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下成年子女也有抚养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1 11:20:45 460 人看过

对这个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止。十六刚刚以上不满十八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亲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父母有给付能力是本条规定的重要标志,如果虽然子女需要抚养费,但父母没有给付能力,则父母可以提出抗辩,不予给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3: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抚养费相关文章
  • 男方要求变更抚养费的情形有哪些,如何执行子女的抚养费
    男方要求变更抚养费的情形有: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执行子女的抚养费的方式是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一、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如何规定的(一)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二)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三)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
    2023-03-09
    184人看过
  • 抚养权在哪些情形下更有可能判给女方
    抚养权在以下情形下更有可能判给女方:1、儿童仍处于哺乳期;2、孩子已经哺乳,但是女方已经绝育了,男方没有做,男方和女方的年龄差距不是很大;3、孩子一直和母亲住在一起,如果离婚后和父亲住在一起,生活习惯会发生很大的变化,影响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会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是由父母直接抚养还是由父母双方抚养。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教育和保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两岁以下的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父母双方未能就抚养问题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和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作出判决。如果孩子已满八岁,应尊重其真实意愿。离婚时子女的抚养权变更有哪些离婚后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子女抚养权进行变更:先协商,协商不成再起诉。一般符合这些情况中的一种法院都支持变更抚养权:对方失去了劳动能力,已经没有继续抚养子女的能力;对方有虐待子女的行为,继续生
    2023-07-21
    219人看过
  • 哪些情形可以由父亲抚养子女?
    子女随父亲生活的情形: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双方协议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3、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父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父方生活的可能性较大:(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母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5)女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
    2023-03-10
    107人看过
  • 抚养费哪些情形下可以减少支付
    抚养费一般不能自费不能自行减少有下列情形或与对方协商一致可减少:1、因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无法按原协议或判决支付,抚养子女一方可承担的;二、因犯罪要服刑,力支付的;三、抚养子女一方再婚的配偶愿意抚养子女。不支付或减少子女抚养费的情形有什么不支付或减少子女抚养费的情形如下:1、有支付义务的父母因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法按照协议或者判决支付抚养费,抚养子女一方能够承担子女大部分生活费的,可以减少或者免除支付;2、有支付义务的一方,因犯罪被监禁劳动改造,无力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减少或者免除支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
    2023-08-08
    397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子女交男方抚养呢
    子女交男方抚养:1.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求与父亲生活的。2.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3.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4.男方给孩子提供的孩子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一、夫妻离婚,孩子抚养权是怎样判定的夫妻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判给谁要根据孩子的年龄,双方的抚养条件以及孩子自己的意愿。如果孩子不满两周岁的一般会判给女方,如果女方有以下情况的,会判给男方:(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果孩子年满两周岁的,则哪一方的抚养条件更好抚养权就判给哪一方,在双方抚养条件差不多,且双方都想要抚养权的情况下,有以下情况的一方会被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
    2023-04-11
    285人看过
  • 允许变更子女抚养费有哪些情况
    子女抚养费的数颧在一定条件下,经子女提出是可以变更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女子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父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养费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如物价上涨、生活地域发生变化、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经济收入明显增加等。现实生活中,在特殊情况下,支付抚养费一方的父或母,可以提出减免原定抚养费的要求。主要情况有:(1)直接抚养一方再婚,再婚配偶愿意承担给付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可减少或免除不直接抚养子女的抚养费。如继父或继母不愿承担,由生父或生母按原定数额负担。(2)给付抚养费的一方,因出现新情况,或经济出现困难,按原定数难以支付的情况,可通过协议或判决酌情减少原给付数额。一般不能减免,特殊情况下减免的,待原因消除
    2023-04-26
    272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下女方容易取得抚养权呢
    女方容易取得抚养权的情形如下:1、孩子不满两周岁;2、孩子随女方生活更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和成长;3、有证据证明男方不适宜抚养;4、女方有能力抚养孩子。一、离婚后女方要怎样获得孩子的抚养权离婚女方得到孩子的抚养权的方法:1、女方有证据证明男方对孩子有过犯罪行为,男方不适合再和孩子生活在一起的;2、孩子在两周岁以内,跟母亲在一起生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3、女方可以证明自己比男方更有经济能力,工作更稳定,能为孩子提供教育资源,有助于孩子成长的。二、离婚的时候孩子抚养权判给女方的几率大吗离婚的时候,如果满足以下情形之一的,孩子抚养权判给女方的几率较大:(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二)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三)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
    2023-03-04
    298人看过
  • 子女可在一定情形下,要求父母增加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子女何时可要求增加抚养费“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但是高中以上学历,比如在大学就读,父母则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4)其他正当理由如给付一方收入明显增加等。(5)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
    2023-08-12
    353人看过
  • 有抚养关系继子女的情形
