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类平台将存在风险需要警惕投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4 22:01:59 223 人看过

对于投资者来说,三类平台将存在风险需要警惕投资,第一类、利率过高平台将消失;第二类、担保平台面临整改;第三类、隐藏信息将被规范。

一个月之内,监管层相继发布三大涉及P2P的法规,吹响了网贷行业监管号角。继7月18日央行等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后,7月31日央行又发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最高人民法院也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去担保化、利率红线等规定的明确,意味着监管思路已经敲定,随着有法可依时代的来临,新一轮P2P倒闭潮即将到来,对于投资者来说,三类平台将存在风险需要警惕投资,不要成为击鼓传花的最后接棒者。

第一类:利率过高平台将消失

在网贷投资中,收益率往往是投资者最关心的,高额的收益率会令部分投资者忽视风险,因此,相关监管机构此次明确划定了P2P的利率红线。

以往的民间借贷,是依据之前银行同类贷款利率4倍来衡量利率合规性的,在利率市场化的背景之下,央行在2013年7月宣布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的管制。没有了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所谓4倍的标准便无法继续执行。相关法规也需要进行修改。本次的《规定》明确了24%和36%两个分界点。原则上24%以下的年利率是合法的,利率在24%-36%之间,已经支付了的部分依旧是合法的。超过36%的年利率属高利贷,如果借款人请求,法院应判决出借人返还。

这项规定明确抵制了P2P行业中年利率畸高的交易,保护了借款人的同时规范了P2P行业的交易标准。之前部分平台那种从网上吸纳资金放高利贷的行为将不再能够继续下去。

虽然目前客户投资P2P可获得的收益率基本在8%-15%,但有业内人士表示,在实际操作中,平台会通过管理费、咨询费、服务费等名头多样的收费形式将借款者的差额补足,借款端实际承担的资金成本可能超过红线。

网贷之家CEO石鹏峰认为,两线三区的划分可能会对民间借贷造成较大的影响,在民间借贷实操过程中,的确存在不少综合利率超过36%的情况发生,36%的红线使得原有的高息借贷关系中借款人有权要求返还超出部分,并可能因此带来相关诉讼纠纷。

金信网创始人、首席运营官安丹方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未来无论是民间借贷行业、还是P2P网贷行业的利率将更为市场化,企业将有更大的经营空间。同时,对于借款人而言,也多了一重保障,使得民间借贷能够更为阳光化。

第二类:担保平台面临整改

事实上,央行等十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早已为P2P定下了信息中介的属性。此前,刚性兑付一直是P2P平台吸引投资者的利器,以兜底、担保为宣传口号的平台比比皆是,不兜底似乎就没法玩下去,但随着法规的逐步落地,担保条款可成为投资者维权依据。

现在P2P市场中大部分投资者的投资信心均建立在P2P平台公开宣传的资金安全保障条款中,但在现在鱼龙混杂的网络借贷市场中,许多平台或为了逃避责任、或为了绕开监管,均并未真的与投资者签订担保相关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逃避了自己的担保责任。

此次的《规定》则规定:借贷双方通过P2P网贷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则不承担担保责任,如果P2P网贷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根据出借人的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判决P2P网贷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

安丹方认为,惯性的兜底和担保会使得投资人产生错误的投资理念,盲目追求高收益,可能会导致市场出现劣币驱逐良币,不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而此次《规定》则从立法层面推进了平台去担保化。同时,从法律层面上对担保责任进行明确,避免了很多中小平台夸大宣传,恶性竞争。

小牛在线首席运营官王永杰则表示,去担保化实际上就是尊重商业规则,借贷公司只要宣传承诺担保就一定要对这个担保承担责任,但是并不是因为《规定》里面宣传了担保,担保就是合理的,其实国家是不鼓励担保的。这也正说明政府层面对于我国有别于国外P2P网贷模式认可,并没有一刀切,而是允许行业进行分化,定位纯中介平台的以信息中介方式运营,明示进行担保的要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类:隐藏信息将被规范

