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责任保险合同纠纷?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17:55:29 428 人看过

【概念】

责任保险合同是以被保险人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作为保险对象所订立的保险合同。不论企业、团体、家庭或个人,在进行各项生产业务活动或在日常生活中,由于疏忽、过失等行为造成对他人的损害,根据法律或契约对受害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都可以在投保有关责任保险之后,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责任保险的范围主要有两项:

(l)被保险人依法对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即法律责任;

(2)因赔偿纠纷引起的诉讼、律师费用,及其他事先经保险公司同意支付的费用。

【管辖】

保险纠纷案件的管辖,《民事诉讼法》有原则的规定,即《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为了进一步明确涉及运输工具和货物运输的保险纠纷的管辖,在《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5条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确定该案由应当注意的问题】

2008年《规定》的第四级案由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人身保险合同纠纷、再保险合同纠纷、保险经纪合同纠纷这次修改升级为第三级案由。将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拆分为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责任保险合同纠纷、信用保险合同纠纷、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列为第四级案由。除了所列的第四级案由外的财产保险合同纠纷可直接列人第三级案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05: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险合同相关文章
  • 保险合同纠纷怎么处理(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例)
    隐瞒病史投稿,保险合同到期后,保险公司能够拒绝续签下一年度的保险合同?近日,随着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书的送达,这起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落下帷幕。2017年5月,田玲(化名)作为投保人为王斌投保。保险业务员向其询问王斌是否患过包括肝炎等在内的疾病,田玲并未如实回答,而是隐瞒了王斌原先患有肝炎的情况。此后,保险公司接受了田玲的投保并收取保费,保险期自2017年5月6日零时起至2018年5月6日零时止。2018年、2019年的5月6日,保险公司均通过自动扣收保险费的方式,收取田玲的保费。2020年3月,田玲通过微信将王斌在医院的门诊病历发送给保险业务员,要求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并告知保险业务员医院有存档,王斌有五年肝病病史。保险业务员将这一情况汇报给保险公司,并请示如何处理这一保险、理赔申请情况。2020年5月6日,受托银行通过自动扣收保险费的方式收取了田玲的保费,保险公司承保了王斌的保险
    2023-06-04
    145人看过
  •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由具体是什么?财产保险合同纠纷管辖是哪里?
    在生活中,我们总会因不同目的而签订各种各样的合同,其中为了给危险提供保障,我们一定会签订保险合同。但是只有对保险合同的知识充分了解才能既起到对我们生活的保障也能防止日后发生纠纷。在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人的保险责任以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为限,超过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的损失,保险人不负保险责任。一、什么是保险合同纠纷《保险合同纠纷》为民商事裁判精要与规范指导丛书之一,包括保险合同纠纷案件概述、保险合同的主体及其诉讼地位、保险合同的解释、保险人的明确说明义务、投保人的告知义务、保险利益、机动车保险纠纷案件的审理等内容,将理论知识与典型案例结合起来,说理清晰,并附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很强的实用性,且该书由最高人民法院奚晓明副院长主编,具有很强的权威性和指导性。二、财产保险合同纠纷管辖保险纠纷案件的管辖,《民事诉讼法》有原则的规定,即《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
    2023-06-09
    356人看过
  • 合同纠纷担保人的责任规定
    要看担保人是承担的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如果担保合同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一、银行担保合同有规定担保多久吗与银行签订担保合同,担保合同的期限由银行和担保人协商决定。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二、担保人保证的方式包括担保人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保证方式有:1、担保人一般保证;2、担保人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
    2023-04-05
    288人看过
  • 合同纠纷居间方要承担什么责任?
    中介未能签约,说明中介不是销售合同的一方。但是,如果中间人收取费用,中间人与买卖双方形成中介合同,买卖双方存在争议。如果销售合同终止,中间人应退还费用。中间人不再承担法律责任。由于被称为中间人,起到了介绍的作用。最终的合同仍然需要买卖双方自行检查。一、买卖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有哪些买卖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如下:1、协商解决,合同双方当事人如果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了纠纷,首先应按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加以解决;2、仲裁解决,仲裁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发生争执,协商不成时,根据有关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的协议,由一定的机构以中间人或第三者的身份,对双方发生的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和义务上作出裁决。二、居间合同是什么居间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接受他方的委托,并按照他方的指示要求,为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为订约提供媒介服务,委托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在居间合同中,接受委托报告订立合同机会或者提供
