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原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2-11-03 13:04:29 209 人看过

刑事诉讼法》第3第1款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职权原则,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

1.明确了公、检、法三机关在行使国家的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方面的职责分工。

侦查权是搜集证据,揭露证实犯罪,查获犯罪分子和采用强制性措施的权力。有权行使侦查权的除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外,还有军队保卫部门和监狱。检察权是对法律的执行与遵守进行专门监督的权力。检察权包括有侦查权。检察权在刑事诉讼中的表现,主要是批准逮捕,提起公诉,对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的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以及对部分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等。检察权只能由人民检察院行使。审判权是对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的权力。审判权只能由人民法院行使。

2.公、检、法和法律特别规定的机关或部门以外的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行使,这既是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力,也是法律要求他们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在刑事诉讼中实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行使的原则的意义: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保障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及其他合法权益免遭非法侵犯。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10: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处罚滥用职权罪的原则是什么?
    滥用职权罪的处罚如下: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侵吞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等行为。滥用职权罪的刑事责任滥用职权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和各级司法机关,因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中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
    2023-07-08
    413人看过
  • 行政监察职能原则
    (1)监察权相对独立原则《行政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首先,独立意味着依法独立行使监察权,监察机关是在法定职权范围内独立监察,监察的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监察机关可以拒绝没有法律根据的任何干涉。其次,监察机关是行政系统中的专门执行监察职能的机关,专门性决定了它的独立性,其他行政机关是其监视、督察、纠举、诫勉活动的对象,无权对其活动加以干涉。各种社会团体和个人虽然对监察机关的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的目的在于使监察工作更好地独立行使监察权,这与干涉监察机关的工作是两回事。再次,监察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的一部分,它当然要接受同级政府和上级监察机关的领导。正因为如此,所以我们说监察机关独立行使监察权具有相对的性质,但领导也不至于可以干涉监察机关的具体工作。这种领导主要表现为:①方针、政策的领导;②通过法定程序和方式对监察业务进行指导。但不能对监
    2023-06-06
    269人看过
  • 职业病的诊断原则
    法定职业病的诊断应当综合分析:1、病人的职业史及职业病危害接触史;2、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3、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结果等。这是职业病诊断的基本要素,任何职业病诊断都不得排除这三个因素。基于职业危害因素种类的多样性、职业病的临床表现的复杂性,职业危害因素对每一个体产生的损害和程度不尽相同,以及临床表现的差异等,进行职业病诊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职业病诊断必须由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第一章健康与职业病概述门资质认定的医疗卫生机构依照确定的职业病诊断范围进行。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超出确定的诊断范围进行职业病诊断;2、为了有效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和权益,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对职业病诊断的基本因素依法进行综合分析后,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人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在排除其他致病因素后,应当诊断为职业病。一、职业病诊断程序一般要经历四个阶段:1、劳动者或
    2023-03-30
    114人看过
  • 员工离职处理原则
    ?(一)本公司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悉依本细则办理。?(二)员工离职区分:?1.自请辞职。?2.职务调动离职。?3.退休离职。?4.解雇离职。?5.其他原因离职。?(三)自请辞职者,如平时工作成绩优良,应由单位高级主管加以疏导挽留,如其去意仍坚,可办停薪留职,但不发离职证件,目的仍希再返公司效力。?(四)离职手续:?1.员工离职,由单位直属主管向人事单位索取员工离职通知单(如附件一)按规定填妥后,持单向单列各单位办理签证,再送人事单位审核。?2.职员以上人员离职时,应向人事单位索要移交清册三份(如附件二),按移交册内容规定,详加填入移交清册,办妥移交手续后,一份存原单位,一份离职人保存,一份随同离职通知单及工作时间卡一并交人事单位呈转核定,移交清册并移送稽核室存查。?(五)移交手续:?1.工作移交:原有职务上保管及办理中的帐册、文件(包括公司章则,技术资料图样)等均应列入移交清册并移交指定
