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征集禁止垄断协议行为意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15:43:08 170 人看过

4月29日早间消息,国家工商总局昨日在官方网站登出《关于禁止垄断协议行为的有关规定》以及《关于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有关规定》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经营者即使未明确订立书面或者口头协议和决定,但经营者之间存在默契、协调一致等协同行为,将被视为垄断协议行为。

征求意见稿中认为,所称垄断协议,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经营者达成的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价格垄断协议除外),包括下列形式:(一)书面协议或者书面决定;(二)口头协议或者口头决定;(三)未明确订立书面或者口头协议和决定,但经营者之间存在默契、协调一致等协同行为。

征求意见稿中对市场支配地位的定义为,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能力的市场地位。

规定指出,如果经营者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经营者,达成实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规定中表示,如果出现下列垄断协议行为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一)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为应当由其管辖的行为;将由工商总局自身负责查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7日 22: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垄断相关文章
  • 我国的禁止垄断协议适用除外制度
    各国行业豁免的范围越来越窄。从各国反垄断豁免的发展趋势来看,行业豁免将逐步被行为豁免所取代。将某些特定行业排除在竞争法适用范围之外,其实质是使该行业中同业经营者之间的联合限制竞争行为免受有关卡特尔禁令的约束。在这些行业,同业经营者之间开展特定形式的联合和合作有助于该行业的健康发展,有利于增强相关产业的竞争力以及维护社会经济的稳定,因此,许多国家允许这些行业中的经营者实施特定形式的卡特尔。对特定行业中的卡特尔实施豁免意味着这些卡特尔所带来的积极效益与卡特尔所带来的限制竞争后果相比更为突出,这种积极效益受到了各国立法机关、执法当局以及法院的重视。从国外竞争法实践情况看,被实施豁免的特定行业主要有保险业、农业、进出口业、体育业、银行业、航空业、海运业。在不同国家,对特定行业中的卡特尔实施豁免有着不同的理由、背景和条件。我国垄断协议适用除外顺应了这一趋势,主要是特定行为适用除外:为提高产品质量、降
    2023-06-07
    326人看过
  • 垄断协议经营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称《反垄断法》)规定的企业垄断经营行为主要包括三种情形: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和其他一些垄断经营行为。1.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经营行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一般是根据经营者在消费市场的份额作为判断标准。一般当一个消费市场只有一家企业的时候,就失去了公平的竞争环境,经营者就可以随意地控制商品的服务和价格,消费者就失去了选择权。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还包括实施价格垄断经营行为,或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妨碍公平竞争行为。对IT业来说,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行为。(1)现在世界各国的互联网艘索引擎服务市场都只有不超过5家大的服务企业。如果这几大服务企业市场份额不均等,任何一家服务企业的市场份额超过50%时,就可能采取价格方式进行恶性经营。这就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价格垄断经营行为,可
    2023-06-07
    291人看过
  • 反垄断法禁止什么样的行为
    被法律禁止的垄断行为有: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料采购市场、联合抵制交易。还包括经营者集中的经营者合并、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同类经营者的控制权等。反垄断法规制的四种垄断行为是:1、垄断协议;2、滥用市场支配地位;3、经营者集中;4、行政垄断。所谓垄断行为,实际上是一种违反竞争法规定的行为,其目的在于扩张自己的经济规模或形成对自己有利的经济地位。垄断协议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经营者以协议、决议或其他联合方式实施的限制竞争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规制对象有:1、地区垄断。即区域性市场壁垒。地区垄断从狭隘的地方保护主义出发采用各种不合理手段制造障碍限制地区间经济贸易往来割裂地区间的资源联系损害市场统一与公平竞争;2、部门垄断;3、行政性强制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条本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一)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
