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与司法鉴定的效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5:34:57 449 人看过

从我国目前的鉴定体制来看,医疗纠纷鉴定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医学会鉴定专家组进行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指法定鉴定组织(医学会)按照法定程序受理、调查、组织专家鉴定组、分析讨论、表决、得出专门性结论、出具医疗事故鉴定书的活动;一是通过司法鉴定部门进行的因果关系鉴定即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能,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

二者的启动程序、鉴定人的组成、鉴定方式、鉴定内容等不相同。医疗事故鉴定又是一个弊病百出、众愤难平、备受责难的制度。由于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一般由医护人员和卫生行政干部组成,没有代表社会公众利益或医护界之外的人士参与鉴定工作,从本质上言,这种带有浓厚行业保护色彩的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是不可能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公正性的。

医学专家们仅有医学知识而法律知识欠缺,且与医疗机构有着厉害关系,因此他们出具的鉴定结论与司法鉴定结论有明显不同的证据地位,法医们不仅有医学知识和法律知识,而且具有丰富的鉴定经验,医疗纠纷的司法鉴定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所以,司法鉴定效力一般情况下要优于医疗事故鉴定的效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16: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事故鉴定相关文章
  • 医疗鉴定非事故司法鉴定获赔偿
    前不久,南京市秦淮区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南京某医院赔偿原告崔某21131.4元,被告某医院所属集团对某医院的上述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同时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事情起源于原告薛某之夫唐某由于不慎跌倒,于是到被告某医院处就诊。经过拍片确诊为左股骨颈骨折,唐某随即住院治疗。住院的第二天,在为唐某实施完左侧人工全髋关节置换手术后返回病房过程中,唐某突发抽搐,返回手术室抢救无效,于当日下午6时死亡。薛某等认为在术前主刀医生没有对唐某进行任何检查,在心电图提供唐某有明显的心脏器质性病变的情况下,依然采用硬膜外麻醉的方式和手术治疗方式为其治疗,这是促使其心脏病发作而死亡的直接原因。要求某医院赔偿原告各项费用共计176946元,所属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所属公司认为,首先他们医院在对唐某的治疗过程中没有过错,其死亡不属于,是手术中极有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其次,在处理纠纷的过程中,医院已经支付薛某等人各事实是不是
    2023-04-21
    269人看过
  • 司法鉴定与交通事故鉴定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程序为:1、当事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2、司法鉴定机构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3、审核通过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4、通知时间做鉴定;5、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意见书。一、司法鉴定受理程序是什么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规定,申请司法鉴定应遵循以下程序:1、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2、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
    2023-03-11
    62人看过
  •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需要提供病历吗,医疗事故鉴定和司法鉴定的区别是什么?
    一、医疗事故司法鉴定需要提供病历吗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是需要提供病历的,另外,还需要当事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历年本人病历原件(包括出院小结、X片或CT片、病理报告单、化验单等各种检查原件),以便医疗专家查阅参考,根据需要复印留存。二、医疗事故鉴定和司法鉴定的区别是什么医疗事故鉴定和司法鉴定区别为:1.从鉴定的启动次序上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要先于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只有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构成医疗事故的才可以进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2.从鉴定的委托形式上看,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只能委托当地设区的市级医学会,再次鉴定只能委托所属省的省级医学会;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具有明显的地域性及层级性。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不受地域范围的限制,各鉴定机构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3.从鉴定程序上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时,医学会应当根据医疗事故争议所涉
