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诉讼管辖一般原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7 10:21:40 406 人看过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在被告有经常居住地时,则经常居住地的法院优先于住所地的法院管辖。

一、夫妻能同时起诉离婚吗

按照法律规定,起诉是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只要满足起诉的条件,法院一般会予以立案,也就是说,夫妻可以同时起诉离婚。

一致的意见是两个案件不能够孤立审理,否则容易导致对同一婚姻关系做出两个不同结果的裁决,导致司法冲突。既便是结果一致,对同一身份关系纠纷做出两份内容相同的裁决也是不合适的。但具体到程序如何进行,有以下几种意见:

第一,驳回一方的起诉。

第二,动员一方撤诉或中止审理。

第三,两案合并为一个案件审理。夫妻对婚姻关系都有起诉的权利。但对于同一婚姻关系不适宜同时进行审理,也没有必要等先收案的裁决结果来决定后收案的结果。这样既不理于纠纷的解决,也不利于合理使用审判资源。由于两个案件基于相同的事实,诉讼请求一致,可以合并审理。

二、起诉离婚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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