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诉讼时效的种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6 19:54:23 379 人看过

一、特殊诉讼时效的种类

1、短期诉讼时效。3年,我国《民法典》第18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长期诉讼时效。长期诉讼时效有以下几种:《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九十四条,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其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这种情形下的诉讼时效为4年。

3、最长诉讼时效。国家规定为二十年。我国《民法典》第188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二、民法典诉讼时效届满能否中断

诉讼时效期限届满后,诉讼时效不能中断。诉讼时效届满前,出现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等情形时,诉讼时效才会中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民法典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

1、提起诉讼。

2、申请仲裁。

3、申请支付令

4、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

5、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

6、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

7、申请强制执行

8、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

9、在诉讼中主张抵销。

10、其他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2日 11: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诉讼时效相关文章
  • 特殊诉讼时效取消了吗
    特殊诉讼时效没有取消,特殊诉讼时效指的是特殊法律法规中规定的时效。例如特殊诉讼时效有以下这些:《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五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环境保护法》第六十六条“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受到损害时起计算。”《海商法》第二百六十五条“有关船舶发生油污损害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损害发生之日起计算;但是,在任何情况下时效期间不得超过从造成损害的事故发生之日起六年。”《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四条“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其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一、诉讼时效的分类1、一般诉讼时效指在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时效,这类时效不是针对某一特殊情况规
    2023-02-25
    199人看过
  • 诉讼时效期间的种类
    (一)普通诉讼时效期间:适用于一般债权请求权,为三年。(二)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一般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为20年,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2、特殊情形:(1)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为10年。明示的安全使用期超过10年的,为安全使用期。(2)因船舶油污损害的请求权,为6年。(三)特殊诉讼时效:1、1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毁损的;注: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无论财产损害还是人身损害,均适用2年时效期间。2、3年:(1)环境污染侵权,无论人身损害还是财产损害,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2)船舶发生油污损害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3年,自损害发生之日起计算;3、4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口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为4年。4、5年:人寿保险的被保
    2023-02-28
    172人看过
  • 刑事诉讼时效的种类
    《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了四种刑事诉讼时效,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一、刑事诉讼时效的规定诉讼期间不同于诉讼时效。诉讼时效规定的是您的胜诉权在多长时间内受保护,而诉讼期间则是指具体诉讼行为应当在什么期限内完成。下面是介绍《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主要诉讼期间时效:(一)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二)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三)被告答辩,应当在收到人民法院发送的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
    2023-02-16
    387人看过
  • 民法的诉讼时效种类
    一、民法的诉讼时效种类(一)普通诉讼时效普通诉讼时效又称为一般诉讼时效,是指由民法统一规定的适用于一般民事法律关系的时效。除特别法另有规定外,所有的民事法律关系均适用普通诉讼时效。(二)特殊诉讼时效特殊诉讼时效是指由民事特别法规定的适用于某些民事法律关系的时效。下列民事法律关系适用一年诉讼时效: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以上民事法律关系对确定性的要求更强,必须在更短的期间内使之确定化,因而适用一年诉讼时效。这一规定即是关于诉讼时效期间的特别规定,属于特殊诉讼时效。此外,我国民法典还规定:"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引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由于这两类合同有效期长,涉及金额大,具有涉外因素,适用3年的普通诉讼时效往往不够用,?法律赋予其比较
    2023-04-12
    74人看过
  • 行政诉讼时效的种类
    1、普通诉讼时效:(1)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为6个月。(2)经复议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为15日。2、最长诉讼时效:将行政诉讼最长时效分为两种。(1)行政相对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但未被告知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为1年。(2)行政相对人不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涉及不动产的为20年,其他的为5年。一、五年诉讼时效的情形有哪些呢?现在的诉讼时效并没有五年的,有普通诉讼时效是三年,还有特殊诉讼时效,有一年、两年、三年以及四年、五年等,最长诉讼时效二十年,五年诉讼时效较少。其中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债权人在五年内不主张的,视为消灭。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二、行政申诉的期限是多少天行政申诉的期限是十
    2023-03-22
    382人看过
  • 特殊诉讼时效还适用吗
    特殊诉讼时效还继续适用,特殊诉讼时效指的是特殊法律法规中规定的时效。例如特殊诉讼时效有以下这些:《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五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环境保护法》第六十六条“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受到损害时起计算。”《海商法》第二百六十五条“有关船舶发生油污损害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损害发生之日起计算;但是,在任何情况下时效期间不得超过从造成损害的事故发生之日起六年。”《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四条“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其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一、诉讼时效的分类1、一般诉讼时效指在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时效,这类时效不是针对某一特殊情况
    2023-03-27
    336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诉讼时效,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法律事实,又称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法律关系安定,及时结束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确定状态,稳定法律秩序,降低交... 更多>

    #诉讼时效
    相关咨询
    • 特殊诉讼时效的种类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1-07-06
      1、短期诉讼时效。下列时效为一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被损坏的。这类时效的诉讼时效为一年,短于一般诉讼时效的两年。当发生上述四种情形时,权利人必须在1年内主张权利。否则就必须承担败诉的风险。 2、长期诉讼时效。长期诉讼时效有以下几种:《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九十四条,因
    • 特殊工种有哪些特殊工种分类及特殊工种种类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27
      特殊工种分类: 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
    • 诉讼时效和特殊诉讼时效的区别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09
      主要区别有:适用对象不同、可以援用的主体不同、法律效力不同、期间性质不同。具体区别:?适用对象不同: 1.诉讼时效适用于债券请求权 2.除斥期间一般适用于形成权(追加权、解除权、撤销权等);?可以援用的主体不同:1.诉讼时效必须由当事人主张后,人民法院才能审查,人民法院不能主动援助 2.除斥期间无论当事人是否主张,人民法院均可以主动审查;?法律效力不同:1.诉讼时效届满只是导致胜诉权的消灭,实体权
    • 特殊的经济诉讼时效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1-03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特殊诉讼时效的期限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18
      法律规定特殊诉讼时效的期限如下第一百八十九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