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外资保险公司可以依法经营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中规定的保财产保险业务和人身保险业务分出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外资保险公司按照中国保监会核定的业务范围,可以全部或者部分依法经营下列种类的保险业务:
(一)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保险业务;
(二)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
外资保险公司经中国保监会按照有关规定核定,可以在核定的范围内经营大型商业风险保险业务、统括保单保险业务。
第十七条外资保险公司可以依法经营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保险业务的下列再保险业务:
(一)分出保险;
(二)分入保险。
分出保险和分入保险
分出保险就是将自己承保的保险再就其保险责任的一部分转由其他保险公司承保。分出保险是减轻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的一种办法。分入保险是承保由其他保险公司分出的一部分保险责任。分入保险是增加保险业务的一种方法,也相应加重了保险人的保险责任。就某一特定保险公司而言,它可以只从事再保险分出业务,也可只从事再保险分入业务,也可以二者兼营。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无论以哪种形式经营再保险业务,都必须经过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定,否则要依本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具体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经中国保监会批准,保险公司除了可以经营所批准的保险业务外,还可以经营这些业务的再保险业务。此外,《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七章对保险公司办理再保险业务作了专章规定。具体内容是:
1、保险公司应于每年11月1日以前将下一年度的分保方案报中国保监会批准;分保方案如需调整,也须报经中国保监会批准;保险公司的分保方案应包括合同分保、用汇计划、保费自留额及临分方案等内容。
2、保险公司需要办理再保险分出业务的,应优先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保险公司办理;但是国外保险公司分保条件明显优惠的,可向境外保险公司办理;在同等条件下,再保险分入公司应优先接受境内保险公司的分出业务;再保险分入公司接受的再保险业务需要办理转分保时,应优先向境内的保险公司办理。
3、关联保险公司之间进行的再保险分出或分入业务应报中国保监会批准。
-
交强险业务不允许外资保险公司经营
223人看过
-
保险法对保险公司分业经营是如何规定
246人看过
-
保险经纪公司可以经营的业务范围有哪些
117人看过
-
外资再保险公司在华经营规定将出台
66人看过
-
非法经营保险业务的司法解释
445人看过
-
保险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415人看过
保险公司是根据公司法、保险法及国家法律法规依法成立的公司法人,通过收取保费针对不同业务范围对不同群体提供保险保障业务的实体公司。保险公司的主要职能便是分散被保险人风险,给予经济补偿,同时通过收取保险费进行相关营利。... 更多>
-
保险业务需要分业经营吗香港在线咨询 2022-09-01不适用的。企业的分立,对寿险业务的分配决定并不是当事人自己约定的,而是根据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作出的分割,不应适用关于债务约定分担的规定,“原企业”指分立前的人民保险,在分立前,人民保险公司对原告负有的债务是按合同约定内容如期支付,并没有退还保险费的返还之债,因此,原企业负合同之债。而原告现在的请求是退还保险费,属于解除合同要求返还之债,且这个债务产生于原告要求之日,在这之前并不存在该债务,所以,原告
-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在分立、合并外,是否可以随意解散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15我国《保险法》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分立、合并外,不得解散。对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的解散作出严格限制,主要考虑经营人寿保险业务具有长期性,如果允许这类公司随意解散,会直接损害被保险人的利益。但是公司的分立、合并不存在这个问题。因为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分立时,应当依法事先通知和公告债权人,债权人有权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分
-
什么是保险业务经营商业保险业务?保险人是否可以自主组织经营商业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06保险法规定,经营商业保险业务,必须是依照保险法设立的保险,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经营商业保险业务。这就明确了保险业实行专业经营的原则,只有依法设立的保险,才具备经营商业保险业务的主体资格。经营商业保险业务,就是以商业的原则筹集和运用保险基金。保险人承保风险,收取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并运用保险基金履行赔付责任,对于作为后备的保险资金,加以合理运用,使保险基金能够增值,增强保险人的偿付能力。因此,
-
业务将暂不允许外资保险经营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0由于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时未承诺允许外资保险公司经营强制保险业务,因此,目前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暂时不对外资开放。《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中第五条规定:“中资保险公司经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为了保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实行,《条例》还规定,保监会有权要求保险公司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和保监会解释说,机动车交通事故
-
财产保险公司是否可以兼营人身保险业务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15一般不可以。因为根据《保险法》第92条规定,同一保险人不得同时兼营财产保险业务和人身保险业务,但是,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定,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由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保险公司只能在被核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保险经营活动。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保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