    2023-08-12
    261人看过
  • 工商总局突查微软或因垄断
    在8月1日《反垄断法》生效纪念日到来之前,遭遇反垄断调查的国际巨头很有可能再添一员。相比去年11月份就放出信号的芯片厂商高通涉嫌依靠专利垄断的事件,这一次的调查显然来得有点突然。7月28日,国家工商总局相关人员突访了微软位于北京、上海、广州、成都四地的办公室,就一些事情展开问询。对于公司被查的原因,微软中国方面表示:我们致力于创造产品来满足客户对功能、安全和可靠的要求。我们会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的调查,并回答相关问题。微软中国方面的一名员工介绍,昨日的确有人员来公司调查,但具体原因并没有公开,应该是由于微软操作系统的垄断。而据媒体报道,有可靠消息人士透露,国家工商总局差不多同一时间对微软、高通两家公司进行过反垄断调查,现在可能是进入正式程序。高通的专利垄断案也是由调查办公室开始。不过,截至发稿前,上述消息并未得到微软中国官方的证实。然而,在操作系统产品上,微软近期的确遭遇过不小的尴尬。近期,中
    2023-06-07
    405人看过
  • 工商总局依法对微软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
    根据工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提供的信息,7月28日,国家工商总局组织由北京、上海、广东、四川、福建、湖北、江苏、重庆、河北等9省市近百名工商执法人员对微软公司在中国大陆的四个经营场所,即微软(中国)有限公司以及上海、广州、成都的分公司同时进行反垄断突击检查。2013年6月,国家工商总局根据企业举报反映的微软公司存在对其Windows操作系统和Office办公软件相关信息没有完全公开造成的兼容性问题、搭售、文件验证等问题,涉嫌违反中国《反垄断法》的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中,国家工商总局先后约谈了微软公司和有关企业,微软公司就总局关注的问题提交了报告。期间,相关企业也不断向国家工商总局反映情况。国家工商总局认为,经过前期核查不能消除微软公司上述行为具有反竞争性的嫌疑。根据法律规定,国家工商总局已对微软公司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2014年7月28日,根据《反垄断法》规定,国家工商总局专
    2023-04-24
    177人看过
  • 禁止经营者达成实施垄断协议
    国家工商总局27日发布《关于禁止垄断协议行为的有关规定》和《关于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有关规定》的征求意见稿,禁止经营者达成、实施垄断协议。《关于禁止垄断协议行为的有关规定》指出,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内容包括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包括以限产、停产、压货等方式限定生产总量、销售总量,或者限定特定品种、型号的生产数量或销售数量;以及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联合抵制交易,串通投标等垄断行为。该规定还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垄断协议,禁止行业协会通过发布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业协会规则等方式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从事规定禁止的垄断行为。经营者违反该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可以处五十万元
    2023-06-07
    157人看过
  • 哪些反垄断行为被法律所禁止
    根据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规定,三种垄断行为被法律所禁止。一是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的行为;二是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三是经营者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哪些反垄断行为被法律所禁止1.垄断协议又称卡特尔,是指连个或两个以上经营者互相之间达成的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垄断协议包括横向垄断协议和纵向垄断协议。横向垄断协议是指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着之间达成的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1)固定或者变更商品的价格;(2)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3)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料采购市场;(4)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5)联合抵制交易。纵向垄断协议是指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一般不具有竞争关系)之间达成的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主要包括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协议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协议。2.
