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的可以优于其他债权人执行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9 20:02:04 223 人看过

诉讼保全不可以优于其他债权人执行,当被申请人有多个债权人且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全部债务时,申请保全的当事人并不对被保全的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被申请人被保全的财产应当由全体债权人公平受偿。

一、夫妻保全卡的复印件是否会被冻结

财产保全夫妻双方的卡都会冻结。配偶的财产是在申请范围内或者与案件有关的,人民法院可以保全配偶的财产,并且通知被保全人。夫妻共同财产,在财产保全执行时是可以查封的。财产保全一般是指由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申请,依法裁定。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保全错误是什么意思?

(一)当事人申请错误的情形。

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错误造成损失的情形主要有:

1、申请人对被申请人的资金、实物、账户等申请了保全措施,影响了被申请人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使其在利润上遭受损失。

2、由于财产保全,扣押、查封了被申请人的某些财物或产品等,使被申请人无法履行与他人的合同,而导致承担违约责任遭受损失。

3、申请人申请对某项特定物进行了财产保全,使被申请人无法从事特定活动而造成损失。

4、申请人故意或过失申请对案外人的财产进行保全,造成了案外人的财产损失。

5、因为错误的申请财产保全,致使被申请人在商业信誉、企业形象上遭受损失。

6、被申请人损失还包括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间内起诉、起诉后又撤诉、申请保全后又主动申请撤销保全的也不能免除损害赔偿责任

另外,有些情形下造成的损失不能作为申请错误造成的,当然也就不能由申请人来承担责任。比方说,申请人的申请没有问题,但是法院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超出了申请范围或者方法不当,造成了被申请人的损失;即使不进行财产的保全也必然会出现的损失;虽然是财产保全申请错误,但被申请人完全可以采取措施避免的损失等等。

(二)法院进行财产保全错误或保全不当造成损失的情形。

法院的原因造成财产保全损失的情形主要有:

1、错误保全了案外人的财产。

2、保全财产超出了申请保全方诉讼请求的数额。

3、申请方未提供或未完全提供担保而做出财产保全裁定。

4、对被保全财物保管不当。

5、扣押有关财产权证照时未通知有关部门造成损失。

6、被保全财产在保全过程中被处理而未采取相应措施造成损失。

7、保全相关财产后未及时通知财产权利人造成损失。

8、重复保全等等。财产保全错误造成损失的救济。

三、行政诉讼保全措施

行政诉讼保全措施如下:

1、申请的方式要符合要求。申请诉讼保全的当事人一般采用书面方式提交申请书。但特殊情况如书写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可以口头方式提出,由人民法院记录附卷,并由申请人签名、盖章;

2、申请的时间要及时。诉前保全的申请时间是在起诉以前,诉讼程序尚未开始;诉讼保全的申请时间是在诉讼程序开始后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判决生效后不能申请诉讼保全;

3、请求的对象和范围要明确。诉讼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申请人的财产。对被申请人财产的保全,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的财产所有权凭证,如汽车要提供车户证明,房屋要提供房屋产权证明书等,以防错将他人的财产查封、扣押;

4、申请保全的措施要具体。财产保全的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提取、扣留等,当事人要求法院采取哪一种措施必须肯定、具体,不能含糊其词,否则法院可以不予受理;