    2023-03-27
    274人看过
  • 借款合同债权人违约责任纠纷的举证责任是什么
    借款合同债权人违约责任纠纷的举证责任是,谁主张,谁举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第六十五条举证期限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一、借款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
    2023-02-21
    460人看过
  • 地质勘查施工合同纠纷损害责任是什么?
    地面施工致害的,属于施工方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造成的,由施工方承担责任,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是指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时,施工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一)必须是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施工公共场所,是指公民共同的活动场所,如公共道路、广场、影视剧场、体育馆(场)、商店营业场所、集贸市场等。在公共场所施工,因行人较多,故危险性大,必须设置明显标志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道旁与公共道路相连,也是公共危险场所。通道指一般行人通过的地方,是公路之外的道路,亦为常人通行之处,也是公共危险场所。在道旁或通道上施工,施工人同样应负有较重的预防危害发生的义务。非在上述场所施工,如在野外,在商店仓库内施工,造成
    2023-04-19
    90人看过
  • 劳务合同纠纷是否划分责任
    有的。劳务关系不能认定为工伤,所以谁的过错谁负责。劳务关系主要有以下特征:1、主体上,双方当事人可以都是法人或公民,也可以一方是法人,另一方是公民。劳务合同内容主要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约定,可以口头约定,也可签订书面合同;2、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无需提供保险、福利等待遇,不存在人身隶属关系;3、劳务关系基于民事法律规范成立,受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和保护,劳务关系可能产生的责任一般是违约和侵权等民事责任。一、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1、适用法律不同劳务关系由民法通则和合同法进行规范和调整。劳动关系是我国劳动法的调整对象,其发生的纠纷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在劳动过程中的纠纷。2、主体资格不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劳动关系的双方主体具有特定性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而劳务关系的主体可以是两个自然人或者自然人与单位之间,类
    2023-02-19
    154人看过
  • 合同纠纷中的连带责任与共同责任
    经济纠纷案件中的连带责任及共同责任问题,不仅是经济法学理论中的一个重要问题,而且也是经济司法实践中的一个重要问题,不仅在理论上有分歧,而且在司法实践中也很棘手。弄清经济诉讼中连带责任及共同责任的概念和特征、种类和范围,正确确定承担连带责任及共同责任的当事人在经济诉讼中的地位,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一《牛津法律大辞典》(光明日报出版社出版,第481页)对连带责任下有两个定义:1、连带责任指负有连带责任的几位当事人中任何一人均应承担的责任。债权人既可以向所有债务人提起诉讼,也可以只向其中一位债务人提起诉讼。被起诉的单个债务人可以再从其他债务人那里索取补偿。2、连带责任是指几个人共同承担的责任。如合伙人,如果一个人被控告,他可以坚持让其他人也参加诉讼;如果一人死亡,则其责任转移给活着的一个或几个连带责任人。共同责任是几个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共同承担的责任。每个债务人只对自己应承担的那部分债
    2023-06-07
    421人看过
  • 推定过错责任原则合同纠纷规定是什么
    推定过错责任原则合同纠纷规定是一般适用于以下五种情形:1、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责任2、雇员、法人工作人员职务行为致人损害责任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责任4、建筑物及其他地上物致人损害责任5、医疗损害责任(一)过错责任原则:又称过失责任原则,它以行为人的过错作为归责的根据和最终要件。(二)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是指为了保护相对人或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行为人只有在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情况下,行为人才可以不承担责任。(三)过错推定责任与过错责任区别:过错推定责任是过错责任的一种特殊形态,它不是归责原则,而是过错责任的适用方式。二者有以下不同之处:1、举证责任的分配过错责任原则采取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因此受害人需就其主张负举证责任。在过错推定责任中,举证责任发生了倒置,受害人无需就行为人的过错负举证责任,被告只有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或者存在法律规定的抗辩事由才可以免责。(民法的
    2023-02-27
    269人看过
  • 保险合同中保险人的权利和责任是什么?
    被保险人的权利是:决定保险合同是否有效。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和认可,以死亡为支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及其保险金额无效。指定或变更受益人。在人身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有权指定或者变更受益人,而被保险人指定或者变更受益人,必须事先征得被保险人的同意。被保险人的义务包括:1、投保前如实告知义务;2、了解保险事故后,尽快通知保险公司义务;3、提供保险事故理赔相关证明、资料义务;被保险人职业发生变化或者保险标的风险因素增加或者减少通知义务。被保险人还有增加危险通知、保险事故通知、防灾防损救援、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的义务。被保险人死亡后,应由谁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义务?被保险人死亡后继承人可承继其权利,一般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其继承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
    2023-07-10
    451人看过
  • 产品责任纠纷与买卖合同纠纷区别
