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殊诉讼时效的种类
1、短期诉讼时效。3年,我国《民法典》第18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长期诉讼时效。长期诉讼时效有以下几种:《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九十四条,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其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这种情形下的诉讼时效为4年。
3、最长诉讼时效。国家规定为二十年。我国《民法典》第188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二、民法典诉讼时效届满能否中断
诉讼时效期限届满后,诉讼时效不能中断。诉讼时效届满前,出现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等情形时,诉讼时效才会中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民法典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
1、提起诉讼。
2、申请仲裁。
3、申请支付令。
4、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
5、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
6、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
7、申请强制执行。
8、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
9、在诉讼中主张抵销。
10、其他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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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法律事实,又称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法律关系安定,及时结束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确定状态,稳定法律秩序,降低交...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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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有哪些特殊工种分类及特殊工种种类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27特殊工种分类: 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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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诉讼时效与一般诉讼时效的关系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09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打个两个比方:1现在有某纠纷,适用普通诉讼时效,两年。它一年多的时候就出现中断事由归零了,然后再过一年多又归零,再过一年多又归零那法律就不给它机会无穷无限地归零下去,所以就设置了个“权利被侵害起20年的限制”。2现在有某纠纷,纠纷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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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5种特殊的短期诉讼时效为4年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05四种特殊的短期诉讼时效,这是1986年的〈民法通则〉的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以后,《民法总则》已经开始生效,该法明确规定,民事权利请求保护的诉讼时效是3年。根据同阶位法律规定不一致时,后法优于前法的原则,现在应当适用《民法总则》的规定。一、1986年,《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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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行政诉讼时效怎么算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20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单位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 ⒉由于不属于起诉人自身的原因超过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间内。因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而不能提起诉讼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间内。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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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诉讼时效期限有多长?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16一般诉讼时效为2年,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除了一般诉讼时效,还有一些特别的诉讼时效规定 一、下列几种情形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