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是否属于房屋买卖合同的义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8 09:04:16 405 人看过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买卖房屋时,办理过户登记是房屋买卖合同中的义务,房屋出卖人应当帮助买受人办理过户登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土地使用证不动产所有权;

(二)买卖、交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遗赠材料;

(四)分立、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的有效法律文书;(六)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有关纳税证明;(八)其他必要的资料。

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在申请登记时必须提交备案的买卖合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抵押等原因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由双方共同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单方申请:

(一)未登记的房地产首次申请登记;

(二)房地产权利是通过继承或者接受遗赠取得的;

(三)人民政府的法律文件或者决定已经生效的法院、仲裁委员会或者已经生效的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决定;(四)因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条件发生变化而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丧失不动产或者债权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债权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双方。第二,如何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首先,选择要购买的房屋,签订销售合同,并在支付部分房款后,即可到房产交易处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2。办理过户手续前,登记并填写相关表格。如果家里有电脑,熟悉网签的操作流程,可以先注册网签,再办理房地产交易。你可以提前预约这个号码。因为很多人办理房地产交易,提前约号可以节省很多时间,缩短办理时间。

3。收到号码后,交上相关材料。如果还交有证明的委托书,房地产交易审核后,会出具收据,告知具体的税费缴纳时间,然后到房地产交易处办理剩余的过户手续。

4。到税务部门办理相关税费缴纳过户手续。拿到完税证明后,回到房地产交易现场继续办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3日 13: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遗赠相关文章
  • 个人买卖房屋是否属于共益债务
    共益债务中是不包括房屋买卖的。共益债务是指破产程序中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由债务人财产及其管理人而产生的债务。而共益债务包括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等。共益债务与抵押权谁优先共益债务与抵押权,抵押权优先。《公司法》第一百零九条,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公司法》第一百一十条,享有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权利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
    2023-08-01
    122人看过
  • 民法典买卖房屋的定金合同能否转让
    一、民法典买卖房屋的定金合同能否转让买卖房屋支付定金签订定金合同的,定金属于债权保证金,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转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协议变更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二、商品房开发商不肯退还定金怎么办首先,从当前的规定看,买受人交付定金后,跟商品房开发商就买卖合同主要条款不能达成一致,买受人不买房了,合同未订立的,开发商就要退还定金给买受人。其次,商品房开发商不肯退还定金的,买受人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进行处理。具体而言,去法院起诉时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先准备起诉状。写明要求
    2023-04-12
    372人看过
  • 合同更名,转让的是房屋还是合同的权利义务?
    这是笔者代理的一个真实案例,为了保守当事人的秘密,在叙述时各方当事人均用化名,并在一些情节上稍作处理。2008年4月16日,林某与某房产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由林某向房产公司购买一套商品房(下称讼争房屋),房价十五万元,各项税、费由林某承担,首付房款十万及税费,余款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后付清。合同签订以后,林某按约定支付了房款十万元,并按合同支付各种税、费一万三千元,房产公司于2008年7月11日向林某交付了房屋,但一直未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2008年7月16日,林某与方某经协商,签订一份《房屋转让协议书》,约定:林某将刚刚交付的讼争房屋转让给方某,以在房产公司内更名的方式交易。更名后,所有相关手续由房产公司办理,一切与林某无关,如因房产公司更名出现问题,双方互不承担责任。房屋总价为19万元,更名费由方某承担。协议签订以后,方某即向林某支付定金2万元,随后,林某向
    2023-05-05
    67人看过
  • 公司转让属于买卖合同纠纷吗
    一、公司转让属于买卖合同纠纷吗在绝大多数情况之下,股份转让协议往往涉及到合同纠纷。但是否确实构成合同纠纷,则需要依据具体情境来做判定。股权转让纠纷,总体上可归纳为三类:首先是因股权转让合同本身引发的争议而产生的诉讼;其次是由于冒用公司股东身份进行签名,进而非法转让或接受公司股权而引发的诉讼;最后是由于公司实施增资扩股行为而引发的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二、买卖合同纠纷一般怎么判关于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案件的裁决标准如下:(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买卖合同纠纷诉讼需依据各方当事人所提交的证据资料及法庭调查所得出的结论为基础进行裁断;(2)对于法院而言,有权力
    2024-07-13
    258人看过
  • 房屋转让买卖合同备案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2、《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3、《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一、房屋转让合同备案怎么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和预登记通知单后,在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30日内,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项目管辖范围的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手续。二、房屋转让买卖合同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联机签
    2023-03-24
    391人看过
  • 异地购房是否属于房屋买卖
    1、异地购房是否属于房屋销售?是的,异地购房需要遵循很多城市的限购政策。异地购买,只要通过银行贷款,也属于贷款记录,外地人只能异地购买一套。在异地购房时,需要注意很多细节,比如比较当地的房地产政策、房价水平和地理位置。“异地购房”是指购房人的户籍所在地与购房地不在同一省份“二套住房”是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的简称,是指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认定的、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住房贷款住房,适用于商业用途银行再次申请住房贷款。目前,我行征信系统已实现全国联网。只要银行贷款买房,所有银行都可以从央行的征信系统中调取信用记录,甚至外资银行也是如此。因此,异地购房也算是第二套房。其次,在异地购房时应该注意什么。专家建议,有异地购房目标的投资者不妨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了解政策。房地产价格与国家宏观政策密切相关。既然投资者有意异地购房,就要进一步了解国家的房地产政策和房地产
    2023-05-02
    298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与房屋转让合同的差异及比较