5、申请的条件要符合法律规定

6、申请人要提供担保。诉讼保全是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采取的一种紧急的强制性措施。人民法院从保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避免申请人败诉后,被申请人因诉讼保全所遭受的损失得不到赔偿的情况发生,申请人在提出诉讼保全时,应当同时提供担保,拒绝提供担保或担保不符合要求的,人民法院可以驳回申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6日 01: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诉讼保全的财产是否有执行优先权
    如果申请执行的财产没有担保物权的,申请财产保全的一方优先受偿。如果有担保物权的,担保物权优先受偿,清偿担保物权后,再由保全申请人受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88.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93.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或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参加参与分配程序,主张优先受偿权。一、财产保全担保书怎么写1、首部:注明文书名称。担保人基本
    2023-03-21
    51人看过
  • 民事诉讼保全的财产可否优先执行
    民事诉讼保全的财产是否可权优先执行,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属于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追索劳动报酬等的案件,符合条件后,可以先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先予执行范围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第一百零七条先予执行条件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一、劳动纠纷的诉讼程序《劳动法》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处理劳动争议案
    2023-04-11
    290人看过
  • 债权可以保全吗,诉讼保全的解除方法
    一、债权可以保全吗债务人可能做出危害债权人债权实现的行为时,债权人可以申请对债务人财产保全,而债务人债权是属于财产之一,可以申请保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诉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第一百零二条保全范围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二、诉讼保全的解除方法1、申请人自愿申请解除保全措施或申请人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撤诉并经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则采取保全措施的目的和意义已不复存在,人
    2024-03-29
    114人看过
  • 诉前财产保全执行受偿可以优先吗?
    一、诉前财产保全执行受偿可以优先吗?不可以优先受偿,财产保全期间,财产是处理冻结状态的,不可以私自执行受偿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规定:被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其全部或主要财产已被一个人民法院因执行确定金钱给付的生效法律文书而查封、扣押或冻结,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或其他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在被执行的财产被执行完毕前,对该被执行人已经取得金钱债权执行依据的其他债权人可以申请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参与分配。诉讼保全只是一种诉讼保障制度,不管是诉前保全还是诉中保全都是为了防止债务人在诉讼期间恶意转移,或处分财产导致日后判决难以或无法执行,其目的均是为了日后更好的执行,而不是将诉讼保全等同于抵押权可以在日后执行中享有优先受偿权,如果这样就会导致先到期的债权人将债务人的财产保全,而后到期的债权人即使想保全也无从可保。二、财产保全的范围。财产保全的作用是,防止
    2023-06-03
    207人看过
  • 探讨保全债务人其他债权的必要性
    可以保全债务人的其他债权。但要满足下列条件:1、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2、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且没有对待给付义务;3、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必须真实、合法;4、应由债权人提出申请。保全了的房子会被其他债务人分吗被保全的房屋不会被其他债务人分,但有可能被其他债权人分,例如房屋抵押的,执行抵押房屋时,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七条人民法院对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影响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九条被执行人购买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第三人的财产,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虽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但申请执行人已向第三人支付剩余价款或者第三人同意剩余价款从该财产变价款中优先支付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2023-07-06
    188人看过
  • 诉讼保全的财产他人是否可参与执行分配
    一、诉讼保全的财产他人是否可参与执行分配诉讼保全的财产其他债权人可以参与执行分配,如果财产有担保物权的,担保债权优先受偿。没有担保物权的,按保全顺序受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88.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二、有财产保全案件怎么申请强制执行1、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得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
    2023-06-04
    469人看过
  • 债权转让的情况可以诉讼保全吗
    可以进行保全,但是人民法院对债务人的债权进行保全,除应具备普通财产保全的一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诉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第一百零二条保全范围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第一百零三条保全方式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民法典债权转让通知可以撤销
    2023-08-13
    286人看过
  • 破产受理后,其他保全、执行,诉讼行为如何处理
    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3、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3、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2023-06-09
    360人看过
  • 抵押权是否优先于其他破产债权
    一、抵押权是否优先于其他破产债权抵押权不优先于其他破产债权企业在破产前、破产中对财产处理权有更严格的限制,对债权人、职工、国家税收都有严格的保护,为市场交易与竞争创造了公平机制。破产将优先偿还企业所欠债务如果破产企业的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职工工资等费用,如果属于破产法公布前所欠的,不足清偿部分优先于担保权人受偿。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二、破产破产,是指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狭义的破产制度仅指破产清算制度,广义的破产制度还包括重整与和解制度。多数情况下,破产指一种公司行为和经济行为。而人们有时习惯把个人或者公司停止经营也叫作破产。三、破产清算流程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