资金究竟投向了什么?从早前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到现如今的P2P平台,信息披露都是讳莫如深的问题。信息披露不透明、作假等问题频频曝出。虽然监管细则尚未出炉,但日前上海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ASIFI)发布了《上海个体网络借贷行业(P2P)平台信息披露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指引》指出,网贷企业应向平台投资人及其他利益相关方进行信息披露,鼓励网贷企业在遵循指引的基础上,向社会公众公开披露涉及本企业的更多信息。《指引》要求披露网贷企业主体信息(占比20%)、产品信息(占比10%)、业务信息(占比40%)、财务信息(占比10%)、其他信息(占比20%,包括如客户资金存、托管情况;信息系统情况)等。

值得一提的是,在信息披露占比最高的业务信息方面,《指引》要求网贷企业应当披露交易发生情况、交易余额情况、交易集中度情况、交易逾期情况、平台客户情况等。其中,平台交易逾期情况方面(10%),也有了明确的标准。《指引》要求,至少于每季度后30日内,披露截至上季度末主要产品90天以上逾期金额、90天以上逾期率、90天以上累计逾期率。

此外,就交易集中度情况(5%),《指引》要求,至少于每季度后30日内,披露截至上季度末平台单一最大融资人融资余额、占比情况,及平台前十大融资人合计融资余额、占比情况。

