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属于哪个部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7 10:35:36 451 人看过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该委员会是政府的下设机构,属于卫生行政部门管理。

一、医疗事故鉴定流程是:

1、当事人共同提出申请或者由卫生行政部门委托鉴定;

2、医学会通知当事人提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

3、当事人依照规定缴纳诉讼费用;

4、经专家鉴定组成员合议后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二、医疗事故处理程序:

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48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

3、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没有异议的,可以就处理方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区、县或医科大学申请处理。对该处理决定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接到处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所作的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首次医疗事故鉴定是哪类部门负责

发生医疗纠纷后,可以启动医疗事故鉴定,也可以启动医疗损害鉴定,两种都是技术鉴定,但鉴定机构有所不同,也用以解决不同的问题,前者说明患方走的是行政-刑事查处途径,后者说明患方走的是民事侵权责任主张途径。

先说医疗事故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再说一下医疗损害鉴定,医疗损害鉴定的启动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发生医疗争议后医患双方协商共同发起申请;第二种是患方向法院起诉后,由法院委托具有相应司法鉴定资质的机构进行。第一种方式下负责鉴定的机构都是医学会,一般情况下是当地市级医学会,如果争议发生在三级医院,在医院同意情况下也可以直接向省级医学会进行申请。第二种方式下,法院会首先征询原被告双方可否就鉴定机构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能,法院就在司法鉴定人库中随机抽选机构进行委托,随机抽选出来的鉴定机构有可能是医学会,也有可能是具备医疗损害鉴定资质的社会办司法鉴定机构

医疗事故认定程序是怎样的

关于医疗事故的认定程序,发生医疗事故之后,当事人可以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由医疗机构所在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之日起10天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有关条例的,予以受理,并对有需要的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再次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至7日内交由省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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