    2023-04-12
    213人看过
  •  司法鉴定中的医疗事故评估
    这段内容描述了司法鉴定的一般程序。委托人将相关证据提交给鉴定机构,由机构接收并处理。接着进行初次鉴定、补充鉴定和重新鉴定等程序。若需要,可以进行复核鉴定和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最后,机构将鉴定结果提交给委托人,并在必要时出庭进行解释。这是必须要经过的程序,适当、客观的方法才能达到标准。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委托人将相关证据提交给鉴定机构,由机构接收并处理。接着进行初次鉴定、补充鉴定和重新鉴定等程序。若需要,可以进行复核鉴定和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最后,机构将鉴定结果提交给委托人,并在必要时出庭进行解释。这是必须要经过的程序,适当、客观的方法才能达到标准。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有医学会鉴定,事故需要双方协商解决,需要双方当事人一起委托医学会组织进
    2023-08-30
    121人看过
  • 司法鉴定与医疗鉴定有何不同
    一、鉴定的性质不同医疗鉴定属于行政鉴定;司法鉴定属于民事鉴定。二、鉴定的目的不同医疗鉴定是为医疗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提供技术服务;司法鉴定是为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医疗纠纷与事故行政处理引发的行政诉讼以及涉嫌“医疗事故罪”的刑事诉讼提供技术服务。三、鉴定的决定权不同医疗鉴定的决定权在于医疗卫生行政部门,依《条例》的规定,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也可共同提请鉴定。司法鉴定的决定权在司法机关。四、鉴定的委托方式不同医疗鉴定的委托方式有二种:1、卫生行政部门转交;2、当事人双方共同委托。司法鉴定包括两种方式:1、法院决定鉴定,由法院内的技术部门统一对外委托;2、申请鉴定,即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鉴定申请,法院同意后,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鉴定机构与鉴定人员,达不成一致的,由法院指定。五、受理鉴定的权限不同医疗鉴定只有卫生行政部门移交和当事人共同委托医学会两种方式。司法鉴定的权限却十分广泛,只要诉
    2023-03-21
    362人看过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法对医疗事故鉴定是怎样规定的
    按照有关规定,医疗事故鉴定主要由“第三方”——中华医学会组织进行。据中华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入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的要求是: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执业能力;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或者医学教学、科研机构并担任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务3年以上;健康状况能够胜任医疗卫生事故鉴定工作。具体来讲,入会专家须由当地医学会专科分会推荐,得到专家本人及所在医疗机构认可,由医学会进行审核,合格者予以聘任,并下发中华医学会统一格式的聘书,受聘专家持证上岗,每届聘用期4年。如果专家库成员出现身体健康、受刑事处罚或变更受聘单位的情况,医学会将予以及时调整。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还指出,目前有媒体报道称,参加医疗事故鉴定的专家们将由“德高望重、水平高超、身世清白”的医疗技术专家们组成,这种说法是查无实据的。“若照此规定,这些大而笼统的标准如何把握,将成为实际工作中的难题”。一个月前刚刚被邀加入中华医学
    2023-04-21
    198人看过
  • 医疗事故致人死亡的司法鉴定和医疗鉴定一样吗
    1、司法鉴定、医疗事故鉴定,两种鉴定异途同归,医疗事故鉴定由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做出,对该鉴定不服的自收到之日起15日内,可向上一级医学会申请重新鉴定,结果以上一级医学会的为准。起诉后的司法鉴定不是这样,司法鉴定是由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做出,对鉴定不服的,符合法定条件的,可申请重新鉴定,但没上级鉴定机构一说。2、无论哪种鉴定,不要把指出医疗机构的过错寄托在鉴定所身上,鉴定机构以及医疗机构都不会主动给提出医疗机构的过错,实践中经常遇到法院技术装备科的与医院沆瀣一气。在鉴定听证前会做大量的工作,来完成鉴定听证或者陈述意见,鉴定的听证会很重要,决定了一个案件的成败,不是一般患者在网上查查就可以应付得了的。3如果医疗机构存在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过失行为,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责任;如果医疗机构没有过错,医疗机构是不承担责任的。4、损害赔
    2023-03-03
    168人看过
  • 医疗事故鉴定流程之医疗事故鉴定委托
    医鉴办接受两种形式的委托: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卫生行政部门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的委托。医患双方及卫生行政部门在委托鉴定时需提供:正式委托书;相关材料(医患双方共同委托时提供);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申请书复印件(卫生行政部门提供);交纳鉴定费的收据。一、医疗事故鉴定流程之医疗事故鉴定受理医鉴办接到委托书后,进行审核并出具受理通知书,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供鉴定所需的材料: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6个小时)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4、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
    2023-03-25
    256人看过
  • 医疗事故鉴定与相关鉴定期限多长?
