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孩子非亲生怎样索要损害赔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6 10:23:11 165 人看过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代为抚养被告与他人生育的小孩,对方的行为存在明显的过错,对无过错方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院可根据原告的损失确定损害赔偿金额,一般包括孩子出生费、生活费、亲子鉴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三、变更抚养权的情形有哪些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发现孩子非亲生可以向对方索赔吗

一般来说,配偶权是指夫妻之间互为配偶的基本身份权。配偶权的性质是绝对权,其他任何人均负有不得侵害该配偶权的义务。在现实生活,配偶一方侵害另一方的配偶权,主要表现为对忠实义务的违反。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与他人通奸生育子女,隐瞒真情,另一方受骗而抚养了非亲生子女,其中离婚后给付的抚养费,受欺骗方要求返还的,可酌情返还,至于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受骗方支出的抚养费用应否返还,尚需进一步研究。

所以由此可知,发现孩子非亲生,在离婚的时候可以要求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6日 21: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男方发现子女非亲生能否向女方索赔
    可以认可的是,女方刻意掩盖孩子与男方并非亲生血缘关系的真相,使男方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为孩子提供了实质性的抚养照顾,此种行为已经构成了欺骗性质的抚养侵权行为。在此基础上,如果男方提出要求归还之前支付的抚养费用并同时索取精神损失赔偿的诉讼主张,一般的法律原则应该予以支持。然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对于归还相关的费用部分,最好能够提供有力的证据,如相关的财务票据,以充实其论据证明。《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八十六条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2024-08-06
    407人看过
  • 抚养多年竟不是亲生子“父亲”索要精神损害赔偿
    周某(女)与许甲结婚之前,曾经与徐某发生性关系。后许甲与周某登记结婚,7个月后,周某生下一子许乙。7年后,因周某与许甲夫妻感情破裂,周某向法院起诉离婚。诉讼期间,许甲对许乙进行亲子鉴定,结论为许乙与自己没有亲子血缘关系,其与徐某之间存在血缘关系。法院判决二人离婚后,许甲提起另一诉讼,要求周某、徐某共同赔偿其对许乙的抚育费2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5万元。对此,法院认为,周某隐瞒婚前与徐某发生关系并怀孕的事实,欺骗许甲在与自己婚姻存续期间履行了法律上应当由徐某履行的抚养义务,由于周某与徐某共同过错的行为,侵犯了许甲的合法权益,给许甲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且许甲与周某已经离婚,故周某、徐某对许甲抚养非婚生子许乙而造成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据此,法院判决两被告共同赔偿许甲8633元。而对于许甲请求精神损害方面的赔偿,因无明确法律依据,且未发现构成精神损害的事实,法院判决不予支持。该案属于欺诈性抚养关
    2023-06-07
    200人看过
  • 男子离婚发现子非亲生获3万元精神损失赔偿
    离婚之后,于先生才发现孩子并非亲生儿。他起诉前妻和孩子,要求给付151万余元,并返还轿车。近日,昌平区法院判决支持了于先生的部分诉讼请求。2009年初,于先生和王女士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儿子由王女士抚养,于先生每月给付2000元生活费。但是,2013年10月,于先生和儿子进行了亲子关系鉴定,发现俩人并非亲生父子关系。对于先生来说,这就像晴天霹雳。他说,婚姻存续期间及离婚后,儿子的生活费、教育费等全部由他承担。离婚后,于先生除了每月给付抚养费,还多次给付各种费用,并借给王女士一辆轿车用于接送孩子上学。于先生为孩子付出了十年的感情和精力,现得知儿子并非自己亲生,他难以承受精神与经济的巨大压力,遂提起诉讼,要求王女士和儿子返还抚养费131万余元,并要求王女士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另要求返还轿车。庭审中,王女士辩称孩子出生时,于先生就知道孩子不是他的。王女士承认于先生曾给过她109万和一辆车,
