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
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
二、云南省新能源财政补助政策
近日,云南省政府发布《云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对新能源车型,拟按同期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的25%进行省级补贴,各州市财政配套补贴上限或为中央财政同期补贴标准的25%。
车辆补助范围:
列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车辆,且在云南省销售和登记注册,并纳入云南省新能源汽车安全监测和信息服务平台监测后,可依照办法申请云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资金。
补贴标准:
对照同期中央财政对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标准,省级财政配套对单车补贴25%,各州市财政配套补贴上限为中央财政同期补贴标准的25%。
此外,为推动上述工作展开,云南省将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具体执行方面,省级补贴资金管理工作主要由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云南省科技厅、云南省发展改革委按照各自职责予以配合。
三、法律规定或内容
2018年6月6日,工信部发布第308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本批公告中发布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18年第6批)》,共包括112户企业的353个车型,其中纯电动产品共109户企业324个型号、插电式混合动力产品共8户企业24个型号、燃料电池产品共4户企业5个型号。
按照《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8〕18号)要求,政策过渡期到2018年6月11日结束。自2018年6月12日起,2017年第1~12批及2018年第1~4批《推荐车型目录》将予以废止。新能源汽车要进入新目录,必须满足新的技术要求。与此前相比,新的技术要求在续航里程、百公里能耗以及各方面综合指标上都更高、更严格。
-
云南省高考政策更新
389人看过
-
云南省旅游补贴政策
200人看过
-
重庆购新能源车补助政策2023
202人看过
-
云南省洱源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243人看过
-
上海新能源政策补助申请流程
64人看过
-
云南省离退休人员政策性补贴
232人看过
机动车是指使用发动机作为动力来源的车辆,通常包括汽车、摩托车、拖拉机、农用车等各种车辆。机动车具有速度快、操作灵活、舒适性高等优点,但同时也需要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驾驶。 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和排放标准,并取得相应的行驶证和... 更多>
-
云南省最新高考政策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2-17新高考模式,也就是“3+1+2”模式,除了学生必选的主科语数外三门科目以外,学生面对物理和历史必须2选1,其他的科目能够根据自己的爱好或者是成绩进行选择。 1.不分文理科。理科数学和文科数学统一为一门。 2.外语一年考两次。英语有“两条命”,给了考生容错空间,同时也是挑战。 3.考试科目:3+3。语数外三门统一,数理化史地生6门选3门。
-
新政策每年还能给财政补助吗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01个人保险怎么交的一些处理对于非本地户口,只能按单位方式参保社保的。是这样的,社保办理和续交有两种方式:(—)个人名义交纳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请转移关系即可,其参保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备两,保费,申请书等即可。且只能办理养老,医疗保险两种。交纳多少是根据当地去年社平工资进行计算的,且每年都不是一样的。比如A地社平工资为20000元,那么养老保险交纳额为20000*20%=400
-
云南养殖场安置补助政策香港在线咨询 2023-06-08养殖场遇到拆迁,补偿涉及到几个部分:第一,土地的补偿,土地是自己的承包地,土地确权明确,土地可以获得补偿,如果是租用的土地,土地补偿归实际承包权人所有; 第二,养殖场建筑物、附属物的补偿,根据养殖场实际建筑面积、建筑结构以及附属设施综合评估计算补偿金额; 第三,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有合法的养殖手续和营业执照,根据实际产值情况可以获得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第四,设备折旧及搬迁的补偿,养殖场内的设施设
-
云南富源县2017年产假新政策辽宁在线咨询 2021-10-16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58天。法律规定:《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二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登记结婚的,在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按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休假外,女方延长生育假60天,男方给予护理假30天。《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生育前可休15天产假困难,生育增加15
-
新政策2016年云南省洱源县产假是多少天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12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58天。 法律规定: 《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二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登记结婚的,在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按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休假外,女方延长生育假60天,男方给予护理假30天。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