网贷之家首席研究员马骏指出,当前由于逾期情况、财务信息等仍较敏感,多数平台公布此类信息的意愿普遍不强,即使公布,也可能并不准确。但这些信息,又是投资人判断一家平台风控水平、盈利能力、资金流动情况的重要指标。早先,P2P平台存在大量信息披露方面的缺失,不同平台按照各自的方式和标准披露。未来随着监管法规增加、细则出炉,P2P平台的披露将更加规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7日 18: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投资者要警惕私募基金的哪些风险
    1、信息不透明信息不透明在私募基金领域更为明显,在投资方案、资金转移、项目跟踪管理等涉及投资运作和管理的全过程,都有可能存在信息披露不充分的可能。2、投资者抗风险能力较低私募基金的收益率高,因此吸引了很多投资者参与,虽说也设定了高达百万元的准入门槛,但是投资者并不具备相应的抗风险能力。3、基金管理人资质参差不齐私募基金和基金经理都没有任何行业准入资格的要求,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能力、行业地位、市场认同度都存在较大差异。4、道德风险较高基金项目是以合伙形式成立的,投资者由于受到专业、地理、时间等的限制,很难对项目做出监督和管理。所以私募基金的道德风险较高。5、项目融资专业度不够项目融资对实务经验和专业能力的要求很高,往往超过了一些私募基金经理或管理团队的能力范围。6、提防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私募基金往往会以高收益高回报作宣传,来吸引投资者投资。甚至有时也会故意夸大收益率、隐瞒项目的重要信息的,有涉嫌
    2023-04-06
    332人看过
  • 移民投资热升温海外投资警惕两大风险
    风险一:中介公司龙蛇混杂代办操作暗藏风险近年来,随着海外移民热潮兴起,海外投资移民也逐步升温,佛山不少商界人士纷纷通过“投资”捷径,从而实现由本地“土鸡”摇身变“洋凤凰”的愿望。然而,投资移民是双刃剑,业内专家告诫投资者,投资移民既能给你带来充分便利的国际交流平台,同时也潜藏着较大的风险,准移民须小心防范。移民中介服务行业龙蛇混杂暗藏猫腻,投资移民首先应防范代办操作风险。多年从事移民服务工作的林小姐向记者透露,目前该行业依然存在着无牌照黑中介和有牌照的中介“二道贩子”,这2类公司对顾客的专业性与信誉度都难有保证,卷款“走佬”或欺瞒顾客的现象时有发生。案例:中介“走佬”15万元移民手续费打水漂多年从事印刷行业的李先生,自开始委托香港某移民中介公司代办投资移民澳洲手续。根据申报要求,李先生提交了全部的家庭及财产相关资料,且已先后向中介公司支付了近15万元手续费。然而近2年时间过去了,移民之事仍
    2012-06-05
    262人看过
  • 警惕高收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郇超,刘-喆。进入08年后,相较A股市场的低迷表现,债券市场却始终保持着强劲的上涨态势,特别是公司债中的高收益品种,更是在近期连创新高,从这些债券的日线图上似乎看不出债券原本应有的波动幅度小,价格走势平缓特征。此番高收益公司债大幅上涨的原因主要来自于宏观经济方面的支撑和二级市场资金供给量的扩大。从宏观情况看,负利率的推动和对未来经济政策放松的预期是促进整个债券市场上行的重要原因。从新增供应资金看,因股市低迷转向债券市场的避险资金和近期新发售的债券型基金增加了公司债市场,特别是高收益债券的强烈需求。价格连续上行使公司债市场风险逐渐加大。“非理性炒作”是目前公司债市场面临的一个现实。信用溢价与上公司业绩相左的异状和交易趋势性的日益显著均提醒投资者,目前投机成分比重加大,风险逐步攀升。较为突出的是08中粮债在上市后短短8个交易日创出114.73元的高价后迅速回调到1
    2023-06-12
    390人看过
  • 警惕票据融资的风险
    票据融资是票据持有人通过非贸易的方式取得商业汇票,并以该票据向银行申请贴现套取资金,实现融资目的。票据是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产物,现已成为资金融通和结算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工具。鉴于目前的流动性状况、货币政策和市场环境,票据融资居于高位的现象恐怕仍将持续下去。但是,这一现象的持续将加剧信贷结构失衡,压抑中小企业的发展,提高金融风险。票据融资高企的背后是信贷投向的不均匀。票据融资增多出于商业银行规避风险和企业套利的动机。业内对这一点的认识较为一致。但是对于票据融资的主体,尚缺乏足够的重视。有的学者认为,票据融资多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供应链融资,使中小企业获得贷款的可能性增加。我们认为这一点值得商榷。对于供应链上的供应商,如果可以通过票据贴现获得贷款,那也不过是将货款的回收形式由现金支付改为票据支付,其自身的资金状况并没有改善,套利的收益由支付方获得。对于采购商而言,如果其为中小企业,则难以获得银行的
    2023-06-06
    279人看过
  • 票据理财应警惕三大风险