    一、医疗事故鉴定的时间期限是多久?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也就是说如果是现在申请鉴定,医学会正式受理后60日内应该拿到鉴定书。二、哪个部门负责开展医疗事故鉴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
    2023-06-01
    214人看过
  • 谁能参与医疗事故鉴定?
    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相关专业的专家,由医患双方在医学会主持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在特殊情况下,医学会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需要,可以组织医患双方在其他医学会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业的专家参加鉴定或者函件咨询。涉及死因、伤残等级鉴定的,并应当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法医参加专家鉴定组。专家鉴定组人数为单数,涉及的主要学科的专家一般不得少于鉴定组成员的二分之一;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原则上聘请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家建立专家库;当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家不能满足建立专家库需要时,可以聘请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专家进入本专家库。负责再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原则上聘请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专家建立专家库;当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专家不能满足建立专家库需要时,可以聘请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专家进入本专家库。
    2023-06-08
    377人看过
  • 医疗事故鉴定结果效力最大的是
    可作为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依据、是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定依据、是卫生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法定依据、诉讼中的证据作用(不是必然的定案依据)。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应当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患者及其家属收到医学会的通知的,那么从这个时间起10日内,应当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病历资料、证人证言、实物证据、封存药物和血液制品等等)、书面陈述(治疗经过及认为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错的叙述)及答辩(对对方提出的意见、解释的反驳)。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一、医疗事故鉴定的保存医疗事故鉴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
    2023-02-22
    289人看过
  •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 法庭质证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或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申请医疗事故司法鉴定应遵循以下程序:1、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2、受理(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理由;(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3、选取鉴定,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组织医患双方在鉴定专家库内选取具体鉴定人。4、鉴定在选取鉴
    2023-03-10
    219人看过
  • 司法鉴定在医疗事故中的应用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
    医疗事故可以司法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鉴定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所需材料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4、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
    2023-07-04
    138人看过
  • 医疗损害鉴定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一、医疗损害鉴定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事故鉴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时间期限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也就是说如果是现在申请鉴定,医学会正式受理后60日内应该拿到鉴定书。三、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2、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
    2023-06-16
    236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事故鉴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事故鉴定是指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申请,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专家对医疗事故进行技术鉴定并作出鉴定结论的活动。 鉴定结论是处理医疗纠纷的重要证据之一,具有法律效力。... 更多>

    #医疗事故鉴定
    相关咨询
    • 司法鉴定与鉴定医疗事故的区别是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9-16
      医疗事故鉴定司法鉴定的区别是: 1、鉴定主体不同,医疗事故鉴定的鉴定组织是医学会组织医患纠纷双方当事人从专家库中抽取的专家组成鉴定组,鉴定人基本都是医学医疗方面专家,而司法鉴定组织是国家批准成立的相对中立的鉴定机构。 2.鉴定的内容不同,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侧重于对纠纷事由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以及事故属于几级进行鉴定;而司法鉴定鉴定的事情范围较广,比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损害的因果关系
    • 司法鉴定医疗事故医疗事故鉴定需要病历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1-01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需要提供病历。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第 一、二项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
    • 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鉴定什么标准,医疗事故鉴定标准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15
      医疗事故鉴定标准: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和严重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三级医疗事故:造成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
    • 简答医疗事故事故鉴定结论的生效效力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29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作为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依据,是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定依据,是卫生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法定依据、诉讼中的证据作用(不是必然的定案依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在医疗损害赔偿的诉讼中是证据的一种,在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中也是关键的证据。尽管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鉴定结论并不当然是诉讼的证据,需要经过质证才能作为证据适用,但是,由于医学的复杂性和专业性,法官往往直
    • 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在医院内进行的医疗事故鉴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限制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08
      按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 第九条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共同书面委托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第三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为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 设区的市级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级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争议的再次鉴定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