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是否仍然有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17:14:26 143 人看过

全国将开始陆续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对于老百姓来说,关系最大的就是房产证将来会变成不动产登记证。北京市国土局近日已表示,北京目前暂不发放新版不动产登记证书,各部门仍按原职责和程序发放各类旧版证书。即使开始发放新证,只要没有产权变动,市民也可以不换证。

现在的房本还有效吗?

确定不动产统一登记之初,就明确了不变不换的概念。这也就意味着,无论是在整合过程中,还是在机构整合之后,对于产权人来说,只要没有产权变动,就可以不换证。即便是将来新证全国普及了,人们仍可拿着以前老的房产证办理手续。

目前,新房大都是委托开发商办房产证,买房人可以自己办吗?

可以。去年北京市已出台规定,开发商完成房屋初始登记后,应当在房屋登记部门办理房屋转移登记备案手续,将企业应当提交的身份证明、委托书等申请材料事先一次性提交登记部门。

这样的话,购房人只需持本人身份证件、买卖合同等相关材料即可随时自行办理房产证。但房屋地址、面积和价款有变化的,还应当提交与开发商签订的补充协议

买二手房办理房产证需要携带什么材料?

需要提交: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房产证;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证明文件;契税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房产平面图和房屋登记表,以及其他必要材料。

网签完成后到办理房产证是否有时间限制?

无时间限制,房屋登记一般情况下依当事人申请启动,只要材料齐全,当事人可以随时办理房屋登记。但建议尽快办理,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个人名下的房产是否能够多次抵押?

