事诉讼法》第154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逮捕以前已被拘留的,拘留的期限不包括在侦查羁押期限之内。一般情况下,侦查机关应当在法律规定的侦查羁押期限内侦查终结案件。特殊期限特殊羁押期限,意指侦查羁押期限的延长,但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和程序。主要情况有: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5条的规定,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
    2023-05-06
    460人看过
  • 中止审理羁押人员释放吗,什么情况会中止审理?
    一、中止审理羁押人员释放吗中止审理也能羁押,羁押人员不一定释放,除非特殊情况。《看守所条例》第十条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二、什么情况会中止审理中止审理是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因出现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情形,而决定中止审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试行)》第182条的规定,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中止审理: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3、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4、不可抗力。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2023-04-18
    472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中延期羁押能无罪释放吗
    延期羁押不能无罪释放,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无罪释放有如下几种情况:(1)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依法讯问时发现其不构成犯罪,必须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依法讯问时发现其不构成犯罪,均须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3)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者免予起诉的案件,经过审查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时,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并立即释放在押的被告人;(4)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则作出*无罪判决,并在宣告判决后立即释放在押的被告人。一、羁押时间可以折抵刑期吗?先行羁押日期能够折抵刑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
    2023-03-21
    212人看过
  • 起诉被羁押在监狱的人案件怎么审理
    如果民事案件的被告属于服刑人员,人民法院则应当到服刑的监狱开庭审理案件,不能缺席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一、民事案件立案后多长时间开庭?开庭的时间在法律中没有明确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第一百二十二条人民稜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第一百三十五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
    2023-06-24
    220人看过
  • 羁押期到了会立案吗?
    刑事诉讼中应当先立案然后再采取强制措施,如果特殊情况需要先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及时立案,这里并没有明确的时间要求,一般认为24小时内应当立案。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跑、自杀、毁灭罪证、干扰证人作证并阻止犯罪分子继续犯罪而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或人民法院采取的一种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采取限制或剥夺措施的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按其强制程度从低到高,依次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立案的机关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羁押期是否会提前结束1、羁押期一般不会提前结束。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
    2023-08-16
    155人看过
  • 延期羁押到期是否放人
    羁押期满当天就可以放人。批捕后如果羁押期满,还没有明确证据的,检察院不会起诉,而是通知公安机关放人。对于关押在看守所的当事人,公安机关会出具释放证明,当场释放,在羁押过程中冻结的财物也要一并返还。通常情况下,羁押期限不会超过两个月。一、被批捕是不是一定要在看守所等着判刑逮捕是一种强制措施,是否判刑,是否犯罪,均要有法院通过审判来定论。犯罪嫌疑人在批捕以后到判决之前都在看守所羁押,批准逮捕(批捕)是在案件经过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构成犯罪的,而对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措施,批捕以后,一般应在两个月内向法院提起公诉或者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超过两次还没有向法院起诉的,应该变更强制措施。二、羁押必要性审查当天能放人吗羁押必要性审查当天是可以放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被逮捕之后,人民检察院仍然应该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于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该建议进行释放或者是变更强制措施。有关的机
    2023-02-10
    427人看过
  • 侦查羁押期限的延长需要经过哪些审批程序?羁押期间可以会见家属吗
    特殊羁押期限是刑事诉讼法根据案件的特殊需要,规定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意指侦查羁押期限的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延长需要经过哪些审批程序?羁押期限的延长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和程序。主要情况有: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5条的规定,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推延期审理。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6条的规定,下列案件在《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的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2023-05-06
    326人看过
  • 重大复杂案件延长羁押期限的条件是什么
    下列案件在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侦查羁押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被逮捕以后到侦查终结的期限。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侦查中的羁押期限可以分为一般羁押期限、特殊羁押期限和重新计算的羁押期限三种。
    2023-06-14
    494人看过
  • 延长审理期间,是否应该维持被告人的羁押状态?