    2023-06-07
    411人看过
  • 试论禁止垄断协议及除外制度(下)
    1、准确界定相关市场。相关市场的界定是认定垄断的重要依据,垄断协议也并不例外。相关市场是行为人开展竞争的区域或者范围,分为相关产品市场和相关地域市场。相关产品市场的界定,通常从两方面入手:一是消费者需求的可替代性。应以消费者对该产品的评价为判断标准。在联合商标公司案中,联合商标公司在欧盟的香蕉市场中占40%的市场份额,但它认为应该在水果市场中来确认其市场份额,因为香蕉和其他水果之间是可替代的,因而在欧盟市场中的份额是微不足道的。但是欧洲法院认为,本案中的产品市场为各种香蕉所形成的市场,依有限替代原则,香蕉只在有限程度内与它种水果可替代,且只与它种水果在难以觉察的方式下竞争,而且,由于老人、小孩与病人对香蕉质软的特殊需求,香蕉构成独立的市场。据此,欧洲法院最终判定联合商标公司在欧盟的香蕉市场中具有支配地位。二是生产者供给的可替代性。⑥相关地域市场的界定应考虑的因素:一是区域间交易的障碍。二是
    2023-06-07
    334人看过
  • 反垄断局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反垄断审查
    商务部反垄断局局长尚明今日在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时介绍了商务部反垄断局的职能。尚明说,商务部反垄断局职能是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包括企业并购)进行反垄断审查,第二是指导我国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我们企业走出国的时候也遇到一些垄断的问题,但是这个在国外遇到的法律问题就不仅是包括垄断的问题了,目前也遇到了这类例子,其中包括中国维生素C的生产企业在国外遇到反垄断诉讼。另外,就是开展多双边国际交流与合作。尚明说,反垄断局还处理对外贸易经营活动中所实施的垄断行为。商务部原则上负责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但是如果在对外贸易经营中出现了垄断行为,根据外贸法的规定,商务部也可以进行干预,当然在这个干预过程中和发改委、工商局也有一定的协调。尚明谈道,反垄断局具体负责商务部的反垄断工作,目前反垄断局设了六个处室,包括综合处、竞争政策处、两个调查处(一处、二处)、监察执法处、经济分析处,从这个可以看出,经济分
    2023-06-07
    425人看过
  • 六种不得被法律禁止的垄断行为
    根据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法律禁止哪些垄断行为?一是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的行为;二是经营者滥用市场主导地位的行为;第三,经营者有或可能排除和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1、垄断协议,又称卡特尔,是指连续或两个以上经营者达成的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其他协同行为。垄断协议包括横向垄断协议和纵向垄断协议。横向垄断协议是指有竞争关系的业务之间达成的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1)固定或变更商品价格;(2)限制商品的生产或销售;(3)分割销售市场或原材料采购市场;(4)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开发新技术、新产品;(5)共同抵制交易。纵向垄断协议是指经营者与交易对手(一般没有竞争关系)之间达成的排除和限制竞争的协议,主要包括固定向第三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协议。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是指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滥用其支配地位,从事排除和限制竞争的行为。主要包括
    2023-08-08
    375人看过
  • 行业垄断工商局怎样认定
    行业垄断的表现如下,相关部门可依照具体表现进行判断、认定。1、限定他人购买其自己的或者其指定的其他经营者的商品(包括服务)。其情形是多种多样的。2、以检验商品质量、性能或者以拒绝或拖延提供服务、滥用收费等方式,阻碍他人购买、使用其他经营者提供的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其他商品,或者对不接受其不合理条件的用户、消费者拒绝、中断或者削减供应相关商品,迫使他人购买其指定的商品。3、一些行业垄断者与行政机关或者公用企业等相互串通,借助他人的优势地位实施限制竞争行为。4、利用交叉补贴等手段排挤他人的公平竞争。5、行业垄断是有害于社会发展的垄断的危害1、垄断行业职工收入水平增长过快垄断企业大多存在突破工资总额计划的现象,并且在超发工资总额的同时,还有大量的未纳入工资总额统计范围之内的工资外收入。2、社会福利受损一方面这些部门占用了大量的社会资源,却为社会提供了较少的产出,不少企业浪费严重甚至严重亏损。3、消
    2023-06-13
    290人看过
  • 工商总局:微软不得阻碍反垄断调查
    2014年8月4日,国家工商总局专案组对微软全球副总裁MarySnapp女士一行,进行反垄断调查询问。014年8月4日,国家工商总局专案组对微软全球副总裁MarySnapp女士一行,进行反垄断调查询问。8月4日,国家工商总局对外称,国家工商总局正告微软公司要严格遵守中国法律,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阻碍案件调查,保证案件调查的客观公正。微软因涉嫌垄断行为被国家工商总局调查缘起突然。7月29日,工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通过国家工商总局门户网站发文称:国家工商总局专案组对微软公司进行反垄断突击检查。7月28日,国家工商总局组织由北京、上海、广东、四川、福建、湖北、江苏、重庆、河北等9省市近百名工商执法人员对微软公司在中国大陆的四个经营场所,即微软(中国)有限公司以及上海、广州、成都的分公司同时进行反垄断突击检查。被检查人员包括微软公司副总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市场、财务等部门相关人员。
    2023-04-24
    139人看过
  • 为什么商标局建议禁止恶意注册?