    1.产品责任纠纷系指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而引发的纠纷,属于侵权纠纷;2.产品质量不合格引发的纠纷属于买卖合同纠纷,指一方违约而发生的违约损害赔偿案件;3.确定案由属于法院审判权的范围,因为法律适用属于审判权范围,而非当事人的处分权,当事人能够影响着法律适用,但不能决定法律适用。一、企业常见劳动纠纷形式企业常见的劳动纠纷主要有以下几类:1.因劳动合同争议引发的纠纷。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都属于劳动合同纠纷。2.劳动报酬引发的纠纷。主要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劳动报酬所发生的争议,如工资核算标准与发放、企业拖欠员工工资或违规扣发。3.由于休息休假引发的纠纷等。4.因缴纳社保引发的纠纷。用人单位依法应当为员工缴纳五险,未参加社会保险,尤其是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发生工伤后会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二、租赁合同的管辖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2023-04-11
    150人看过
  • 保险合同纠纷在什么地方起诉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如果发生了保险合同纠纷,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1)协商协商是指合同双方在自愿、互谅、实事求是的基础上,对出现的争议直接沟通,友好磋商,消除纠纷,求大同存小异,对所争议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自行解决争议的办法。协商解决争议不仅可以节约时间、节约费用,更重要的是可以在协商过程中,增进彼此了解,强化双方互相信任,有利于圆满解决纠纷,并继续执行合同。(2)仲裁仲裁指由仲裁机构的仲裁员对当事人双方发生的争执、纠纷进行居中调解,并做出裁决。仲裁机构实行一裁终局制,其做出的裁决,由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制作仲裁决定书,具有法律效力,
    2023-02-20
    237人看过
  • 人格权纠纷是什么责任
    一、人格权纠纷是什么责任因人格权纠纷而产生的责任,一般情况下需要承担民事责任,严重的情况下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基于刑事法律的谦抑性,所以人格权纠纷入刑的条件较为苛刻。二、人格权纠纷是什么一般人格权是指公民、法人享有的,包括人格独立、人格自由和人格尊严等内容的一般人格利益,并由此产生和规定具体人格权的个人基本权利。一般人格权纠纷就是指因侵害他人的一般人格权,使他人的人格利益受损而引起的纠纷。一般人格权的主要特征是:(1)主体的普遍性。一般人格权体现了个人的本质属性和文明社会对个人作为人的承认,每一个公民都应平等地享有此种权利和利益,这种权利不因个人的身份、政治地位等而有所区别,并与个人的属性终生相随,是个人的基本权利。(2)客体的高度概括性。一般人格利益概括了所有具体人格权的客体、任何一种具体的人格权的客体都可以概括到一般人格利益之中,但又超出了具体人格仅的客体。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许多新的法
    2023-06-15
    434人看过
  • 合同纠纷追尾股东是否有责任
    股东有以下情形是有连带责任的:1、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一、股东不足额出资的责任股东负有对公司严格的出资义务,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足额出资后,也不得抽逃出资。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了股东不履行好出资义务时的违约: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这是从股东不履行好出资义务,应对其他股东承担的违约责任。对于出资问题股东对公司的对外债务责任问题,应固定在公司法第二十条中。规定了: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2023-06-29
    190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 更多>

    #保险合同
    相关咨询
    • 什么是责任保险,责任保险合同中有没有也有责任保险金额,是怎样的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05
      责任保险又称第三者责任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损害赔偿责任时,由保险人承担其赔偿责任的一种保险。责任保险的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应该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即财产方面的责任,因此,其属于财产保险。由于责任保险的保险标的不是具体的财产,所以责任保险合同中没有也不可能有保险金额,但可以规定保险人的赔偿限额。责任保险一般分为产品责任保险、公众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和职业责任保险等。 责任保险的目的是当发生
    • 车损保险赔付纠纷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安徽在线咨询 2023-10-05
      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但是需注意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
    • 交强险保险责任纠纷被告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03
      可以将保险公司列为被告,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范围:一、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二、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6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400元人民币。
    • 责任保险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解决保险合同纠纷的方式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30
      责任保险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有: 如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之间发生保险合同争议,可采取协商、仲裁、诉讼等方式予以解决。《保险法》第31条规定:“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应当作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协商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保险法》及相关法规、合同条款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求大同存小异,自行解决纠纷的方式。 仲裁是指合同双方对
    • 保险合同中责任保险合同是怎么定义的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6
      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予以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