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次租船和定期租船的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05 13:52:56 95 人看过

租船是通过租船市场进行的。在租船市场上,船舶所有人是船舶的供给方,而承租人则是船舶的需求方。如果遇到租赁问题,可以依据合同双方进行友好协商,如果不成,可以向约定的仲裁机构提起仲裁,或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光船租赁合同,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不配备船员的船舶,在约定的期间内由承租人占有、使用和营运,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法律性质上,光船租赁合同是一种船舶租赁合同。特征:1.出租人只负责提供船舶本身,租船期间船长、船员由承租人雇佣并支付工资,船用燃料、物料、给养等也都由承租人提供并承担费用。2.光船租赁期间船舶的占有权和使用权转移给承租人,但船舶的处分权仍然属于出租人。3.光船租赁权的设定、转移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定期租船合同和航次租船合同是两种不同的租船合同。定期租船合同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船舶,在约定的期间内由承租人占有、使用和营运,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航次租船合同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船舶,在约定的航次内由承租人占有、使用和营运,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租船合同下,一般出租方都明确要求不准装运危险货物。如果承租方没有征得出租人同意而擅自装运危险货物,又分两种情况:

(1)出租人作为承运人时可以适用第68条第1款的规定;

(2)出租人作为实际承运人时根据上一段的分析而享受相应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当然合同有其它相反规定时,依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六章 船舶租用合同 第二节 定期租船合同 第一百三十条 【合同内容】定期租船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名称、船名、船籍、船级、吨位、容积、船速、燃料消耗、航区、用途、租船期间、交船和还船的时间和地点以及条件、租金及其支付,以及其他有关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六章 船舶租用合同 第三节 光船租赁合同 第一百四十五条 【合同内容】光船租赁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名称、船名、船籍、船级、吨位、容积、航区、用途、租船期间、交船和还船的时间和地点以及条件、船舶检验、船舶的保养维修、租金及其支付、船舶保险、合同解除的时间和条件,以及其他有关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六章 船舶租用合同 第三节 光船租赁合同 第一百四十七条 【保养、维修的义务】在光船租赁期间,承租人负责船舶的保养、维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2日 18: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海上旅客运输合同相关文章
  • 船舶融资租赁和船舶普通租赁有何区别?
    作为光船租赁合同一种特殊形式的光船租购合同,与船舶融资租赁合同也存在本质上的差别。我国《海商法》第154条明确规定:“订有租购条款的光船租赁合同,承租人按照约定向出租人付清租购费时,船舶所有权即归于出租人。”从此条规定可以看出,光船租购合同有分期付款买卖的性质,承租人有船舶所有权的期待权。而在船舶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并不享有该项权利,至于船舶期末的归属仅是出于合同的约定,承租人并不当然的在期末取得船舶的所有权,而且在一些国家(如美国),出于税收角度考虑,并不承认定有期末所有权归属承租人条款的合同为融资租赁合同,而认其为买卖合同。从承租人取得船舶所有权的方式来看,在租购交易中,只涉及一个合同,两方当事人,承租人按照约定向出租人付清租购费时,船舶所有权即归于出租人;而在融资租赁交易过程中,承租人与出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之前或当时,出租人并不拥有承租人所选择的船舶的所有权,而是在合同签订之后向
    2023-03-16
    436人看过
  • 航次租船合同的形式是什么
    一、航次租船合同的形式是什么航次租船合同的合同形式是采用标准格式的租船合同,根据各自的需要,对标准格式中的某些条款进行修改、删减或补充,最后达成协议。航次租船合同的标准格式大都是由各个国际航运组织制定,供洽租双方在洽定租船合同时选用。航次租船合同范本很多,根据船舶航行的航线、承运货物种类等不同而有所区别。二、航次租船合同的特点是什么航次租船合同具有以下特点:1.航次租船合同的当事人称为出租人和承租人。班轮运输合同的当事人称为承运人和托运人。2.航次租船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实践中多以标准格式合同为基础,加以增删或修改而订立。合同订立过程中,船东和承租人(货主)及他们的代理人通常通过国际租船市场,由双方经纪人在市场上洽订。3.出租人负责船舶营运并负担费用。船舶出租人通过其雇用的船长、船员占有控制船舶,除货物装卸费有可能另有约定外,其他船舶营运费用,如燃料费、港口费以及船舶的维持费用,包括船员
    2023-06-06
    450人看过
  • 船舶航线和航次的概念
    (一)航线航线有广义和狭义的定义。广义的航线是指船舶航行起讫点的线路。狭义的航线是船舶航行在海洋中的具体航迹线,也包括画在海图上的计划航线。1.按性质来划分航线推荐航线:航海者根据航区不同季节、风、流、雾等情况,长期航行实践形成的习惯航线。由航海图书推荐给航海者。协定航线:某些海运国家或海运单位为使船舶避开危险环境协商在不同季节共同采用的航线。规定航线:国家或地区为了维护航行安全,在某些海区明确过往船舶必须遵循的航线。2.航线按所经过的航区分航线分为大洋航线、近海航线、沿岸航线等。(二)航次船舶为完成某一次运输任务,按照约定安排的航行计划运行,从出发港到目的港为一个航次。班轮运输中航次及其途中的挂靠港都编制在班轮公司的船期表上。对船舶航次生产活动的认识,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1)航次是船舶运输生产活动的基本单元,即航次是航运企考核船舶运输生产活动的投人与产出的基础。(2)航次是船舶从事
    2023-04-23
    243人看过
  • 航次租船签订合同注意事项
