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分立过程中未通知债权人如何处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7 14:54:36 384 人看过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在分立过程中未通知债权人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公司法》第二百零四条公司在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或者进行清算时,不依照本法规定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公司在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隐匿财产或者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公司分立后债权人向谁请求偿还债务

公司分立后债务怎么承担关系到债权人债权的实现,那么究竟债权人该向谁要债呢

(一)向分立后任意一家公司索要全部债务

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也就是说,公司分立时应对财产进行划分,同时将债务进行分割。但是不论公司之间如何约定债务,公司都对债权人负担连带还债义务。债权人可以向任意一家公司请求债权。偿还债务的公司可以向其他公司追偿。

(二)分别向分立后的公司索要债务

分立后公司对债权人负担连带偿还责任,都对债权人负有债务,因此债权人可以分别向各公司请求债权。但是所请求的债权之和不能超过债权人的总债权。

公司在分立时对债权债务进行合法的分隔是正常的商业行为,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公司采取非法手段对公司的债权和债务进行分隔,那么是违法的行为,对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分隔应当由全体股东召开股东大会,并以投票的方式来认定是否对公司债权或者债务作出分隔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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