    2023-06-06
    364人看过
  • 执行查封和诉讼保全谁优先
    如果申请执行的财产没有担保物权的,申请财产保全的一方优先受偿。如果有担保物权的,担保物权优先受偿,清偿担保物权后,再由保全申请人受偿。一、建设工程的受让人是否享有优先受偿权?建设工程承包人转让其在施工中形成的债权,受让人基于债权的转让而取得工程款债权,因而其应当享有该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法定优先权属于担保物权,具有一定的追及效力,其功能是担保工程款优先支付,该权利依附于所担保的工程而存在,即使被担保的工程发生转让,也不影响承包人优先受偿权的行使。二、物权的保证有哪三种呢担保物权是指在买卖等民事活动中,债务人或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将特定的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1、抵押权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或动产,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而不转移占有所产生的担保物权。当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
    2023-03-03
    441人看过
  • 被执行人还有其他可以追加的吗?
    追加被执行人流程:1、申请执行人提出追加被执行人的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据。2、执行机构对申请执行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依法收集、调取有关证据。3、执行机构举行听证,对有关事实进行审查,并由合议庭作出是否追加的裁决。4、制作并送达裁定书。5、向追加的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一、公司债务人的财产被追加执行需要什么手续股东因为公司债务被追加执行可通过如下方式处理:若债权人能够提出证据证明股东的财产和公司的财产有混同的,股东就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没有出资不实或抽逃注册资本的行为时,不能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二、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委托律师吗如果是全权委托律师申请强制执行,本人是不需要去法院的。强制执行需要不需要聘请律师根据申请人或者被执行人的意愿而定,在司法实践中,强制执行聘请律师有以下的作用:1、帮助当事人选择执行法院并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强制执
    2023-06-23
    448人看过
  • 诉讼保全到时间债权如何执行
    人民法院可以依债权人的申请裁定该第三人不得对本案债务人清偿,该第三人要求偿付的,由人民法院提取财务或价款。其通过法院的保全可以使第三人停止向被告人支付款项,从而使原告实现权利多了一种可能性,但是诉讼保全并没有改变保全的到期债权的性质,审理案件结束转入执行程序后,法院裁定保全的仍然是到期债权。《民事诉讼法》第103条规定: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2024-04-21
    323人看过
  • 具有执行权的法院可以移交其他法院执行吗
    具有执行权的法院不可以移交其他法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执行管辖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一、法院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1)必须有生效的行政裁判文书作;(2)裁判文书必须具有可执行的内容;(3)是义务人拒绝履行司法文书规定的义务;(4)申请人在法定期间内提出执行申请;(5)符合人民法院的管辖的规定。二、法院强制执行的措施有哪些?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三、法院强制执行的原则有哪些?1、执行以生效法律文书为依据原则。2、执行标的有限原则:执行
    2023-03-03
    90人看过
  • 被执行人把钱还给其他债权人合法吗
    若想依法对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进行强制执行,需要满足以下六大要素:一是被执行人未能完全偿还所欠债务;二是被执行人确实对其他相关方拥有已届期的债权;三是由于第三方与被执行人间的债务关系,要求执行者向人民法院提交执行申索;四是事前,人民法院应向涉及的第三方发出有效协助执行通知书,需附带已生效的法律文件副本,告知其须在规定期限内向申请执行人切实履行债务;五是倘若第三方对于到期债务无任何异议;六是如在规定期限内,经通知的第三方仍未履行被委托的义务。反之,若仅能履行部分义务,那么对尚未执行的部分可以实施强制执行。《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
    2024-08-12
    460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协议中属于证据保全的提前履行,已经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可以优于其他债权人执行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1-11
      诉讼保全不能优于其他债权人。 诉讼保全措施不是对财产保全申请人权利的担保。因此,当被申请人有多个债权人且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全部债务时,申请保全的当事人不享有被保全财产的优先受偿权,被申请人保全的财产应当由全体债权人公平受偿。因此,申请财产保全措施并不意味着可以优先受偿。
    • 履行保全程序为什么会优于其他债权人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1-15
      诉讼保全后是否优于其他债权人执行要具体分析。保全是对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而对当事人的财产进行的一项强制措施。因为担保优先于其他债权,所以如果申请执行的财产没有担保物权的,申请财产保全的一方优先受偿。如果有担保物权的,担保物权优先受偿,清偿担保物权后,才可以由保全申请人受偿。
    • 其他人可否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其他债权人可以申请优先受偿受偿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06
      财产保全是指法院在受理案件前或诉讼过程中,根据利害关系人或当事人提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标的物作出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性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作出的判决能够得到有效执行的行为。可见,财产保全只是为了防止财产的流失,不是对利害关系人或提出申请当事人债权的特别保护。因此,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不等于“谁申请归谁”,申请人也不等于因此获得了优先受偿权。债权人之一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其他债权
    • 对被执行人的其他债权的执行
      天津在线咨询 2023-12-03
      申请执行人向执行法院提交了被执行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财产线索后,执行法院应当向第三人发出冻结债权执行裁定和履行通知书,要求第三人直接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如果第三人在收到履行通知书后,仍然擅自向被执行人履行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以及妨碍执行的责任。
    • 申请了诉讼保全,是否有优先于其他受偿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3
      没有法律规定说普通债权人B能够通过保全得到债的优先权,所以B的优先权不能成立(除非他有担保物权)。对于C是否有优先购买权那要看,C的租赁是在保全前还是保全后,如果是保全前的话,可以行使优先购买权。如果是在保全后,如果A告知其房产已经被保全,而c依然与A签订租赁合同,则C不能行使优先购买权。因为这几个诉讼不是必要的共同诉讼,D后来得知AB的诉讼,必须经过AB同意才能参加诉讼,否则应当另行起诉。E在A