    2023-04-22
    187人看过
  • 发生人身损害后,受害人该怎样索赔
    一、发生人身损害后,受害人该怎样索赔当事人在发生人身损害事故时,由于首先想到的是治疗,对往往会忽略证据的收集和保管,遗失或者疏忽获得赔偿的主要证据,导致日后因为缺乏证据而无法获得应得的赔偿,为了在身体收到伤害的同时,能够获得最大的经济补偿,受害人要注意:1、受伤后,及时到正规医院就医,切勿私自处理,以免后患无穷;2、保留治疗中的各类费用支出的凭证,包括:医疗费、药品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护理费等);3、出院时别忘了要求医生开具医院证明:一要证明病情,二要建议休息x个月。如果病情严重或出院后不能自由活动、需要他人照顾的,可以要求医生出具建议卧床休息或需要护理x个月的证明。4、如果伤势较严重或受伤后大量出血,可以要求医生在病历及诊断证明书中写明加强营养,以助恢复。这是获得营养费的重要证据。5、出院以后切记至少每个月去复诊一次,复诊时如果需要休息,一定要要求医生出具建议休息一个月的证明,因
    2023-04-15
    132人看过
  • 离婚后发现非亲生子女赔偿哪些
    一、离婚后发现非亲生子女赔偿哪些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当亲子关系被否认后,子女便丧失了婚生资格,原“亲生父亲”对子女法律上的抚养义务即消失,此前的抚养关系属于欺诈性抚养关系。受欺诈方可以主张以下赔偿:1、非亲生子女自出生后的抚养费用;抚养费用应结合抚养孩子的日常生活消费、教育及医疗支出,以汇总后的数额返还一半。如无法统计,双方可协商按月均支出金额处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2、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我国《民法典》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因配偶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3、欺诈方生育时的分娩生产费、住院护理费等;4、受欺诈方因亲子鉴定支出的合理费用;5、因非亲生子女所支出的其他费用。二、孩子不是亲生的怎么办,是否可以要求返还抚养费1、如果丈夫一方是欺诈性抚养的,在婚姻关系存续
    2024-01-25
    490人看过
  • 男子离婚后发现小女儿非亲生,离婚后发现小孩非亲生怎么办?
    因怀疑妻子婚内出轨,男子与妻子争吵不断,最终协议离婚。在单方委托亲子鉴定后,该男子发现女儿并非自己亲生,起诉前妻要求赔偿。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该案,最终该院酌情判决:女方赔偿男方从小女儿出生之日起至起诉之日止为抚养小女儿所发生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损失30000元,同时赔偿男方精神损失费25000元。一、出轨离婚协议书男方:某某,男,汉族,_年_月_日生,住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女方:某某,女,汉族,_年_月_日生,住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男方与女方于_年_月认识,于_年_月_日在_登记结婚,婚后于_年_月_日生育一儿子/女儿,名_。因_致使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2、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儿子/女儿
    2023-03-10
    90人看过
  • 非法同居并生子妻子可索精神损害赔偿
    丈夫与他人非法同居并生子,妻子可索精神损害赔偿。2001年4月28日修订实施的《民法典》正式规定了离婚案件过错赔偿制度,由配偶中有重大过错导致家庭关系破裂的一方在离婚时赔偿配偶另一方所遭受的精神损失和财产损失。
    2021-12-07
    331人看过
  • 做离婚亲子鉴定发现非亲生子,能要求精神赔偿吗?