    延期审理,符合羁押条件,并且未到羁押期限的,会继续羁押。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民事诉讼中最新延期审理的法律依据民事诉讼中的延期审理法律依据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其解释如下:延期审理是指在诉讼过程中,由于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情况,致使人民法院不能在原定的日期对案件进行审理时,人民法院把已经开庭审理的案件,改到另
    2023-07-03
    470人看过
  • 家属可以会见羁押人员吗
    在羁押期间,家属是可以接见的。需要办理的手续如下:1、各分监区应将罪犯接见信在接见日前10天交十二分监区。接见信必须字迹清楚,写明收发地址、邮编,罪犯本人姓名及与收信人的关系,接见卡编号,贴足邮资,否则不予寄发。2、分监区对各分监区交来的接见信应认真检查、登记,填装接见通知单,并在接见通知单骑缝处加盖“监狱接见专用章”后于接见日前7天发出。3、亲属来监接见必须持有效接见通知单和身份证,16岁以下人员凭户口本到监狱候见室登记处进行登记。4、分监区干警负责在候见室处进行登记,登记前应查验接见通知单,身份证件,与登记卡核对,无误后予以登记并在接见单下方加盖“监狱接见专用章”根据《监狱法》第40条的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罪犯会见一般每月1次,每次半小时至一小时。宽管级罪犯以及其他有特殊情况的罪犯,监狱可以照顾增加会见的次数和延长会见的时间。需要会见的罪犯,在每月发信时
    2023-03-09
    195人看过
  • 案件会延期吗
    刑事诉讼法
    这个案子会延期吗?好与坏延期审判:指人民法院在确定审判日期后,或者在审判过程中,由于法律原因,审判不能如期进行,或者已经开始的审判不能继续进行的诉讼制度。推迟审判只能发生在审判阶段。延期审理前已经进行的诉讼行为,在延期审理后仍然有效。然而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审理:(一)当事人和其他必须到庭的诉讼参与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到庭的p>(2)当事人临时申请回避;(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获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四)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应当延期的其他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的,可以延期审判。有必要通知新的证人出庭,获取新的物证,重新确认身份或进行调查。检察人员发现公诉案件需要补充侦查,并提出建议。因申请回避而不能开庭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455条的规定,,检察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建议法院推迟开庭:,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犯罪事实,
    2023-05-07
    235人看过
  • 羁押期如何延长?
    延长羁押期的情况有:1、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2、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3、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法条是如何规定的人民检察院办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案件的规定(2016年7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五十二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了规范人民检察院办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案件,保障刑事诉讼活动依法进行,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人民检察院办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案件,应当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监督制约与支持配合并重、程序审查与实体审查并重的原则。第三条侦查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提请延长犯罪嫌疑人侦查羁押期限的案件,由同级人民检察院受理审查并提出
    2023-07-06
    184人看过
  • 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怎么会被羁押
    刑事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是有可能被羁押的,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可对被告采取拘留、取保候审等的羁押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第二百零一十二条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2023-06-14
    346人看过
  • 当事人超期羁押案件还能起诉吗
    一,当事人超期羁押案件还能起诉吗1、对于公安机关超期羁押的,当事人可以向检察院申诉。2、对于检察机关超期羁押的,可以向人民监督员申诉。3、对于法院超期审判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诉,并均可向上一级公、检、法或人大监督机关申诉,要求撤销或变更强制措施,监督改正。4、所以你所述的情况,若不属特殊情况,则属超期羁押行为,确实违法羁押的,可以申请国家赔偿。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如果你们有案件属于超期羁押,可以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行使权利,以维护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超
    2023-04-28
    460人看过
换一批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羁押
    词条

    羁押基本上是一种逮捕、拘留决定以后的,依附于拘留、逮捕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当然状态,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 更多>

    #羁押
    相关咨询
    • 延期审判还要延续羁押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2-23
      延期审理会继续羁押。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 延期审理的继续羁押有哪些具体规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9-13
      延期审理的,会继续羁押。一般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如果是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 延期审理将被羁押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01
      会继续羁押。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法定特殊情形的案件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根据最高法适用《刑诉法》的司法解释,检方因补充侦查申请延期审理也只能以两次为限。唯一的例外是,如果案件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那么将不再受前述审理期限的限制。《刑事诉讼法》第156条的规定,案情复杂、期
    • 羁押期限届满后案件未结案能不能继续羁押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08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案件不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的不超过3个月。但有四种重大复杂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再延长两个月: 一是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是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是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是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此外,对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再延长两个月。 对人民检察
    • 延期公诉能否继续羁押?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08
      1、一般公安机关在羁押后两个月内侦查完毕,期限届满无法侦查终结的可由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经批准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