    2023-06-10
    138人看过
  • 人民主权原则
    宪法原则
    人民主权原则也叫做主权在民(poplarsovereignty)原则,在社会主义国家也叫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主权观念最早由布丹在《国家六论》中提出,认为主权是君主的当然权力,是国家的最高权力。后来霍布斯(T.Hobbes)也论述了主权问题,但主权在他来看仍是君主的。洛克(J.Locke)谈到了主权应属于人民的理论,但没有、在英国君主制下也不可能明确提出人民主权的观点。再后来,卢梭创立了人民主权学说。卢梭认为,原始社会人们生活不方便,于是共同订立契约,组成国家;这时人们根据社会契约把全部权利让渡给国家(同时仍保留全部权利──个人权利),从而形成公意即主权,它是最高的,属于全体人民,不可转让、不可分割,这就是人民主权人民主权学说符合文艺复兴以来人类解放的历史要求,也符合社会自由发展的要求,所以推动了十八世纪的欧美各国的反封建革命。在这些革命中,美国《独立宣言》、宪法和法国《人权宣言》分别宣布了
    2023-04-24
    304人看过
  • 拍卖股权原则
    优先购买权
    一、拍卖股权原则依据《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的规定:企业价值评估,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对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企业整体价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或部分权益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一种或多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二、什么是股权拍卖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
    2023-05-06
    423人看过
  • 股权投资原则
    股权投资
    首先是要端正投资态度。股权投资如同与他人合伙做生意,追求的是本金的安全和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不论投资的公司能否在证券市场上市,只要它能给投资人带来可观的投资回报,即为理想的投资对象。股权投资由于公司上市能够带来股权价格的大幅上升,一些投资者急功近利的心态使其过于关注“企业上市”概念,以至于忽略了对企业本身的了解,这样就放大了投资风险,也给一些骗子带来了可乘之机。事实证明,很多以“海外上市”、暴利等为名义的投资诱惑,往往以骗局告终。毕竟,能上市的公司总是少数,寻找优质公司才是投资的正道。其次是要了解自己所投资的公司。要想投资成功,投资者一定要对自己的投资对象有一定程度的了解。例如公司管理人的经营能力、品质以及能否为股东着想,公司的资产状况、赢利水平、竞争优势如何等信息。由于大部分投资人的信息搜集能力有限,因此,投资者最好投资本地的优质企业。投资者可以通过在该企业或在银行、税务、工商部门工作
    2023-08-10
    88人看过
  •  权责统一原则
    行政强制
    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属于统一管理原则,要求在经济法律关系中,各管理主体和公有制经营主体所承担的权力和利益、义务和职责必须相互一致,不能出现脱节、错位或失衡的现象。其核心是主体的责权利相一致,同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一切经济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和终极目的,因此,责、权、利、效,是指经济方面的责、权、利、效。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属于统一管理原则,该原则要求在经济法律关系中,各管理主体和公有制经营主体所承担的权力和利益、义务和职责必须相互一致,不能出现脱节、错位或失衡的现象。其核心是主体的责权利相一致,同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一切经济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和终极目的,因此,责、权、利、效,是指经济方面的责、权、利、效。责即责任、义务;权即权力、权利;利是物质利益;效是经济效益,广义上也指社会效益。 责 权 利 相 结 合 的 管 理 原 则 属 于 哪 个 原 则 ?责权利相结合的管理原则属于哪个原则?
    2023-09-04
    234人看过
  • 债权物权分离原则
    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动产对整个社会都具有重大意义,不动产物权,在各国都是民法典最重要的内容。不动产物权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又与不动产登记制度有着紧密的联系。民法典第九条的规定表明,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动产物权登记原则上是不动产物权的法定公示手段,是不动产物权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的生效要件,也是不动产物权依法获得承认和保护的依据。例如,当事人订立了合法有效的买卖房屋合同后,只有依法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转让登记后,才发生房屋所有权变动的法律后果;不经登记,就不会产生房屋所有权变动的法律效力。此外,不动产物权登记还可以派生出不动产物权登记推定真实的效力,即除有相反证据外,法律认为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人是该不动产的权利人。这既是不动产物权交易安全性和公正性的需要,也是不动产物权公示原则的必然要求。因此,对相
    2023-02-17
    394人看过
  • 商标权用尽原则原则是什么意思
    商标权用尽原则是指商标权人或经其授权的商标使用人将该商品所标记的商品或服务投入流通领域后,无权再禁止或阻碍他人使用附有的注册商标。一、小超市名字和别人重复侵权吗小超市名字和别人重复涉嫌商标侵权。商标侵权即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根据相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
    2023-02-28
    86人看过
  • 企业尽职调查的原则
    外商投资企业