    夫妻双方离婚时做离婚亲子鉴定,发现共同抚养的子女不是亲生的,不仅直接导致双方夫妻感情破裂,还将给另一方带来精神打击。那么,这个时候是否可以要求精神赔偿,首先可以看请求离婚赔偿金的条件:1、一方有重婚或者跟其他异性同居,或者实施家暴、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2、另一方因为上述原因请求离婚,并且是达到了必须离婚的程度。3、受害的一方有遭到损害,并且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4、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一方没有过错。虽然经亲子鉴定发现跟孩子没血缘关系,但是这个情况也会直接造成精神打击,所以还是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金的。可以主张多少精神赔偿金,具体而言考虑以下因素:1、考虑过错方的过错程度,比如女方跟其他异性狼狈为奸。2、结合具体的侵权情节,比如故意隐瞒男方,跟他人同居怀孕。3、受害人被精神打击的程度,比如男方老来得子,女方怀孕被众望所归的,那么将可能给男方带来严重的精神打击。4、需考虑当地的经济条件,
    2023-08-12
    155人看过
  • 抚养女儿2年后发现非亲生男子索赔29万
    男子曹某奉子成婚后2年,因对女儿的血缘关系产生怀疑,经亲子鉴定比对发现女儿并非自己亲生。曹某以妻子邓某在婚姻存续期间存有重大过错,提出索赔29万元。1月28日,媒体获悉,此案已审结。现年29岁的曹某与26岁的邓某在一次朋友聚会上认识,很快两人确定恋爱关系。后邓某意外怀孕,没多久,两人便登记结婚。婚后,邓某辞职在曹某老家宁国市养胎,曹某母亲辞掉工作在家照顾已有身孕的儿媳。2012年7月,两人的女儿静静(化名)出生。产后四个月,邓某回到合肥上班,曹某母亲来到合肥帮忙照顾孩子。随着女儿的成长,曹某对女儿的血缘关系产生怀疑,并多次与邓某谈话,邓某坦白女儿并非曹某亲生,并直言道,与曹某结婚没有任何感情,只是为了解决孩子的户口问题,并要求与曹某离婚。2013年年底,曹某带着女儿去做了司法鉴定,收到的鉴定文书显示不支持曹某系其女儿的亲生父亲。事后,曹某同意离婚,不过要求邓某承担亲子鉴定、生育护理费、误工
    2023-06-08
    324人看过
  • 抚养非亲生子女可否可索要赔偿?
    问:我与陈某结婚生育一男孩。后来,我发现她暗与一男相好。我提出离婚,她同意了,孩子由我抚养,她每月给付抚养费。但此后,陈某有天突然说我不是孩子的亲生父亲,要求变更抚养关系。我为了验证她的话,便和儿子去做了亲子鉴定,证实我真不是孩子的生父!震怒之后,我同意陈某将孩子带走,但她必须告诉我孩子的生父是谁,并返还我为此“养子”成长所付出的抚育费,但遭她拒绝。请问,我因受欺骗而抚养陈某与他人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离婚后能否向她追索回已付出的抚育费呢?答:你反映的情况涉及到对欺诈性抚养关系的处理问题。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乃至离婚以后,妻子明知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子女为非婚生子女,让丈夫承担对孩子的抚养义务,可称之为欺诈性抚养关系。欺诈性抚养行为是非婚生子女的生父生母为逃避法定的抚养子女义务,采取欺骗手段,让被欺诈人即非婚生子女生母之配偶相信孩子为其婚生子女,并为之提供抚养费用,使被欺诈人遭受了直接财产损
    2023-04-23
    462人看过
  • 养育10年的儿子发现非亲生男子状告前妻索赔
    养育10年的儿子竟不是自己的亲生骨肉,男子忿然将前妻告上法庭。6月30日,记者从湖南省湘潭县人民法院获悉,前妻周某被判赔偿前夫谢某3万元抚养费及1万元精神抚慰金,并撤销两人离婚协议中关于赠与的约定。谢某与周某1990年登记结婚。1992年,周某生下一女儿,2004年又生下一儿子。2012年,双方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并约定:一对子女归男方抚养,所需费用各负担50%,包括家俱、房屋等在内的一切财产都归儿子所有。2013年,因国家对谢某户籍地进行征地拆迁,周某为获得儿子的抚养权诉至法院。在法院审理过程中,经过司法鉴定,谢某才知道自己养育了10年的儿子竟不是自己的亲生骨肉。谢某一气之下,另行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周某及儿子赔偿自己20万元抚养费和20万元精神抚慰金,并撤销之前离婚协议的有关约定。法院审理后认为,周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违反夫妻忠实义务与他人生育,并对谢某长期隐瞒事实真相,谢某对儿子本无
    2023-06-07
    118人看过
  • 孩子非亲生诉讼获赔偿
    历下区居民王某发现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将前妻李某告上法庭。4月14日,记者从历下区法院获悉,该院判决李某赔偿王某婚姻存续期间的抚养费5万元,返还离婚后王某支付的抚养费28800元及学费5000元,并赔偿王某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据悉,这一判决已经生效。这一特殊案件需要从20年前说起:1990年初,33岁的王某和32岁的李某经人介绍相识。由于双方都是大龄青年,彼此感觉也不错,便于1990年3月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1996年1月李某生下一子,取名童童(化名)。后因双方感情不合,于2005年在民政局协议离婚。约定房产全部归于女方李某所有;孩子由女方抚养,王某每月支付600元抚养费,孩子遇特殊情况的重大费用由王某承担80%。此后,王某一直按协议约定给付抚养费,双方也算相安无事。2009年的一天,王某偶然听说童童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为弄清事实真相,王某带童童到鉴定单位作了亲子鉴定。最终王某看到了
