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有关国家签订的领事条约中关于死亡、拘留、逮捕通知时限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21:15:57 419 人看过

┌──┬───────────────┬───────┬───────┐

│││││

│顺序│已签订领事条约的国家│生效日期│通知时限│

│││││

├──┼───────────────┼───────┼───────┤

│1│美国│1982.2.18│4天│

├──┼───────────────┼───────┼───────┤

│2│南斯拉夫│1982.11.26│尽快通知│

├──┼───────────────┼───────┼───────┤

│3│波兰│1985.2.21│7天│

├──┼───────────────┼───────┼───────┤

│4│朝鲜│1986.7.2│7天│

├──┼───────────────┼───────┼───────┤

│5│匈牙利│1986.11.28│7天│

├──┼───────────────┼───────┼───────┤

│6│蒙古│1987.2.7│7天│

├──┼───────────────┼───────┼───────┤

│7│苏联│1987.4.16│7天│

├──┼───────────────┼───────┼───────┤

│8│墨西哥│1988.1.14│尽快通知│

├──┼───────────────┼───────┼───────┤

│9│保加利亚│1988.1.2│7天│

├──┼───────────────┼───────┼───────┤

│10│捷克斯洛伐克│1989.7.5│7天│

├──┼───────────────┼───────┼───────┤

│11│老挝│1991.4.6│尽快通知│

├──┼───────────────┼───────┼───────┤

│12│意大利│1991.6.19│7天│

├──┼───────────────┼───────┼───────┤

│13│伊拉克│1991.7.3│7天│

├──┼───────────────┼───────┼───────┤

│14│土耳其│1991.8.2│5天│

├──┼───────────────┼───────┼───────┤

│15│罗马尼亚│1992.6.28│4天│

├──┼───────────────┼───────┼───────┤

│16│印度│1992.10.30│尽快通知│

├──┼───────────────┼───────┼───────┤

│17│古巴│1993.1.3│4天│

├──┼───────────────┼───────┼───────┤

│18│突尼斯│1993.3.12│6天│

├──┼───────────────┼───────┼───────┤

│19│阿根廷│1993.4.8│4天│

├──┼───────────────┼───────┼───────┤

│20│立陶宛│1993.5.10│尽快通知│

├──┼───────────────┼───────┼───────┤

│21│乌克兰│1994.1.19│4天│

├──┼───────────────┼───────┼───────┤

│22│玻利维亚│1994.3.1│尽快通知│

├──┼───────────────┼───────┼───────┤

│23│白俄罗斯│1994.3.31│4天│

├──┼───────────────┼───────┼───────┤

│24│阿拉伯也门│未生效││

├──┼───────────────┼───────┼───────┤

│25│摩尔多瓦│未生效││

├──┼───────────────┼───────┼───────┤

│26│巴基斯坦│未生效││

├──┼───────────────┼───────┼───────┤

│27│土库曼斯坦│未生效││

├──┼───────────────┼───────┼───────┤

│28│哈萨克斯坦│1994.4.29│7天│

├──┼───────────────┼───────┼───────┤

│29│吉尔吉斯斯坦│1994.5.23│4天│

├──┼───────────────┼───────┼───────┤

│30│阿塞拜疆│1995.5.10│4天│

├──┼───────────────┼───────┼───────┤

│31│亚美尼亚│已草签││

├──┼───────────────┼───────┼───────┤

│32│格鲁吉亚│已草签││

├──┼───────────────┼───────┼───────┤

│33│秘鲁│1995.5.10│尽快通知│

├──┼───────────────┼───────┼───────┤

│34│乌兹别克斯坦│未生效││

└──┴───────────────┴───────┴───────┘

注:捷克和斯洛伐克两共和国均宣布继承原条约

俄罗斯宣布继承原中苏领事条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8日 00: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逮捕相关文章
  • 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中资公司、各保监局、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交法》)中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强制三者险)制度的有关规定,确保强制三者险制度的有效实施,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积极配合,认真做好《条例》出台的各项准备工作中国保监会正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开展《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草案)》(简称《条例》)的起草和研究论证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多次召集各财产保险公司进行强制三者险条款和费率原则的制定和修改工作。目前,《条例》仍在审议当中,强制三者险费率测算工作也正在紧张进行。保险业正式开始实施强制三者险制度,必须与《条例》及相关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相吻合,实行依法经营。目前,在《条例》正式出台前,各公司应进一步做好改革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二、积极落实《道交法》精神,实行强制三者险制度目前,我国近24个省市已经通过地方性行政法规形式对机动车
    2023-06-09
    112人看过
  • 关税领域中的国际税收条约
    在关税领域中,已经出现了若干国际税收条约。与所得税领域中的国际税收条约不同的是,在关税领域中,国际税收条约主要是多边条约,而不是双边条约。为方便起见,可以把关税领域中的国际税收条约简称为“国际关税条约”。??从国际关税条约的宗旨上看,这些国际条约可以分为两大类,即以建立关税同盟为宗旨的国际关税条约和以减让和协调关税为宗旨的国际关税条约。??以建立关税同盟为宗旨的国际关税条约是各个关税同盟的法律基础。关税同盟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根据有关的关税条约,取消原先各自的关境,建立统一的对外关境,对内取消相互间的进口关税,实现同盟内部的商品自由流通;对外实施全体成员国统一关税税率,从而实施统一对外关税的国家间的联盟。在历史上,1834年普鲁士与日耳曼各封建城邦曾建立关税同盟;1865年法国与摩纳哥曾建立关税同盟;1924年瑞士同列支敦士登曾建立关税同盟。在现代,则最有代表性的是1968年建成的欧共体关
    2023-06-05
    167人看过
  • 在我们国家中的刑事拘留通知家人的期限是多久
    刑事拘留通知家人的期限是24小时内。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后,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家人,有碍侦查的情况除外。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多久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
    2023-07-30
    69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关于死亡赔偿金的规定
    第27条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十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前款第(二)、(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民政部门有关生活救济的规定办理。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
    2023-06-08
    319人看过
  • 负责拘留与逮捕的机关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批准权或者决定权属于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要求审查批准逮捕的案件,人民检察院有批准权。人民检察院在及中,认为犯罪嫌疑人符合法律规定的逮捕条件,应予逮捕的,依法有权自行决定逮捕。刑事拘留与逮捕的区别有哪些(一)执行地点不同。刑事拘留的执行地点在拘留所,而逮捕的执行地点在看守所;(二)决定机关不同。刑事拘留的决定机关是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逮捕的决定机关是检察院和法院;(三)羁押期不同。刑事拘留最长只能羁押三十七天,而逮捕后的羁押期最长可以达到三个月。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在遇有法定紧急情况下依法采取的临时剥夺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逮捕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为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的进行,防止其发生社会危险性,依法采取的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的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
