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一货物贸易大国,是120多个国家和地区最大的贸易伙伴,为全球创造了大量就业岗位和投资机会。然而,我出口商品在很多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却遭受越来越多的诟病和质疑,越来越多的当地社会和媒体越来越多地对假冒伪劣和侵犯知识产权的中国商品以及商业欺诈等问题提出尖锐的批评。不仅如此,我国连续多年成为全球遭遇贸易摩擦最多的国家。市场秩序问题已经成为党和国家领导人高度关注的问题,更是改善我国对外贸易经营环境、提升我国产业国际竞争力、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的绊脚石。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加入世贸组织后,为与国际贸易规则接轨,我国修改了《对外贸易法》,放开进出口经营权,外经贸主管部门随之逐步取消了大量的行政审批权,市场经营主体的活力被充分释放,造就了中国全球最大货物贸易国的地位。应该说,中国政府在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上做了大量工作,但与此同时,政府的市场监管却没有配套跟上,商会、协会等中介组织也缺乏有效的管理和制约手段。因此,不少企业钻政策漏洞,追求眼前利益,不顾长远发展,低价竞争,更有部分企业制造假冒伪劣产品甚至实施诈骗犯罪。地方政府为追求GDP增长,实施地方贸易保护政策,并采取为本地企业提供低价生产要素或给予出口补贴等鼓励出口措施,某种程度上营造了不公平竞争环境。这造成了我国外贸市场秩序混乱,消费者权益受到严重损害,国际上很多正规进口商与进口制造商对此强烈反感和不满,不仅恶化了我国出口企业在国外市场的经营环境,也对我国出口产品的信誉造成了极大损害。
生产和贸易经营主体采用不正当竞争和商业欺诈等方式谋取利益,而我国业务主管部门却对此类行为缺乏有效手段进行规范、整顿和惩治。简而言之,外贸市场秩序问题根源于对外贸易管理体制改革的破而未立。因此,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称《决定》)的精神,深化改革,仍应进一步破,破得彻底。即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中央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但《决定》同样要求立,立得完善。就要着力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问题,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
推进市场秩序监管复位
《决定》明确提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遵循这条规律,着力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问题。政府的职责和作用主要是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可持续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弥补市场失灵。
过去,我国是政府干预管理模式。通过政府对市场经营主体进入市场的审批和登记的方式,严把准入关,并适时采用经济、行政和政策手段对市场的发展进行引导、调控。
现在,我们要走向市场监管模式,根据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市场现状等,合理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按产品、地域等逐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从计划、行政手段为主转向经济、法律手段为主,从直接控制为主转向间接控制为主,从事前准入走向事后监管。
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就是要界定政府市场监管的内容和边界。目前我国政府在经济活动中仍然存在大量越位管理,但同时市场监管体系却出现缺位,具体体现为法律体系的缺位、政府监管职能的缺位和中介性组织的缺位。因此在下一步改革中应着力推进政府市场监管的复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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