    根据实践,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主要是指以下情形:(1)继子女尚未成年,随生父母一方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时,继父或继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或成年继子女在事实上对继父母长期进行了赡养扶助,亦视为形成了抚育关系。(2)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继父母对继子女给予生活上的照料与抚养;或者虽未与继父母共同生活,但继父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费、教育费;或者成年继子女事实上长期赡养扶助继父母。(3)继父母负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继父母与未成年继子女共同生活,对继子女进行了教育和生活上的照料,即使未负担抚养费用,也应认为形成了抚养关系。判断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主要标准是继父母是否承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如果未承担任何费用,即使对继子女进行了教育和生活上的照料,亦不能认为他们之间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而只是一种姻亲关系。继子女的抚养关系可以解除吗继子
    2023-08-12
    129人看过
  • 法院判由女方抚养子女的情形有哪些,女方争取抚养权的证据有哪些
    一、判由女方抚养子女的情形有哪些离婚案中,判由女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2)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4)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5)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6)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外孙子女的;(7)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母亲生活的。二、女方争取抚养权的证据对应以上条件,女方为争取子女抚养权,可从以下九个方面准备证据:(1)小孩的户籍证明或出生证明,小孩未满两周岁;(2)医疗机构出具的,女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3)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
    2023-05-05
    464人看过
  • 有哪些情形应变更抚养费
    有下列情形应变更抚养费: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抚养费,是指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负担部分或全部的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费用。当事人应当负担的抚养费数额和给付方式,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一、抚养费怎么支付“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院一般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抚养费的数额: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
    2023-03-07
    335人看过
  • 在哪些情形,对十八岁周岁以上(已成年)的子女,父母有抚养费的义务
    1、一般情况下,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截止到子女十八周岁。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子女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2、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3、根据以上规定,子女超过十八岁,尚须父母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形(1)子女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2)子女非因主观原因(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无法维持正常生活。对已成年子女父母应当给付抚养费吗对已成年子女父母一般不应当给付抚养费。但如果成年子女不能独立生活的,父母仍应当支付相应的抚养费。前述的“不能独立生活”一般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
    2023-08-17
    50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下抚养费需要一次性付清
    一般涉及有大额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对方存在吸毒、赌博或其它违法行为,可能以后会挥霍财产或产生重大债务的。支付抚养费一方涉及刑事案件,在逃或者被限制人身自由。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是外国人或者有可能移居国外。双方协商一致,支付一方愿意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的。一、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要坚持什么原则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要坚持如下三个原则:1、按约定分割的原则。具体到夫妻共同财产中,如果夫妻双方就如何分割有约定,按约定处理;2、依法分割原则。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则可依规定分割。即,夫妻一方在离婚后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这里的重大理由,主要指以下两种情形:(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一方或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3、损害赔偿原则。当特定夫妻共有财产一经分割,可能会
    2023-03-31
    117人看过
  • 女方不给孩子抚养费是情形吗
    女方不能不给孩子的抚养费。无论是女方还是男方,在离婚后,作为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都要按照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按时足额给付孩子的抚养费,作为孩子的父母,都对孩子有抚养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一、离婚时对子女的抚养费是负什么法律责任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的法律规定如下: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二、男方没给抚养费起诉法院有用吗男方没给抚养费起诉
    2023-03-11
    243人看过
换一批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抚养费
    词条

    孩子抚养费的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 更多>

    #抚养费
    相关咨询
    • 哪些情形下女方放弃抚养孩子房产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17
      如果是婚后的共同财产,均分。可以放弃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但是需要支付对方孩子的抚养费。
    • 哪些情形下父母对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8-20
      父母对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的情形如下: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 法律规定为子女付抚养费有哪些情形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13
      孩子抚养费的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
    • 法定情形中子女抚养费的降低有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28
      要求减免抚养费的三个条件,相对应子女可因特殊原因要求支付超过原定数额的抚养费,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抚养费降低法定情形包括以下方面时,亦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支付抚养费: (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 (3)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
    • 法院判由女方抚养子女有哪些情形
      云南在线咨询 2021-08-13
      离婚案中,判由女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4)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5)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6)双方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