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对次数没有限制。房产能否多次抵押取决于抵押权人是否同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8日 04: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产证相关文章
  • 公章比较模糊是否仍然有效
    关于印章模糊不清的法律效用问题,它的有效性与否取决于其是否能够与原始印章进行精准比对及科学鉴定。若经比对鉴定后认为该印章具备有效性,则享有法律效益;反之,则无法产生法律效应。在实际操作中,如印章在合同时模糊不详,可在其旁加盖另一枚清晰可辨之章,由此形成的合同将依法具有法律约束力。《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4-08-13
    213人看过
  • 篡改后的借条是否仍然有效
    一、篡改后的借条是否仍然有效要看实际情况。债主篡改借条,如果是擅自更改的,则更改的部分无效,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如果是与债务人协商一致更改的,并且更改的内容明确的,则借条仍然是有效的。《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二、哪些借条法律上不受保护无法受到法律保护的借条有: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借条;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借条;3.借条的内容违背公序良俗或者违法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三、欠条和借条的不同点有哪些1.法律关系不同:借条一般反映为法律上的借款合同关系,借条则是借款合同的凭证;而欠条则是往往是当事人之间的一个结算,
    2024-01-22
    430人看过
  • 旧城更新协议是否仍然有效
    同日,该房地产公司与市国土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该房地产公司作为某路西侧10号地块的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20日内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34万元以上。上述两份协议签订后,总部办公室会同市国土局将10号地块交付给房地产公司,由房地产公司进行房地产开发经营,先后于1999年7月、2000年9月取得相关土地使用权证。2000年11月3日,市政府市长办公会决定撤销总部及其办公室,撤销后的正常工作移交市建设局,其中被授权负责收取开发商所欠17宗地块的部分地价的一条路。2003年1月,该房地产公司只向总部办公室和建设局支付了485万元的拆迁建设款,但仍欠392万元。市建设局多次未付款,只好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房地产公司以违约为由支付建设费和地价。[判决书]法院认为,市政府在某路段实施旧城改造工程,成立旧城改造指挥部,并向全市公开招标。该房地产公司作为10号地块的中标人,主动与总部和国土局
    2023-05-31
    326人看过
  • 十年期限:欠条是否仍然有效?
    无效,欠条其实没有多大用处,只要有欠款的事由证据,没有欠条同样可以起诉,同样要胜诉。如果没有欠款事由证据,单凭一张欠条不一定能胜诉。欠条与借条是不同的,借款没有借条无法起诉,更不要说胜诉了。欠条,比如欠工资,欠工程款,欠医药费,欠赔偿款,欠货款,欠吃喝餐费等等,没有欠条都可以起诉的,只要有签单,或合同,或事实等就行。欠条也好,借条也好,合同也好,不是本人签名,别人代签就是废纸一张。十年前离婚协议备案是有效的吗?有效的;离婚协议经过民政局离婚程序后,将协议备案存档,协议内容具有法律约束力。也就述说有效。未经上述程序,该协议未生效,不具有法律效力。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1款第3项,“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是办理离婚登记的必备材料,因此,我国法律上不承认口头离婚协议。对此,应与《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第1款规定的民商事合同可以采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相区别,此其一。其二,
    2023-07-18
    395人看过
  •  85条刑法条文是否仍然有效?
    假释是一种刑罚执行制度,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患有严重疾病或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根据刑法第82条的规定,假释意味着已经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已经执行了一定时间。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患有严重疾病或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 【 假 释 制 度 】 被 假 释 者 再 犯 新 罪 是 否 仍 需 执 行 原 判 刑 罚根据我国《刑法》第86条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对新犯之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
    2023-09-02
    402人看过
  • 订单缺少合同,是否仍然有效?
    没有合同只有订单的,如果该合同属于法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该合同无效;如果是普通合同,没有书面协议,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付款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有效。如果只是没有名称为“采购合同”的文件,但是有相应的订单、送货单、签收单、报价单等,也可以作为采购合同关系事实上成立的依据。过了期限的劳动合同有效吗过了期限的劳动合同一般是无效的。如果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及时续签合同或者依法终止其劳动关系;如果双方未续约,但劳动者仍继续在单位工作的,单位要依法向其支付相应的工资,并可与劳动者协商及时去续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对账确认函、债权确认书等函件、凭证没有记载债权人名
    2023-07-07
    346人看过
  • 申请强制执行是否仍然有效
    一、申请强制执行是否仍然有效申请强制执行是有效的,但不是永久有效。诉讼法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两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没有规定履行期限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算。不是永久有效的。申请强制执行需要的条件有:1.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4.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5.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6.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二、申请强制执行的材料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强制执行申请书;2.判决书或者裁定书;3.生效证明;4.被执行人的送达地址确认书或者邮寄单;5.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6.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三、强制执行对方仍不履行怎么办法院强制执行,对方还是拒绝执行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
    2023-06-09
    111人看过
  •  生前信托:死后是否仍然有效?
    遗嘱是一种法律行为,必须是本人自愿而非受到威胁、压迫或欺骗而写,具有法律效力。自书遗嘱只能写一份,并且必须亲笔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如果两份以上遗嘱,则没有法律效益。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遗嘱应当为其实际需要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立遗嘱人写完遗嘱最好是去做公证,以确保遗嘱的有效性。遗嘱必须是本人自愿而非受到威胁、压迫或欺骗而写,具有法律效力。不需要见证人,并且亲笔写的遗嘱,意思清晰明确遗书上没有涂抹。写明遗嘱内容签名,注明年、月、日。自书遗嘱只能写一份,如果两份以上是没有法律效益的。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立遗嘱人写完遗嘱最好是去做公正,这样很保险省去以后很多未知的麻烦。扩展资
    2023-09-08
    458人看过
  • 债权在20年后是否仍然有效?
    只要欠条本身是以合法的方式取得的都有效。但是如果是债务人持超过诉讼时效的欠条进行诉讼,债权人会丧失胜诉权。而债务人如果以欠条超过诉讼时效为理由抗辩的,法院会支持。如果债务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欠条是否超过诉讼时效,是由被告即债务人来主张,如果债务人不主张以诉讼时效抗辩,法院不能自行认定。债权人的债权是没有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债务属于自然之债,债权人不再享有胜诉权,即不能通过司法强制执行手段满足其债权。破产程序即是以司法强制执行的手段满足债权人的债权,自然之债自然无法适用。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债权人的债权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法院应当驳回其破产申请。通过上述文章的解析,我们可以解决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的问题,同时我们也可以了解到我们国家对于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需要的条件是有严格规定的。我相信,在我们国家的带领下,我们的生活质量会越来越高,我们的法律法规将会更加
    2023-07-02
    500人看过
  • 欠条没有按手印,是否仍然有效
    欠条即便未加盖指纹印章,仍具有法律效力。在实施书面协议合同时,若双方通过签订合同书的方式进行,则自双方各自签字、盖章或留下指纹印记之时起,合同即告成立。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签署文件或按下指纹印记之前,一方已履行了合同的主要责任,且另一方对其表示认可时,该份合同亦可视为成立生效。因此,指纹印记并非判定合同成立及有效性的唯一标准。《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2024-08-08
    487人看过
  • 抵押物失效后,担保是否仍然有效
    抵押权在抵押物丧失之后便自然消亡,故当抵押物无效时,其伴随产生的抵押担保也将失效。抵押权具有紧密跟随其主债的特性、本质上不可被分离以及具备对物的替代性和优先受偿等性质和特点。担保物权中的物上代位性则充分体现于,当担保物遭受破坏或毁灭并得到诸如赔偿金或保险金等有关款项时,担保物权人有权针对这些代替物,如补偿费或保险金等,来对自己的权益实施保护和维权。若出于意外原因导致担保物消失殆尽,那么抵押人所获取到的赔偿金、补偿费用或者保险金不仅可用来偿还抵押权人的债务,同样亦可用作财产抵押担保的一部分。然而在此情况下,倘若抵押人决定进一步提供抵押担保支持,理应视为是一种新的抵押担保设定方式,并非此前在抵押物上设立的抵押权的延续,原有的抵押权会随着抵押物的消失而不复存在。《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一)主债权消灭;(二)担保物权实现;(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四)法律规定担
    2024-07-24
    413人看过
  • 违约金是否仍然有效取决于合同是否有效
    违约金条款不是争议解决条款,所以如果合同被认定为无效,违约金条款也应该无效。合同无效时,有三种条款有效:1、合同中独立存在的解决争议方法条款;2、因合同无效返还合同取得的财产;3、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所遭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中规定的违约金有效吗合同中规定的违约金有效,但应当由双方协商进行认定处理,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更改的。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
    2023-07-03
    56人看过
  • 租房合同在房屋被出售后是否仍然有效
    在住房租赁期间,原屋主出售其房产并不足以影响到相应租赁合同的法律有效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租赁财产在承租方按照合同约定方式合法占有并使用的期限内,即使所有权发生变更亦不妨碍此类租约的固有法律地位。然而,如出租方计划出售该租赁房产的情况下,须提前在出售后合理时间范围内向承租人发出正式通知。在此种情况下,承租人有权以相同价格条件向买家提出优先购买申请。然而,若适合于房屋按份共有者行使优先购买权,或出租方决定将房产售予亲近家属的特殊情况出现,则上述承租方的优先购买权可能会被豁免。一旦出租人完成了通知义务并且承租人在收到通知后的15个自然日内未明确表达购买意愿的,则可以视为承租方已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2024-08-17
    262人看过
  • 公司解散后注销土地证是否仍然有效
    1、公司解散、注销后,土地使用证是否仍然有效?公司解散、注销后,土地使用证仍然有效的,土地使用权属于公司财产。公司解散清算时,应当处分、转让或者拍卖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转让、拍卖后,属于受让人。公司法第27条【出资方式]股东可以以货币出资,也可以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货币计价并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能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作为出资的非货币性财产的价值应当评估核实,不得高估或者低估。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有规定的,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执行【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支付清算费用后,报股东会、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和法定赔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公司财产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按照股东在股份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存续,但不得从
    2023-05-07
    243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产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产证
    词条