    1、证伪原则站在“中立偏疑”的立场,循着“问题-怀疑-取证”的思路展开尽职调查,用经验和事实来发觉目标企业的投资价值。2、实事求是原则要求投资经理依据创业投资机构的投资理念和标准,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对目标进行调查,如实反映目标企业的真实情况。3、事必躬亲原则要求投资经理一定要亲临目标企业现场,进行实地考察、访谈,亲身体验和感受,而不是根据道听途说下判断。4、突出重点原则需要投资经理发现并重点调查目标企业的技术或产品特点,避免陷入眉毛胡子一把抓的境地。5、以人为本原则要求投资经理在对目标企业从技术、产品、市场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的同时,重点注意对管理团队的创新能力、管理能力、诚信程度的评判。6、横向比较原则需要投资经理对同行业的国内外企业发展情况,尤其是结合该行业已上市公司在证券市场上的表现进行比较分析,以期发展目标企业的投资价值。一、事业单位给落户口吗北京事业单位不给落户口。获得北京户口主要
    2023-06-25
    268人看过
  • 离职报告的写作原则
    仲裁委员会
    1、具体化的原则从法律意义上说,辞职报告的写作和辞职请求的得以认可,决定着劳资双方现有的劳动合同关系的解除,体现出当事双方对《劳动法》的充分尊重,劳资双方的相关义务和责任都必须以此为基础来承担或解除。而且,尽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人才流动呈现出越来越自由、方便和多元化的特征,但“慎始善终”仍然是一种非常重要的道德准则。因此,辞职报告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以道德为准则。2、情感化的原则辞职报告的写作和辞职请求的得以认可,充分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尊重和相互关心。对于情感化原则我们不能做庸俗化的理解,它实际上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人性化的原则。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呼唤人性的回归和人性的美好。“忠厚诚恳”、“诚实守信”、“重情重义”、“善良宽厚”等永远都是美好人性中光彩夺目的内容。因此,用规范化的辞职报告这种形式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实际上就是把一种冷若冰霜的人事更替行为赋予了更多
    2023-03-29
    53人看过
  • 渎职犯罪的判刑原则
    渎职犯罪根据不同情况和情节轻重量刑如下: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碍国家机关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的信任,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渎职犯罪立案标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渎职罪的立案标准为: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2、导致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
    2023-07-08
    419人看过
  • 离职面谈的执行原则
    (1)面谈不应该草草结束,因为面谈的目的是尽量得知为什么员工要离职,然后针对这些原因改进,防止流失更多员工。(2)面谈地点应该具有隐私性,而且谈话不会被打断。你的目的是向离职员工学习,所以找一个双方容易沟通的地点,让离职员工可以无拘无束地谈论。(3)安排足够时间供离职员工畅所欲言,记得适时保持沉默,让离职员工有时间可以思考。面谈时不要只是按照事先列出的问题逐项发问,而是要积极地倾听,如果有不清楚的地方,要仔细询问。(4)让离职员工感受到你的真诚。如果他觉得你只是在做一件例行公事,你不会得到有价值的回馈。另外,不要让离职员工觉得你要他编造一些关于公司的美好故事;更不要让面谈成为揭人疮疤的地方。(5)面谈应以开放性的问题为主,让员工能够依照个人经验回答,避免问太笼统或具引导性的问题。一、正式员工口头辞职算辞职吗口头辞职不能算正规辞职因为你没有写离职报告。根据相关原则,员工离职必须有书面离职申请
    2023-06-22
    29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滥用职权罪的追诉原则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1-27
      滥用职权罪追诉时效为十五年,根据《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劳动法关于辞职原则的原则?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22
      1、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
    • 职务作品著作权有哪些特定原则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28
      职务发明的成果归属者是单位,只要是被认定为是职务发明的作品,即使是发明了该作品的职员都是没有处分权的,此时一般都是单位支付给该职员较高的奖金,然后由该单位享有作品的著作权,此后他人若是想使用该作品,是需要向单位支付费用的。
    • 相邻权侵权纠纷处理原则与处理原则》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07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截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损害或妨碍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可起诉处理,准备以下材料:1,起诉状,弄清楚对方的基本登记信息,可以自己写也可以找律师代写;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复印副本;2,准备证据,你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对方发生纠纷的所有对你有利证据及复印件、及其他可能对你有帮
    • 继承原则:权利义务XX一致原则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1
      该原则是指将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生前所尽义务的情况以及继承人对被继承人所遗留债务的清偿情况与继承人是否享有继承权以及如何行使继承权相结合,使继承人的继承权与其承担的义务相一致。这一原则在我国继承法中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继承法根据继父母子女间、继兄弟姐妹之间是否有共同生活的基础,相互之间是否存在抚养关系来确定彼此之间是否享有继承权。 2.继承法赋予了那些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