    商标局为何提出打压恶意注册商标恶意注册泛滥不仅占用了大量商标审查和司法资源,严重破坏了商标注册和使用秩序,也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严重损害合法经营者的经济利益,阻碍中国从制造经济向品牌经济转型,危及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形象。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商标在改善企业形象、提高交易效率、维护交易秩序等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由于商标的巨大价值,现行《商标法》以申请注册为保护商标权的前提。商标恶意注册现象开始出现并逐渐蔓延商标恶意注册造成的社会危害十分明显:1。它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严重损害了正常经营者的经济利益,阻碍了中国从制造经济向品牌经济的转型。恶意商标注册的实质是盗用他人的商誉或声誉,或者非法占用公共资源,这必然会破坏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为了应对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企业要么高价回购,要么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解决诉讼,要么提前注册大量所谓的“防御商标”,造成经济资源的无端浪费。恶意商标注
    2023-05-07
    492人看过
  • 工商总局对微软的反垄断调查正深入进行
    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26日就当前对微软公司反垄断调查的进展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调查工作正在深入进行,将及时把阶段性成果向社会公布。资料图他是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发布会上做出上述表示的。据了解,2013年6月,有企业举报反映微软公司对其Windows操作系统和Office办公软件相关信息没有完全公开造成的兼容性、搭售、文件验证等问题,涉嫌违反中国反垄断法。工商总局就此进行了核查。今年6月,工商总局对微软进行立案调查,有关调查信息已经随着工作进度公布三次。张茅说,微软高层表示尊重中国法律,配合中国反垄断机关进行调查。工商部门将及时把阶段性成果向社会公布。他介绍,工商总局作为承担反垄断的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反垄断法查办利用垄断支配地位方面的案件。今年,工商总局已经受理包括微软案件在内的9件反垄断案件,涉及软件、烟草、电信、保险、旅游、公共事业等领域,涉及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外资企业、内资的公司
    2023-06-07
    324人看过
换一批
#反垄断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垄断
    词条

    垄断是指在生产集中和资本集中高度发展的基础上,独立的大企业或少数大企业对相应部门产品生产和销售的独占或联合控制的行为。 我国《反垄断法》对经营者垄断行为进行了相应处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 更多>

    #垄断
    相关咨询
    • 禁止被垄断行为的法律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11
      以下垄断行为被法律禁止: 1、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着之间签订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协议; 2、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是指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滥用其支配地位,从事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3、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条规定,本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 (一)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
    • 垄断行为被法律禁止的有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24
      以下垄断行为被法律禁止: 1、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着之间签订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协议; 2、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是指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滥用其支配地位,从事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3、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条规定,本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 (一)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
    • 反价格垄断规定禁止行业协会从事哪些行为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30
      一是限制同行业的其他企业进入市场的行为二是限制其他企业的宣传行为
    • 六种不得被法律禁止的垄断行为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14
      根据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法律禁止哪些垄断行为?一是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的行为;二是经营者滥用市场主导地位的行为;第三,经营者有或可能排除和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1、垄断协议,又称卡特尔,是指连续或两个以上经营者达成的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其他协同行为。垄断协议包括横向垄断协议和纵向垄断协议。横向垄断协议是指有竞争关系的业务之间达成的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1
    • 国家反垄断局的级别
      甘肃在线咨询 2023-10-30
      法律分析 国家反垄断局的级别是副部级。反垄断执法机构是由国务院部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管理的国家局,为副部级单位,是继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疾病控制局之后,国务院在2018年内新组建的第三个副部级国家局,同为副部级单位的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