    1、适用对象不同:房屋买卖合同在商品房预售时采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买受方付清全部房价款后,可直接办理过户手续。而房屋转让合同商品房出售合同适用于商品房现居(竣工验收合格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销售。2、包括内容不同:房屋买卖合同内容包括甲方土地使用依据及商品房状况,包括位置、面积、现房、期房等;房价包括税费、面积差异的处理、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等。而房屋转让合同,包括优惠条件、付款时间、付款额、违约责任等;交付约定,包括期限、逾期违约责任、设计变更的约定、房屋交接与违约方责任等。3、注意事项不同:房屋买卖合同不可草率进行,需要签订双方有一定的信任关系,个人与单位网签合同一般要找到有一定规模的知名的公司。而房屋转让合同主体认定不明购房者由于缺乏法律常识,往往会犯一些比较初级的错误。有时代表发展商签约的人并不是法人代表,或者合同上的开发商并不是该房产土地拥有者,这些都是可能导致合同无效的
    2023-07-11
    332人看过
  • 房屋土地分开转让的房屋买卖合同是不是无效合同
    咨询内容:律师,你好,最近我和一个房东签订了一个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中有一条是说,对方只转让房屋的所有权,不转让房屋所及土地的使用权。我想问,他这样约定合法吗,是不是会导致合同无效律师解答: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房屋土地分开转让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合同吗”这个问题。相关法律规定:城市房屋的产权与房屋占用土地的使用权实行权利人一致的原则,除另有规定的外,不得分离;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合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出卖人将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分别卖与不同的买受人,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则该类买卖合同应当是无效的。
    2023-12-11
    423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恶意转让合同无效
    案件回放三百万房子卖了二百万在蒋女士与宋先生结婚后,宋先生经常对蒋女士实施家暴。在多次报警后,蒋女士实在不堪忍受,将丈夫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在法院审理离婚案件过程中,蒋女士发现婚后购买的登记在宋先生名下的房产竟然已出售给两人的共同好友刘明全。蒋女士认为,这是丈夫与刘明全串通设的局。理由是这套市值为310万左右的房屋,出售给刘明全的成交价竟然为212、3万元。妻子另案起诉购房人以这种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夫妻共有财产,宋先生显然是恶意转让。因此蒋女士又另案起诉了宋先生和刘明全,请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庭审时,刘明全辩称,购房时,出卖人告诉他是婚前个人房产,因此,他属于善意的相对人,请求法院从保护善意相对人的角度驳回蒋女士的诉讼请求。随后,蒋女士电话联系刘明全并录了音。在录音中,刘明全承认是为了朋友才帮忙的。随后,蒋女士又拿出两人婚礼时刘明全在场的录像,以证明刘明全应该知道房产是两人共同拥有的
    2023-06-05
    210人看过
  • 二手房买卖协议[房屋转让合同]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见证方:(以下简称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私人房产一事达成以下条款:第一条甲方对产权的声明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已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所有权证书房权证()字第号。甲方为该房屋的现状负全责。该房屋的结构为砖混结构,使用面积为平方米(不含柴棚)。第二条甲方对买卖权的声明甲方保证该房屋是符合国家及县房屋上市的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甲方有权将该房屋上市交易。由于违反国家及县相关政策法规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甲方来承担。第三条乙方对购买权的声明乙方愿意在本合同第一条款及第二条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购买上述房屋的完全产权之事签订本协议,并认可仅在此种情况下签订才具有法律效力。第四条房屋售价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万元整(含柴棚)。第五条付款方式1.乙方应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支付相当于总房款的三分之一的定金。2.乙方应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一年内,支付
    2023-06-13
    372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能否确认房屋的归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是不能确认房屋所有权归属的,房屋是属于不动产,其所有权是以登记为准的。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房屋所有权的特点房屋所有权的特点,一方面由房屋本身的性质所决定,另一方面也由各国的房屋所有权法律制度所决定。我国房屋所有权具有以下特点:1、房屋的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个人所有权同时并存,同等地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2、房屋所有权的客体是具有一定结构、可供利用的房屋,而不是单指组成房屋的材料。未形成房屋或
    2023-05-11
    367人看过
  • 如何判断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属于诈骗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既可以认定构成合同诈骗罪。房屋买卖合同诈骗的构成要件是:行为人在主观上有欺诈的故意,并以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为目的,行为人在客观上实施了欺诈行为;相对人因受欺诈而陷入错误,因错误认识而为意思表示。房屋买卖合同诈骗罪怎么处罚房屋买卖合同诈骗罪也就是刑事罪名中的合同诈骗罪,房屋买卖合同诈骗罪的处罚如下:1、合同诈骗涉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
    2023-07-17
    375人看过
  • 农村旧房屋买卖转让合同书
    一、农村旧房屋买卖转让合同书卖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买房:(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根据国家和_________省(市)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地产买卖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_;位于第_________层,共____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____;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内部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_。第二条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甲方暂测/原产权证上标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如暂测面积或
    2022-01-18
    315人看过
  • 关于合同义务转让的问题
    义务,合同,债务人,转让,移转,债务关于合同义务转让的问题我想咨询一下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是不可以转让权利义务的,那么债务人是不是可以转让合同义务?合同义务转让的效力是怎样的?!合同义务转让是指不改变合同的内容,债务人将其合同义务全部或部分地转移给第三人。要了解合同义务转让的效力先了解一下合同义务转让的条件:即,1、须有有效的合同义务的存在;2、被移转的合同义务具有可移转性;3、第三人须与权利人或者义务人就债务的移转达成合意;4、债务承担须经权利人的同意才能生效。合同义务转让的效力:1、第三人取代原合同义务人,成为合同的当事人。2、第三人可以主张原合同义务人对于合同权利人的抗辩。3、合同的从义务一并移转。第八十四条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第八十五条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第八十六条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
    2023-06-09
    349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遗赠
    词条