    2023-07-15
    500人看过
  • 我国刑事司法中关于拘留的相关法律规定?
    刑诉法关于拘留的规定有: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2、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3、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刑事拘留的适用条件是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
    2023-07-18
    275人看过
  •  拘留与逮捕的时限规定
    这段内容描述了拘留和逮捕报告审批的规定。主要思想是,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处理案件时有不同的时间限制,而法院审理案件的时间也会受到案情复杂程度的影响。对于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也有一定的时间限制,需要在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有关拘留和逮捕报告审批的规定如下:检察院在批准逮捕后,将案件材料移交给公安机关继续侦查,该过程需要2个月的时间。公安机关在侦查终结后,将案件材料移送到检察院公诉科进行审查起诉,该过程需要1个月的时间。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后,法院必须在3个月内审理出结果。如果案情复杂,每个阶段可能会被延长。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
    2023-09-06
    367人看过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支行;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为完善信用卡业务市场化机制,提高信用卡服务水平,保障持卡人合法权益,促进信用卡市场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利率标准对信用卡透支利率实行上限和下限管理,透支利率上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透支利率下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的0.7倍。信用卡透支的计结息方式,以及对信用卡溢缴款是否计付利息及其利率标准,由发卡机构自主确定。二、免息还款期和最低还款额持卡人透支消费享受免息还款期和最低还款额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等,由发卡机构自主确定。三、违约金和服务费用取消信用卡滞纳金,对于持卡人违约逾期未还款的行为,发卡机构应与持卡人通过协议约定是否收取违约金,以及相关收取方式和标准。发卡机构向持卡人提供超过授信额度用卡服务的,不得收取超限费
    2023-05-05
    394人看过
  • 关于成立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专家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1]1号近年来,留学人员回国创业渐成潮流,成为留学人员报效祖国、为国家经济建设服务的一种重要形式。回国创业的留学人员有技术、有专利、有项目,孵化成长了一批优秀留学人员企业。留学人员企业具有技术起点高、市场前景好、海外联系广等优势,正日渐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力量。同时,回国创业的留学人员普遍面临着熟悉国内市场、企业经营管理、适应国内管理法规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创业初期在融资、市场开发、企业管理等方面压力更为明显,迫切需要提供必要的创业辅导支持,使回国创业的留学人员成功实现从科学家向科技企业家的转变。为完善留学人员回国创业服务体系,配合实施国家千人计划和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进一步加大对留学人员回国创业的支持力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会同欧美同学会成立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专家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
    2023-04-25
    399人看过
  • 拘留中怎么知道逮捕了
    一、含义拘留,是指扣留,拘禁。公安机关在紧急时刻对需要受侦查的人依法暂时扣押;行政拘留指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安机关拘留所内,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合并处罚最长不超过二十日。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逮捕是检察院、法院批准或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它不仅剥夺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且逮捕后除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和符合变更强制措施条件的以外,对被逮捕人的羁押期间一般要到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为止。正确、及时地使用逮捕措施,可以发挥其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作用,有效地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串供、毁灭或者伪造证据、自杀、逃跑或继续犯罪,有助于全面收集证据、查明案情、证实犯罪
    2023-06-18
    442人看过
  • 逮捕后关押属于刑事拘留吗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逮捕无疑是针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刑事拘留措施。这种强制性手段主要出现在有充足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可能会试图逃避调查或者继续实施犯罪行为的时候。一旦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逮捕,他们将被送往看守所进行羁押,并在此期间等待后续的司法程序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2024-05-08
    439人看过
  • 关于建立中国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及有关城市房地产管理局、房改办、资金管理中心、开发办(建委开发处):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信息化工作的指示精神,积极推进住宅与房地产业信息化工作,提高房地产行政管理信息化水平,建设部决定建立中国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以下简称中国房地产网)。该网内容涉及住宅与房地产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发展动态、企业信息、统计数据及分析等,是一个覆盖全国住房制度改革、住房建设和供应、住房金融、住宅产业现代化、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权属登记管理、房地产市场管理、物业管理和社区服务等方面的公益性计算机管理信息网络体系。目前,《中国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建设方案》已制定完成,随后下发。主网站(网址为:http://www.realestate.gov.cn)已于2000年底启动。为进一步做好中国房地产网的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要充分认识建立中国房地产网的重
    2023-06-10
    448人看过
  • 逮捕通知书:刑事拘留的天数限制
    如果犯罪嫌疑人在被拘留后一般会在三天内提请批捕申请的,然后在七日内做出是否批捕的决定。那么在进行逮捕前也是需要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立案调查,如果在公安机关已经充分掌握了犯罪分子的犯罪事实以及犯罪证据时,是可以向检察院提出逮捕当事人的申请。逮捕通知书还能取保吗的法律知识《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
    2023-07-15
    194人看过
  • 关于非法拘留的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法》第二十条:赔偿义务机关对依法确认有本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赔偿请求人要求确认有本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被要求的机关不予确认的,赔偿请求人有权申诉。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程序适用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的,赔偿请求人可以依照前款规定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国家赔偿相关知识介绍: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0条规定并非所有侵犯名誉权、荣誉权的行为都适用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这些赔偿方式,其仅适用下列侵权行为:(1)行政机关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司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
    2023-06-04
    439人看过
换一批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逮捕
    词条