    当前票据理财产品引起了很多投资者的关注,不过业内人士提醒,票据理财应警惕三大风险。当前,票据理财市场越来越火爆。自2013年淘宝在其招财宝平台推出票据理财产品后,新浪、苏宁、京东等互联网平台也相继推出票据理财,很多投资者开始把目光投向高收益的票据理财,票据理财打出的最令人感到有保障的条件是银行承兑兑付,加上其购买门槛低、收益率高等优势,票据理财已成为新型理财神器。尽管票据理财优势明显,但银率网分析师殷燕敏认为需要警惕三大风险:首先是承兑银行倒闭风险。业内人士提醒投资者一定要选择大的银行进行投资,不要只追求高利润,而盲目把钱投入到小银行。一旦银行倒闭,将无法追回投资的钱。其次是汇票本身的问题。汇票本身有两方面的问题,一是虚假汇票无法兑换。二是背书风险,有些票据没有严格背书,出现一票两用,或是多次背书的票据,风险较高。除了汇票的真伪和背书外,银行或因汇票欠规范、资金紧张等原因延迟汇票兑付,可能
    2023-06-06
    189人看过
  • 股权众筹平台可能存在的风险
    一、股权众筹平台可能存在的风险(一)作为投资活动的显性风险股权众筹与其他类型的众筹的一个最大不同之处就在于其属于一项投资活动,而投资往往存在一定风险。特别是由于股权众筹投资金额大、投资与回报周期长、投资成功率低,这就使得股权众筹投资往往面临着较大风险。考虑到股权众筹具有的诸多不确定性,再加上小股权益缺乏相应保障,我国股权众筹模式在当前存在明显“尴尬”。(二)来自投资人的隐性风险作为一种便捷、高效的直接融资模式,股权众筹对于个人创业者与小微企业的意义不言而喻。尽管国内股权众筹平台普遍采用了“领投+跟投”的模式,但是人人天使认为,虽然师从自先进经验,但很多只是徒有其表,并未学到其中的精髓。在“领投+跟投”模式下,跟投人由于经验与认知的不足,就成为最为投资活动中弱势的一方,对领投人亦步亦趋,从而丧失了自己的价值判断,也不利于市场合格投资人的培养。(三)市场规模尚待开发在我国,股权众筹仍处于起步阶
    2023-06-19
    473人看过
  • 团购需警惕的三类陷阱
    团购作为一种新的消费、购物方式,逐渐为广大消费者所认同和接受。参与团购,消费者可以得到不同程度的价格优惠,但同样也存在诸多风险。昨日,西汉正工商所透露,近年来消费者对团购的投诉呈逐年增加趋势。该所近来受理的投诉主要集中在以下3个方面:价格虚假打折。在团购会现场,有的商家通过提供一个并不存在的虚假价格,然后进行打折,往往使消费者产生商家确实是在促销让利,商品价格已经很便宜、很实惠的错觉,而实际上消费者并没有真正得到实惠,甚至是吃亏上当。商品质量存在问题。商家在团购现场提供的样品外观、光泽度、质量都不错,但成交后,真正交付给消费者使用的商品却是另外一回事,样品与实物存在较大差异,商品的等级与标准不一样。售后服务得不到保障。有些团购组织者以盈利为目的,活动结束后,组织者便蒸发了,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如果有问题,往往是投诉无门,维权困难。昨日,西汉正工商所开始对大武汉家装等市场的团购活动试行监管,对参
    2023-06-05
    195人看过
  • 警惕:旅游合同潜在风险
    审查旅游合同的注意事项:1、合同具备的内容是否完整2、应注意合同的目的性3、应注意旅行社是否为合法主体4、尤其要注意法律责任的部分:对于双方的违约责任的承担,是合同中尤为重要的一部分;5、要签合同的话要看手写部分,与旅行社的人所讲的是否一致,对照行程单是否一致,一般行程单都作为附件的。旅游合同定金尾款什么时候交我国旅游法对旅游合同定金和尾款什么时候交纳是没有规定的,这些问题一般由旅行社和旅客共同协商确定,并且在合同中载明。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五十八条包价旅游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下列内容:(一)旅行社、旅游者的基本信息;(二)旅游行程安排;(三)旅游团成团的最低人数;(四)交通、住宿、餐饮等旅游服务安排和标准;(五)游览、娱乐等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时间;(六)自由活动时间安排;(七)旅游费用及其交纳的期限和方式;(八)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方式;(九)法律、法规规定和双方约
    2023-07-20
    225人看过
  • 投资商铺要警惕风险查验房地产开发“五证”
    近日,重庆市国土房管部门和房地产专家发出风险警示,购房者在投资商铺特别是产权式商铺要警惕投资风险。产权式商铺是指商铺被分割成独立产权出售给投资者,投资者可以像购买住房一样投资置业。投资者将商铺委托给商家经营,从经营利润中分红。同时,还可以获得商铺赠送的其他利益。重庆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有关负责人指出,产权式商铺投资市场在我国发展并不成熟。而目前这一类房产销售也存在许多违规的行为,比如投资开发商以“高投资回报率以及低投资风险”进行夸大宣传来吸引消费者,从而导致纠纷不断。专家指出,购房者在投资商铺时还要警惕商品房出现多个权利人,对没有办理合同登记的购房者而言,其购房权利得不到保护。抵押房再销售,开发商将已经抵押的商品房未经抵押权人的同意再次出售,导致购房者所购房屋权益不能受到优先保护。专家建议,消费者在投资商铺时,莫轻信高收益片面宣传盲目跟风投资,正确识别相关信息,对市场变化和投资项目的收益能