    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 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是房屋权属证书,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 房产证由地方人民政府颁发,证书上填写产权人、房... 更多>

    #房产证
    相关咨询
    • 合同无效定金是否仍然有效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6-23
      如果是立约定金就有效。 一般情况下,定金合同是从合同,具有从属性,当主合同有效时,定金合同才有效,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也无效。但这主要是对证约定金合同而言的,对于立约定金则不然。因为立约定金法律效力的发生与主合同是否发生法律效力没有关系,立约定金的生效是独立的,在主合同之前就成立。所以,主合同是否成立不是立约定金合同是否成立的决定条件。
    • 房屋出售后租房合同是否仍然有效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2-10
      1、仍然有效,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即在租赁合同有效期间,租赁物因买卖、继承等使租赁物的所有权发生变更的,租赁合同对新所有权人仍然有效,新所有权人不履行租赁义务时,承租人得以租赁权对抗新所有权人,这在法理学上称之为“买卖不破租赁”。 2、只要租赁在先,买卖在后,就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如果是原房主先出售给二房东,同时原房主再租赁就不行了。
    • 一方户口注销,结婚证是否仍然有效?
      辽宁在线咨询 2024-11-10
      如果居民身份证的证件被注销,但对应的身份证号码没有被注销,那么办理的结婚证只要身份证号码是正确的,该结婚证仍然是有效的。而如果居民身份证被注销,且对应的身份证号码也被注销,那么该身份证办理的结婚证就是无效的结婚证,该结婚证号码已经作废。 如果公民的户籍身份证号码等资料被注销,则需要重新办理新的身份证,并带上相关的证明,如双方户口本原件、双方身份证原件等资料到相关的民政部门申请更改结婚证。需要注意
    • 担保合同能否仍然有效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26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条规定,保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以口头形式订立保证合同的,保证合同不成立。然而,《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保证合同属于合同的一种,《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的规定当然适用于保证合同,因此,当保证人自愿履行口头保证合同所约定的保证义务的,口头保证合同成立
    • 2017年法院判决书是否仍然有效?
      广东在线咨询 2024-11-20
      司法判例是司法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在司法体系中如同金汤一样坚固,从未停歇。然而,申请执法的权威有效期却十分短暂,只有短短的两年。在这段时间内,申请执行的时效可能会暂停或加速,必须遵守有关诉讼时效暂停或加速的法定规则才能实施。 上述规定的时间段是从法律文献中所载明的及时履行的最后日期开始计算的。对于法律文献规定的分期履行的情况,则应从每次履行的最后一个日期开始进行计算。如果法律文件未能明确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