    遗赠是遗嘱人用遗嘱的方式将个人财产的一部或全部于死后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法律制度,是遗嘱人以遗嘱处分其遗产的一种方式。遗赠是遗赠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发生效力。... 更多>

    #遗赠
    相关咨询
    • 房屋买卖是否属于个人房屋转让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21
      房屋买卖属于个人房屋转让的一种形式。房屋买卖是指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进行出售或购买房产的一种交易行为个人房屋转让有几种形式:1.房地产买卖:转让人将房地产移转给受让人所有,受让人取得房地产产权并支付相应价款。这种行为贯彻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2.房地产赠与:当事人一方将自己拥有的房地产无偿地转让给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协议。3。其他合法方式:①以房地产作价人股、与他人成立企业法人,房地产权
    • 二手房房屋过户属于买卖合同的义务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26
      属于。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房屋进行买卖时,办理过户登记是属于房屋买卖合同中的义务,房屋出售者要帮助购房者办理过户登记。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
    • 房屋买卖合同能否有效,房子买卖合同能否属于房屋买卖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5-29
      城市房屋的产权与房屋占用土地的使用权实行权利人一致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不得分离。 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合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出卖人将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分别卖与不同
    • 关于期房买卖房屋转让合同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2-22
      期房转让协议符合当地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效性。期房转让是指预售商品房(期房)的预购人将预购商品房的期权转让给受让人的法律行为。
    • 出卖人的义务属于买卖合同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7-20
      属于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义务主要有以下几点: 1.交付标的物。交付标的物是出卖人的首要义务,也是买卖合同最重要的合同目的。标的物的交付可分为现实交付和观念交付。现实交付是指标的物交由买受人实际占有;观念交付包括返还请求权让与、占有改定和简易交付。 2.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买受人的最终目的是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将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是出卖人的另一项主要义务,这也是买卖合同区别于其他涉及财产移转占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