    1、签订航次租船合同的时候,出租人必须对船舶的一些基本情况作详细的陈述,主要包括船舶的名称、国籍、载重量和容积等信息。这主要是为了让船舶特定化。货主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要详细查看这部分的内容是不是详细并且真实。2、承租人在签订航次租船合同的时候,也需要如实地注明装载货物的名称、类别,如果是一些可供选择的货物,还必须说明可能会选择的货物种类和数量。在填写这部分内容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用词以及数量的规范,如果最后出现实际货物和合同约定的不符合,出租人是可以选择拒载的。3、如果出现一些特别的情况,导致承租人要求要更换货物的,在经过出租人同意的时候,还是可以更换的。不过出租人还是保有拒绝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因此货主在填写航次租船合同的时候最好还是填得规范一些,以免带来麻烦。一、买房交首付的时候要注意的事:1、核实开发商五证五证包括:开发商的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2023-03-12
    472人看过
  • 光船租赁登记(国内航线船舶)
    受理部门:政务中心受理岗位:受理监督员申请人:船舶所有人和光船租赁承租人、外国籍船舶光船租赁承租人具备条件:1、属当地海事管理机构登记管辖2、进口手续合法、完备(光租外国籍船舶)3、船舶名称经过核准(光租外国籍船舶)提交材料:1、光船租赁登记申请书(一式二份)2、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身份证明文件3、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文件(适用于委托他人办理)4、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5、船舶国籍证书(适用于已办理国籍登记的船舶)6、光租租赁合同7、船舶所有人(或抵押人)告知承租人该船舶已经抵押的文书(适用于已办理抵押登记的船舶)8、光船租赁证明书(适用于光租外国籍船舶)9、中止或注销(或将于重新登记时中止或注销)原国籍注销证明书(适用于光租外国籍船舶)10、技术证明书(适用于光租外国籍船舶)11、海关完税单(适用于光租外国籍船舶)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安全法》3、《中
    2023-06-06
    421人看过
  • 航次租船合同确认书的范本格式
    地址:_________传真:_________电话:_________承租人:_________地址:_________传真:_________电话:_________出租人与承租人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和条件履行本确认书:第一条承运船舶的规范:船名:_________船旗国:_________建造时间:_________船级:_________登记船东:_________总吨/净吨/载重吨:_________吨/_________吨/_________吨夏季干舷:_________米总长/型宽:_________米/_________米散装舱容/包装舱容:_________立方米/_________立方米舱/舱口:_________/_________吊杆:_________二层甲板:_________[可根据需要增加项目]第二条货物和数量:[使用√标明选择(A)或(B)][](A)___
    2023-06-14
    390人看过
换一批
#海事海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 航次租船合同条款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0
      航次租船合同又称“承租合同”,是指出租人就约定港口之间的航程提供船舶或部分舱位,承运约定的货物,而由承租人支付约定运费的合同。
    • 航次租船合同纠纷诉讼期限具体规定是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1-12
      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一般的合同纠纷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诉讼时效为三年。其他法律规定特别时效的,依照其规定,如海商法规定的货运赔偿请求权的时效为一年,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的时效为四年。
    • 同一航次租船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是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10
      船舶租用合同是典型海商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最髙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若干规定》的规定,这类合同纠纷由海事法院专门管辖,地方法院无管辖权。具体的地域管辖,则根据《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6条第2款第(3)项关于“因船舶租用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交船港、还船港、船籍所在地、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的规定予以确定。船舶租用合同
    • 航次租船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应该如何处理?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3-27
      船舶租用合同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约定的由出租人配备船员或者不配备船员的船舶,由承租人在约定的期间内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并支付租金的合同。该合同当事人因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终止而产生的纠纷,即为船舶租用合同纠纷。而租赁合同又分为定期租赁合同和光船租赁合同。
    • 定期租船的占有权是谁的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4-25
      (1)满足租船人在某段期间需要船舶承运货物或补充船队运力不足; (2)定期租船合同属于财产租赁合同还是运输合同在国际上还存在解释分歧; (3)船东对船舶仍然有占有权和控制权; (4)租金率的确定是以船舶的装载能力为基础,结合市场行情等因素洽谈; (5)期租船经营中的淡水、部分货损、货差索赔由合同规定; (6)租期较长的合同常订有“自动递增条款” (7)定期租船中有一种特殊的方式称为航次期租,以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