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姆设立居住权可以才有口头的形式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6 21:56:23 395 人看过

一、为保姆设立居住权可否适用口头的形式

1、为保姆设立居住权一般不适用口头的形式,而采取书面形式。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二、怎么设立居住权

1、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2、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住宅的位置;

(3)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4)居住权期限;

(5)解决争议的方法。

3、居住权的设立一般是无偿的,但是你们另有约定的除外。

4、此外要记住,设立居住权得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才真正设立。

5、遗嘱设立以这种方式设立居住权,要走两步:

(1)老人立遗嘱,在遗嘱中明确为对方设立一个居住权,居住权的存续期间可以以对方的有生之年为限。

(2)当老人百年之后,子女可以按照遗嘱继承的形式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但是子女也需要按照遗嘱的内容在房屋上为老人指定的对象办理居住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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