    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格的一种,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依法拘留嫌疑犯、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逮捕不仅剥夺了嫌疑犯和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拘留时间也很长,一般在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前。... 更多>

    #逮捕
    相关咨询
    • 那么有关拘留逮捕的通知时间限制是怎么的呢?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3-26
      公安机关对于已经被拘留的现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分子,经过审查和进一步侦查后,认为有逮捕必要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写出提请批准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审查批准。这个时限在一般情况下是必须遵守的。考虑到有些案件重大复杂,在3日以内难以对是否需要提请逮捕作出决定或者对案情争议较大等“特殊情况”,法律允许公安机关将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的时限可以再延长1日至4日。
    • 公安机关关于刑事拘留逮捕期限的规定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19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指执法机关在一定的紧急情况下,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临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又称刑事拘留。 哪些情况可以进行刑事拘留 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
    • 我国刑诉法关于逮捕和拘留的规定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1-04
      刑事诉讼法有关拘留的规定: 1、公安机关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人,有《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可以先行拘留; 2、公安机关拘留人员时,必须出示拘留证明; 三、拘留后,应立即将被拘留人送到拘留所拘留,最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 拘留后到逮捕期限是什么,国家的宪法有什么相关法条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27
      公安机关拘留后7日内可向检察院提请批捕,检察院在7日内决定批不批捕,在特殊情况下,公安机关经批准可延长至30日向检察院提请批捕,检察院在7日内做出决定。所以从拘到逮捕短则两周、长则37天。
    • 与中国没有引渡条约的国家能不能抓捕中国逃犯?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8
      通过驻外使馆,使馆里面都有警务办事员,通过他们往当地司法部门写信抓捕,达成协议,该国会以遣返的名义把人交给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