    2023-06-10
    228人看过
  • 海外购房需要警惕哪些风险
    欧洲目前开放的移民政策多为购房移民,也就是购买一定金额的房地产,即可办理欧洲的居留权,目前开放购房移民的国家包括葡萄牙、西班牙、希腊和塞浦路斯。据数据显示,从2012年底葡萄牙推出买五十万欧元房产送居留权的“黄金签证”至今,共有488位中国人通过这一方法进行移民。但对于有着语言、文化和政策多重隔阂的中国人而言,“欧洲买房”并不是付款和收货这么简单,繁重的手续和政策可能成为操作中的陷阱。相对于新房,欧洲二手房的价格普遍偏低,更具有诱惑力;同时,欧洲许多二手房中介都是中国人,同胞之间的交流似乎也更便捷。然而,中介的不规范、二手房的产权不清、质量没有保障等多个原因,大大加大了购买二手房进行移民的风险。一些贪图便宜的申请者,最终因购买了有问题的二手房,不仅房屋购买出现问题,移民计划也无奈落空。一、卖家出售后反悔收回:20%定金变订金“现在这部分钱都回不来了,全家办移民的时间都被耽误了。”在被骗后,
    2023-04-27
    364人看过
  •  企业并购重组需要警惕哪些潜在风险?
    本篇报告对目标公司的资产构成进行了分析,特别关注了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的占比,并提出了股权配置情况、有担保限制的资产和不良资产等关键点。最后提醒了在并购重组前要积极进行税务尽职调查,避免隐藏的税务缺陷导致风险。在全部资产中,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的占比需要明确区分。第二、需要厘清目标公司的股权配置情况。第三、有担保限制的资产会对公司的偿债能力等有影响,所以要将有担保的资产和没有担保的资产进行分别考察。第四、要重点关注公司的不良资产。第五、在并购重组前积极进行税务尽职调查,及时识别并购公司隐藏的致命税务缺陷,规划并购重组税务架构与交易方式。第六、注意职工安置的风险。关注不良资产,税务尽职调查不能少不良资产是指在贷款或交易中,由于借款人违约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收回本金和利息的资产。这些不良资产对金融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并且也可能对整个经济造成不利影响。税务尽职调查是金融机构在对不良资产
    2023-11-12
    481人看过
  • 签订投资担保合同应当警惕哪些风险?
    签订投资担保合同时的注意事项:1、法律禁止担保的机构和单位进行担保;2、设置虚假的抵押担保,使对方签订正常情况下不可能签订的合同;3、用担保合同达到偷梁换柱的目的。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签订投资担保合同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签订投资担保合同时需要注意:1.法律禁止担保的机构和单位进行担保。下列特殊主体不能进行担保。a.国家机关,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b.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c.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及职能部门。d.银行等金融机构。2.设置虚假的抵押担保,使对方签订正常情况下不可能签订的合同。合同欺诈人利用担保合同使对方当事人放松警惕,签订正常情况下
    2023-07-07
    484人看过
  • 过户二手车:需警惕哪些潜在风险
    对卖方而言:车辆转让后未进行合法转让转让,原车主仍保留车辆所有权。但是,在享有权力的同时,也要承担责任。车辆未按照法定程序转让。一旦发生债务纠纷或其他事故,原车主可能会充当冤大头,无辜地承担赔偿责任,并付出一定的意外代价。对于买家来说即使能每天驾驶这辆二手车,产权也没有转移到自己的名下,将来也很容易发生纠纷。如果卖方将来后悔,可以收回汽车。当有关部门追回卖方财产时,汽车仍属于追回范围,买方得不偿失,后期车辆年检不方便。二手车不过户怎么维权1、如果您的合同是完整有效的,其实车主就不是您了。2、如果您的销售行为是可以得到法律确认的话,以后有问题您可以不负责,这个问题有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如果合同很不正规,不能证明这个交易行为是事后自己伪造的还是真实的交易就麻烦了。你需要有双方都有效签字的合同,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交车时间和交车明细。3、您不能注销这台车,尽管您能办到这件事。车管所不知道您的
    2023-07-16
    330人看过
  • 提醒企业家警惕验资风险