    2023-06-11
    374人看过
  • 生育非亲生孩子离婚后索赔予支持
    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该区首例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判令前妻赔偿前夫为抚养非亲生女儿而支付的抚养费13600元。王某某与赵某某于1994年登记结婚。婚后因未能生育,王某某曾在医院进行检查,后仍未生育,两人遂收养了赵某某的侄子,直至2002年6月赵某某生下女儿王小小。2008年2月,王某某、赵某某协议离婚。离婚后,女儿一直由王某某抚养,直至2009年12月,赵某某将女儿接走,并以变更子女抚养关系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案件诉讼过程中,经安徽莱蒂克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女儿王小小与王某某不具有血缘关系,法院据此作出判决:一、原告赵某某系王小小的法定监护人;二、被告王某某与王小小无身份权利义务关系。该判决生效后,王某某于今年7月向法院提起离婚后损害赔偿诉讼,要求赵某某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0元,并支付原告对王小小的子女抚养费。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中王小小与王某某虽不具有血缘关系,但根
    2023-04-26
    259人看过
  • 离婚后发现儿子非亲生,能否主张赔偿
    在涉及离婚问题时,如果不慎发现所育之子并非婚生子嗣,那么主张补偿的策略可以考虑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期让对方全额归还此前曾经负担的抚养费用,并且有权利要求额外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失费。因为在整个婚姻关系持续期间,背弃了应尽的忠诚义务,与婚外第三者生育子女,无疑对另一方带来了沉重而深刻的精神伤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七条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024-07-27
    436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后发现孩子非亲生,怎样向女方索要赔偿,要求赔偿的费用标准是多少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3
      一般来说,配偶权是指夫妻之间互为配偶的基本身份权。配偶权的性质是绝对权,其他任何人均负有不得侵害该配偶权的义务。在现实生活,配偶一方侵害另一方的配偶权,主要表现为对忠实义务的违反。最高人民法院1992年在《关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受欺骗抚养非亲生子女离婚后可否向女方追索抚养费的复函》中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与他人通奸生育子女,隐瞒真情,另一方受骗而抚养了非亲生子女,其中离婚后给付的抚养费
    • 孩子非亲生可以去找生父索要赔偿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6
      孩子非亲生可以去找生父索要赔偿。私生子由谁抚养,私生子的抚养权归谁法院解决私生子抚养权纠纷的方法与解决婚生子女抚养权纠纷的方法是一样的,法院会依据私生子的年龄状况以及“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原则来确定私生子由谁抚养、私生子的抚养权归谁。 1、两周岁以下一般由女方取得抚养权;对于两周岁以下的私生子女,考虑到其尚处于哺乳期或者更需要母亲的照顾,所以两周岁以下的私生子女的抚养权一般归属于母亲。当然,这也不
    • 孩子非亲生索要落空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6
      本案中A的行为违反了夫妻之间相互忠实之义务,给B的精神上造成了一定的痛苦,作为无过错方的B有权要求赔偿。
    • 2022如男方发现子女非亲生,应怎样要求赔偿?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17
      这种情况可以要求女方赔偿抚养费,如果双方无法协商处理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 非亲生子女如何进行损害赔偿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10
      一种意见认为:生育与男方不具有亲子关系的孩子,严重侵犯了男方的名誉权及人格尊严,对原告的精神造成巨大伤害,故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应当判令被告给予原告精神损害赔偿。第二种意见认为:生育与男方不具有亲子关系的孩子,女方有过错,造成了男方精神上的痛苦,生育不具有亲子关系的子女比与他人同居造成的社会影响及损害后果更为严重,故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倡导良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