    几家上海代理注册公司近日纷纷在官网发表新文,提醒注册公司客户注意验资事项的风险警惕。那么,上海注册公司应如何验资呢?首先,企业要先查名,在取得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可以进入验资程序。验资需在银行开设公司的临时验资帐户,然后由会计师事务所对注册资本进行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一、上海公司验资流程1、公司查名并取得名称核准证书2、刻股东印章。3、开设公司临时验资帐户。4、股东分别将注册资本存入银行帐户。5、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二、开设银行临时帐户所需材料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与复印件。2、股东印章。3、银行询征函。三、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所需材料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2、投资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3、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复印件。4、章程复印件。5、银行进帐单、对帐单6、银行询证函。7、股东印章。8、其它所需材料。四、上海公司验资注意
    2023-06-05
    96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买房时如何警惕风险, 买房时如何警惕风险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1-26
      一、理性对待广告宣传的广告宣传,不属于开发商所能够解决的问题,例如对周边的、银行等设施的承诺,您最好不要完全相信;另一方面建议您切记一定要亲自去实地考察,掌握第一手资料。二、警惕价格欺诈一些房地产商出于促销的考虑,往往弄出五花八门的价格,比如“起价”、“均价”、“优惠价”等等。其中“起价”最不可信,它通常是指整栋住宅楼中楼层、朝向、户型最差的那套房;还有一种情况是价格的确很低,但生活配套设施差,住
    • 是否需要警惕放弃留置权风险?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15
      既然留置权是债权人的权利,债权人可以依法享有留置权,也可以预先抛弃留置权。法律虽然不允许当事人任意设定留置权,但是,根据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应当允许当事人约定排除留置权。《担保法》和《担保法》司法解释明确了允许当事人预先排除留置权的行使正是基于这一理由。当事人在合同中预先约定排除留置权的,债权人在留置权条件成立时也不能留置该物,只能采取其他措施来实现自己的债权,即使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也不予以支
    • 二手房买卖需警惕什么交易风险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2-16
      隐患一:房屋产权不明晰。 隐患二:卖方资质有问题。 隐患三:买房者资质有问题。 隐患四:不良中介骗术多。 隐患五:房屋价格未标清。 隐患六:做低房价纠纷多。
    • 用第三方支付平台办理信用卡存在什么风险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8-29
      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信用卡套现,不仅危害发卡银行、信用卡用户、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利益,同时更对整个金融市场秩序有着重大影响。具体危害表现为: 1.宏观方面 (1)影响整个金融市场的稳定。套现行为所潜在利益的驱动促使一些不符合市场准入的主体变相从事银行卡取现等业务,增加金融市场的不稳定因素,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影响国家的金融宏观调控。 (2)为不正当资金流入市场创造可能,为“洗钱”等不法行为提供便利
    • 二手房交易时要警惕哪些风险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29
      二手房交易应警防风险有: 1、确保房源可出售性和真实性,从源头上保障求购方的交易安全。求购方在交易前一定要查看房产证原件,避免假房东诈骗。 2、专业的估价及合理的挂牌价,可以缩短成交周期。要注意挂牌价过高,信息冷藏无人问津,交易周期拉长的情况。 《民法典》第六百四十一条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 出卖人对标的物保留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